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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作者:王晓鸽 葛晨亮 来源:神州·下旬刊

摘要: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是促进我国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课题,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对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并提出若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合作医疗 最低生活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多数,“三农”问题是攸关我国建设、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时代背景之下,搞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是促进我国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课题。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长期是以土地保障为基础,家庭保障为依托的,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原有的这一保障模式在新形势之下愈发显得无力,而新的保障制度尚处于初建阶段,制度建设不完善、保障水平不高。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中是发展最为缓慢,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和前瞻性,已日益落后于我国的农村社会发展。因此,需要结合农村社会发展现实对其进行相应的完善。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1}

从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的时间来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主要为了满足农民在养老、医疗和日常生活三项主要支出项目上的保障需求的。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传统的农民养老方式之外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由民政部于1991年主导在全国试点。顶峰时期,全国约有8000多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在经历了短暂的繁荣之后,旧的养老保险制度迅速衰落。2006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在全国7省市选取了8个县市区,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这一制度暴露的问题只要有缺乏具有全国指导性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和养老保险金在管理运营中如何保值升值和监管的缺失等。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肇始于计划经济时期,但在1982年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旧的合作医疗制度几近崩溃。2002年,在相关中央部委的推动下,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由于这一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在具体工作中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比如说由于对于干部、政策的不信任,新农合的资金筹集存在困难,基金在管理方面也暴露出很大的问题。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我国传统的救济制度为针对某些特定对象(如五保户、灾民)的“五保”制度。但针对广大普通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直到1995年才展开试点,从“五保”制度到低保制度的转变,说明农村的社会救助工作进入了新时期,但一直到现在,低保制度仍未取代“五保”制度,实践中,该制度存也存在着保障资金筹集的困难以及各地区低保标准如何划定等问题。

三、完善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体系{2}

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过程中种种问题的出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因此,国家应尽快建立起以农村社会保障法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体系,并在这一基本法框架之下,制定诸如农村养老保险法、农村合作医疗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等专门法,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循,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历史文化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实施条例,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更好地开展。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统一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工作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主管机关,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先是民政部门,后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卫生部门会同农村基层组织共同管理;低保优抚工作则由民政部门主管。由于实行多头管理,造成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等严重问题,因此有必要考虑设立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主管部门,如农村社会保障委员会,来具体负责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具体工作,以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制定实施等。

(三)做好对于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管工作

权力的腐败源自于对于权力监管的缺失,在设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对制度的运作必须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以保证该制度能够公正高效的运作。具体来讲,应着眼于对保障基金运作管理的审计监管以及对于社会保障工作运作执行情况的社会监督。审计监管须由独立的国家审计部门来进行,并定期发布相关的审计报告,以备民众的查询。

(四)拓宽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新时期,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百姓手中的货币也在慢慢地贬值,做好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工作也就是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稳定发展。由于其特殊的属性,目前其保值增值的渠道还只能限于如银行储蓄、实业投资等,国家可以规定对于存入银行的农村社保基金给予相对于一般的社会储蓄更高的利率的政策支持。而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成长,监管的不断成熟,可考虑将农村社保资金用于购买信托甚至是投入股市,毕竟相对于传统的社保资金增值渠道来说,进入资本市场,其升值的空间可能会更大。

注释:

{1}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现实考察与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03

{2}韦镇坤. 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 经济纵横[J].2008,(2)

作者简介:王晓鸽,(1988-),男,安徽全椒人,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葛晨亮(1988.10)男,安徽阜阳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