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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渡

作者:盛琼 来源:芳草·文学杂志

第一章 家事

老衫老被沤老屋,老箱老柜放老谷。老茶老酒叙老情,老夫老妻享老福。

——客家山歌

一位普通的八十一岁的老人,在一个普通的早晨醒来。有一刻,这位叫曾丰庆的老人,像婴儿一样的懵懂。再一刻,他回过神来,目光随即像是蒙上了一层滤色镜,暗淡而柔和。身边的被窝已空,老伴高彩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离开了。

他穿衣,梳洗,打开房门,踱到阳台上,伸了几个懒腰。这是松口古镇上一栋三层的小楼,独门独院,半新不旧的。院子里散落地种着几棵荔枝和黄皮果树,枝繁叶茂。楼外,几百米远的地方,能看到一条清澈的大河,绵长深远。

这就是著名的梅江,客家人的母亲河。它经过不长的河道便汇入韩江,然后直通蔚蓝的大海。蜿蜒的江水,滋养着山脚下一块块狭窄美丽的盆地,使这一方原本荒蛮的土地,成了客家人最大的聚集地。多少年来,这些深藏在大山深处的客家人,就是从这条河的渡口登船,挥泪离开家乡,然后像一粒粒顽强的种子,漂向了世界的各个地方。因为有这条河,封闭的不再封闭,绝望的现了新机。它是一道乍裂的天光,让人们知道了山的外面有大海,大海的那边还有世界。

“阿爸,你起来了?阿妈已经食过早饭,到公园里锻炼去了。饭桌上的汤还热着呢,我给你做的是猪肉汤,还炒了个面线,煮了只鸡卵。阿婆每回打电话都叮嘱我,要我督促你早上多食点。她说,要想身体好,早上要食好。每回听她说话的语气,我都想发笑。瞧瞧,你都八十多岁了,可阿婆还把你当细崽一样地关心呢。”

说这话的是个面容端庄、干净利落的五十多岁的女人,她叫丘瑞华,是老人的二媳妇。她见老人起了床,便进来帮他收拾床褥。楼是她家的楼。楼建好,她就把家官、家娘(指公公、婆婆)接过来一起住了。

“可不是吗?我都八十多了,都有重孙子了,可在我们家‘百岁婆’的眼里,我依然是她那个需要操心的儿子呢!哈哈,我也理解她,她一生不就只有我这个独苗子吗?一辈子都这样了,早成习惯了,哪里改得了?”老人说完便下楼用餐。他虽然头发稀疏,满脸皱纹,但面色红润,反应敏捷,看不出多少龙钟老态。

“这才是你的福气嘛!你想想看,有个一百岁的阿妈能时常督促自己食早饭,这是要修几多辈子才能修来的大福报啊。有阿妈在,你永远都可以当她的细崽了!”说话间,瑞华已经收拾好被子枕头,她又一阵风似的跟着家官走下楼来。

她摆好碗筷,盛好肉汤,递给家官,然后拿过一只竹篮,在家官的对面坐下来。她一边剥着篮里的豆子,一边和家官商量给“百岁婆”祝寿的事。百岁大寿哦,人生能有几个百岁?又有多少人能活到百岁?无病无灾,儿孙满堂,福禄寿喜,他们曾家,算是占满了。这样的大福报,若不好好庆贺一番,岂不辜负了上天的恩赐?

“几个孩子都通知了,喜福、喜康、喜慧都说好了,都回来。喜福要把他的儿子带回来,这是我们曾家的第五代了,喜福的儿子一回来,‘百岁婆’那就是名副其实的五代同堂喽!还有喜慧,要从美国回来,她那个新婚的丈夫也和她一起回来。我真想见见那个人呢,只晓得他也是客家人,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华侨,比喜慧大十岁,家里是做生意的,自己也在一家大公司做高管,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他们结婚的时候都没能回来,实在是太遗憾了。还有喜康,我们曾家最不听话的傻崽,向来牛牛拗拗的,你说东,他就偏要说西,一说到他,我就头痛。不过,这次他倒顶和顺的,二话唔说,答应回来给婆太祝寿,还答应把他那个女朋友带回来……总之,孩子们都能赶回来的,是个大团圆了。”

“这可太好了!——还有亲戚们,也都请一请吧。老话说:七十唔留宿,八十唔留餐,从前,人要是活到七老八十的,那就得跟阎王爷打照面了,哪里见到过百岁寿星啊?这回我们是要好好庆祝庆祝,要办个真正的家庭大聚会,不请外人,脉个(意什么)领导、朋友的,就不要搀合在一起了。”瑞华的家官被她的话鼓动着,一脸的兴奋。

“我也是这样想的。婆太的生日是二月中旬的,我查了日子,正好是春节期间,那些上班的人请假回来就很方便了。百岁寿宴,要办就办得隆重一些。到时候,就在我家那个‘新客家饭店’里好好办它几大桌。我停业几天,孩子们就在我那儿吃,那儿住,等他们都走了,我再开业。我也跟堂哥继善打过招呼了,他们一家人到时候都要请过来,也都住在饭店里。这些年,可真是亏了他,乡下的祖屋亏了他照应,‘百岁婆’也亏了他照顾——”

曾丰庆点头道:“好,好,什么事你跟继志商量着办就行了。反正百岁大寿,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了,不能饭汤浆衫的——浆袖(将就)。大寿做完了,我还是想把‘百岁婆’留到身边住。她这么大年龄了,还住在乡下,路虽然不远,我也能时常回去看看,但到底还是让人不放心啊。”

“可不是嘛,这老太太可真是倔强呢!上回到我家只住了一个星期,就唠叨着不习惯,要回祖屋住。——这次,说什么也不放她回去了。”瑞华提起这事,还有点气鼓鼓的样子,心里憋着股委屈,就像自己的好意被白白辜负了一样。

说话间,一个身材略显矮胖、圆圆鼓鼓的老太太,哼着歌进了门。瑞华见了她,起身打了个招呼:“阿妈,你今天心情怎么这样好?”

“你猜我今天在公园里碰到谁了?是你阿爸从前的好朋友老廖。他和一些人在镇上开了个山歌培训班,专门收一些孩子学唱山歌。他想请我们这些会唱山歌的老人,经常去给孩子们教教课,当当老师。老廖说,山歌是我们松口的一绝,他不想这么好的山歌在年轻一代人身上失传了,所以想从娃娃抓起。”

瑞华知道,家娘高彩英年轻时是个文艺爱好者,嗓子好,会唱歌,经常登台表演。她的声音又甜又润,还能推陈出新,自编歌词,在单位里很有点名气。退休后,她也没闲着,经常和一帮老龄妇女相约,到江边的凉亭里唱山歌,自娱自乐。前几年,她还参加了市里的山歌协会哩。

家官曾丰庆插话道:“这事我听老廖提起过。他那个培训班都是一班热心人捣鼓起来的。还有一些海外华侨的捐款。‘自古山歌从口出,哪有山歌船载来’,口,就是指我们松口。厉害吧?自古山歌从口出,这是多么大的口气,多么响的名号啊!传说中我们松口的歌仙刘三妹,就是在对歌中,用这么一句歌词,把迂腐的秀才给对下去了。你们都晓得广西的那个刘三姐喽,拍成了电影,家喻户晓,但民间有一传说,说是我们松口的刘三妹,去了广西,长大就成了刘三姐了。这在广西的史籍上都有记载的,说刘三姐是从广东迁来的善歌女子。”

歌仙刘三妹的故事已经被家官说过多次,瑞华早就耳熟能详了。她笑着打断他:“阿爸,你又来了,这个故事你都说了多少遍了。”

“你阿爸呀,一辈子做老师,做习惯了,经常把我们都当成他的学生了。”家娘也顺势挖苦了一下老伴。

家官倒没生气,他乐呵呵地回应道:“能做我的学生,那是你们的福气呢。当年有多少家长都想把孩子塞到我的班上来。”

家娘连忙点头道:“你阿爸这倒没夸张。在松口中学,你阿爸绝对是道标杆。他这辈子最骄傲的,恐怕也就是这件事了。”

傍晚,儿子曾继志回家吃饭。这是个浓眉大眼、面庞精瘦的中年人,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了,两鬓有些花白,但腰板依然挺拔。他的眼睛眨动得很快,说话办事的节奏也比一般人快半拍,显出一种他这个年龄不常见的机灵、活跃。不过,这天,他看上去有些疲惫,微微皱着眉,吃饭的时候也没怎么说话。吃完饭,媳妇洗碗收拾,家官家娘上楼看电视新闻去了。

瑞华轻声问丈夫:“账目核算过了?”

“嗯。”

“怎么样?”

“亏。”

“几多?”

“还行吧。几万块。跟我想象的差不多。”继志犹豫了一下,低头嘟囔了一句。

“那公司还要开下去吗?”瑞华停下了手中的家务。

“再等等吧。饭店的生意还行。高档菜都不做了,就推些家常菜,菜价也降了,客房的价格也打了折,没多少钱赚的,先维持一点人气吧。”

“我看,你还是把旅游公司先关了吧。你以前做的那都是对公的生意,不接散客的,这几年,国家整顿得很厉害,对公款旅游的事管得越来越严,谁还敢顶风违纪呀?如果转去做散客生意,你这样一个小旅游公司,又怎么竞争得过那些大企业呢?谁出去旅游,不是冲着那些品牌过硬的大旅游公司报名的?我觉得你应该早断早了,立即止损。”

继志低着头,一声不响。

“你不要再愐七愐八的了。我觉得,国家这次是动真格的。”瑞华见继志还是不吭声,就又追了一句,“你得闲和你阿哥商量商量,他是官场上的人,对国家的这些政策,把握得肯定比你清楚。”

“公司的事,你可别跟爷娘说。”

“我知,这事还用你提醒吗?”

“那我走了。”

继志匆匆走到院子里,上了一台大半新的“北京现代”。他还要回到自己的“新客家饭店”去过问一下。那是他开在镇中心位置的一家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饭店,三层的临街铺面。一楼经营餐饮,二楼设有几间包房,剩下的几间房和整个三楼,装修成旅馆标准间的样式,对外经营旅店生意。继志还有一家小旅游公司,做的是公务旅游,接的都是熟客朋友介绍的生意,很少接散客的,本来只在一楼设有一间小小的接待室,可是生意每况愈下,近些日子已经完全接不到生意了,他干脆就把接待室给关了。

继志往常都是在自己的饭店就餐的。他要上上下下的打点、关照、督促、应酬,这么多年来很少在家里吃饭。近来国家推行廉政,对公款消费、公款旅游之类的事控制得特别紧,还处理了一些官员顶风违纪的事例。这股风从上面一直吹到了基层,继志的生意因此大受影响,几乎有点苟延残喘、日薄西山的感觉了。从前,晚餐时分是他饭店最忙的时候,红火的那些日子,连他这个做老板的,都要亲自上茶、上菜、开单、记单。如今他已经辞退了好几个服务员了,还是显得清闲。一晚上就那么两三桌,还是家常小菜,连一瓶高档的好酒都卖不出去,他也就懒得亲自照应了。他一般是回家吃完饭后,再去饭店转转看看。

他想:在商海里打拼了这么多年,有起有伏的,自己也算是久经考验、见惯风云的老手了,但这次的情况,似乎与从前都不一样。他是不是真的到了要壮士断臂、另谋生路的时候了?

