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与作用
摘要:中国民族音乐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在四五千年的原始氏族社会中,就产生了原始的歌舞和歌曲,到殷周奴隶主统治的时代,音乐文化已经相当发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音乐不断地得到发展,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音乐文化繁荣昌盛的时代。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其发展与作用的阐释,反映出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情感、意志、力量、幻想和追求。
关键词:中国民族音乐 构成 发展 作用
中国民族音乐(在中国大陆称作民乐,台湾地区称作国乐,港澳地区、新马及海外地区称作华乐)是指中国传统各种音乐以其为基础发展出来的音乐。其乐种包括各种中国民族乐器的独奏曲、协奏曲、中国传统的各种器乐合奏、近代发展出来的民族管弦乐(国乐团合奏)以及小合奏曲、以交响乐团演奏的中国民族风格乐曲、以及中国民族声乐等。
据考古发现,中国民族音乐可追溯至7000多年前,古代文献一般追溯到黄帝。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无论从形式上还是意境上都无比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它讲究艺术表现的中和、简约、适度、含蓄、空灵,以五声音阶为主。与西方传统艺术注重立体感不同,它更着重于表现形态。20世纪以来,随着西方音乐的大量传入,加上思想领域内的“欧洲中心论”以及国人缺乏对民族音乐文化的深层认识,使得中国民族音乐渐受冷落,民国时期的上海产生了不少优秀的中国流行音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民族音乐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挖掘与研究,曾一度想要建立“中国乐派”。随着改革开放的加深,民族音乐受到了港台流行音乐等诸多方面的冲击与挑战。近年来,不少音乐人提出了“新民乐”或“民:族音乐交响化”的概念,并进行了相关的音乐创作,但同时也受到了很大的争议。
中国民族音乐文化是根植于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土壤之中,独特的中国传统文化造就了独特的民族音乐。中国民族音乐基本上由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部分构成。
一、宫廷音乐:一部分是典制性音乐,如各类祭祀乐、凯歌乐、朝会乐等;另一部分是娱乐性音乐,如各种筵宴乐、行幸乐。这两大部分音乐体现了宫廷贵族文化的两个侧面,一是皇权至上自我形象的塑造,二是贵族阶层的精神享乐。
二、文人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与词调音乐,它与书、绘画、诗词共同构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文人文化,琴、棋、书、画,琴居首位。古琴音乐追求的是超尘脱俗的意境,天人合一的思想,“清、幽、淡、远”的浪漫色彩,这种音乐最符合封建社会的“中和”思想,成为古人修身养性、塑造人格的最好手段。
三、宗教音乐:1、体现了中国宗教信仰的多元化特点,佛教、道教、基督教、萨满教,在各自的文化基础上宗教音乐各有特征;2、外来的宗教带来的外来音乐和乐器不断与本土音乐的融合;3、较浓的民间风格,大量的宗教音乐以民间歌曲为基础加以改动使之仪式化、教仪化。
四、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分为民歌、歌舞、说唱、戏曲、器乐,以综合艺术为主。独特的中国传统文化孕育了独特的民族民间音乐的体裁、形式、风格、内容,成为中国民族音乐的基础。它的特点是:1、丰富性,中国土地辽阔,民族众多,民间民俗千姿百态,形成了品种繁多的民间音乐。至今已收集到的民歌约有30万首左右,独奏、重奏、合奏乐曲不可胜数;民族乐器约200余种;中国的民族曲艺约200多个曲种;戏曲约有360多个剧种。曲艺和戏曲都是综合性艺术,音乐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各剧种、曲种特征和风格的主要体现者。至于这众多剧种曲种中丰富多彩的剧目、曲目、声腔、板式、曲牌、行当、流派、唱段、文武场音乐等,更是无法计数。2、不确定性,民间音乐一般为口头产生,口头传授,这使得民间音乐更具有不确定性、变迁性、创新性、即兴性。3、通俗性,民间音乐是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音乐文化,它表现了劳动人民的生活,抒发了他们的情感,表达了他们的意志和愿望,更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民族色彩,更贴近广大劳动人民,并为他们所接受和喜爱。4、实用性,许多民歌还未完全摆脱实用功能的原始形态,如各类劳动号子仍具有实用性和表现性两种功能。他的表现性在于用艺术形式反映劳动者的力量、态度、志向和审美情趣,它是劳动人民生活状况的直接反映。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中国近代的民族音乐发展进入了一个步履蹒跚的阶段,其中两个标志性的人物就是阿炳和刘天华。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为大部分人所耳熟能详;而刘天华是我国著名的民族音乐家,北京大学教授,诗人刘半农的弟弟,他是与瞎子阿炳同时代的著名二胡演奏家、作曲家,经典代表作有《月夜》、《空山鸟语》、《良宵》、《光明行》等。他是中国近代民族音乐发展的第一人,从他开始,中国民族音乐进入了学堂化的发展时期,这位民族音乐的宗师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贡献使中国民族音乐发生了质的变化。
