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文摘 时政新闻 科技科普 经济法律 健康生活 管理财经 教育教学 文化艺术 社科历史

法治理念视域下的责任意识培育

作者:高皓伟 来源:山西农经

摘要:法治社会作为当前社会一种普遍追求的社会模式,一种先进的治国理念,一种进步的文明标识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它旨在构建依法治国的体系,避免人治与德治的种种弊端。法治的实现依赖于社会个体法治观念的形成,法治观念的形成则离不开责任意识的培育。而当前我国责任意识培育存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只有不断提高对家庭责任教育、学校责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的重视,从三个方面形成完整的责任意识培育体系,进一步使广大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有效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

关键词:责任意识:法治社会:培育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开始,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心绘制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蓝图,法治社会成为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法治的根本内容就是构建一个以良法为据,治理国家事务的完整体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整体都在迫切要求我国法治的实现。法治社会的实现依赖每一个公民对法治具有一定的认识,对法治产生认同感同时付诸行动。换言之,法治社会需要公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去构建,并在这种社会运行体系中充分意识到自身的职责与义务,然后以良法为根据,合理在社会中活动。所以,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中责任意识的构建是极其重要的。

1法治社会形成与责任意识构建的逻辑梳理

马克思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种使命和任务就是人在社会生活中被客观赋予的责任,责任意识就是作为人类自身对于这种使命和任务有一个客观的自我认识,并能够在社会生活中自觉的对其进行承担的意识。因此,当一个社会普遍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时,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在个人、家庭、社会生活中使命和义务,并积极承担这种使命和义务,这种认识可以有效促进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

首先,责任意识的培养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础。法治社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一种全民认同,全社会普遍遵循的良好的社会秩序,这里的关键是全社会的普遍遵循,而如何在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同时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遵循,这就离不开对公民进行责任意识的培养。从理论上来说,责任意识有两种发挥作用的方式:积极的责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比法治更良好的作用,在这种条件下,责任意识是超前于法治社会所要求的标准的,具有良好责任意识的个人可以很清楚自己在社会活动中的范围与责任,从而在社会活动中做的更加出色;而消极的责任意识在社会活动中起到的作用就会微乎其微甚至破坏社会约定俗称的习惯和破坏法律,所以消极的责任意识就需要法律来对其进行强制性约束,最大程度地控制其影响。责任意识程度的高低决定着社会法治社会实现程度的高低,责任意识的有效培育可以明显加快法治社会的形成进程。此外,责任意识的良好培育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公民的自主意识,然后公民在这种自主意识的指引下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构建一个公民更加满意的社会秩序。

其次,法治社会的有效进程可以促进责任意识的构建。在整个道德规范体系中,责任居于重要地位,而社会责任感则是人的道德品质极为重要组成部分。责任感作为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其社会责任感是其社会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从人的本质来看,人的责任感反映的是人的价值问题,其实质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法治社会从其本质上来说,正是对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个制度性保障,它从制度性的角度来保障个人与社会关系良好运行,这种制度性的保障,给予责任意识培养一个稳定的环境,其次法治社会要求的良法,也必须由其社会成员自身来制定,制定良法本身也需要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人来进行并在其执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反馈,这也在无形之中反过来促进责任意识的培养,法律本来就是规定责任与义务的,具有高度责任意识的良法无疑需要高责任意识的公民来进行参与制定。因此,法治社会的有效进程对于责任意识的构建不仅具有制度性的保障作用,这种制度本身对于责任意识构建提出了一个要求,明确了责任意识构建的目的性。

2当前责任意识培育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攻坚区、深水区,由于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自由性迫切地需要法治的实现来保障,但当前网络信息交流的日益频繁,与西方国家交流的日益密切,我国公民的责任意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各种不良外来文化思想的冲击下,相当一部分社会群体迷失了自我,从而导致社会责任感的整体缺乏成为当前社会的主要问题,责任意识的缺失导致公民在法治生活中无法有效认识到自身责任,无法形成合理的权利责任观。

首先,家庭责任教育意识淡化。家庭,作为人生旅程的起点,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作用,而家庭教育作为人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人的一生都处在家庭之中,人在家庭中作为教育者与接受教育者的身份导致人能否在家庭中得到良好的教育是极其重要的。当前,由于“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的影响,家庭中承担教育者身份的家长深受荼毒,形成一种功利的教育观,即“成绩就是一切”,把注意力集中于知识学习上,认为教育目的就是升学与应试,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就一切好的教育观,这种观念导致在家庭中承担教育者身份的家长无法接受先进的教育理念、形成丰富的教育内容、采用科学的教育方式,从而在教育过程中重智育而不重德育,重知识而不重情感,重说教而不重以身作则,忽视了对孩子进行有效的责任意识教育,导致孩子不能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对于被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形成无疑会造成极大的阻碍。