一弯窄窄的月亮升上半空,天高风清。路灯辉映下的古镇,车稀人少,显得有些冷清、单薄。继志把小车停在饭店附近的一处空地上。熄了火,他没有下车,只是靠在座椅上,抽出一根香烟来。他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又一口。等一根香烟吸完之后,他就决定了。他给自己的阿哥、那个在省城做文化厅副厅长的曾继文,打了个电话。

他们曾家养了三个儿子,继文老大,继志老二,继远最小,并无姊妹。全是草,不长花。阿爸曾丰庆是解放前的高中生。解放那年,松口镇上最有渊源和影响的松江中学,与另一所在抗战期间避难迁来的国光中学合并,成立了松口中学。次年,阿爸刚好高中毕业。当时学生猛增,师资严重匮乏,阿爸因品学兼优,被母校松口中学看中,留校在初中部当了一名老师。几年之后,他经人介绍,与镇上一名小学老师喜结良缘。这就是他们的阿妈高彩英。一个教中学语文,一个教小学语文,在松口镇上,这也算是令人羡慕的教师之家了。

客家人原本是从中原迁徙而来的,多为门户清高人士,可谓“衣冠南迁,书香门第”,在他们的文化意识里,一直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南迁赣闽粤后,面对万山重叠、交通闭塞、虫媒猖獗的瘴疠之乡,他们更是强化了这种“唯有读书才有出路”的理念。恶劣的生存环境,不利的地理条件,使客家人的发展受到了不少的羁绊,他们唯有发奋读书,学而优则仕,争取科举入选,金榜题名。再贫苦的家庭,父母捏紧了喉咙口,抽紧了裤腰带,宁愿卖谷卖猪,也要供儿女上学读书。按照客家人的土话就是:“卖掉屎缸迹,也要给儿子斗眼眼。”何况,曾家的这三个兄弟都是闻着粉笔香出生的,爷娘对他们的希望只有一个,那就是读书,读书,再读书。

几个孩子至今仍记得,小时候睡觉前,阿妈总爱哼着一首山歌哄他们入睡。可是,她哼的并不是客家女人都爱唱的那首老歌:“月光光,秀才郎,骑白马,过莲塘……”而是:“春天采茶茶发芽,我家儿郎快长大。用功读书成绩好,不是博士就专家……”

这首歌,三个孩子从没有听别人唱过。后来长大了,他们还特意问过阿妈。阿妈这才说,那是爱唱山歌的她,根据一首老歌,自己信口编的词儿。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个人命运在历史的长河中,那只能是沧海一粟,再怎么折腾,都如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曾家的三个孩子生不逢时。“文革”爆发时,继文正读高小,继志正读初小。两人后来虽都升了中学,但那时学校已不正经上课了,孩子们大部分时间都在搞批斗,写大字报,写决心书,要不就是去工厂农村学工学农。家里的一些藏书,都被他们当成“封、资、修”的毒品,给一把火烧掉了。那时,知识不仅无用,而且越多越反动。谁见了知识,都像躲避粪坑一样,捏着鼻子绕道走。初中毕业后,两人响应号召,相继来到河源的国营农场做了插队知青。路途离家虽然不太遥远,但生活的轨迹毕竟是岔到了另一条路上了。家里只剩下最小的继远,他因是六十年代初出生的,受的冲击较少,算是勉勉强强一直把书读了下去,直到参加高考,考上了一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后又分在梅州市最著名的东山中学,当了一名老师,总算是子承父业,把这一星烛火,传承了下去。

而继文和继志,同样去修地球,命运却大为不同。继文赶上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班车,他成功地考入省城某重点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省城,从小职员做起,直到官至副厅。继志的功课则耽误得太多,基础太差。他一直在乡下务农,上调回到镇上后,只得做了待业青年。后来下海经商,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当初爷娘总觉得自己的二郎继志没能念上大学,是个终生的遗憾,可是没想到,临老了,陪在爷娘身边尽孝道的,倒是这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儿子。那两个儿子,虽然都如愿上了大学,但一个留在省城,一个留在市里,对爷娘的照顾就算有心,也是无力的。这么想的时候,两位老人的心情就莫可名状地复杂起来。唉,人人都盼儿女有出息,可是越出息,也就离爷娘越遥远。到头来,往往是那个没给爷娘带来什么光彩的儿女,反而做了爷娘的贴身衣衫。可是,即便如此,做爷娘的,哪个不巴望着自己的儿女有出息呢?这人间,到底上演着多少这样情与理的悖论啊!做人的难处也正是体现在这些悖论的地方吧?

想想命运这东西,还真是“十个指头有长短,荷花出水有高低”的。只是,高有高的风景,低有低的乐趣,就看你会不会自得其乐、随遇而安了。

晚上九点多钟的时候,继志从店里返家了。

爷娘还在楼上他们自己的房间看电视,是那种一集连着一集、只要看进去就拔不出来的家庭肥皂剧,婆婆妈妈,家长里短,仿佛一兜子香喷喷的瓜子放在眼前,你只能下意识地一只只嗑起来。嗑了,也只是一种无聊的消遣,但不嗑,你舌头上的味觉细胞就会提出抗议。阿爸原本对这种鸡毛蒜皮的电视剧是没有兴趣的,除了时事新闻,他最喜欢看的,就是纪实频道的专题片,什么人物传奇、科学探秘、历史档案之类。不过,阿妈喜欢看电视剧,尤其是那种描写百姓生活的电视剧。为了电视节目的选择,老两口从前倒是争过,吵过,交易过,谈判过,但两人谁也不愿意走到楼下的客厅,去另一台电视机上,自主选择。他们宁愿腻在一起,看一会儿你中意的,再换一个我中意的,斗几回嘴,再发几声怨,似乎这样的小磕碰,也是生活中的大乐趣。

后来,继志明白了,爷娘在很多事情上其实都喜欢这样的,明明可以快刀斩乱麻地解决,却偏偏要叽叽歪歪地纠缠。从没有听他们说过爱,他们的爱,似乎都是用这样一种抱怨的话语给包装了起来,仿佛爱是一个让人羞惭的裸体,只有穿上了板正的衣裤,才能示人——哪怕这个人是他们自己的孩子。

继志也是上了年纪之后,才慢慢地懂得了爷娘之间这种微妙的感情表达方式。从前,只要爷娘一争吵,他就会像个公正的法官似的,迫不及待地站出来,要不偏不倚地主持公道。他想手起刀落,片叶不沾,可是爷娘并不领他的情。他的刀总像斩在水上,抽刀断水水更流。后来,继志知道了,其实,夫妻间哪有什么公道可讲?都是周瑜打黄盖,你情我愿的。若真到了要主持公道的时候,怕是离分道扬镳也不远了。像他的爷娘,他们以怨说爱,说了一辈子,纠缠了一辈子,也是其乐无穷的。

继志回家的时候,妻子瑞华正在客厅里擦地板。这是瑞华多年的习惯。一天的事情再多,人再累,上床睡觉之前,瑞华都要将家里的卫生彻底清理一遍,台子要抹过,地要擦过,垃圾要清理过——从结婚后的第一天起,瑞华就将这些事情承包了下来,像个被安了固定程序的机器人。从前他们住的房子又小又简陋,他们的饭店也才起步,瑞华那时整天都要在店里帮忙张罗,手脚不停,跑前跑后的。然而就那么忙,那么累,瑞华无论多晚回家,也还是要打扫完房间才睡觉的。继志每每想起这个,就觉得自己的老婆真是个铁打的人。她里外一双手,在任何情况下,咬着牙,拼着命,也要把一切摆弄得清丝水滑的。在这一点上,她像极了“百岁婆”饶氏。都是那种典型的客家妇女,看上去仿佛是一湾波澜不惊的浅水,可是却蕴涵着深不可测、水滴石穿的力量。当几十年的岁月流逝后,你方能体会到她们那种比石头还要坚硬的品质。

上床之前,继志坐在沙发上泡了杯功夫茶。他一边慢悠悠地烧水,烫杯,洗茶,一边想着自己的生意。继志对喝茶很有些讲究。他不好酒,烟瘾也不大,就是对茶有要求,而且要求还不低。地处山区,云蒸雾绕,这里是个出茶叶的地方。加上此地远离都市,生活节奏缓慢,大家也都习惯了饮茶、品茶。日子久了,喝茶就喝出了门道,也喝出了茶瘾。没事往哪里一坐,唇齿间就有了一种对甘苦夹杂、寒香绵长的茶味的向往,若隐若现,不绝如缕的。饮茶,也就到了一种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美妙的境界了。再平常的日子,有了茶的浸润,似乎就被绕上了一道缥缈的云雾。

继志已喝到第三泡了。瑞华走过来说:“真没想到,这次跟喜康通电话,我发现他好像变得懂事多了,我说什么他都听着,我提到夏安琪,他也没说什么,还一口答应把夏安琪领回家来。哎,我说,继志,这回我们可得加把劲了,再推一把,把‘百岁婆’搬出来,趁着寿宴就让他们把婚给定了,争取今年就让他们结婚成家。”

“哦?——孩子们的事,我看还是让孩子们自己决定算了。大人要是干涉多了,他们反而会有逆反心理的。”继志正在考虑自己的事情,冷不防听瑞华提到儿子,头脑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就轻描淡写地跟了一句。

“怎么是干涉?我看就是你这种态度,才把喜康给惯坏了。哪个三十出头的阿哥还不成家?人家喜福只不过比他大几个月,可是人家儿子都两岁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喜康这样子,要是放在过去,那可明摆着就是个不折不扣的不肖子孙了!”提起儿子结婚的事情,瑞华就憋着一肚子的火气。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现在在北京工作,什么都不靠爷娘,我们再如何着急,那也不能去北京把他给绑架了吧?儿大不由娘嘛,你就看开一点。我们家喜康还算好的,人也挺争气的,也没给爷娘惹什么祸事,就是个性强些。后生人嘛,都有后生人自己的想法。”继志知道瑞华最操心的就是自己儿子的婚姻大事,这是她的心病。为这事,她和喜康不知闹过多少次了。喜康的脾气也很倔强,在这件事情上就是不听阿妈的主张。从前一提这事,他就说,自己要先立业再成家,大丈夫何患无妻?他也一直没找女朋友。他阿妈见此,赶紧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他探亲回家的时候,还硬逼着他去相亲。结果,娘儿俩总是搞得不欢而散。

前几年,喜康终于承认自己有女朋友了,叫夏安琪,还把女友的相片带回来给爷娘瞧过。那是个非常靓的细妹,眉清目秀,白净高挑,仿佛是哪个电视剧上的女明星,好得人惜的。瑞华简直有点喜出望外,她把自己没舍得戴的一只藏了很久的玉镯,寻出来交给了儿子,兴冲冲地让儿子早点把细妹领回家来,早点把喜事办了。可是,没想到,喜康那边却一直没有动静。他先是说自己太忙,事业要紧,想晚几年结婚。后来被催急了,才说人家夏安琪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瑞华对这个细妹便没了好印象。她再三提醒喜康不要被人家细妹给骗了。长得那么好看的一个细妹,别是跟自己的儿子嬲一场的吧?可是,她一提这个,喜康就彻底厌烦了。他总说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不要爷娘管。娘儿间因此埋下了炸弹,一谈就炸。这回,瑞华还真没料到,喜康能那么痛快,一口答应把夏安琪带回家来。一切看来似乎又有了转机。

“继志,你可别跟我搬什么大道理,无论说到哪里,这‘三十而立’,都是天经地义的。老话说,公不离婆,秤不离砣,哪个人能孤条条地过一生?喜康三十出头了,还没有结婚成家,不管他有什么理由,我们做爷娘的,都有一份逃不掉的责任。这次你一定要听我的,一定要给喜康添些压力。孩子糊涂,我们不能跟着一起糊涂。这是该打卵见黄的事情,不能由着孩子的性子,任他自己胡来。他还能再耽搁几年呀?你那个脑瓜喔,不要像四丈八个龙船,转唔过弯来哩!”瑞华连珠炮似的对老公说着。

继志见老婆认真起来了,只得不断地点头:“好,好,就听你的。不过,我们也要讲究方法,不能把孩子给逼急了。大家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商量。”

“那行。到时候,我在前面卖生姜,你不要在后面喊不辣就行了。”瑞华的口气终于和缓下来。

忙碌了一天,躺到床上。瑞华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阿火什么时候回来呀?你借给他的那些钱,到底能不能收回?这都到年底了,利息就算了吧,先把本钱要回来再说,就当我们花钱买教训了。”

几年前,继志的“发小”阿火,跟几个人合伙去内地开矿,资金不够,他到处借款,就找到了继志。继志的饭店自开张以来,阿火和他的一帮小兄弟没少来捧场,从前有几个小流氓到饭店捣乱的时候,也是阿火出面帮他摆平的,阿火还给继志介绍过不少的客户,所以,当阿火向自己张口时,继志就不好意思多说什么了。阿火也说了,兄弟是兄弟,钱是钱,不能让兄弟吃亏。他给继志打了张借条,六十万,借期三年,年息五厘,按年支付,跟银行利息差不多。

一年后,春节的时候,阿火回来了,给了继志三万元利息,说是他的煤矿马上就要出煤了,按照现在煤炭的行情,他一年下来,就能把继志的借款还清。继志见他满面春风,豪气依旧,便客气地说,自己的钱放在银行里也是存着,放在他那里是一样的,不着急。