建国以后,中国社会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新气象,中国建设战天斗地的气氛使社会各阶层群情激昂,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也由此达到了空前的高度。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以及农业生产的广泛开展,出现了大批具有时代特色的民族乐曲,如很多人熟悉的《赛马》、《喜看麦田千层浪》等作品就是这一时期有代表的作品。在这一时期,民族音乐的一些旧的观念得到了剔除,很多西洋乐曲中的一些新的元素被借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较少使用“传统音乐”这一概念,而是将不同于西洋音乐的本国音乐统称为“民族音乐”,于是便模糊了传统“民族音乐”和现代“民族音乐”(即通常所说的“民族新音乐”)之间的界限。但是,就其音乐形态和文化属性而言,这两者无论如何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两种音乐文化体系。因此,确定“民族新音乐”的文化属性,不仅有利于澄清概念,也有助于我们对中国音乐文化当代格局的认识。
如果我们从文化变迁的角度看待民族新音乐,那么,这一新体系的出现,是中国音乐在近代以来的文化变迁中形成的一种“文化取代”现象。但是,民族新音乐并不是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整体性替代,而是部分替代,它所替代的只是原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多层结构中的上层文化,也就是对宫廷音乐、官方音乐和文人音乐这类代表中国音乐“大传统”的文化替代,即现代专业音乐群体(音乐教育家、作曲家、演唱演奏家)对古代官方职业乐人群体(宫廷乐伎和官府乐工)的取代;其二是“文化增添”,即西洋音乐体系和民族新音乐体系的增添。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在经过内部社会变革或外部文化影响的强烈震荡之后,都会进行自我调适,以便保障文化的持续运行。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族音乐的发展更加迅猛。除了各种级别的国内、国际民族器乐、民族声乐等交流和比赛的不断开展,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代表中国民族音乐第一次登上了具有象征意义的维也纳金色大厅的舞台,标志着我国民族器乐走向了新的巅峰。随后,我国部分省市的民族乐团以及我国著名的一些民歌演唱家,也相继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民族器乐音乐会和独唱音乐会。如2008年1月我团(广东民族乐团)应邀赴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中国民族音乐新春音乐会”;2003年11月23日,我国著名的民歌演唱家宋祖英在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个人独唱音乐会”,等等。各种形式的中国民族音乐会的成功举办,刮起了民族音乐的海外风潮,让许多绿眼睛、白皮肤的西方人拿起了二胡,弹起了古筝。这不仅使民族音乐传播四海,更加深了两种文化的互相了解和认识。
从雅典奥运会闭幕式上的一曲《茉莉花》和二胡表演,以及现代民乐组合《女子十二乐坊》在东南亚的好评如潮,到中国各地民族乐团和民歌演唱家们在国际国内演出市场的日益活跃,无不证明了,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力量的积累正逐渐地转化为民族自信,也带来了民族音乐的回归,中国民族音乐正在交流与创新中走向复兴。
综上所述,我国的民族音乐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积累下来的,是民族审美习惯和审美情感的一种体现。无论社会发展如何之快,受外来文化的冲击有多少,这种审美的传统性是不会一下子就消失的,而是带有相当长时间的延续性。也只有符合了民族文化,符合了民族审美习惯的音乐产品才会被大家所接受。我们抛开技巧性、技术性,把中国民族音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层面来审视时,我们就会发现民族音乐史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它折射出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画面,透视出中华民族独特的情感世界和人文精神。所以,我们只有了解中国民族音乐才能真正了解中国文化精神。
参考文献:
[1]周青青,《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
[2]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民族音乐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5年。
[3]修海林,民族器乐审美中的人文情怀与审美范畴,《人民音乐》,200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