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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阅读一首诗:貌似简单的问题

作者:倪文尖 来源:南方文坛

怎样阅读一首诗?这貌似是个简单的问题。之所以选出维尔哈伦的《城市》来讲,跟语文教科书的编撰工作有关:我曾为一套高中教材谋划了一个人文主题为“城市与乡村”的单元,从语文目标着眼,需要选配一首有一定长度的外国现代诗;终于,从《外国现代派作品选》这本80年代的文学“圣经”里,发现了维尔哈伦,发现了这首《城市》①。这里也多半属于老生常谈:只是本人第一次认认真真阅读一首诗的经验;显然更多是教训,一个文学工作者竟然没认真读过诗?还好,亡羊补牢,总算有了开始:这要感谢中学教科书特别讲求真正地读懂、读通,乃至一字一句读透。

事实上,读完一篇作品,能不带玄虚地讲个一清二楚:这个文本写的什么?怎么写的?精彩与否?哪里出彩?——应该是文学研究基本功。可是,出色的文本阅读尤其是诗歌阅读能力,正是文学界普遍匮乏的;同时,最基本的东西往往最不容易培养,甚至能否教授也很成问题。

“阅读”这个词很朴素,却被《文化理论关键词》列作当代学术关键词:“对阅读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是批判及文化理论在语言和阐释领域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阅读日益被看作是一个普遍的文化现象,而不单单指我们细读书面文本时所投入的一项活动。”②而“阅读”的基本含义,也就是读一篇书面文稿,读懂它的意思,知道它的好,知道它的深度——还是“阅读”这个概念的核心所在。这样的“阅读”,不等于“欣赏”或“鉴赏”,很大程度上更要与“阐释”做区分。因为“阐释”在人文研究界流行太久了:“借别人的文本,浇自己心中块垒”,这样的阐释法,甚至连罗兰·巴特在《文本的快乐》里所说的与文本“调情”③也不愿意,就自说自话地自我满足去了。这样的读者,潜意识里一定自认为比文本高明,否则,不充分打开文本,为什么就可以说上许多?可是,他很容易出现两大毛病:要么陈词滥调,比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讲解古代诗文,总会归结到两点,一对劳动人民同情热爱,二对地主阶级揭露批判;其实,最近二三十年,往往只是把归结点换了——从“人性”到“国民性”到“现代性”,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要么过度阐释,即拎出个文本的某一局部来大肆发挥,越说越抽象,而罔顾其余,甚至,连文本中明显同他的阐释不相容的地方也不管,继续自顾自,越说越得意。而判断“过度”与否的标准,就是看阅读或阐释能否有效“穿越文本”:就像考据学有所谓“孤证不立”一样,一个好的文本总是完整的,总有内在的“文本肌理”存焉,而行之有效的阅读,总是把握到该文本不止一个“关键点”,总是因应并光大了该文本的“形式肌理”;换言之,假如某种头头是道只是对文本的一个点滔滔不绝,而找不到其他与之呼应的文本依据,或找是找了,却听着就牵强,那么,一定不是到位的“阅读”,而只是“阐释”,且是“过度”的。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性,“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那些好的“阐释”,包括“过度阐释”,会因其自身的重大发明,在学术、思想及社会效应上,价值甚高乃至居功至伟:可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概念上、理论上的问题有机会再说。先赶紧将《城市》读起来如何,怎么读?借用沈从文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写作课上“贴着写”的说法,我们“贴着读”:贴着维尔哈伦的诗歌文本读,更准确地说是,贴着艾青先生的译本读。诗歌能否翻译,这是个争论很多的问题。从《城市》的不同译本看,的确诗意相差不小④。或许,最初印象总是最深刻,毕竟艾青是诗人,而他又曾说自己最喜欢也最受影响的诗人是维尔哈伦,所以,艾青译本虽或也有问题,却仍是值得“贴着读”的第一文本。

《城市》的基本内容并不复杂。总体非常写实,所描写的城市和乡村图景,估计也有所实指;诗中的空间感很强,确乎不难“按图索骥”,时代感更是显著:这是个19世纪末的城市,典型的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交替期的那种面貌和味道;如此说来,这首诗又颇具象征性和普遍性,难免让人联想到当下中国的某些状况。显然,要是认认真真读了,真的“调情”过了,阅读和理解并没有太大困难。因此下面要做的,与其说是讲解这一首诗,挖掘作者的深刻思想、微言大义,就不如说是带着大家一起回想、反思自己为什么读懂了;而之所以要回顾、还原《城市》的阅读过程,是为了把我们可能“默会”的诗歌阅读方法给进一步“显形”“明言”⑤,是为了今后遇到不管多难的诗作时,也不再畏惧,不再意兴全无,更不再束手无策。

较浅层次地读懂作品,基本内涵之外,还应把握另一基础目标:情感基调。极端地说情感基调,就是作品渗透的情感是正面还是负面?这首诗也不难:爱恨交加,正负两面都有。在此,要回顾、还原的首个问题便是:你是怎么读出来的?换个学术的表述——读者的阅读初感,由文本中什么东西所给予?答案是:首先来自诗中那些感情色彩明显的词语,比如“可怕”“恐怖”“狂乱”“憎恶”“垂死”“骸骨”与“骷髅”等,当然,还有“金色辉煌”“广阔的希冀”“荣华”“热烈的虔诚”等正面词语。它们对初步领会文本的情感基调,价值不可估量,正是从这些词义的褒贬之中可以直觉到诗歌原初的情感体验。更进一步,还可能发现一个有分量的问题:那些明显的褒义词多半在诗歌后半部分才出现,不过,诗中那种爱恨交加的情感态度,确乎阅读之初就有感觉,这是为什么?

索性,我们还是老老实实从头读起。“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单独一句,就是第一节。这句话对整首《城市》来说,势必很关键,眼下显然没到能说清楚之时。读第二节:“从浓雾的深处/那边,带着它所有的层次/和它所有的大的梯级/和一直到天上的/层次和梯级的运转,朝向最高的层次/它梦似的出现。”

第一要说“浓雾”,这是写实,“浓雾”既是自然现象,又更是工业文明的结果:想想那一个个著名的“雾都”。其次,要提醒注意方位词“那边”,貌似普通,却在诗里很有意思、很重要。暂且按下不表,先试着把“梦”说透。“梦”,总是令人浮想联翩,美梦?噩梦?幻梦?好莱坞就叫“梦工厂”,而人们常说现代文明创造的一切,对传统社会来说就像不可思议的梦:这大约正是维尔哈伦最初面对城市的感觉,既像在做梦、在梦中一样,又有点像是大梦初醒。另一方面,“梦”在这里,很大程度还属于写实,这要读出来反而有点难:其实,诗人是从“浓雾”深处看城市,而“梦”的意思之一,不正是“朦胧模糊”?真是一个“梦”字,味道全出。最后,不能不看到很多“大词”——“所有的”“大的”“一直到天上的”“最高的”。要言之,这开头第二节,就已写出城市的基本形象和诗人对城市的基本感受:城市,是一个巨大的雄伟之物,给人以强烈而奇异的震惊之感,“它梦似的出现着”!