可等到第二年,阿火回来的时候,口气就不同了。他交给继志两万元利息,说,对不起兄弟,他的煤矿遇到了政府关停小煤窑行动,许可证一时半会还办不下来,现在是偷偷地在采煤,风险很大,他还在跟那些办证的官员搞“公关”,正是大把用钱的时候,差的这一万利息明年一定补上。

继志也是在商海里摸爬滚打的人,知道生意场上风云变幻莫测,朝晴暮雨的情形多得很,便强调了一句,六十万,你借三年的嘛,明年才到期,到期时,本金和利息一起付就是了。阿火一个劲点头,知道,知道的,借了兄弟的钱,更是领了兄弟的情呢。

到了第三年,阿火没有回家了。他只给继志发来一条短信:“出了个小事故,请志哥原谅。给我点时间,钱一定会还上的。”

继志那年春节的时候,特地去阿火家,想给他的爷娘拜个年。阿火在家的时候,仍带着老婆孩子,跟自己的爷娘住在一起。阿火的爷娘也是看着继志长大的。小时候,继志与阿火亲密得可以共一条裤子,彼此都在对方的家里留过宿,吃过饭。

继志提了一只包装得很漂亮的水果篮,打算跟阿火的爷娘坐下来好好聊聊,从他们那里打听一些阿火的确切消息。

没想到,刚走到阿火家的院子,只见有十几个人在他家的门口,大呼小叫的,有人在往外搬东西:电视机、电冰箱、电脑、硕大的瓷瓶。阿火年迈的爷娘一边流泪一边给人不断地作揖,花白的头发随着低下的腰身,一掀一掀的,“你们再等一等吧,我们家阿火不是耍赖的人,他有钱是一定会还你们的——”

继志赶紧一闪身,躲开了。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那两个哭泣的老人。

回家之后,他对瑞华撒了个谎,说自己见到阿火的爷娘了,他爷娘说,阿火生意忙,过些日子就能回来还钱的,阿火借了他六十万的事情,他爷娘也清楚得很,可见阿火从头至尾都没有想骗人的。

瑞华只得叹叹气,无奈道:“难怪别人都说,借钱时是孙子,借到了就变成大爷了。”

继志没说什么,只是一再叮嘱她,这件事,千万不能让自己的爷娘知道了。六十万,对于他们那一辈的人来说,是个吓人的数目了,他们攒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攒得到的。

这一等,又快是一年过去了。有一段时间,继志也沉不住气了。他给阿火打电话,阿火要么不接,要么支吾着说,手头实在太紧,让他再等等。继志只好厚着脸皮,发了无数条短信,说自己的生意很不景气,非要动用到那笔钱不可了。可是阿火一直不回他的短信。到了后来,继志就顾不得兄弟情分了,干脆撕破脸皮,略带威胁地发了一句话:你如果实在还不出这笔钱的话,我可要找阿嫂和侄子要了。

阿火这才陆续地给他汇了几笔钱,一万,两万,三万的,一共是十一万。加上从前的利息五万,也就是说,至今他才还给继志十六万元钱。——六十万借出去,几年后只有十六万还回来,这是什么鸟事啊?!

按照阿火一再的保证,这钱他是一定会还上的。可是,即使阿火还完了他的钱,这事就这样了结了吗?多少个夜晚,他继志辗转反侧,在尴尬、焦虑、担心、怨愤、矛盾、猜疑中度过,这些让人窝火、恶心的伤痕,什么时候才能在继志的心头淡化掉呢?这笔借款给继志所带来的无形的伤害,难道不是一笔更大的损失吗?难道生活真的要把人心里残存的一点温情和信任,都他妈的消灭干净吗?!

继志翻了个身,把后背对着老婆,嘟哝了一句:“你不要再催了,我一直都在催他。阿火到底也不是骗子,他的爷娘、老婆、孩子还不是住在这里?前一向,他还跟我保证了,过年前再给我汇一笔钱的——哎呀,我要眠了,这事只能慢慢来。”

瑞华见丈夫不愿意多谈,想想也没得什么好办法。睡意袭来,她也翻过身去,不再说话。

第二章 圣诞

柑子跌落古井深,一半浮来一半沉,你系沉来沉到底,莫来浮起动郎心。

——客家山歌

作为北京一家大型广告策划公司的业务总监,年末岁初是曾喜康最忙碌的时候。老客户的维持、答谢;新客户的拓展、敲定;还有这个年会,那个总结,此处联谊,彼处抽奖,这些年终的策划活动,公司一般也承接了不少。总之,赶不尽的场,出不尽的秀,露不尽的脸,跑不尽的腿,操不尽的心。按喜康自己的话就是:到了运动员决赛、名角压轴、明星走红毯的时候了,一年的成败关键就在此一季了。

不过,今年,喜康的压力减轻了很多。

一是国家推行节俭政策,要求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一律精简会议,特别是一些排场大、花费大的联谊性质的活动,能免的则免,不能免的,也改成了简约朴素的茶话会之类的形式,喜康他们承接的大型会议的业务,就基本接不到什么活了。而他们自己的公司,虽是私营企业,国家管控的力度不大,不过他们也会跟着形势和政策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每年年终都要举办的一次大型的有文艺表演的答谢会,就取消了,改成了一次简单的表彰会。这种事情执行起来,对于一直操办大型活动的喜康来说,算是小菜一碟。

其二,喜康他们公司今年代理了一家饮料公司的广告,原本也是平常的操作,他们跟一家省级卫视合作,让这家饮料公司的一款新产品,取得了该卫视台一个电视竞赛栏目的总冠名权。没想到这个栏目在全国爆红,创下了收视狂潮,一下子将产品打响了,该饮料遂成了全国饮料市场的一匹黑马。从当初他们投入的广告费来说,他们获得的市场回报是不可想象的。这样完美的案例,几乎能作为经典,写入广告业的教科书了。因此,没有多少悬念,这家饮料公司已经跟喜康他们公司签下了未来三年的全球广告代理合同,每年的代理额都在亿元以上。更没想到的是,由于这个成功得爆棚的案例,喜康他们公司的口碑和名气,在业界也一炮而红,成为众多商家和企业争相合作的对象。为此,他们明年的客户来源,也不用主动出击了,那些请他们做广告代理的商家,已经排着队,投怀送抱地伸出了热情的橄榄枝。

这才叫,一活全活,一赢全赢呢。而现在的社会,又是一个赢者通吃的社会。

圣诞前夕,喜康接到了阿妈从松口镇老家打来的电话。她说明年二月中旬,大家计划着要给你婆太(指曾祖母)操办一场百岁大寿的盛宴,那时候又恰逢春节长假,希望所有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们,都务必赶回来团圆。对于这样的邀请,喜康没有拒绝的理由。原本他还想趁着春节假期,和女友夏安琪去巴西过一个异域风情的节日呢。看来,变化永远比计划快。婆太的百岁寿辰,无论如何,他也是要到场的。

说起喜康的婆太饶氏,那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呢。小时候,他就听阿爸说过她的一些故事。那些故事对于喜康来说,就像是电影里的传说。

婆太的祖先据说是在唐末五代间,为逃避战乱,从北方中原一带移居到赣粤闽交界处的山区的。从此,他们开荒种地,以孝悌、耕读传家,团结同宗同族,建造了让宗族亲属住在一起的围龙屋,克勤克俭,在荒僻的岭南山区慢慢地扎下了根。他们被当地土著称为“客家人”。经过宋元明清数代,不断有汉人从陕、晋、冀、豫、鲁等地迁徙到岭南地区,他们代代繁衍,根深叶茂,让那一片原本荒芜贫瘠的“南蛮之地”,变成了首屈一指的客家人的聚集地。婆太就是地地道道的客家人的后代。

婆太的阿爸是梅县松口镇附近的农民。他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和四个女儿。那么多的孩子,无法养活,他就让接生婆在马桶里先后溺死了两个女婴。婆太和她的一个小妹被幸运地留存了下来。

婆太的童年——不,她没有童年。她刚刚才会走路,就开始跟着哥哥去砍柴,去拾粪了,她还要照看幼小的弟弟和妹妹。因为要上山,要下田,她也像所有的客家妇女一样,从没有缠过脚,在十岁之前,她也从没有穿过鞋子。这让她长成了一双男人般坚硬粗砺的大脚。

九岁那年,她被阿爸领到一户曾姓人家,当了曾家的童养媳。曾家也是旧时从中原迁移而来的客家人,遵从着雷打不动、代代相传的客家风俗。而在曾家送给饶家的聘礼中,两盒从南洋带回来的虎标万金油,用大红的喜纸仔细地包裹着,显得尤为珍贵,稀罕。

曾家有几间土房几亩山田,家境虽谈不上富贵,尚属殷实。有亲戚多年前就跟着“大眼鸡”帆船,漂流到印尼做工,还有亲戚常年来往于家乡与南洋之间,跑水帮,做“水客”,转信带物,诚实可靠,在松口一带有些口碑。在曾家,婆太得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双鞋子,那是比她年龄还小一岁的“小丈夫”穿旧的一双黑布鞋。

她十八岁圆的房。在此之前,曾家由于新建围屋,耗尽了家资,尚有小半房舍无钱完工,于是想让刚刚成年的小儿子去南洋谋生,积些钱财。花烛之后的第二个月,“小丈夫”就打点好行装,跟着“走水”的水客二叔,在松口镇最为繁华热闹的“火船码头”登船,沿梅江,入韩江,转汕头,换上一条“大眼鸡”帆船,漂流到南洋。他在印尼一家同乡人开的大商行里做伙计。没想到,这一去竟成永别。几个月后他不幸身染疟疾,加上水土不服,年纪轻轻就一病而亡。

第二年,十九岁的婆太,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儿子,也就是喜康的祖父——曾丰庆。

也正是这一特别侥幸的“遗腹子”,成就了曾家的后代。婆太的肚子实在像家乡的土地,总能那么恰逢其时地创造出神奇。一叶开花,满树皆春。

然而,喜康答应了阿妈,心里却在犯愁:他该如何向自己那位美丽、高挑、向来我行我素的女朋友夏安琪开口呢?

夏安琪原本是喜康他们公司常用的一个广告模特。

喜康这样的位置,是不跟模特直接打交道的。他只敲定广告方案,具体怎样执行、选用什么样的模特、后期如何制作,这些杂事都交由手下的业务经理组织完成。他一般不会插手,不过,他会在制作完成后,对广告给出审定意见。

夏安琪拍的广告并不多,但最早拍摄的是为一款补水用的化妆品做的电视广告。画面上,她穿着一袭白衣,长发飘飘,赤足走在林间小溪旁,然后她漫不经心地在溪边的一块山石上坐下来,将脚伸进溪水里轻轻地拍打着。她一句话没说,先是背影,再是侧影,然后是拉远的模糊的身影。旁边配有一句画外音:回归自然的美丽。广告看完,喜康只问了一句:“这个模特是谁?”

旁边的策划介绍说,模特叫夏安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喜康评价了一句:“天外来客,气质女神。”

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喜康就被她深深吸引住了。他无法忘记她。有时,面对电脑,修改着各种策划文案,写着,写着,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白衣飘飘的年轻女子,像聊斋里的狐仙一样,朝他莞尔一笑,又倏忽不见了。这样恍惚的次数多了,他便有心策划了一次集体春游活动,不仅犒劳业务部门的全体员工,还特别邀请了公司聘请的所有模特。他选的地方是,敦煌莫高窟。其实,莫高窟他已经去过一次。选这个地方作为集体旅游点,是因为他暗藏了一点私心。他无端地认为,夏安琪的美,和莫高窟的美,在某些方面是相似的,都有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感。再说,上次参观完莫高窟后,他就决心今后还要多来几趟。他觉得,这种可以称之为神迹的地方,去多少次都不会嫌多的。

这是他和夏安琪的第一次会面。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没有对她表示过多的热情。这次出行的大多是些蹦蹦跳跳的年轻人,而且俊男靓女们特别多,夏安琪在他们中间显得有些沉默和不合群。她似乎不太喜欢这种集体活动,经常在人群的角落里,拿着手机低头看着,并不想多结识什么朋友。对于喜康,她也只是微笑着点点头,并无交谈的兴趣。喜康自然也不方便对她太过热情了。

几天的旅程,他俩只在一次坐观光车时恰巧坐到了一起。喜康便装出无心的样子,和她随意地聊了几句。

“你是北京人吗?”他问。

“你看我像北方人?”她瞄了他一眼。

“不,我觉得不像。”

“还行,有点眼光,我是福建来的,南方人。”

“那你怎么来北京了?”

