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的调研分析
摘要:本文在对吉林省236家中小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对样本企业和吉林省中小企业总体的融资现状从资金满足率、融资方式、融资成本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融资方式
随着新一轮东北经济振兴战略的实施,吉林省中小企业进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降低中小企业资本要素使用成本,促进资本向中小企业流动,成为重要的改革领域及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吉林省236户中小企业的调查,总结分析了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情况。
1调研样本的说明
为提高研究的实证性,作者选取了吉林省236家中小企业样本,采用实地调研、电话访谈、纸质问卷、电子问卷等形式收集信息,共回收问卷205份,有效问卷167份。调研地域范围涉及长春市、四平市、吉林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州等吉林省九个市州,主业涵盖农业、制造、建筑、住宿餐饮、房地产、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电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汽车、软件等十大类行业。
2样本企业融资贷款的现状
2.1融资意愿
从样本企业看过去三年中仅有38.6%的中小企业进行过融资,61.4%的中小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本进行生产经营,融资意愿普遍不高,大多数企业主并不想负债经营,承担过高风险,分析其中原因:
2.1.1企业所有者思想观念落后.不敢利用外部资金开发新产品、新市场,安于现状、经营风格保守,缺乏开拓意识,风险偏好小。
2.1.2中小企业融资获得批准的机会较少,条件较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意愿。
样本企业中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占34%,向其他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申请未获批准的占24%,向民间机构融资未获批准的占14%。即使获得批准,贷款额度同申请额度之间也存在较大差距,样本企业中仅有35.8%的企业三年内曾经全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28.6%的中小企业贷款获批额度占申请总额的60%,另35.6%的企业获得贷款占申请额度的20%-50%之间。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多需要抵押物或担保人,这种抵押和担保贷款占中小企业总贷款额度的比例一般为80%-100%,最低比例也达40%。
2.1.3中小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和金融机构业务联系不紧密,难以获得融资支持。调研企业中45.5%的中小企业并没有和金融机构建立长期业务往来,37.9%的企业甚至和金融机构没有临时业务联系。
2.1.4不了解各种金融支持措施。70%以上的企业所有者并不了解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推出的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不知道相关融资途径和融资产品,更不知道如何利用。
2.2融资渠道
样本企业融资的渠道主要包括:向亲属、朋友借款,利用商业信用形式向其他企业融资(如融资租赁、赊购等),向民间金融组织(钱庄、银会、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借款,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发行股票或债券,吸收风险投资等。从样本企业看其融资渠道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2.2.1多数企业同时利用两种以上方式进行融资。由于企业实力、信用度等原因,只有44.8%的样本企业可以通过某一种融资渠道筹集到全部所需资金,55.2%的企业需要同时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才能筹集到所需资金,在融资方式组合上选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加向亲属、朋友借款的较多,其次是向亲属、朋友借款加商业信用,选择利用民间借款方式的最少,仅占企业的6.8%,而且筹集资金的比例均未超过总资本的10%,主要原因是89.9%的企业认为民间贷款利率水平明显偏高,企业难以负担。
2.2.2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成为主体融资方式。在进行融资的企业中,62.1%的企业选择了向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贷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其中贷款占总资本的比例最高为44%,最低仅有2%,平均在25%左右。企业之所以偏好银行信用主要原因是81.8%的企业认为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不高,可以承受。
2.2.3利用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方式的比例较低。仅有20.1%的企业选择了利用股票和引入风险投资资本进行融资,主要原因一是中小企业不符合上市融资的条件,难以成功进入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融资;二是产品或项目不能吸引风投资金的投资兴趣,三是企业资本融资和创新融资意识差,不敢利用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基金。
2.3融资的主要原因及用途
60.4%的企业因为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融资补充流动资金;17.6%的企业因为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新项目,拓展新市场而筹集资本购置固定资产;10%的企业由于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产成品和应收货款占比上升等原因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紧张问题;2.1%的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效益不好,需要融资维持企业生存周转。
3基于样本的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情况总结
3.1融资需求满足率低
从调研企业看,中小企业申贷满足率平均为25%,贷款缺口比例最大的甚至高达90%。根据吉林省工信厅数据,2012年吉林省中小企业平均有将近36%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需求金额满足率整体不高。
3.2融资方式单一
从目前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上看,由于省内各融资方式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活动中的地位相差悬殊,基本呈现银行贷款占绝对优势的格局。从总体上看,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占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的比例平均达到84.4%,这说明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单一,不均衡,偏好金融机构贷款。
3.3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吉林省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融资时,通常没有利率上的优惠,银行为降低贷款违约风险,一般还会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20%-30%,利率水平平均在12%左右。从民间金融公司借贷的利率大多在20%到30%。在作者调研样本企业中,89.9%的企业认为民间贷款利率水平过高,难以承受。
3.4限制融资的主要因素分析
47.8%的企业认为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要求过于苛刻,对企业信用等级要求太高;21.6%的企业认为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的担保条件要求过高,企业抵押物无法落实且缺乏其他有效担保手段;18.3%的企业认为银行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其他原因还包括融资费用高、审批时间长、手续复杂;银行贷款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等。
结束语
目前吉林省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供给情况还比较突出,需要从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政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转变经营理念;企业提高自身的资信等级等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