“那边/是些跳跃的,凭空跨过的/铁骨编成的桥梁/是些为神怪的雕像所制御着的/街垒和圆柱/是些郊外的钟楼/是些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像止住的飞翔,在房屋之上/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站着在/土地与原野的边际。”第三节且从“郊外”读起。劳烦懂法语友人查阅原诗:“郊外”一词对应的法语是“le faubourg”,更准确的中文翻译当为“近郊”。可是,艾青译“是些郊外的钟楼”这句,郑译为“这是耸立于郊区的圆塔”,杨译为“这里一座座高塔坐落郊外”,只有程译为“一座座俯瞰近郊的高塔”:之所以要抠这个字眼,是因为我最初读艾青所译《城市》,在此曾有如下误读——

“郊外”一般指郊区乃至远郊,这里却是“郊区之外”的涵义,指城市中心所在。这就很有意思了,有个更重要的词,可以拿来作类比:“自然”。什么是“自然”?仿佛当然是大地、森林、草原等大自然;可你当真想一想,对于现代城市人而言,身边“自然”的生活环境究竟是什么?其实,是钢筋水泥的森林!这意味着是高楼大厦之类,才是城市人从小耳濡目染的“自然”;而恰恰只有在受了教育之后,文化知识才规训他记住,大地、森林、草原等等方为原初的大自然。因此,张爱玲很妙地道出了现代人的心声:“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会往往是第二轮的。”⑥不过,与其说是“第二轮”,不如用一个柄谷行人的著名概念“颠倒”⑦。这首诗里,“郊外”和通常的理解悖谬,意义“颠倒”了。

——现在想来,认“郊外”为“城市中心所在”,纯属妄说;动用“颠倒”来释解,更是用力过猛。事实上,在第二节远眺城市中心之后,诗人是将视线收回到了近郊。不过, “远眺”和“回收”依然很能够解释,为什么是“那边”而不是“这边”?为什么很普通的“那边”在这首诗里很重要?原因在于,《城市》立足的观察点是乡村,维尔哈伦是站在乡土视点上开始描写城市的,在象征的层面上,诗人的基本立场是乡土的农业文明。这,对于这首诗的阅读来说当然很重要。

当然,你也可说这已属某种“阐释”,甚至差一点也沦为了“过度阐释”。而在我看来,这仍是一个例子,有助于区分所谓“阅读”和“阐释”:好的阅读,总有文本依据,而且“孤证不立”,作为证据的“文本关键点”,总是持续地、草蛇灰线地,形构了“文本肌理”。事实上,全诗劈头一句“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尤其那个“去”,便也是和“那边”“边际”等一脉相承的;而类似发现还会不断出来。需要继续问的是,我们读出来维尔哈伦的基本立场是乡土文明,我们又早已读出诗中有正反两面情感、对城市爱恨交加:这二者是否矛盾?不矛盾,理由是什么?这,可以借“像止住的飞翔”这个比喻来还原出你我的道理。因为“飞翔”给人直觉到一种动感,而“止住的飞翔”变动为静,作为喻体来形容本体“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实质上达到了化静为动的效果;于是动静结合之中,那些欧式建筑尤其是“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宛若眼前,更有内在的震撼乃至欢悦跳动在字里行间;这种动感也不孤立,仅第三节就还有“跳跃”和“凭空跨过”:一言以蔽之,维尔哈伦立足的视点在乡村,却并不排斥他观察城市的眼神且惊且喜。

所以,正像诗中几乎每个实词都不妨读成为意象,诗中的比喻句在阅读中必须多加关注:不让精当的比喻轻易滑过,就一定要在本体和喻体之间反复往返、互动接合,既将诗句所描绘的画面想象还原,又把比喻句、画面感背后的韵味体会充分。显然,这样的“关注”,并不是简单的艺术性“鉴赏”,因为这种阅读,看重的不再是表述本身“积极修辞”上的“漂亮”与否,而是情感尤其认知表达在“消极修辞”意义上的“准确”。

四、五、六节在诗中是个整体,应该一起读。假设诗人是位摄像师的话,他在第二、三节既“震惊”又“闷骚”地仰拍、扫视了城市及近郊的高楼大厦、桥梁、钟楼等景观以后,第四节——“赤红的光/煽动在/电杆和支柱之上/就在午时,依然/像金色的可怕的鸡蛋般燃灼着/辉耀的太阳瞧不见了/那发光的嘴,已被/煤灰和黑烟蒙住”,吸引眼球地给出了一个特写镜头;而紧接着,

“一道沥青与石油的河流/冲击着木的浮桥和石的长堤/放肆的汽笛,从驶过的船只上/在浓雾里叫出了恐怖/一盏绿色的警灯/是它们的/朝向海洋里空阔的瞻望”,又是一段跟拍;跟拍到了哪里?则是第六节,作为城市枢纽的港口码头、火车站:“那些码头在沉重的榻车的冲击里鸣响着/那些重载的车辆门钮似地轧轹着/那些铁的吊车堕下了黑暗的立体/又把它们滑进了燃火的地窖/那些桥梁从中间打开着/在那些竖立着灰暗的十字架的繁杂的支柱/和那些记录着万物的铜字之间/无边际地,跨越着/成千的屋顶,成千的檐角,成千的墙垣/相对着,像在争斗似的/在它的上面,马车过去,车轮闪着/列车在驰,急疾地飞过/一直到车站,停着成千/不动的机头,像一个金色辉煌的殿额/那些错杂的铁轨/向隧道和喷烟的洞穴爬到地底去——/为的再出现在喧嚣与尘埃里的/明亮而闪光的铁路网上。”

这里有三点值得一并提出。一是“午时”一词彰显了这首诗的一条内在线索,假如前文“浓雾”还比较隐秘的话:其实,所有文章都有线索,最简单就是时间线索,而最简单的往往也是最基本,甚或最根本的。二是“鸡蛋”意象有点惹眼,有点怪:这首诗写在1895年,抒写城市的诗还没有被都市意象所覆盖,相反,自然、乡土的意象会同工业、城市的意象交错出现,这表明,诗人想象的预设读者多半是更熟悉传统社会和乡村生活的同时代人。三是诗歌节奏的变化和诗人情绪的拿捏。刚才拿“摄像”来比况《城市》视觉呈现的特点和变化,实际上,诗中这一切都得通过语言才能表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第六节,“那些……那些……那些……”和“成千的……成千的……成千的……”,“排比”不仅表明这是比较快的镜头,也显示诗人的情绪变得激越,便是读者阅读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加快节奏;而这两者中间,诗歌的节奏自又慢了下来:这样,有张有弛,诗人爱恨交加的情感一直饱满而均衡地向前涌动,直至“这是触手般扩展的城市”高调地再次出现,并单独构成第七节,这首诗的第一乐章也告结束。

“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和“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都是独句成节,可称之为主题句。这两句之间微妙的差异和张力值得慢慢琢磨。当下,要搞清楚的是:第二乐章从第八节开始,到哪儿结束:第十节?第十一节?在我看来都可以:诗无达诂,切分段落更不必强求标准答案,就像前面也可以认为,诗中第一句话第一诗节,就独立构成了第一部分。当然了,这些看法实则大同小异,换句话说,诗无达诂并非意味着“怎么都行”。因为这些都明摆着:如果说第一乐章主要着墨于“城市”,那么,第二乐章就重点在于“城市人”;如果说第一乐章重点活动在城市的工业区及交通枢纽,那么,第二乐章就将主要场景转移到了城市金融商贸区或生活区;同时,如果说诗歌前半部有对城市相当到位的捕捉和把握,那么接下来,维尔哈伦关于城市人的认知水准甚至更了得。