“全国人民不都往北京跑吗?你呢,你是北京人?”夏安琪反问他。

他笑了一下,觉得这个女孩说话很干脆,很直率,一副爱谁谁的样子,不像她的外表有那么一种说不清楚的神秘感。于是他说:“那我俩算是邻居了,我是从广东来的。”

“你,看上去倒不像广东人哦。”夏安琪一边打量着他,一边摇着头道。

“哈,你错了,你恐怕把广东人都想成了香港电影中那种操着粤语、皮肤黝黑、突嘴凹眼的人吧?在我们广东,还有不少客家人的,我们长得像北方人,说的是客家话。”

“这我知道,在我们福建,也有很多客家人的。——不过,我不是。”

“你是在北京读的大学吗?”

“是啊,我是北京理工大学毕业的,学的是工业设计专业。”

“什么?你是学理工科的?”喜康大吃一惊。

“没错,我中学时理科成绩好嘛,不过,我一到大学就知道了,我将来是不会从事这个专业的,纯属学着好玩,混张文凭。”

“喔——那你喜欢什么专业?像你有这样的先天条件,为什么不报中传、中戏或北电的表演、主持专业啊?”

“我对那些更没兴趣了。”

“你就喜欢模特这行?”

夏安琪不以为然地扫了他一眼:“谈不上喜欢,挣口饭吃。不过,这饭吃得轻松。要说喜欢,我喜欢的就是轻松二字。”

喜康还想说话,可车子已经开到了目的地。大家都唧唧喳喳地起身下车。他们两人也就没再继续交谈下去了。

这次旅行之后,喜康对安琪又添了更多的兴趣。她那坦率、直白和不在乎的样子,带着一种孩童的天真,却又含着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她是一个极大的谜。他不解开,就寝食难安。喜康的性格是遇强则强。一个细妹挑起了他的征服欲,他便也不想躲躲闪闪,端什么架子,顾什么面子了。他直截了当地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我想请你吃顿饭,说点事,时间、地点由你来定。”

她没有多想,给他回复了一条:“正好没事,今晚七点,蓝色海岸。”

第一次单独约会,安琪并没有刻意打扮。她穿了一件普通的白色衬衫,一条穿旧的牛仔裤,光脚穿一双白色的平跟凉鞋,身上只有两处是彩色的:涂了玫红色指甲油的手指和脚趾。她还是垂着披肩直发,素颜的脸,戴一副浅色的墨镜。

摘下墨镜,她对已经在包房里静候她多时的喜康说:“七点钟,我没迟到吧?”

“在你落座的这一刻,刚好七点。你分秒不差,没有哪个漂亮的姑娘比你更守时了!”喜康微笑着为她拉开座椅。

“哟,这么好心,请我吃饭,说吧,有什么事?”安琪大大咧咧地说。

“还是先吃了再说吧。”

“我知道了——那就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了。”

“嘿嘿,这件事,还真是非要你帮忙不可的。”

喜康笑了笑,话说一半就没再说下去了。他刚才等待她的时候,紧张得手心冒汗,坐立不安,既怕她失约,又怕见到她不知该说什么。没想到,一见面,安琪那种老友般的放松和随意,让他一下子舒展开来。他们开始像老朋友似的商量着点菜。

喜康发现,吃饭的时候,安琪也没有一点造作的样子。喝汤的时候,她大口喝完,意犹未尽,又添了一碗。吃鱼的时候,她很自然地拿手去剔除鱼骨头。等到烤羊腿上来的时候,她更是左右开弓地撕开了吃,毫无顾忌。

安琪见喜康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笑了:“你从没见过哪个模特儿,像我这么能吃的吧?——没事,没事,你不用为我担心,我怎么吃都吃不胖的。”说完,她调皮地向他撅撅嘴巴,用手卡卡自己的小蛮腰。

喜康真是越看越喜欢,简直被她这种没心没肺的样子给迷死了。那一刻,他在心里发誓:这一辈子,非她莫娶,死也要死在这个细妹的手心里!于是,他鼓足勇气对她说:“安琪,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挺好的呀。”

“哪里好呀?”

“哟,这是变着法子想让我夸你嘛,那好,我就满足一下你的虚荣心。你嘛,年轻有为,踏实能干,看上去既有活力又有定力的样子,算是青年才俊吧。”

喜康没想到安琪能给他这么高的评价,当下信心大增,就厚着脸皮问道:“那我好到能不能做你的男朋友呢?”

“什么?!”安琪瞪大眼睛,似乎在辨认喜康的话有多少玩笑的成分。

“安琪,我没有开玩笑。我今天请你吃饭,跟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就是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就喜欢上你。特别喜欢。我想请你做我的女朋友。”喜康一口气说完,他不看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面前还没有吃完的餐盘。

过了好一会儿,喜康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跳出胸膛了,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发问:“那么,你是认真的了?”

“当然,我还从来没有这么认真过呢。”说着,他瞄了一眼安琪有些羞涩的眼神。

“那好吧。我们就试试看吧。”

“你同意了?我没听错吧?——乌拉!”喜康叫了一声,跳到安琪的身边,突然一个弯腰,把她抱起来转了又转。

安琪等他放下自己,笑着补充了一句:“我只说试试看的,没说同意。将来一切后果,我可不负责任哦!”

“哎呀,我负责,我负责,一切都由我负责到底!”喜康没想到一切进行得如此顺利,激动得满脸通红,有些手舞足蹈了。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喜康和安琪已经交往有四五年了。其间也吵吵闹闹好多次,有几次都到了分手的边缘,但每到最后的时刻,总是喜康做了妥协。两人的最大分歧还是在结婚上。安琪明确向喜康表示,自己是不婚一族,做女友可以,做妻子一辈子都别指望了。

按她的话说,人为什么要结婚啊?以前是为了传宗接代,现在人口爆炸,不生孩子就是给地球节省能源,而且人活着,要面临那么多的痛苦,危险,要忍受那么多的孤独,伤害,我们哪个人能活得轻松呢?为什么还要再添个小人儿来世上受罪?那么,结婚是为了爱情吗?可是婚姻不仅给爱情加了一个索套,而且还把那么多跟爱情无关的人搅和进来,种种烦琐的生活只会耗散掉爱情,爱情的翅膀怎能在婚姻的牢笼里飞翔?或者,结婚只是为了给别人看?为了表示自己与所有的人一样,有圆满完整的家庭生活?这就更免了吧。她安琪做事向来我行我素惯了,她最怕的就是与别人过同样的生活了。人家议论就议论呗,嘴是长在别人身上的,她管不了,日子可是她自己一天一天要过的,管人家说什么呢?

喜康说不过安琪。娶她,她不愿意,离开她,更是他所不愿意的。生活就这么小波小澜地过了下去。安琪也还是做她的模特儿,不过,她变得更挑剔,一般小制作的广告、低档次的活动,都请不动她了。好歹她已出道几年,积累了一些人脉和名气。再说,她既然已经做了喜康的女朋友,也就不能不给喜康留面子了。毕竟他们都在同一个圈子里混着,有一些共同的朋友。但安琪并不想洗脚上田,就此告别自己的职业生涯。模特儿这行,来钱快,也不用动什么脑筋,如果不想大红大紫,实在是个开心自在的行业。

一晃,喜康就过了三十岁了。她仍是他的女友,仿佛是一匹美丽的、骄傲的、不肯被驯服的小母马。这匹马不知道要跑到什么地方去,更不在乎跑到任何地方。

喜康后来知道,安琪有个比较特别的家庭。她也算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了。当初,喜康见安琪开了辆保时捷的小跑车出来,吓一跳。他自己开的还是公司给他配的一辆别克商务车。哪有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模特儿,就能开这样的豪车?他怀着点忐忑问她:

“你的车?是自己的?”

安琪白了他一眼:“别担心,我可没被什么大款包养。这是我爸送我的毕业礼物。”

“哇,你不要吓我哦!你爸到底是干什么的?”喜康惊得眼珠子都要落下来了。

“我爸嘛,做生意的呀。房地产生意,这年头最暴利的生意,他这个衰人,算是走大运了!”安琪不以为然地说。

“什么?你骂你爸是衰人?你还开着他送的豪车喔!”

“怎么啦?他送的,我不要白不要!——可是,他就是个衰人,最衰最衰的人!”安琪突然像个孩子似的,任性地叫起来。

后来,喜康才渐渐从安琪的嘴里,从她一星半点的零碎叙述中,拼凑出她家里一些大概的事情。

原来,安琪的爸爸在做房地产之前,是做家庭装修的。他是个小包工头,但电工、水工、木工、泥瓦工之类的活儿,他也全部会做,哪个工种少人,他就顶上哪个工种。而安琪的妈妈除了在家干家务,带孩子,也要打理订货、发货、运货这些事儿,人手特别紧张的时候,她自己还要去给人家贴墙纸、安地板。当初,他们夫妻两人积攒下的每一分钱里,似乎都包含着一种浓浓的汗水的酸味。

在安琪的童年记忆中,她觉得,自己的父母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最忙碌的人了。他们每天从外面回家的时候,头发丝里都夹杂着厚厚的白灰,像堆了一层雪,身上隔老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汗馊味,衣服鞋子上也是石灰和泥点斑驳。作为幼小的孩子,安琪唯一能为他们做的,就是听话,不淘气,乖。

渐渐的,安琪的爸爸接到的工程就越来越大了。终于,他成立了自己的装修公司,买了车,买了房,他们的日子从容了很多。从那时起,安琪的妈妈就退回到家庭里,一心照料家务,完全不需要在外面打拼了。安琪觉得那段日子,是她最安心最快乐的日子了。妈妈每天开车接她上学放学,做好吃的菜给她吃,每个周末还送她去上舞蹈班、钢琴班、英语班什么的。而她因为个子比同龄女孩高,长得又漂亮,经常被妈妈打扮成小公主的模样,从头到脚都装饰着精美的蕾丝花边,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

可是,她爸爸却离家越来越远了。他在生意中结识了几个特别有权势的人,帮他们免费装修,后来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又找到银行贷到了一大笔款,拿下了几块位置不错的地皮,做起了房地产生意。结果,在几年的时间里,他的财富就不可思议地暴涨起来,比吹气球快多了,几乎像是原子弹爆炸。从那时起,她爸爸就不是一个到处给人点头哈腰的小老板了,他慢慢地就成了一个傲慢内敛、受人吹捧的大企业家了。也就是从那以后,爸爸就不爱回家了,直到他在外面又买了一栋别墅,养起了别的女人。他很少回家,回家就和安琪的妈妈吵架,砸东西,嚷嚷着要离婚。

有一次,安琪还亲眼看到爸爸把妈妈一脚踹到地上,恶狠狠地骂着:“老女人!死婆娘!你不离婚,就等着我把你治死吧!”他还想抬脚踹躺在地上的妈妈。一旁的安琪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死命地抱住爸爸的腿,边哭边叫道:“别打了,别打了!你要打死妈妈,就先把我打死吧!”那一刻,她看到爸爸的眼睛,红红地鼓了出来,真像要吃得下人似的。安琪身上的每一根汗毛不禁都竖了起来:面前的这个男人到底是谁呀?是她的爸爸吗?

安琪的妈妈没过多久,就真的死了。她是割腕自杀的。在这之前,安琪的妈妈精神似乎出了些问题,她一直在吃药。她经常抱住安琪无来由地大哭,说自己的心太痛太痛了,好像被人剜去一样的痛。后来发展到疑神疑鬼,总觉得有人要迫害她,走在路上就说有人在跟踪她,过马路碰到一辆小车开来,就说这车是要撞死她的。只要安琪的爸爸在家,她就不喝杯子里的水,而只喝未启封的矿泉水。她对安琪说:“你爸爸这人心可狠了,他一直想要离婚,我坚决不离,他就想暗害我,把我害死了,他好娶别的女人。你不知道啊,男人的心有多硬多冷啊,他们的心都是石头做成的……”

有一次,安琪见到妈妈,坐在沙发上一张张地数钱。那些钱塞满了一只大大的旅行箱。她告诉安琪:“我把存折上的钱全都从银行里取出来了。你爸爸将来要玩什么鬼,我就不怕了。钱比人好啊,可靠,实在,一张张地看得见,摸得着,不像人,人是会变的,人会变成鬼的,会变得比鬼还可怕的……”妈妈说这话的神情,让安琪想起来就害怕。她也是从那时起,觉得妈妈的脑子是真的出问题了。妈妈的目光里有一种精神病人才有的独特的光亮,像是一道惨白的惊恐的闪电。

——妈妈是在安琪刚考上大学没多久就自杀的。安琪从学校赶回来,看到了在医院里蒙着白布的妈妈,还有她手腕上那条像剧毒的血蜈蚣一样恐怖的伤口。安琪扑到妈妈的身上痛哭起来,可是哭完了,她又觉得,这样的结局对妈妈来说,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失去了妈妈,安琪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便成了一个孤儿了。地地道道的孤儿。她和爸爸的联系,就是一张银行卡的卡号。隔几个月,爸爸会把她的生活费打进她的卡里。虽然安琪觉得爸爸在妈妈去世之后,对自己似乎添了一些愧疚和补偿的心理,可是她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他的钱,她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他借此想弥补什么的心思,那就没什么客气了,一概免谈!