其次,学校责任教育意识倒退。学校,是一个人在走出家庭之后经历的第二个教育场所,学校教育属于孩子一生中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关键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是一个人责任意识教育成败与否的关键时期。虽然我国已经开始了智育两手抓的素质教育,但在教育过程中升学与应试的压力依然存在,这导致学校的责任意识教育流于形式,教育重点趋向于应试与升学,这种趋向就导致教育评价体系偏向于应试与升学,而学生在这个时期正处于一个模仿学习的重要时期,这种不正确的趋向导致学生在责任意识教育方面无法得到良好的引导,形成成绩至上的学习观,这种观念极大的影响了学生良好责任意识的形成。此外片面重视应试与升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也影响了家庭教育的评价体系,影响了良好家庭责任教育的进行。

最后,社会责任教育力度不足。社会,作为人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场所,是一个人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舞台,每一个人类个体都渴望在社会中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家庭与学校的责任意识教育由于其范围、教育内容无法涉及到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而然会有一定的缺陷。社会责任教育作为人类责任意识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是人类责任意识形成之后的再次教育,并在新的社会环境里形成更加完整富有实践性质的责任意识。因此,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是家庭责任意识教育与学校责任意识教育的重要补充,在整个责任意识教育过程中承担着将观念责任意识化为行为责任意识的任务。随着个体的不断成熟,在进入社会之后,学校与家庭责任意识教育与社会中责任意识相互交流融合,形成更加完善整体的良好责任观。而当前,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也导致各种不良思想对我们的侵蚀,例如“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所导致的各种责任缺失问题。

责任意识教育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其中家庭责任意识教育是起点,学校责任意识教育是提升,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是巩固,这三者相互延续,相互影响,任一阶段责任意识教育的缺失都会对其余阶段的责任意识教育造成恶劣的影响,在当前的责任意识培育过程中,普遍存在阶段性的责任意识培育缺失。

3如何培育法治理念下的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的构建,是一个系统而宏大的过程。而在当前责任意识的构建过程中,我们大多数关于责任意识构建的研究都集中于大学生、青少年阶段,这种强调阶段性责任意识培养,对于我们社会整体责任意识的构建有很大影响。责任意识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人出生到其死亡,责任意识应该贯穿于始终,任何一个阶段责任意识教育的缺失都会导致责任意识构建出现严重的问题,使责任意识培育无法有效进行下去,而成为“镜中月”、“水中花”。因此责任意识的构建一定要坚持系统长远的进行。

首先,重视家庭责任教育,这是责任意识构建的开端。家庭责任教育的关键在于家长,家长的责任意识水平决定了家庭责任教育的水平。家长作为家庭责任意识教育的教育者,应该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勇敢承担下一代责任意识教育的启蒙者。首先,家长在家庭责任意识教育中,一定要不断学习修炼,提高自身责任意识水平,尤其在信息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家长自身的学习成长无疑是家庭责任意识教育的重要开始。其次,家长应不断接受新的教育方式,在家庭责任意识教育中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给予孩子良好的责任意识学习氛围。最后,家长作为孩子学习模仿的重要榜样,一定要在实际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合一,为孩子树立良好的责任榜样。

其次,增强学校责任教育,这是责任意识教育的延续。在学校意识教育中,首先要把教师与学生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既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不能忽视教师的引导地位。其次,学校责任教育的缺失始于当前“重升学”“重成绩”的评价体系,因此应在教学评价中把学生的责任意识水平放到与学生知识水平同样重要的位置,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责任意识培育环境,同时不断创立相关制度,严格要求学生的责任意识教育,把责任意识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最后,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水平,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模仿的主要对象,一定要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既重视知识传授,也注重责任培养。

最后,提升社会责任教育,责任意识构建的巩固完善。社会责任教育由于其人员数量大、地域范围广,因此教育难度很大。因此,我们在社会责任教育中,应注重传统手段,但同时也要不断发现适应当前需要的新手段,网络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给予社会责任教育一个良好的平台,当前手机、平板等新型通讯工具的不断发展使大范围传播责任意识教育内容成为可能,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应当利用新媒体等新型传播工具,传播弘扬责任意识教育内容,深入树立责任意识教育的重要意义,在社会中树立责任意识教育的模范人物事例,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责任意识氛围。

总之,法治社会的本质就在于人们可以高度自觉地认识到自我责任,在法制体系里依法而行。法治社会的实现是社会法治要求与公众责任意识相互作用到一个合理的阶段所形成的,这二者的不平衡就会导致法治社会存在一定的缺陷,而现阶段我们的责任意识构建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法治社会的良好实现,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形成整体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体系刻不容缓。而责任意识的教育改善需要上文中三者的不断各自完善与有效结合,家庭责任意识教育为学校责任意识教育提奠定良好的基础,学校责任意识教育则促进家庭责任意识教育的改善,同时也为社会输送具有良好责任意识的公民,同时为家庭责任意识教育提供优秀的教育者,这三者在责任意识教育中缺一不可,互相补充,共同成为良好责任意识教育系统中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