“街道——和它那些像被电线/结住在纪念碑四周的激浪——/长长地交织地消逝着,出现着/而它的那不可计数的群众”,第八节引人注目地出现了“街道”和“群众”,是怎样的大街上的人群?“——狂乱的手,激动的步伐呀——/眼里储满着憎恶/用牙齿在攫取那越过他们的时刻/在黎明,在黄昏,夜间/在哄乱与争吵里,或是在烦忧里/他们朝向命运,掷出/那时间所带来的他们的劳作之辛酸的种子/而那些阴暗的忧郁的柜台/那些虚伪的不正的账房/那些打开着门的银行/就在他们的狂乱之风的吹打里”:在这里,“阶级”论者不难读出诗人对社会不公的愤懑与批判,“现代性”论者也很可以阐释,维尔哈伦对城市人同“时间”之关系的深刻理解。同样第九节:“外面,如烧着的敝衣/一种混浊而赤红的光/闪闪反射地滞留着/生活啊,已同着酒精的波涛发酵了/那些小酒店在人行道旁打开着/它们的那些镜龛/映照着酩酊与争斗/一个盲女靠着墙/卖着五个生丁一盒的火柴/饕餮与饥饿在它们的巢穴里交合着/而肉欲的苦闷之黑色的突击/在那些小弄里激越地跳踏着”;以及第十节:“而色欲依然不绝地高涨着/而热狂呀变成骚动了/人在燐光与金色的欢乐之搜求里/不相容地轧碎了/女人们——苍白的宠妇呀/行进着,同着她们的头发之性的标记/暗赭的煤色的大气呀/常常远着阳光伸向海,又撩起/于是像是从整个的哄乱/朝向光明掷去的巨大的叫喊/广场呀,旅馆呀,商铺呀,市场呀/这般强烈地叫嚣着激动着暴力/——而垂死者们/却徒劳地在寻找着/应该瞑目的静寂的时刻。”“现代性”论者又更欣喜地读出了城市人欲望贲张状态的充分表现,“阶级”论者则也能以自己的文本关键点为依据,继续发挥社会批判的言路。

我更看重并要补充的是,其一,果然:这里果然出现了“黄昏”和“夜间”,且果然以“城市之夜”为重心。其二,依然:这里的镜头,依然既有快速移动,又有静态定格,这里的节奏,依然有疾有缓,一张一弛。而这些“果然”和“依然”,再次应验了所谓“文本完整性”的论断:文本的这种完整、统一和有机,对于老到的写作者而言,是“默会”的顺势、顺手而为;对于有效“穿越文本”的阅读来说,则是必须考量、遵循的第一阅读法则。其三,维尔哈伦可谓领先:关于现代城市人的认识,当代中国小说迄今还没怎么超越“时间”“欲望”这两关键词吧,《城市》中,“用牙齿在攫取那越过他们的时刻”“人在燐光与金色的欢乐之搜求里”等诗句,已经将“时间”“欲望”的裹挟和威逼驱使表现得入木三分;同样,关于当代社会不平等的认识,当下的“底层写作”也没有比对“那些虚伪的不正的账房”的揭批、对“饕餮与饥饿”两极分化的憎恶走出多远。其四,维尔哈伦也可谓周全:虽然“现代性”或“阶级”论者都能各取所需,从《城市》中构筑自己不同的阐释,但事实上,正像“他们朝向命运,掷出/那时间所带来的他们的劳作之辛酸的种子”“于是像是从整个的哄乱/朝向光明掷去的巨大的叫喊”等所表征的,维尔哈伦对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和现代人,是一种复杂的态度和全面的批判。这意味着,好的阅读和阐释也该不偏不倚,兼容“现代性”和“阶级”论述。其五,我感觉诗人至此仿佛已被“狂乱”“哄乱”“热狂”之类弄得十分焦灼不安,而情绪确乎郁积到了一个低谷,“垂死者们/却徒劳地在寻找着/应该瞑目的静寂的时刻”几句,真是写得非常狠,几乎要堕入悲观和绝望。

于是,第十一节变得意义特别重大:“这般的白日——同样,当着夜/用它的深黑的锤,刻画着苍穹/城市在远处展开着而且制服了原野/有如一个深邃而又广阔的希冀/它发长着:祈愿,荣华,烦愁/它的光辉一直向天上升引出余力/它的金色丛簇的煤气灯光闪射着/它的铁轨是些/幸运与权力相伴着/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它的那些墙壁像军队似地接连着/而那里还有迷雾浓烟/带着嘹亮的叫喊到达这些村野里来了。”不难看到,一方面,维尔哈伦以“城市在远处展开着而且制服了原野”这样的诗句,再直白不过地道明了悲观和绝望的理由,是他看破了城市与乡村的力量对比越来越悬殊,而现代城市的降临使得来自乡土世界的人们永世不得安宁;另一方面,却未曾想:“有如一个深邃而又广阔的希冀”,诗人来了个“惊天大逆转”,好像他也看透了,之所以城市制服了原野,是因为城市更会激发人的欲望,城市是现代人自己身不由己的选择——“它发长着:祈愿,荣华,烦愁”!而我们还发现,这个时候,维尔哈伦心中的所思所想,已经不得不加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才能说出所有了:这就是“议论”。现代诗、抒情诗中能不能有理性的议论?议论对于诗歌乃至整个文学来说是喜是忧?这又是个聚讼纷纭的题目。比较中庸的意见是,不议论不行,议论太多更不行;就像诗人这里的处理,一旦议论要过头,就马上收回到形象。因而我特别喜欢“用它的深黑的锤,刻画着苍穹”,也很能理解“它的铁轨是些/幸运与权力相伴着/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这样的表达,因为这时,维尔哈伦的所思所想,确乎不以意义相反语词的同时并置就不能表达:“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究竟应该怎么理解?貌似不是一时就能说明白,又貌似好像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事实上,这是西方诗艺中一种并不鲜见的固定用法:“矛盾修辞法”。

就在矛盾修辞法登峰造极的运用之中,诗人带我们走到了第十二节:“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啊/热烈的虔诚/和庄严的骸骨与骷髅啊”,这也是全诗的倒数第二节。当主题句“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第三次出现,并情不自禁加上语气词“啊”,诗人的情绪显得激动不已。不过,由于对城市的认知已愈加深入,他实际上并不再像全诗开头那“梦”一样震惊。可是,维尔哈伦为什么还要再来一句“热烈的虔诚/和庄严的骸骨和骷髅啊”:“骸骨”和“骷髅”如此骇人,且还同义反复地强调,尤其是,为什么又用意义仿佛相隔甚远的“庄严”来修饰?我的理解是,诗人这时更在意的是读者,因为,读者特别是同时代的读者,还很少像作者那样深刻领会过城市意味着什么,假如再不以最高强度来提升他们的震惊感,这首诗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编撰教材时,我在此留的思考题是:“‘热烈的虔诚’与‘庄严的骸骨和骷髅’的并置,是否使城市给你的震惊达到了巅峰?”⑧与其说是个提问,不如说是一种询唤,而这大概也是维尔哈伦最想做的事:他要通过这首《城市》,询唤乃至塑造同他一样城市意识的读者——这样的读者,首要的,就是要读懂“庄严的骸骨和骷髅”!一起再回顾一下阅读过程吧,之所以很早就了解这首诗爱恨交加、正负杂陈的情感基调,其实,更是因为初次阅读时,“庄严的骸骨和骷髅”等形象性议论的笔触给我们泄了底;不过那时,即便知晓了结论,却未必能有当下这般的深刻体悟:“时间”催逼,“欲望”发作,告别了传统乡土,来到现代的工业的城市;而且一去不复返,“时间”和“欲望”的双轮驱动,永无休止,其终点就只能是死亡,是“骸骨和骷髅”;况且不公不义,又更加剧两极分化,加速死亡之旅;这是现代人、城市人无可逃避的唯一真实,在这个意义上,死亡的“骸骨和骷髅”自有一种神圣的“庄严”;而且很大程度上,“庄严”,更是诗人对城市中现代人直面“骸骨和骷髅”的英雄主义、浪漫主义姿态的期许和礼赞;可是,维尔哈伦又深知,无论怎么“庄严”,“骸骨和骷髅”毕竟是死亡……