这个衰男人,把妈妈给逼死了,把一个原本可以很幸福的家庭给毁掉了,特别是把一个女孩子心里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美好想象给粉碎了。世界是什么呢?安琪觉得,世界就是他妈的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垃圾场!百无聊赖,又脏又腥,臭不可闻,可是,人人都还在装模作样地生活在其中,痛苦埋在心里,笑容秀在脸上,吃了苍蝇还要假装美味,吞了鼻涕还要装作开胃,嘴上抹着蜜,心里藏着毒。活着,就是最大的不幸,最大的不堪!若要让安琪在这样的世界上,和大多数人一样,找个男人,成个家,养个孩子,煞有介事地做个所谓的成功幸福的小女人,那真是他妈的脑子进水,猪油蒙心了!

别看安琪的外表还像个大大咧咧的孩子,其实,她觉得自己的心早已百炼成钢,冷硬似铁了。人生行到此处,倒有了坐看云起的洒脱。好像一个人过着的是别人的人生。

二○一二年的圣诞节没赶上周末,不放假,所以,喜康就跟安琪商量,将圣诞节的安排提前到周末过。这也没什么不可。对他们来说,圣诞跟耶稣降生没多大的关系,管他是哪天降生的呢,过这样的节日,无非是找个理由放纵一下,闹一场,“嗨”一次。对,就是要“嗨”!再说,圣诞的节日气氛早在进入十二月份就开始了。商家早早推出了各种圣诞打折的优惠活动,各种圣诞商品也早就出街铺陈了,满大街都点缀着小红帽、小红靴、小松树、小铃铛,布置得像在过童话节。喜康因为今年的业绩骄人,心情大好,没事都在哼着小曲,见到下属就随口开声玩笑。在如此愉悦放松的状态下,他早早就查好了日子,定好了宾馆,要带安琪到周边的山乡,来个闲云野鹤般的自驾出游。

出了沉沉阴霾笼罩的京城,天空渐渐地放晴了。几个小时过后,他们已经把城市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冬日的山野开阔舒朗,路旁的树木虽大多枝叶凋敝,但自有磊落、峻挺之态,衬着高远的蓝天,更显出北国的大气,辽阔,仿佛是古代一幅用笔不多、勾画简约的淡墨图。

喜康带安琪来的这个地方,是一处“农家乐”式的度假村。度假村建在半山腰上,四周是茂密的森林,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河蜿蜒流过。因是冬天,河水已经结冰。森林倒变得颜色丰满了,深深浅浅的绿色,夹杂着红的黄的各种树叶,还有干枯的野草,结霜的野果,层层叠叠的,怎么看,都像是世外高人修炼养生的风水宝地。冬天是这里的淡季,整个度假村看不到什么人。安琪一下汽车,就忍不住伸开手臂,在山路上大叫着奔跑起来,像只被都市放飞的自由的风筝。

爬了半天的山,两人回到全部用原木装修、风格古朴原始的宾馆房间里,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去餐厅吃农家饭菜。喜康见安琪的兴致很高,便和她谈起了春节回老家过年的事情。

“我婆太明年二月要举办百岁大寿,全部儿孙都会赶回去祝寿的,我那个堂妹还要从美国赶回来,我若不回去的话,那可就说不过去了。一百岁哦,太难得了吧?”

“这种事情你问我干吗?明摆着的,你必须得回去呀!百岁老人,我到现在为止,只听说过,还没亲眼见过呢。”安琪一边吃着竹筒蒸饭,一边爽快地应允了。

“那我回去了,你怎么办?我查了日历,明年二月中旬,正是过年的时候,万家团聚哦,我可舍不得离开你——要不,你跟我一起回去?”喜康试探着问道。

“不去!”安琪头也不抬地答。

“那你春节干什么呢?一个人多没意思啊!还是跟我回去吧。”

“奇怪了,离开你我就不能生活了吗?——反正你该干嘛就干嘛,别管我。”

喜康嬉皮笑脸地哄她:“不是你离不开我,是我离不开你,这总行了吧?乖,你就陪我回去一趟呗。”

“我跟你回家,算什么?”安琪白了他一眼。

“你想算什么就算什么呀。当然,算我老婆就最好了。”

“你别尽做白日大头梦了!想把我骗回去吧?对了,是不是你老妈又向你逼婚了?”

“对天发誓,这次我老妈真的没提什么结婚的事情!真的,就是我婆太的百岁大寿。我回去了,大过年的,把你一个人留在北京,于心何忍啊?再说,是人嘛,总有点虚荣心吧,我有你这么个漂亮的女朋友,肯定也想回去震震场子,撑撑面子呀。你就跟我回去一趟嘛,算是帮我在亲戚面前露一回脸,怎么样?”

安琪见喜康说得几乎有点可怜巴巴了,心一软,就随口问道:“那你老家都有什么好玩的呀?”

喜康见安琪的态度有些松动,忙介绍说:“我老家,梅州市松口镇,知道吧?梅州,是世界客都,也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客家人的聚集地;松口呢,那就名声更大了,它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自古松口不认州’,听说过这句话没有?在清朝,松口虽然属于嘉应州,但它是个商贸重镇,是个非常繁华的内河口岸,很多客家人下南洋都是从松口坐船出发的,所以呢,松口对海外通邮、通航、通商,都不用经过嘉应州城。那些从海外寄出的邮件的地址上,只要写明‘中国汕头松口转某村某人’就可以了 ,信件便可以经汕头港直接转送到松口。牛不牛?别看它只是一个不大的古镇,但发生在那里的故事可多了……”

安琪笑着打断他:“谁不说俺家乡好嘛!你就鼓着劲地吹吧。”

喜康着急了:“怎么是吹?!你现在就用手机上网搜搜。你就输入‘松口镇’这三个字,看看有没有介绍?——我说的,这是最少最少的一部分了。以前我还听我阿公说过,在近代历史上,我们松口一定是可以记上浓重的一笔的。松口的华侨多嘛,同盟会里最早扶持孙中山闹革命的那些人,不少就是我们松口籍的华侨。同盟会在松口设有松口支部,孙中山曾以松口为基地,筹借资金,开展武装起义,据说,他发动辛亥革命推翻满清王朝所需要的经费,有三分之一都是我们松口籍的华侨募捐的。”

“是吗?你的老家看来名堂不少哇!”安琪有些惊讶地挑起了眉毛。

喜康越说越兴奋了:“我说的这些算什么?告诉你吧,我们松口在历史上还有一段有名的悬案未解,至今还是个大大的谜呢!”

“什么悬案?什么谜呀?”

“瞧你着急的!嘿嘿,跟我回去不?我保证带你亲临现场,追踪迷案。怎么样?成交不?”喜康卖起了关子。

“哎呀,哎呀,我现在就要你说嘛。好了,好了,成交!成交!我跟你回去!说话算话!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安琪的心,此时被撩拨得像猫抓一样难耐。

第三章 岁末

蝴蝶飞入百花园,看过芙蓉看牡丹。百样鲜花我唔采,单采一枝白玉兰。

——客家山歌

转眼就到了年底。二○一二年岁末。

十二月二十一日,这一天,全世界可都有点闹腾呢。此前关于玛雅历法的传说喧嚣一时,“世界末日”论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虽然几乎所有的专家都众口一词,说“末日论”太过荒唐,不值一驳,但这种说法还是在互联网上被炒作得很热。人们似乎都抱有一点唯恐天下不乱的恶作剧心态。

曾喜福这几天都在搜集着各种关于“世界末日”的说法。他想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当天出一期这方面的专栏。他是省报休闲文化版的责任编辑,每周要负责两期的版面,任务像滚雪球似的,看起来不大,但只要报纸不停办,每天都必须推起来往前滚,连节假日也不例外,时间一长,人还挺辛苦的,压力也不小,有一种疲于应付之感。好在他的妻子钟雅芳,在一家纯文学期刊做责任编辑。那家期刊有财政拨款,并没有多少市场销售量的压力,又是双月刊,一年才出六期,几个编辑轮流负责。钟雅芳每周只有三个半天要去单位坐班,其余时间都可以在家里看稿,因此日子过得甚是从容。老公事情多的时候,这位毕业于北大中文系的大才女,还能帮着老公选些资料和文章。夫妻两个也算是琴瑟和谐,志同道合的。

喜福正是在准备“世界末日”的专栏时,接到他叔姆(婶婶)丘瑞华的电话的。那时,雅芳也在家里帮他一起整理稿件。温暖的灯光下,他们每人都操作着一台手提电脑,凑在一张书台上比比划划的,仿佛两个正在扮演着“过家家”游戏的孩子,一派两小无猜的样子。

他们的两岁小儿真真平时都是放在他阿公阿婆家里的。阿婆几年前已经退休,家里还请了个小保姆。两家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只是隔了几栋楼而已。当初买房时,喜福就坚持要和自己的爷娘买在一个小区里。因是二手房,有些年头了,雅芳起先倒有些犹豫。后来看到几个年轻同事生儿育女后的狼狈,这才勉强听从了老公的意见。

儿子出世后,家里只是添了一个肉嘟嘟的小人,没想到,竟像是发生了一场大动乱,有种天翻地覆的感觉。无非就是一些吃喝拉撒的小事,可是操作起来,却有抱着炸药包炸敌人碉堡的紧张和难度。小两口都是独生子女,一直都是宝宝贝贝地在爷娘的呵护中长大的,如今第一次当上了爷娘,自己都像是惊惊乍乍的小毛头,小毛头还要带更小的毛头,那狼狈就可想而知了。他们在手忙脚乱、顾此失彼中,这才真正体会到当初买房时的英明。

两人只好把小儿寄放在爷娘家里。爷娘又托熟人介绍了一个小保姆。一切总算安定了下来。喜福小两口,这才缓过神来,每天都把自己收拾得鲜鲜亮亮的,去爷娘家见见儿子,逗儿子玩一会儿。如果没有爷娘做他们的大后方,这两个年轻人,这会儿恐怕还在蓬头垢面地和奶瓶、澡盆、尿不湿这些玩意儿作战呢。

“喜福啊,我已经跟你爷娘讲好了,明年二月中旬,正好是春节期间,我们给婆太祝寿,百岁大寿,你爷娘已经答应回来了,你等也一定要回来,还要把真真带回来哦。他是婆太的第五代细人儿,五世同堂,他是个宝贝,少了他,可开不成席呀!”瑞华的嗓音在电话那头响如磬钟,光是听声音,就能想象得出来她那种稳操胜券、精气十足的样子。

喜福跟自己的叔姆虽交往不多,但印象颇好,感觉亲近。特别是她十年前起好新楼后,把她的家官家娘接到一起居住,替他们这些身在外地的儿孙尽孝尽心,在兄弟三人中独自挑起了大梁,因此在曾家,她是深得人心的。每年春节他们回松口探亲时,她又应酬得内外有光,一团和气。喜福的爷娘经常在闲聊时,都会提到乡下(松口在他们的嘴里都是称乡下的)这个能干的弟媳妇,赞她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知礼,大气,孝顺,老家方方面面的关系都要靠她上下打点,出面支撑,是他们曾家的“阿庆嫂”。因此,她张罗的事情,全家也没人会说二话的。

喜福笑着答应,说:“好的,好的,我们全家都去,我爷娘,我,雅芳,还有真真,我们都去,保证一个都不少,您就放心吧。只是我们都回去了,您就要受累了。您可要多多保重身体,别太操心哩。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做的,请尽管吩咐,千万别客气啊。”

一番话乐得瑞华在电话那端哈哈大笑起来:“喜福,你真是越来越懂事,越来越会说话了。你这当上了阿爸确实不一样啊。你看,你比我家喜康才大几天?喜康要是有你一半的懂事,那我就要烧高香了。”

“您别这样说。人家喜康在外面是要干大事业的,哪像我,缩在爷娘身边,能有多少出息啊?”

“哎呀,什么大事业?成家立业,先成家,然后才能立业,他到现在连小家都没成呢。为这个,我白头发都不知冒出了多少。”

“叔姆,你不要太挂心。现在的年轻人都想自由自在地多玩几年,谁愿意那么早就被套上婚姻的绳索啊?我现在还后悔自己结婚结早了呢。”

“结婚早,有什么不好?你现在不都抱上了大胖儿子吗?做阿爸的滋味,不是顶幸福的?”

喜福与瑞华在电话里愉快地交谈了一阵。放下电话,喜福有些奇怪地看到,身旁的雅芳正拿眼睛狠狠地瞪着自己。

“怎么啦?我犯什么错误了?”

“哼,你要是后悔,现在改正还来得及。连儿子我也可以不要。”雅芳冷冷地说。

“天哪,你发什么神经病啊?”本来还乐呵呵的喜福,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哼,你是后悔结婚结早了?还是后悔和我结婚呀?‘套上婚姻的绳索’,谁捆你了?好,我把绳索解开,放你走!”雅芳气呼呼地白了喜福几眼。

喜福这才弄明白,雅芳的火气全是冲着自己刚才在电话里随口说出的那几句话的。当时,他不过是想劝导叔姆一下,让她想开点,根本就是有口无心,随便一说。没想到,这几句话却让雅芳较了真。

“好了,好了,我真是弄不懂你们女人都是怎么一回事情?不就是一句玩笑话,值得这样上纲上线吗?”喜福转过身去,往另一间房子走去,他不想再和老婆纠缠下去了。

雅芳追在他身后,大吼一声:“曾喜福,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了!你跟我结婚,是不是后悔啦?!”

喜福没想到,雅芳会在这么一件小事上,发起火来。有一瞬间,他几乎也想朝她大吼一声“神经病”,不过,他还是咬着牙忍了忍。他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转过身来,有些哭笑不得地说:“我的大才女,你真是太敏感了!我那一句话,纯属瞎说的——好吧,我现在郑重向你表明,娶了你钟雅芳,我三生有幸,永不后悔!”

雅芳盯住喜福的眼睛仔细地看,似乎要看穿他的心肝肚肠一般。终于,她的眼睛闪出了笑意,不过,她的口气还是有点生硬的:“去,去,你别在这里耍贫嘴!告诉你,跟我结婚,后悔的只许是我,不许是你!”

天哪,喜福简直要叫出声来。这是什么糊涂逻辑?!两人结婚,谁后悔都是一件大不幸,这后不后悔的,还有什么资格要争吗?喜福不禁笑出声来:“好,好,今后只许你后悔,不许我后悔!你们女人呀,真是能胡搅蛮缠的。算了,算了,我认输,我投降!”

雅芳这才得意地跑到老公身旁,娇嗔地揪揪他的鼻子:“哼,你怎么不早说这句话啦?你早说早就没事了!”

喜福一看警报解除,就在雅芳的头上敲了一记:“我宣布,这是本人最后一次认输投降了,下次你要是再这么无理取闹的话,我可要——拳头伺候了!”

“不,不,我看还是——枕头伺候比较好!”雅芳调皮地向老公坏笑了一下。

两人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欢喜地打闹了一番。然后,他们嬉笑着回到书房,继续整理文章。雅芳一边看着电脑上的文字,一边说:“老公,我觉得你们这个版面,成天都发表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看几期还有意思,看多了就让人觉得是垃圾。我想,你们这个栏目,从明年起应该改版。既然是休闲文化版,你们以前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休闲上,今后应该在文化上多做文章,登些有品位的稿件,多些阳春白雪的东西。文化哦,这么大的一个筐子,什么菜都放得进去的,比如说都市漫笔啊,乡土人情啊,民间文艺啊,艺海拾贝啊,历史典故啊,校园剪影啊,还有,热门话题的讨论,文化名人的访谈之类的——”

“好主意,好主意!不愧是出身名校的高才生哦!我也有这种想法,只是想等到新年以后再去改版的。我们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哈哈,心有灵犀,孺子可教。”雅芳调皮地笑起来。

雅芳突然想到儿子,说:“差点忘了,我今天去超市买水果的时候,在路上碰到有人卖童鞋,是全手工做的布鞋,上面还绣着彩色的小老虎,好可爱的,现在很难买到了。我给儿子买了一双,还没让他试一试呢。走吧,快穿上外套,我们看真真去。”

是保姆阿玲开的门。见到他们,阿玲转身招呼着在客厅里玩耍的真真:“真真,快过来,你看是谁来了?”

真真正在地上操纵着一台带有轨道的玩具小火车,一会儿走,一会儿停,嘴里轰隆轰隆地给小火车配着音,玩得正起劲,他连头也没抬一下。

雅芳换好拖鞋,跑上来一把抱住儿子,不管不顾地在他肥嘟嘟的小脸蛋上,吧唧了一番,嘴里说着:“好个没良心的,妈咪都不要了?”

真真扭动着身体,不耐烦地摆脱了阿妈的纠缠,又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

雅芳从塑料袋里拿出那双小布鞋,俯身要给儿子换上。真真这下彻底厌烦了,他把腿绷得直直的,不让阿妈换鞋,嘴里大叫着:“哎呀,烦死了,你快走嘛——”

真真的阿婆刘红霞听到孙子的叫声,赶紧从里屋奔出来:“真真,怎么啦,怎么啦?!刚才不是还玩得那么开心吗?——雅芳,你现在不要去影响他,让他好好玩一会儿。”

喜福见雅芳尴尬地拿着新鞋,站在儿子身边,一脸失望的表情,就走过来打了个圆场:“算了,他现在正在玩兴上,等一下再给他试鞋吧。”

雅芳想到自己早上买鞋时的那种欣喜劲儿,认真劲儿,伤心得鼻头一酸,不过,她马上就克制住了这种情绪,吸了吸鼻子,把新鞋子往沙发上用力一扔:“不试拉倒!”

红霞看了看她的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当妈的,跟孩子赌什么气呢。”

雅芳没说话。她往沙发上一坐,拿起茶几上的一只橘子,剥了皮,有点心不在焉地吃起来。喜福则蹲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着那辆小火车。

突然,喜福想起什么,问:“妈,我阿爸怎么不在家?”

“谁知道他?你阿爸下班前打了个电话,说是有一个什么代表团来单位参观,他晚上要负责接待。哼,都快退休了,还那么忙!”

“阿妈,你就别埋怨了。现在阿爸的工作已经比过去轻松很多了,反正没几年他也就退了,这叫站好最后一班岗。你就再熬两年吧。”

“唉,这辈子都熬过来了,我还能说什么?别人都以为我嫁了个做官的,一辈子肯定享福。哪里享过福哦!你阿爸是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人,家里的事,件件都要我操心——”

“阿妈,你都说了多少遍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嘛。我觉得,你和我阿爸算是过得幸福的了。”喜福不以为然地打断了阿妈的唠叨。

阿妈淡淡地笑了一下:“嗨,我也老了,什么幸福不幸福的,一家人健康就好,平安就好,知足就好。”

“嘿嘿,阿妈,你什么时候提高了觉悟,活出境界了哈?”

雅芳和阿玲也跟着一起笑了。雅芳说:“这是至理名言,至理名言,我准备天天念它二十遍。”

屋里的气氛热腾了好多。雅芳便和家娘谈起了给婆太祝寿的事情。

红霞说:“听说这次所有的儿孙都会回来团圆的。你二叔继志的儿子喜康要从北京赶回来,听说,他会把他那个漂亮得不得了的女朋友也带回来的;你小叔继远的女儿喜慧,这次还要携新郎从美国飞回来,那个新郎我们都没见过的。我们嘛,在省城,离得近,肯定要回去多住几天的。百岁大寿当然得跟平时不一样喽,你阿爸继文是长孙,我是长孙媳妇,这个意义有些特别的,要送一份大礼啊。”

说到礼物,大家又讨论了一番。给婆太送什么好呢?那么老的年龄,吃也吃不得,穿又穿不好,用也用不了。这可是个大难题。金首饰,羊绒衫,一根新手杖,灵芝粉,羽绒大衣,蚕丝被,讨论来讨论去,一时谁也拿不定主意。

这时,真真把小火车轰隆隆地开到了雅芳的脚旁。雅芳见了,便跟他逗趣道:“真真,把你这辆小火车送给婆太做礼物,好不好?”

红霞忙说:“你别逗他,这个火车是他的宝贝,前几天,连我也不让碰呢,到今天,才让我摸了一下。”

“哟,这可要不得。我们家真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气了?阿妈,你可别惯着他!小人从小就要养成好习惯。”

红霞一听有些不高兴了,她顿了顿,还是没忍住,“雅芳,我可跟你讲清楚,真真我可没惯着他。你的儿子就是我的孙子,我比你还要上心呢。你如果不放心——”

喜福赶紧打断她:“阿妈,真真给你带,我们当然最放心了,哪有比这更好的条件啊?”

“嘿,就是你们要带,我也不会给的。你们两个,自己都是小孩子的样子,能把自己照顾好,那就谢天谢地了。”

“我们长不大,那还不是因为阿妈太能干了!——反正,我们什么事都要赖着阿妈的!”

红霞的脸笑成了花。她疼爱地揉了揉喜福的脑袋,“好你个臭小子,嘴巴是涂了蜜呀?”

雅芳垂着眼皮,面无表情地又剥了一只橘子。抬起头,她笑着对真真说:“来,真真,宝贝,妈咪喂你吃橘子。”

第四章 新婚

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下花一丛。龙唔翻身唔落雨,雨唔淋花花唔红。

——客家山歌

一阵叽叽喳喳的鸟鸣,让曾喜慧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晨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仿佛一只巨大的竖琴,斜斜地停靠在浅棕色的地板和雪白的墙壁之间。薄纱般的碎花窗帘在光影中浮动,就像是天女撒下的漫天的花瓣。窗外,一株落光了树叶的老梧桐,把自己遒劲的枝条,剪影似的画在了窗户上。她望向身边仍熟睡的男人,那是她的丈夫,新婚丈夫。他们结婚才几个月的时间。可是就是这短短的几个月,擦亮了她的生命。这个叫温振阳的男人,无疑就是她生命里一道温暖而强烈的阳光。

晨曦中的喜慧,似梦似醒:我真的已经结婚了吗?这个与我共枕的男人,就是我亲爱的丈夫吗?这儿就是属于我自己的新家吗?……

遇见温振阳之前,恰是喜慧人生的梅雨时期。那梅雨期还相当漫长,从她一踏上美国的土地开始,就漫天蔽日地笼罩了下来。

喜慧在省城广州读的本科,那是一所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特别多,几乎成了一种风尚。喜慧的成绩在班上本来就属第一梯队的,她也就没有过多地考虑,升了大四后,自然而然地跟着同学们一起,开始联系留学的事情。她查看比较了国外很多大学的资料,最后根据自己的实力,申请了一所美国的二流大学。那所学校离纽约不远,而纽约,那是一个让她心旌摇动的梦想之地。

踏上那片地广人稀的土地,新鲜倒是新鲜的,但新鲜得过头了,又变成了无法承受的陌生。喜慧的生活硬生生地给割裂开来,前一半还是她在国内那种一帆风顺的独生女的快乐日子,后一半则突然变成了孤苦伶仃的海外游子,内心无底,凄慌无措的。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无助的小贝壳,被海浪猛地冲到了沙滩上,却无法被海水重新带回到大海里去。它只得艰难地张着嘴,在沙滩上垂死挣扎。

喜慧和几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共同租住着学校附近的一户人家,一幢两层的小别墅。为了减少租金,她挑了一间面积最小又朝北的房间,那里阴暗潮湿,终日不见阳光。房客们都是自顾自地,客气地点点头后,就把房门紧紧地关上了。没有一个人同她说话。东方面孔在这里看上去像是少数民族。校园倒是极其漂亮的,但漂亮得陌生了,就好像是一处电影拍摄现场,置换着明信片般的明丽布景,充满了一种不真实的隔膜之感,让她无法融入。

新鲜劲还没褪去,功课的压力接踵而来,把喜慧压得站立不稳,踉踉跄跄。老师在课堂上讲得不多,大部分内容都要靠课后自学,而布置的作业、要看的书、要写的文章,对于她的英语水准来说,就像让一个最轻量级的拳击选手,突然上场迎接拳王泰森的挑战。她记得,为了完成一篇重要的学期论文,拿到宝贵的学分,她曾经有四十多个小时连续奋战在电脑上的记录。