所以,对于文学阅读而言,结论性的阐释固然不是不要紧,但是,阅读的过程尤其阅读过程中的体验,更不可以让渡。——这既是针对上面这个例子:最终阐释是落定于“庄严”抑或“骸骨和骷髅”,还有那么重要吗?这,实际上更该是如此认真讲读《城市》的一大收获。终于,来到了全诗最后的第十三节:“而无数的道路从这里到无限地/朝向它去。”这是“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唯一的重复出现,却有了值得细读的变化:如果全诗开头的“一切”已显示了诗人果决的判断,那么,“从这里到无限地”更是充分的展开与说明;如果起始的那句还主要是空间性的写实,那么,收束的这句则已将空间与时间都涵括在内;如果“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定调了全篇,先声夺人,那么,“而无数的道路从这里到无限地/朝向它去”充满了象征,余音袅袅。这意味着,维尔哈伦的《城市》首尾呼应乃至回环往复,自始至终表现了诗人对城市的认知与情感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搞清“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这关键诗句的意义之后,先前遗留的另一个问题同样迎刃而解。两个主题句微妙的差异和张力?其实也不那么复杂:诗人的视点一直在乡村,立足点总体上也是乡土文明,因此,无论实在还是抽象的“路”,始终都是“从这里”“朝向城市去”;而当诗人渐次深入到城市,他又不再愿意视城市为无关之物,或视自己为“他者”了,相反,即便城市“像触手般”,即便深刻了解“触手般扩展”的可怕,诗人还是要直呼城市为“这”而不是“那”。——“这”里面,确乎不仅有近在咫尺的切身感,也还有迫在眉睫的危机感。所以,这两个主题句,既因为明显的差异而互补,更因为深刻的相通而互补,“合作共赢”,共同传达出维尔哈伦关于城市复杂而微妙的基本立场和价值认同,缺一不可也无可替代地,揭示了《城市》全诗的主题。

只要看过本雅明阅读波德莱尔的名著《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⑨,如上这般讲读维尔哈伦的《城市》,总感觉一个“浅”吧:事实上,这样的失望并不意外。因为,本雅明的那种气象、那种博学、那种深邃,实在难以望其项背,理论大师和小教书匠的距离何以道里计?比如,维尔哈伦的生平和创作、与之相关的文学史及其研究,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理论,等等,我都欠缺丰富乃至必要的贮备。“功夫在诗外”,什么是“诗外”?就是和文本相关的大量背景知识。那种知识,有一些可以“临时抱佛脚”,但很抱歉,我也没有应急式地补课:因为只有达致灵活“创造性”运用的程度,知识和理论才能成为阅读文本的有效“资源”和“支援”;否则,只是作为谈资,只能“装饰性”使用,不可能真正转化为诗外“功夫”,也就不能真正深化或细化对文本的阅读;说不定,还容易带大家兜圈子,貌似千言,却离题万里——这样的情形,其实并不鲜见。那就不如像前面的尝试那样,尽力贴着文本读,“取之于文本,用之于文本”,尽量在文本中发掘。

遗憾的是,维尔哈伦同样无法和波德莱尔相提并论,这首《城市》也可惜不是所谓“可写的”⑩文本:以我们的细读能力,就已经能够几乎穷尽其“文本关键点”,也近乎彻底“完形”并光大了文本的“形式机理”,使得它很少再有重读的空间。易言之,虽然在“超保护合作”的阅读下,《城市》也显得流光溢彩,但毕竟,这首诗并没有真正达到一流而伟大作品的高度——以其特别原创的形式表达了既从来不曾表达、更不能为任何其他文本表达的内容;从而,真正读懂它,就不得不“发明”读法或曰理论;而且即便如此,文本里依然有“除不尽的余数”,依然有“神秘的剩余物”,有待重读者来重新发明不同的文本关键点和形式机理。相反,正如已经读到的那样,维尔哈伦的《城市》最后不得不依赖“矛盾修辞法”来明确宣扬宗旨,这换个角度看,就既是其思想穿透力不够的一个表征,也是艺术上触碰自身极限的明证之一。这意味着,维尔哈伦在世界文学范围内只是个二流诗人,《城市》在根本上还属于“没有秘密的文本”;假如本雅明阅读波德莱尔,是将《恶之花》《巴黎的忧郁》等作品的创造性予以深入研习并还原出来的话,那么,对《城市》的阅读越细致,就越容易自曝其浅。

不过,也许二流的文本恰恰最适合建构最基本的诗歌阅读法。——这,不仅是当年将维尔哈伦《城市》编入高中教科书的原因,也更是如今选它来讲读的内在理由。

所以,貌似此前更多还是在解读《城市》这一首诗,实质上的愿景却是:假“授人以鱼”“解剖麻雀”的具体细节,“授人以渔”更好地通达“普遍真理”。怎样阅读一首诗?在《城市》的讲读之中,已经见缝插针,提炼“明言”了不少。比如,就像足球比赛的根本是把球踢进对方门里一样,“诗要一字一字地读”。“字字落实”,又绝不是傻看着诗行发呆,而是要在比喻句的喻体和本体这类关键语词之间“互动接合”、“想象还原”。比如,诗中几乎所有实词都是意象,要真正地吃透,就要在其词义和语境义之间往返摇摆、反复琢磨,就要尽量呈现画面感,尽力联想有通感。比如,诗中的重复,往往对解读是天赐良机,就要在其“同”中读出“异”、在“异”里读到“同”,等等。只不过,直接授人以“渔”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又颇值得怀疑:这就像前面说到的,对于文学阅读来说,结论重要,阅读的过程和体验却更重要。假如单拈出那些“读法”“结论”来教授,不仅味同嚼蜡,让人不明就里,还不免说了像没说似的。因为,文学的知识、诗歌的读法,应该就像溶于水之盐;盐,空口吃太咸,也很难咽下去。另一方面,文本的解读和阅读过程的还原,也是一张纸的两面。因而,此前不少地方,看起来是讲解文本,其实也是想象性地还原着你我的阅读;而且,越是讲读的细微之处,就越可能是阅读过程的精细环节,也越可能有难以“明言”的知识已经孕育其间。

同样,虽然我们的“阅读”也未必能清清楚楚区别于“阐释”或“鉴赏”,也很难在实践中完全落实我们的“阅读”主张,但是,在人文研究“阐释过剩”、学术观点重复严重的当下,以《城市》的讲读为例来大力倡导这样的“阅读”,依然有其价值和紧迫性:因为只有认真有效的阅读,才能真正发挥文本的潜能;也只有提高阅读能力,才可能促使“阐释”真正有所发明。我更有那么一点自信,在“阅读”须充分考量“文本完整性”、须更多更好发现“文本关键点”、须形构并穿越“文本肌理”等方面,我们还是有创新、有启发的:这些提炼出来可迁移的知识,不仅是读好一首诗的基础,也是一切文学阅读所必备吧。■

2013年4月,据2007年9月讲课记录稿,改定于上海

【注释】

①袁可嘉等选编:《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一册,11—1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怎样阅读一首诗?这貌似是个简单的问题。之所以选出维尔哈伦的《城市》来讲,跟语文教科书的编撰工作有关:我曾为一套高中教材谋划了一个人文主题为“城市与乡村”的单元,从语文目标着眼,需要选配一首有一定长度的外国现代诗;终于,从《外国现代派作品选》这本80年代的文学“圣经”里,发现了维尔哈伦,发现了这首《城市》①。这里也多半属于老生常谈:只是本人第一次认认真真阅读一首诗的经验;显然更多是教训,一个文学工作者竟然没认真读过诗?还好,亡羊补牢,总算有了开始:这要感谢中学教科书特别讲求真正地读懂、读通,乃至一字一句读透。