她明白,这条道路是她自己选择的,并且木已成舟,无法更改了。那些付出去的各种花费,那些花掉的工夫和时间,对于她和她的家庭来说,都是一掷全力,倾其所有的。他们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了。阿爸曾继远做了一辈子的中学教师,阿妈林美云在一家医院的化验室搞化验,虽然他们的工资都是旱涝保收的,但毕竟属于工薪阶层,为了她的留学所费,他们几乎花光了全家多年的积蓄。直到现在,他们还在省吃俭用,以便维持她在美国的一切开支。无论无何,她除了通报平安、努力支撑、咬牙坚持外,是没有退路可走的。

喜慧还算理智、顽强。她骨血里隐藏的那种客家人吃苦耐劳的本性,那种吃得黄连咽得菜根的坚韧,还是在这种关键时刻被激发了出来。她明白,没得选择了,唯有一个“忍”字才能对付一切。那么,好,就忍吧,坚持吧。每天晚上,她一杯杯地喝着咖啡,在灯下苦读到凌晨。

一年之后,她感到沉重的压力渐渐缓解了一些,功课也没有从前那么难了。身体里被禁锢的感觉细胞,到了这时,才接二连三地苏醒过来。

就在这时,她认识了一个来自台湾的姓李的同学。他们就读于同一所大学,只是两人读的专业大相径庭,毫无交集。李同学读的是电影制作,而喜慧读的是经济管理。喜慧一向对搞艺术的人,怀有几分崇拜之心,又在异乡碰到一个黄皮肤、会说中国话的人,立即亲近不少,加上男孩长相斯文干净,言谈举止又潇洒得体,喜慧没想到,自己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掉进了一个恋爱的陷阱。不,准确地说,到底是恋爱的陷阱还是单相思的陷阱,喜慧一直搞不明白。她所有的痛苦正是来源于此。

作为一个女孩,虽然她已春心萌动,但她不可能过于冒险,毫无顾虑地直接向他表白的。况且,在她的感觉中,男追女充满了一种征服的美感和乐趣,而女追男则难免显得有些尴尬和勉强。于是,她只能暗怀爱慕,和李同学隔三差五地在网上通着信。周末,他们还会相约着一起吃饭、聊天。每次见他,她都要精心地打扮一番,衣服、发型、香水、妆容、手袋、鞋子,从头到脚,力争做到无可挑剔。她觉得,就是一个傻子,也能感觉出她对他的那份好感了,他不可能看不出来的。

可是,李同学的态度始终让她琢磨不透。若说他无意吧,他写给她的信也非常多,除了谈电影,他还跟她分享了很多私密的生活,比如他画的从没有示人的习作,比如他从前在旅游时拍的各种照片,甚至,有次他还传过来几张他儿时在海边玩耍时赤条条的旧照片,配着一行搞笑的文字:男子汉就是这样练成的。

之后,她也在邮件中给他传去了几张生活照。当然,那些照片看似随意,其实都是她精心挑选的。他在回信里引用了两句古诗来形容她。一句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一句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这两句点评让她暗自得意了好久,对爱情的信心也水涨船高。

他们在一起吃饭时虽说是AA制的,不过他对她的态度始终热情,而且大多都是他说她听的状态。偶尔他还能买两张电影票,请她一同看场电影。可是——这就是恋爱吗?约会吗?喜慧说不出到底有哪里不像。

一个人受爱情煎熬是痛苦的。一个人受不确定的爱情煎熬,那是苦上加苦。那段时间,喜慧发现自己寝食不安,心力交瘁,人一下子消瘦了好多。可是在李同学面前,她还是竭力保持着一个青春女孩的活泼与明媚,一心希望给他留下美好的印象。她安静地听他讲话,俏皮地做出回应。她化着精致的淡妆,一言一行力求贤淑优雅。每一次与他见面的机会,都仿佛是她的一次人生大考。她想,为了她所付出的这些可怕的折磨,他该给她一句迟到的表白了吧?她是多么的辛苦啊,她觉得自己都要支撑不下去了……

最后,喜慧的勇气到底上来了。她再也不想继续这么痛苦不堪地揣摩着他的心思了,她再也不想让自己挣扎在这种没有出路的情感沼泽了,于是,她背水一战,孤注一掷,给李同学写了一封信。不是电子邮件,而是一封贴了邮票、白纸黑字、郑重其事的信。在这封信里,她不再含糊,也不再回避。她一字一句地写道:

“请你以自己的生命作证,如果你能给予我爱情,那么请你继续,我也会以生命的全部美好来回报你;如果你只能给予我友谊,那么请你远离。这不是你的过错,而是我的贪心。请你原谅我的贪心,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人无法抑制的对另一个人的贪心。”

她向他摊了牌。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李同学从此在她的生活中消失了。

就这样,她摆脱了!终于!

有一刻,喜慧觉得自己浑身轻松了很多。像是大病初愈,虽然浑身无力,但毕竟是缓过了一口气。她活过来了。她知道了他的真实想法,再也不用受尽折磨地去猜测人心的谜语了。可是,再一刻,一种剧烈的疼痛,穿透了她的心脏。她意识到,她失去了他,永远地失去了他。

抑郁,就这样缠上了喜慧。表面上,她看不出一丝的异样,一切如常。离开了李同学后,她反而有更多的时间忙于自己的功课了,她在学业上进展很快,连获高分。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生命发生了怎样刻骨铭心的变化。痛过方知爱浅,爱后才知情薄。她感到离开了李同学,她真的就心静如冰了——所有的水都凝结成了冰。

后来,她顺利拿到了硕士文凭,又顺利考进了位于纽约的一家大型跨国企业。她离开了那间从来都照不进阳光的小北屋,搬到了纽约,租住在一套能望见中央公园的小公寓里。世事就是这样难料。喜慧没想到,就在这家企业里,她碰到了自己未来的老公温振阳。他是这家公司的投资部经理,也就是她顶头上司的上司。

给婆太庆祝百岁大寿的消息,是在跟阿爸阿妈进行视频聊天的时候得知的。阿爸继远告诉她,明年二月中旬,正好是春节期间,婆太的生日恰好也在那个时候。届时,她的两个堂哥喜福和喜康,都会回到松口的,喜福还要把他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小侄子真真,带回来给大家看,五世同堂,太难得了,希望喜慧和丈夫也能回来。

听到这个消息,喜慧毫不犹豫,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和丈夫原本就准备春节期间回娘家一趟的。一来新女婿依照礼节,也要拜访一下老丈人丈母娘,二来,温振阳也早就有到大陆投资的想法。他想先回家乡走一趟,转一转,了解一下那里的市场,探探路子,摸摸行情,再做进一步的打算。再说,他自己也是梅州籍的客家人,祖籍离喜慧的老家松口相隔并不太远,有时间的话,他也想去祖籍探访一番的。如今正好碰到婆太的寿宴,一个百岁老人的寿宴,这岂不是众喜临门,锦上添花吗?

振阳是美国出生美国长大的华侨。他的祖辈是清朝从嘉应州(今梅州)漂洋到新加坡的客家人。他们以做苦工在当地立下脚跟,后来经过几代打拼,成了当地颇有实力的华裔富商。发财后,他们的一些亲属又移民美国,把一部分生意也带到了那里。振阳的伯父现在就在旧金山经营着一个家族企业,而振阳的父亲和大哥,还有其他一些亲属,全在公司里辅佐他。振阳则不愿意在他们的羽翼下成长。从沃顿商学院毕业后,他来到纽约这家跨国公司,也是从普通职员做起,一步步升到今天的位置。

振阳和喜慧在一起后,他经常让她对他讲中文。他说,中国现在发展得这么快,这么火,公司早晚都要到中国去投资的,所以先要把中文说得顶呱呱的。喜慧终于有一件事情可以在丈夫的面前显摆显摆了,因此这个老师当起来就非常主动。

婚后,喜慧便辞了职,在家里做起了全职太太。他们想在一年之内就生个孩子。喜慧现在最大的任务,就是把自己养得胖胖的,壮壮的,然后生下一个健康聪明的小宝宝。

喜慧曾经问过振阳,他究竟喜欢她什么,又为什么要娶她。他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就是不说正经的话。那天,喜慧过生日,振阳在一家酒店请她吃饭,两人喝了不少酒。振阳带着点醉意告诉喜慧,自己曾经接交过不少女友,什么国籍的都有,也有从大陆来的,但她们都比喜慧开放好多,有几个姑娘甚至在第一次见面时,就想和他上床。他对她们的随意非常鄙夷,无端地觉得她们的身体有些肮脏。这样一想,兴趣也就冷淡下来。

在爱情婚姻的问题上,振阳有些少见的古典情结。他在繁华的都市,向往一种白衣飘飘、冰清玉洁的古代仕女形象。那是他在头脑里幻想出的一个女子:白净,文雅,端庄,略微的腼腆,淡淡的忧郁,一个带着点神秘感的东方美人。

当时,还没有走出情伤的喜慧,恰恰是带着一种冰晶般独特的气质,打动了他。

按理说,他是她上司的上司,在这种精英云集的国际化企业,竞争异常激烈,没有谁不想使出浑身解数,给上司留下深刻的印象。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员工,还喜欢在有意无意间,跟上司玩点小暧昧,企图用自己的女性魅力,来换取一点额外的回报。可是,喜慧不同。她只是认真地把需要完成的工作做完,从不试图接近上司,连同事们下班后在一起聚聚餐、喝喝酒之类的联谊活动,她也从不参加。几乎所有的同事,都在背后称她是——雪人。

振阳就是在听了太多关于她的议论之后,才去找她谈谈的。他满心的好奇,想了解这个“雪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当然,作为上司,他也想让她变得更随和一点,合群一些,与同事们打成一片。而正是这次不太正式的交谈,为两人的姻缘牵上了红线。

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喜慧像轮皎皎明月,带给振阳一种出乎预料的震撼感觉。他没想到,众人口里的这个“雪人”,原来竟是如此的娇小玲珑,年轻清纯。她的言谈举止毫无造作,他问什么,她就答什么,简洁又直率。在商海里沉浮多年,振阳见惯了那些穿着高档职业装的白领精英,他们的笑容再灿烂,说话再风趣,振阳也能瞧出他们身上套着的那种既坚硬又势利的盔甲,闻到他们身上那种混合着金属和灰尘的复杂的铜臭味。他们的灵魂生了锈,积了灰。而喜慧,仿佛是只行走在雪地里的小鹿,她心无杂念,安之若素。

于是,振阳明白了,叫她“雪人”,并不是只说她“冰冷”,也是在说她“干净”。她是这样一个让人忘不了的冰冷而干净的女孩。

过了一些日子,他便请她吃饭。她如期赴约,不惊不喜,看不出什么多余的表情。在饭桌上,他先是谈了不少工作上的事情,喜慧应答得条理清晰,颇有见地。他不禁把她好好地夸奖了一通,然后他话锋一转,试探地问了她一些私人问题。老家是哪里的,多大年纪了,有没有男朋友。这在美国是非常忌讳的,只有很亲近的关系,才可以如此唐突。所以他尽量用一种玩笑般的口吻说着,还一个劲地解释:“我只是八卦一下啊,你不要介意。”

喜慧当然没有介意。她微微红着脸,一五一十,把自己的家庭、年龄、简历、恋爱史全部倒了出来。她没有多想什么,只是想让自己的上司全方位地了解自己,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带偏见,也无须掩饰。当她说出“我是来自梅州的客家人”时,振阳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天哪。他心想:难道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吗?

从小到大,振阳的父亲都是这样告诉几个孩子的,“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永远都不要忘了,你们是客家人,是祖籍梅州的客家人。我们客家人,是最能吃苦耐劳的,也是最敢于四海为家的,而我们客家女人,那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干最贤惠最优秀的女人……”

从此之后,振阳便经常约喜慧出去吃吃饭、聊聊天了。他们是正宗老乡关系,相处起来就随意好多。振阳发现了喜慧性格中更多的侧面。除了冷和净,实际上,她也有风趣、活泼、顽皮的一面,真的像只聪明可爱的小鹿。这让振阳对喜慧又添了不少的喜爱。他比她年长十岁,恰好是他希望的年龄差距。加上她坦白的恋爱史,在他看来,只是她自己的一段非常幼稚的单相思的经历,充其量只是一种柏拉图式的情感萌动。她的爱情经历其实还是一片空白的。在这个恋爱如喝水一般简单又频繁的时代,上哪里再去找这么一个空白的姑娘呢?