事实上,读完一篇作品,能不带玄虚地讲个一清二楚:这个文本写的什么?怎么写的?精彩与否?哪里出彩?——应该是文学研究基本功。可是,出色的文本阅读尤其是诗歌阅读能力,正是文学界普遍匮乏的;同时,最基本的东西往往最不容易培养,甚至能否教授也很成问题。

“阅读”这个词很朴素,却被《文化理论关键词》列作当代学术关键词:“对阅读这一概念的重新界定,是批判及文化理论在语言和阐释领域最重要的贡献之一。阅读日益被看作是一个普遍的文化现象,而不单单指我们细读书面文本时所投入的一项活动。”②而“阅读”的基本含义,也就是读一篇书面文稿,读懂它的意思,知道它的好,知道它的深度——还是“阅读”这个概念的核心所在。这样的“阅读”,不等于“欣赏”或“鉴赏”,很大程度上更要与“阐释”做区分。因为“阐释”在人文研究界流行太久了:“借别人的文本,浇自己心中块垒”,这样的阐释法,甚至连罗兰·巴特在《文本的快乐》里所说的与文本“调情”③也不愿意,就自说自话地自我满足去了。这样的读者,潜意识里一定自认为比文本高明,否则,不充分打开文本,为什么就可以说上许多?可是,他很容易出现两大毛病:要么陈词滥调,比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讲解古代诗文,总会归结到两点,一对劳动人民同情热爱,二对地主阶级揭露批判;其实,最近二三十年,往往只是把归结点换了——从“人性”到“国民性”到“现代性”,还不是五十步笑百步?要么过度阐释,即拎出个文本的某一局部来大肆发挥,越说越抽象,而罔顾其余,甚至,连文本中明显同他的阐释不相容的地方也不管,继续自顾自,越说越得意。而判断“过度”与否的标准,就是看阅读或阐释能否有效“穿越文本”:就像考据学有所谓“孤证不立”一样,一个好的文本总是完整的,总有内在的“文本肌理”存焉,而行之有效的阅读,总是把握到该文本不止一个“关键点”,总是因应并光大了该文本的“形式肌理”;换言之,假如某种头头是道只是对文本的一个点滔滔不绝,而找不到其他与之呼应的文本依据,或找是找了,却听着就牵强,那么,一定不是到位的“阅读”,而只是“阐释”,且是“过度”的。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性,“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那些好的“阐释”,包括“过度阐释”,会因其自身的重大发明,在学术、思想及社会效应上,价值甚高乃至居功至伟:可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概念上、理论上的问题有机会再说。先赶紧将《城市》读起来如何,怎么读?借用沈从文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写作课上“贴着写”的说法,我们“贴着读”:贴着维尔哈伦的诗歌文本读,更准确地说是,贴着艾青先生的译本读。诗歌能否翻译,这是个争论很多的问题。从《城市》的不同译本看,的确诗意相差不小④。或许,最初印象总是最深刻,毕竟艾青是诗人,而他又曾说自己最喜欢也最受影响的诗人是维尔哈伦,所以,艾青译本虽或也有问题,却仍是值得“贴着读”的第一文本。

《城市》的基本内容并不复杂。总体非常写实,所描写的城市和乡村图景,估计也有所实指;诗中的空间感很强,确乎不难“按图索骥”,时代感更是显著:这是个19世纪末的城市,典型的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交替期的那种面貌和味道;如此说来,这首诗又颇具象征性和普遍性,难免让人联想到当下中国的某些状况。显然,要是认认真真读了,真的“调情”过了,阅读和理解并没有太大困难。因此下面要做的,与其说是讲解这一首诗,挖掘作者的深刻思想、微言大义,就不如说是带着大家一起回想、反思自己为什么读懂了;而之所以要回顾、还原《城市》的阅读过程,是为了把我们可能“默会”的诗歌阅读方法给进一步“显形”“明言”⑤,是为了今后遇到不管多难的诗作时,也不再畏惧,不再意兴全无,更不再束手无策。

较浅层次地读懂作品,基本内涵之外,还应把握另一基础目标:情感基调。极端地说情感基调,就是作品渗透的情感是正面还是负面?这首诗也不难:爱恨交加,正负两面都有。在此,要回顾、还原的首个问题便是:你是怎么读出来的?换个学术的表述——读者的阅读初感,由文本中什么东西所给予?答案是:首先来自诗中那些感情色彩明显的词语,比如“可怕”“恐怖”“狂乱”“憎恶”“垂死”“骸骨”与“骷髅”等,当然,还有“金色辉煌”“广阔的希冀”“荣华”“热烈的虔诚”等正面词语。它们对初步领会文本的情感基调,价值不可估量,正是从这些词义的褒贬之中可以直觉到诗歌原初的情感体验。更进一步,还可能发现一个有分量的问题:那些明显的褒义词多半在诗歌后半部分才出现,不过,诗中那种爱恨交加的情感态度,确乎阅读之初就有感觉,这是为什么?

索性,我们还是老老实实从头读起。“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单独一句,就是第一节。这句话对整首《城市》来说,势必很关键,眼下显然没到能说清楚之时。读第二节:“从浓雾的深处/那边,带着它所有的层次/和它所有的大的梯级/和一直到天上的/层次和梯级的运转,朝向最高的层次/它梦似的出现。”

第一要说“浓雾”,这是写实,“浓雾”既是自然现象,又更是工业文明的结果:想想那一个个著名的“雾都”。其次,要提醒注意方位词“那边”,貌似普通,却在诗里很有意思、很重要。暂且按下不表,先试着把“梦”说透。“梦”,总是令人浮想联翩,美梦?噩梦?幻梦?好莱坞就叫“梦工厂”,而人们常说现代文明创造的一切,对传统社会来说就像不可思议的梦:这大约正是维尔哈伦最初面对城市的感觉,既像在做梦、在梦中一样,又有点像是大梦初醒。另一方面,“梦”在这里,很大程度还属于写实,这要读出来反而有点难:其实,诗人是从“浓雾”深处看城市,而“梦”的意思之一,不正是“朦胧模糊”?真是一个“梦”字,味道全出。最后,不能不看到很多“大词”——“所有的”“大的”“一直到天上的”“最高的”。要言之,这开头第二节,就已写出城市的基本形象和诗人对城市的基本感受:城市,是一个巨大的雄伟之物,给人以强烈而奇异的震惊之感,“它梦似的出现着”!

“那边/是些跳跃的,凭空跨过的/铁骨编成的桥梁/是些为神怪的雕像所制御着的/街垒和圆柱/是些郊外的钟楼/是些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像止住的飞翔,在房屋之上/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站着在/土地与原野的边际。”第三节且从“郊外”读起。劳烦懂法语友人查阅原诗:“郊外”一词对应的法语是“le faubourg”,更准确的中文翻译当为“近郊”。可是,艾青译“是些郊外的钟楼”这句,郑译为“这是耸立于郊区的圆塔”,杨译为“这里一座座高塔坐落郊外”,只有程译为“一座座俯瞰近郊的高塔”:之所以要抠这个字眼,是因为我最初读艾青所译《城市》,在此曾有如下误读——

“郊外”一般指郊区乃至远郊,这里却是“郊区之外”的涵义,指城市中心所在。这就很有意思了,有个更重要的词,可以拿来作类比:“自然”。什么是“自然”?仿佛当然是大地、森林、草原等大自然;可你当真想一想,对于现代城市人而言,身边“自然”的生活环境究竟是什么?其实,是钢筋水泥的森林!这意味着是高楼大厦之类,才是城市人从小耳濡目染的“自然”;而恰恰只有在受了教育之后,文化知识才规训他记住,大地、森林、草原等等方为原初的大自然。因此,张爱玲很妙地道出了现代人的心声:“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会往往是第二轮的。”⑥不过,与其说是“第二轮”,不如用一个柄谷行人的著名概念“颠倒”⑦。这首诗里,“郊外”和通常的理解悖谬,意义“颠倒”了。

——现在想来,认“郊外”为“城市中心所在”,纯属妄说;动用“颠倒”来释解,更是用力过猛。事实上,在第二节远眺城市中心之后,诗人是将视线收回到了近郊。不过, “远眺”和“回收”依然很能够解释,为什么是“那边”而不是“这边”?为什么很普通的“那边”在这首诗里很重要?原因在于,《城市》立足的观察点是乡村,维尔哈伦是站在乡土视点上开始描写城市的,在象征的层面上,诗人的基本立场是乡土的农业文明。这,对于这首诗的阅读来说当然很重要。

当然,你也可说这已属某种“阐释”,甚至差一点也沦为了“过度阐释”。而在我看来,这仍是一个例子,有助于区分所谓“阅读”和“阐释”:好的阅读,总有文本依据,而且“孤证不立”,作为证据的“文本关键点”,总是持续地、草蛇灰线地,形构了“文本肌理”。事实上,全诗劈头一句“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尤其那个“去”,便也是和“那边”“边际”等一脉相承的;而类似发现还会不断出来。需要继续问的是,我们读出来维尔哈伦的基本立场是乡土文明,我们又早已读出诗中有正反两面情感、对城市爱恨交加:这二者是否矛盾?不矛盾,理由是什么?这,可以借“像止住的飞翔”这个比喻来还原出你我的道理。因为“飞翔”给人直觉到一种动感,而“止住的飞翔”变动为静,作为喻体来形容本体“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实质上达到了化静为动的效果;于是动静结合之中,那些欧式建筑尤其是“屋顶与屋脊的尖角”宛若眼前,更有内在的震撼乃至欢悦跳动在字里行间;这种动感也不孤立,仅第三节就还有“跳跃”和“凭空跨过”:一言以蔽之,维尔哈伦立足的视点在乡村,却并不排斥他观察城市的眼神且惊且喜。

所以,正像诗中几乎每个实词都不妨读成为意象,诗中的比喻句在阅读中必须多加关注:不让精当的比喻轻易滑过,就一定要在本体和喻体之间反复往返、互动接合,既将诗句所描绘的画面想象还原,又把比喻句、画面感背后的韵味体会充分。显然,这样的“关注”,并不是简单的艺术性“鉴赏”,因为这种阅读,看重的不再是表述本身“积极修辞”上的“漂亮”与否,而是情感尤其认知表达在“消极修辞”意义上的“准确”。

四、五、六节在诗中是个整体,应该一起读。假设诗人是位摄像师的话,他在第二、三节既“震惊”又“闷骚”地仰拍、扫视了城市及近郊的高楼大厦、桥梁、钟楼等景观以后,第四节——“赤红的光/煽动在/电杆和支柱之上/就在午时,依然/像金色的可怕的鸡蛋般燃灼着/辉耀的太阳瞧不见了/那发光的嘴,已被/煤灰和黑烟蒙住”,吸引眼球地给出了一个特写镜头;而紧接着,

“一道沥青与石油的河流/冲击着木的浮桥和石的长堤/放肆的汽笛,从驶过的船只上/在浓雾里叫出了恐怖/一盏绿色的警灯/是它们的/朝向海洋里空阔的瞻望”,又是一段跟拍;跟拍到了哪里?则是第六节,作为城市枢纽的港口码头、火车站:“那些码头在沉重的榻车的冲击里鸣响着/那些重载的车辆门钮似地轧轹着/那些铁的吊车堕下了黑暗的立体/又把它们滑进了燃火的地窖/那些桥梁从中间打开着/在那些竖立着灰暗的十字架的繁杂的支柱/和那些记录着万物的铜字之间/无边际地,跨越着/成千的屋顶,成千的檐角,成千的墙垣/相对着,像在争斗似的/在它的上面,马车过去,车轮闪着/列车在驰,急疾地飞过/一直到车站,停着成千/不动的机头,像一个金色辉煌的殿额/那些错杂的铁轨/向隧道和喷烟的洞穴爬到地底去——/为的再出现在喧嚣与尘埃里的/明亮而闪光的铁路网上。”

这里有三点值得一并提出。一是“午时”一词彰显了这首诗的一条内在线索,假如前文“浓雾”还比较隐秘的话:其实,所有文章都有线索,最简单就是时间线索,而最简单的往往也是最基本,甚或最根本的。二是“鸡蛋”意象有点惹眼,有点怪:这首诗写在1895年,抒写城市的诗还没有被都市意象所覆盖,相反,自然、乡土的意象会同工业、城市的意象交错出现,这表明,诗人想象的预设读者多半是更熟悉传统社会和乡村生活的同时代人。三是诗歌节奏的变化和诗人情绪的拿捏。刚才拿“摄像”来比况《城市》视觉呈现的特点和变化,实际上,诗中这一切都得通过语言才能表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第六节,“那些……那些……那些……”和“成千的……成千的……成千的……”,“排比”不仅表明这是比较快的镜头,也显示诗人的情绪变得激越,便是读者阅读时,也会不由自主地加快节奏;而这两者中间,诗歌的节奏自又慢了下来:这样,有张有弛,诗人爱恨交加的情感一直饱满而均衡地向前涌动,直至“这是触手般扩展的城市”高调地再次出现,并单独构成第七节,这首诗的第一乐章也告结束。

“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和“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都是独句成节,可称之为主题句。这两句之间微妙的差异和张力值得慢慢琢磨。当下,要搞清楚的是:第二乐章从第八节开始,到哪儿结束:第十节?第十一节?在我看来都可以:诗无达诂,切分段落更不必强求标准答案,就像前面也可以认为,诗中第一句话第一诗节,就独立构成了第一部分。当然了,这些看法实则大同小异,换句话说,诗无达诂并非意味着“怎么都行”。因为这些都明摆着:如果说第一乐章主要着墨于“城市”,那么,第二乐章就重点在于“城市人”;如果说第一乐章重点活动在城市的工业区及交通枢纽,那么,第二乐章就将主要场景转移到了城市金融商贸区或生活区;同时,如果说诗歌前半部有对城市相当到位的捕捉和把握,那么接下来,维尔哈伦关于城市人的认知水准甚至更了得。

“街道——和它那些像被电线/结住在纪念碑四周的激浪——/长长地交织地消逝着,出现着/而它的那不可计数的群众”,第八节引人注目地出现了“街道”和“群众”,是怎样的大街上的人群?“——狂乱的手,激动的步伐呀——/眼里储满着憎恶/用牙齿在攫取那越过他们的时刻/在黎明,在黄昏,夜间/在哄乱与争吵里,或是在烦忧里/他们朝向命运,掷出/那时间所带来的他们的劳作之辛酸的种子/而那些阴暗的忧郁的柜台/那些虚伪的不正的账房/那些打开着门的银行/就在他们的狂乱之风的吹打里”:在这里,“阶级”论者不难读出诗人对社会不公的愤懑与批判,“现代性”论者也很可以阐释,维尔哈伦对城市人同“时间”之关系的深刻理解。同样第九节:“外面,如烧着的敝衣/一种混浊而赤红的光/闪闪反射地滞留着/生活啊,已同着酒精的波涛发酵了/那些小酒店在人行道旁打开着/它们的那些镜龛/映照着酩酊与争斗/一个盲女靠着墙/卖着五个生丁一盒的火柴/饕餮与饥饿在它们的巢穴里交合着/而肉欲的苦闷之黑色的突击/在那些小弄里激越地跳踏着”;以及第十节:“而色欲依然不绝地高涨着/而热狂呀变成骚动了/人在燐光与金色的欢乐之搜求里/不相容地轧碎了/女人们——苍白的宠妇呀/行进着,同着她们的头发之性的标记/暗赭的煤色的大气呀/常常远着阳光伸向海,又撩起/于是像是从整个的哄乱/朝向光明掷去的巨大的叫喊/广场呀,旅馆呀,商铺呀,市场呀/这般强烈地叫嚣着激动着暴力/——而垂死者们/却徒劳地在寻找着/应该瞑目的静寂的时刻。”“现代性”论者又更欣喜地读出了城市人欲望贲张状态的充分表现,“阶级”论者则也能以自己的文本关键点为依据,继续发挥社会批判的言路。

我更看重并要补充的是,其一,果然:这里果然出现了“黄昏”和“夜间”,且果然以“城市之夜”为重心。其二,依然:这里的镜头,依然既有快速移动,又有静态定格,这里的节奏,依然有疾有缓,一张一弛。而这些“果然”和“依然”,再次应验了所谓“文本完整性”的论断:文本的这种完整、统一和有机,对于老到的写作者而言,是“默会”的顺势、顺手而为;对于有效“穿越文本”的阅读来说,则是必须考量、遵循的第一阅读法则。其三,维尔哈伦可谓领先:关于现代城市人的认识,当代中国小说迄今还没怎么超越“时间”“欲望”这两关键词吧,《城市》中,“用牙齿在攫取那越过他们的时刻”“人在燐光与金色的欢乐之搜求里”等诗句,已经将“时间”“欲望”的裹挟和威逼驱使表现得入木三分;同样,关于当代社会不平等的认识,当下的“底层写作”也没有比对“那些虚伪的不正的账房”的揭批、对“饕餮与饥饿”两极分化的憎恶走出多远。其四,维尔哈伦也可谓周全:虽然“现代性”或“阶级”论者都能各取所需,从《城市》中构筑自己不同的阐释,但事实上,正像“他们朝向命运,掷出/那时间所带来的他们的劳作之辛酸的种子”“于是像是从整个的哄乱/朝向光明掷去的巨大的叫喊”等所表征的,维尔哈伦对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和现代人,是一种复杂的态度和全面的批判。这意味着,好的阅读和阐释也该不偏不倚,兼容“现代性”和“阶级”论述。其五,我感觉诗人至此仿佛已被“狂乱”“哄乱”“热狂”之类弄得十分焦灼不安,而情绪确乎郁积到了一个低谷,“垂死者们/却徒劳地在寻找着/应该瞑目的静寂的时刻”几句,真是写得非常狠,几乎要堕入悲观和绝望。

于是,第十一节变得意义特别重大:“这般的白日——同样,当着夜/用它的深黑的锤,刻画着苍穹/城市在远处展开着而且制服了原野/有如一个深邃而又广阔的希冀/它发长着:祈愿,荣华,烦愁/它的光辉一直向天上升引出余力/它的金色丛簇的煤气灯光闪射着/它的铁轨是些/幸运与权力相伴着/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它的那些墙壁像军队似地接连着/而那里还有迷雾浓烟/带着嘹亮的叫喊到达这些村野里来了。”不难看到,一方面,维尔哈伦以“城市在远处展开着而且制服了原野”这样的诗句,再直白不过地道明了悲观和绝望的理由,是他看破了城市与乡村的力量对比越来越悬殊,而现代城市的降临使得来自乡土世界的人们永世不得安宁;另一方面,却未曾想:“有如一个深邃而又广阔的希冀”,诗人来了个“惊天大逆转”,好像他也看透了,之所以城市制服了原野,是因为城市更会激发人的欲望,城市是现代人自己身不由己的选择——“它发长着:祈愿,荣华,烦愁”!而我们还发现,这个时候,维尔哈伦心中的所思所想,已经不得不加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才能说出所有了:这就是“议论”。现代诗、抒情诗中能不能有理性的议论?议论对于诗歌乃至整个文学来说是喜是忧?这又是个聚讼纷纭的题目。比较中庸的意见是,不议论不行,议论太多更不行;就像诗人这里的处理,一旦议论要过头,就马上收回到形象。因而我特别喜欢“用它的深黑的锤,刻画着苍穹”,也很能理解“它的铁轨是些/幸运与权力相伴着/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这样的表达,因为这时,维尔哈伦的所思所想,确乎不以意义相反语词的同时并置就不能表达:“朝向伪诈的幸福的大胆的道路”,究竟应该怎么理解?貌似不是一时就能说明白,又貌似好像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事实上,这是西方诗艺中一种并不鲜见的固定用法:“矛盾修辞法”。

就在矛盾修辞法登峰造极的运用之中,诗人带我们走到了第十二节:“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啊/热烈的虔诚/和庄严的骸骨与骷髅啊”,这也是全诗的倒数第二节。当主题句“这是像触手般扩展的城市”第三次出现,并情不自禁加上语气词“啊”,诗人的情绪显得激动不已。不过,由于对城市的认知已愈加深入,他实际上并不再像全诗开头那“梦”一样震惊。可是,维尔哈伦为什么还要再来一句“热烈的虔诚/和庄严的骸骨和骷髅啊”:“骸骨”和“骷髅”如此骇人,且还同义反复地强调,尤其是,为什么又用意义仿佛相隔甚远的“庄严”来修饰?我的理解是,诗人这时更在意的是读者,因为,读者特别是同时代的读者,还很少像作者那样深刻领会过城市意味着什么,假如再不以最高强度来提升他们的震惊感,这首诗就没有机会了。所以编撰教材时,我在此留的思考题是:“‘热烈的虔诚’与‘庄严的骸骨和骷髅’的并置,是否使城市给你的震惊达到了巅峰?”⑧与其说是个提问,不如说是一种询唤,而这大概也是维尔哈伦最想做的事:他要通过这首《城市》,询唤乃至塑造同他一样城市意识的读者——这样的读者,首要的,就是要读懂“庄严的骸骨和骷髅”!一起再回顾一下阅读过程吧,之所以很早就了解这首诗爱恨交加、正负杂陈的情感基调,其实,更是因为初次阅读时,“庄严的骸骨和骷髅”等形象性议论的笔触给我们泄了底;不过那时,即便知晓了结论,却未必能有当下这般的深刻体悟:“时间”催逼,“欲望”发作,告别了传统乡土,来到现代的工业的城市;而且一去不复返,“时间”和“欲望”的双轮驱动,永无休止,其终点就只能是死亡,是“骸骨和骷髅”;况且不公不义,又更加剧两极分化,加速死亡之旅;这是现代人、城市人无可逃避的唯一真实,在这个意义上,死亡的“骸骨和骷髅”自有一种神圣的“庄严”;而且很大程度上,“庄严”,更是诗人对城市中现代人直面“骸骨和骷髅”的英雄主义、浪漫主义姿态的期许和礼赞;可是,维尔哈伦又深知,无论怎么“庄严”,“骸骨和骷髅”毕竟是死亡……

所以,对于文学阅读而言,结论性的阐释固然不是不要紧,但是,阅读的过程尤其阅读过程中的体验,更不可以让渡。——这既是针对上面这个例子:最终阐释是落定于“庄严”抑或“骸骨和骷髅”,还有那么重要吗?这,实际上更该是如此认真讲读《城市》的一大收获。终于,来到了全诗最后的第十三节:“而无数的道路从这里到无限地/朝向它去。”这是“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唯一的重复出现,却有了值得细读的变化:如果全诗开头的“一切”已显示了诗人果决的判断,那么,“从这里到无限地”更是充分的展开与说明;如果起始的那句还主要是空间性的写实,那么,收束的这句则已将空间与时间都涵括在内;如果“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定调了全篇,先声夺人,那么,“而无数的道路从这里到无限地/朝向它去”充满了象征,余音袅袅。这意味着,维尔哈伦的《城市》首尾呼应乃至回环往复,自始至终表现了诗人对城市的认知与情感不断深化的过程。

在搞清“一切的路都朝向城市去”这关键诗句的意义之后,先前遗留的另一个问题同样迎刃而解。两个主题句微妙的差异和张力?其实也不那么复杂:诗人的视点一直在乡村,立足点总体上也是乡土文明,因此,无论实在还是抽象的“路”,始终都是“从这里”“朝向城市去”;而当诗人渐次深入到城市,他又不再愿意视城市为无关之物,或视自己为“他者”了,相反,即便城市“像触手般”,即便深刻了解“触手般扩展”的可怕,诗人还是要直呼城市为“这”而不是“那”。——“这”里面,确乎不仅有近在咫尺的切身感,也还有迫在眉睫的危机感。所以,这两个主题句,既因为明显的差异而互补,更因为深刻的相通而互补,“合作共赢”,共同传达出维尔哈伦关于城市复杂而微妙的基本立场和价值认同,缺一不可也无可替代地,揭示了《城市》全诗的主题。

只要看过本雅明阅读波德莱尔的名著《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⑨,如上这般讲读维尔哈伦的《城市》,总感觉一个“浅”吧:事实上,这样的失望并不意外。因为,本雅明的那种气象、那种博学、那种深邃,实在难以望其项背,理论大师和小教书匠的距离何以道里计?比如,维尔哈伦的生平和创作、与之相关的文学史及其研究,城市的历史和文化理论,等等,我都欠缺丰富乃至必要的贮备。“功夫在诗外”,什么是“诗外”?就是和文本相关的大量背景知识。那种知识,有一些可以“临时抱佛脚”,但很抱歉,我也没有应急式地补课:因为只有达致灵活“创造性”运用的程度,知识和理论才能成为阅读文本的有效“资源”和“支援”;否则,只是作为谈资,只能“装饰性”使用,不可能真正转化为诗外“功夫”,也就不能真正深化或细化对文本的阅读;说不定,还容易带大家兜圈子,貌似千言,却离题万里——这样的情形,其实并不鲜见。那就不如像前面的尝试那样,尽力贴着文本读,“取之于文本,用之于文本”,尽量在文本中发掘。

遗憾的是,维尔哈伦同样无法和波德莱尔相提并论,这首《城市》也可惜不是所谓“可写的”⑩文本:以我们的细读能力,就已经能够几乎穷尽其“文本关键点”,也近乎彻底“完形”并光大了文本的“形式机理”,使得它很少再有重读的空间。易言之,虽然在“超保护合作”的阅读下,《城市》也显得流光溢彩,但毕竟,这首诗并没有真正达到一流而伟大作品的高度——以其特别原创的形式表达了既从来不曾表达、更不能为任何其他文本表达的内容;从而,真正读懂它,就不得不“发明”读法或曰理论;而且即便如此,文本里依然有“除不尽的余数”,依然有“神秘的剩余物”,有待重读者来重新发明不同的文本关键点和形式机理。相反,正如已经读到的那样,维尔哈伦的《城市》最后不得不依赖“矛盾修辞法”来明确宣扬宗旨,这换个角度看,就既是其思想穿透力不够的一个表征,也是艺术上触碰自身极限的明证之一。这意味着,维尔哈伦在世界文学范围内只是个二流诗人,《城市》在根本上还属于“没有秘密的文本”;假如本雅明阅读波德莱尔,是将《恶之花》《巴黎的忧郁》等作品的创造性予以深入研习并还原出来的话,那么,对《城市》的阅读越细致,就越容易自曝其浅。

不过,也许二流的文本恰恰最适合建构最基本的诗歌阅读法。——这,不仅是当年将维尔哈伦《城市》编入高中教科书的原因,也更是如今选它来讲读的内在理由。

所以,貌似此前更多还是在解读《城市》这一首诗,实质上的愿景却是:假“授人以鱼”“解剖麻雀”的具体细节,“授人以渔”更好地通达“普遍真理”。怎样阅读一首诗?在《城市》的讲读之中,已经见缝插针,提炼“明言”了不少。比如,就像足球比赛的根本是把球踢进对方门里一样,“诗要一字一字地读”。“字字落实”,又绝不是傻看着诗行发呆,而是要在比喻句的喻体和本体这类关键语词之间“互动接合”、“想象还原”。比如,诗中几乎所有实词都是意象,要真正地吃透,就要在其词义和语境义之间往返摇摆、反复琢磨,就要尽量呈现画面感,尽力联想有通感。比如,诗中的重复,往往对解读是天赐良机,就要在其“同”中读出“异”、在“异”里读到“同”,等等。只不过,直接授人以“渔”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又颇值得怀疑:这就像前面说到的,对于文学阅读来说,结论重要,阅读的过程和体验却更重要。假如单拈出那些“读法”“结论”来教授,不仅味同嚼蜡,让人不明就里,还不免说了像没说似的。因为,文学的知识、诗歌的读法,应该就像溶于水之盐;盐,空口吃太咸,也很难咽下去。另一方面,文本的解读和阅读过程的还原,也是一张纸的两面。因而,此前不少地方,看起来是讲解文本,其实也是想象性地还原着你我的阅读;而且,越是讲读的细微之处,就越可能是阅读过程的精细环节,也越可能有难以“明言”的知识已经孕育其间。

同样,虽然我们的“阅读”也未必能清清楚楚区别于“阐释”或“鉴赏”,也很难在实践中完全落实我们的“阅读”主张,但是,在人文研究“阐释过剩”、学术观点重复严重的当下,以《城市》的讲读为例来大力倡导这样的“阅读”,依然有其价值和紧迫性:因为只有认真有效的阅读,才能真正发挥文本的潜能;也只有提高阅读能力,才可能促使“阐释”真正有所发明。我更有那么一点自信,在“阅读”须充分考量“文本完整性”、须更多更好发现“文本关键点”、须形构并穿越“文本肌理”等方面,我们还是有创新、有启发的:这些提炼出来可迁移的知识,不仅是读好一首诗的基础,也是一切文学阅读所必备吧。

2013年4月,据2007年9月讲课记录稿,改定于上海

【注释】

①袁可嘉等选编:《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一册,11—16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

②丹尼·卡瓦拉罗:《文化理论关键词》,张卫东等译,53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③“调情”说源于伊格尔顿对罗兰·巴特的释解,参见其著《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80—8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文本的快乐》,大陆版译为《文之悦》,屠友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④目前所见其他译本有:程曾厚译本,见其译《法国诗选》,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杨松河译本,见其译《弗朗德勒女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郑克鲁译本,见郑克鲁、董衡巽主编《新编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一编)》,上海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

⑤“默会”“明言”是“默会知识论”的核心概念,简要地理解,在此不妨“望文生义”;详见郁振华《人类知识的默会维度》,尤其“第一部分 言述的和默会的”,15—10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⑥语见《童言无忌》,见张爱玲《张爱玲散文全编》,来凤仪编,102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

⑦“颠倒”是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中的核心概念之一,详见其著第一章《风景的发现》,赵京华译,1—34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

⑧王荣生、倪文尖主编:《国家课程标准高中实验课本(试编本)语文》,第二册,38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⑨本雅明:《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张旭东等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

⑩“可写的”与“可读的”两类文本之别,由罗兰·巴特在《S/Z》中提出,因伊格尔顿《二十世纪文学理论》的较早翻译介绍,在国内学界影响甚大。见该书第135页,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屠友祥《S/Z》译本,确乎译作“能引人写作之文”和“用以阅读之文”,虽不精练,却更容易获解,值得推介。见该书51、6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倪文尖,华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