那么,还等什么?这片空白,不正是上帝留下来赐给他,让他去书写一段完美的爱情的吗?她不正是他一心向往的那个白衣飘飘、冰清玉洁的东方仕女吗?

这么一想,接下来的一切事情,都像春来花开秋到结果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一年之后,他们在教堂里交换了戒指,许下了誓言。

新婚之夜,振阳收获了喜慧的贞洁。他们的幸福,因为喜慧的空白,而变成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生命高潮。那时,振阳抱着喜慧,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的:“小慧,宝贝,你真是我的宝贝,这是用多少钱都买不到的,我爱你,爱你一辈子!”

喜慧抿着嘴,甜蜜地微笑着,娇羞如水中的红莲。她在振阳的鼻头上按了按:“傻瓜,再教你一个词,那叫无价之宝,知道不知道?”

“哦,对,对,无价之宝,无价之宝!”

第五章 祖屋

新做大屋四四方,做了上堂做下堂。做了三间又三套,问妹爱廊唔爱廊(郎)。

——客家山歌

这是一座有年代的老屋了。在客家围屋中,它的规模算是比较大的,属三堂两横一围龙的式样。正堂是三进的,左右各建有一排长长的厢房,这些厢房的后面还筑起了一道用十几间平房围成的半圆式的围龙。白墙灰瓦的房屋,翘起的屋檐上装饰着彩色的瓷片,看得出重新维修过,虽然古老却并不破败。过道和房间都铺着陈旧斑驳但依然平整的洋灰地砖,天井里则铺着细密的鹅卵石,放着一盆盆修剪整齐的花卉,桂花、玉兰、冬青、月季,朴素中透着一份雅致。围屋的地势前低后高,既有利于排水,又取步步高升的兆意。

这幢围屋里,除了前中后三个大堂有高高挑起的木梁,显得宽敞明亮以外,其他房间都有些低矮、狭窄,窗户也小,光线阴暗。不过每间房屋的格局都是整齐划一的,同样大小的木门木窗,用同样的紫红色油漆重新刷过,有一种素静清明之感。门楼是两层的,楼上开着几扇小小的阁楼窗户。正门还保留着当年的大青石门框,厚重的两扇木门也是原有之物,不过重新上了油漆,油光可鉴。一排排整齐细密的灰瓦,在左右厢房的屋顶上,各自勾画出一个“人”字形的屋脊线,屋脊下方刻有几只对称的宝瓶和书籍式样的石雕装饰,因为年代久远,外形有些模糊了。大门上方的门匾处,有石雕的三个正楷大字:崇光楼,左右还雕刻了一副笔力遒劲的对联:崇礼尚义,光前裕后。

围屋前有一方平整的场院。地上放有几只大筛子,筛里正晾晒着萝卜条。旁边撑有一条竹竿,竹竿上挂着一排酸菜。一条大黄狗和一条小黑狗,随意地趴在门槛外闭着眼瞌睡。院子旁边是一块不大的菜地,被分割成几小块,种有白菜、黄瓜、辣椒、豆角等家常蔬菜。而院子的正前方是一口半月形的池塘。池塘里厚绿的水,倒影出老屋的屋顶。几朵缓缓移过的云,也在水中留下了变幻的云影。举目眺远,四周都是波浪般的山峦,一浪一浪融进了天的尽头。

午后,山村静极了。偶尔,从远方传来几声狗吠和鸟鸣。一位头戴棕色绒线帽、身穿暗红色夹袄的老太太,身上搭着旧毯子,正坐在一张旧藤椅上晒太阳。那张椅子靠墙放着,老人的身体于是就像张老照片似的,被贴在了白墙上。安详,沧桑,衰老,如风干的枣。这就是“百岁婆”饶氏。

她如今跟侄孙曾继善一家仍住在乡下的祖屋里。吃过午饭,侄孙媳妇阿萍给她剥好了两片柚子,还给她泡了一杯热茶。老人的牙齿已经落光了,早前已配了一副义齿。她就用义齿慢慢地吃着柚子,喝着茶。

冬阳下,饶氏安闲地打起了盹。一恍惚,好像一生的时光,也都随着池塘里那些云影飘走了。

这幢老屋可真是嵌进了她的生命啊。起屋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小的童养媳。那时,她刚到曾家没几年。当时,曾家几房儿孙还是散落地住在一些低矮的土屋里的。他们看到村里有几户财力雄厚的人家,已经陆续建起了连成一片的崭新围屋。有的从海外回来的人家,眼界更是开阔,他们建起的楼房里,带着浓郁的南洋风格:装饰着花纹的石头圆柱、花哨的铸铁阳台、五颜六色的彩色玻璃、华丽的水晶吊灯……那些新屋总是引得村人啧啧赞叹,羡慕不已。而他们曾家在村里也算是有规模有实力的大族了,看到别人家竖起了新屋,曾家老小除了眼红,心里更是憋了一口气。他们也想合力建造一座崭新的围龙屋,一来可以把曾家各房各门的子孙集中在一起居住,二来也是向村人显示一下曾家的势力。

为了一座新屋,他们拼死拼活地劳作:种田,喂鸡,放羊,养猪,挑盐,砍柴,采茶,挖草药,割松香,烧木炭,做水客,下南洋……反正,能挣钱的活计都让他们寻遍了。他们一毫一厘地积攒着钱财。人生所有的梦想,都集中在一座像模像样的围龙屋上。

具体是哪一天起的新屋,饶氏已经记不清楚了。她只记得,上梁那天,是个晴朗的秋日。曾家请了族里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叔公头”主持仪式,还请了一个锣鼓班来助兴。那根又粗又直的杉木大梁,横在屋前的空地上,上面贴着一张写有“世代兴隆,财丁两旺”的红纸,正中还挂着一只装有线香的红布袋,两头也各自挂着一只装有稻谷的红布袋。

良辰一到,随着“叔公头”一声号令,鞭炮和锣鼓激越地响了起来,曾家的几个儿孙和造屋的一些壮汉,合力将大梁抬入了上厅。一位年长的木匠师傅开始浇酒祭梁。随后,工匠们用准备好的大红布,将大梁的两端系紧,一边喊着“上啊,大吉大利”,一边抬梁上屋。这时,“叔公头”开始高声吟诵着上梁吉语:

“良时上梁人丁旺,儿孙富贵大吉昌。左有青龙送财宝,右有白虎进田庄。进乎!进乎!大进大富大贵!”

随着大梁在屋脊上放稳,众人的欢呼声、鞭炮声、锣鼓声又震耳欲聋地响了起来。

起屋和娶亲,向来是农人最看重的两件人生大事。而像曾家这样,集全族之力,合全族之资,来兴建这种大规模的围龙屋,这恐怕就是整个家族历史上最辉煌的时刻了。

饶氏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隆重的场面。她挤在人群里,欣喜地看着热闹,欢快的锣鼓声震得人耳朵发烫。家里的长辈和大人,都换了过年才穿的新衣服,满脸笑容地互相道喜。一群孩子在人缝里钻着,抢着,在那一地的红色炮仗碎屑里,寻找着尚未炸开的零星鞭炮。

然而,整个上梁仪式,饶氏并没能从头看到尾。只看了一半,她的家娘就瞪着眼寻到她,小声地骂了她一句:“懒尸嬷,你还在这里望什么?还不快去灶台那边干活去!”

当天,曾家摆下了十几桌的酒席,酬谢族人和工匠,还有很多赶来贺喜的村人。他们在屋后搭了几只临时灶台,由阿婆、家娘、伯姆、婶子、大嫂几个有经验的女人负责操办,而饶氏需要给她们当下手,干些择菜、剖鸡、洗菜、洗碗、添柴、担水这些杂活。她车轱辘似的忙碌着,紧张得头发散乱了,都空不出手去整理一下。那天,她只来得及在歇下来喘口气的时候,往自己的嘴里匆匆地塞了只冰冷的红薯。

等人都散去之后,曾家人还很激动地聚在院子里,一边高声谈笑,一边讨论着新屋所费的各种材料、人工,还有新屋建好后将要如何分配居住等等诸事。他们的脸上都挂着被米酒激发出来的红润和醉意。只有童养媳饶氏独自蹲在屋后的一块空地上,洗着几只大木盆里堆得满满当当的一大堆碗筷。

洗碗的水要去几十米远的一口池塘里去挑。饶氏挑着两只木桶去取水,刚走出没几步,一阵急雨没有征兆地突然飘了过来,淅淅沥沥地将她从头淋到了脚。冷雨将她有些麻木的神经唤醒了,所有不堪重负的东西一齐向她涌来:劳累、饥饿、委屈、心酸,她终于没有忍住眼泪,站在无遮无拦的天空下,哭了出来。

就在这时,一位头戴笠帽的少年,拿着一只大笠帽向她飞奔过来。他把笠帽往她的头上一扣,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从她的肩上卸下了两只木桶,快速地跑向池塘,又快速地打上两桶水。他把水挑回去了。饶氏使劲地把眼睛抹了又抹,在细密的雨点中,她这才看清楚,那个少年原来就是她的“小丈夫”,一个平时很少和她说话、顽童似的人。

山里的雨,经常都是这样的,无来由地飘一阵,像撒了个野,一会儿就飘走了。雨停之后,月亮光灿灿地升起来了。饶氏蹲在地上收拾着碗筷,她想: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不仅是曾家新屋上梁的好日子,更是她的“小丈夫”第一次帮她干活的好日子!他一定是注意到她今天干了太多的活了,神色太疲惫了,就去帮她挑了这担水。虽然他什么话也没跟她说,但他给她戴上的那顶笠帽,他为她挑起的那担水,不就说明了一切吗?这么一想,饶氏的心里好似也升起了一轮光灿灿的月亮,那么大那么圆的一个好月亮。未来的日子好像都被这轮圆月照得明亮起来……

饶氏嫁到曾家的时候,“小丈夫”的阿公还是一家之主。几房儿孙虽各有生计,但经济上都统一由阿公管理,是个庞大复杂的家庭。饶氏本来就是童养媳的身份,地位寒微,加上“小丈夫”也不是长房长孙,在家里也受不到什么特殊关照,所以她在曾家只是个苦工的角色,能填饱肚子,不挨打挨骂,就是她在曾家全部的意义了。

“小丈夫”的大哥当时在松口镇上一家布庄里当伙计,他忠实勤快,人长得也非常帅气挺拔,很快便得到了布庄老板的青睐,他将自己的一个女儿阿菊许配给了他。阿菊仗着自己的娘家有钱,为人处事总爱占上风,在曾家的几个媳妇当中,属于最骄横的角色。而饶氏的家官家娘,对此却睁一眼闭一眼的。毕竟结下这门亲事,他们的财礼花得不多,可得到的女方的陪嫁却是实打实的丰厚。

阿菊平时懒得搭理饶氏,见到她也不喊名字,只是一些简短的命令。“哎,水缸里快没水了,你去挑吧。”或是,“衣服都堆了一大桶了,你去拿到水塘里洗了。”而饶氏从不敢顶撞她。二嫂偷偷告诉过她,说大嫂是母老虎,从前跟自己的老公吵架,把他的脸都抓花了,让他几天都不敢见人。村里只见过老公把老婆打得嗷嗷乱叫的,哪见过这么厉害的女人?连家官家娘也只敢在背后犯嘀咕,当面都不敢招惹她。

其实,家官家娘并不是懦弱的性格。他们在儿女面前,一贯都爱端着长辈的架子,无论大事小事,他们都要自己拿主意,儿子媳妇稍有抵触,回嘴一句,他们就会上纲上限地训斥个没完,什么“不肖子孙,五雷轰顶”,什么“养你还不如养条狗,狗还会冲人摇尾巴”,什么“没良心,斩千刀的”,把儿子媳妇都骂得灰头土面的。吃饭的时候,他们最爱讲的就是“二十四孝”的故事了,什么卧冰求鲤、卖身葬父、埋儿奉母之类的,说那些大孝的古人,为了爷娘,可以弃官,尝粪,剜肉,送命,就是死了,还可以彪炳史册,光宗耀祖的。他们说,儿女的命本来就是爷娘给的嘛,儿女为爷娘无论做些什么,那自然也是应该的。他们还说,百善孝为先,有了孝,才有和,有了和,才能家和万事兴。

对饶氏,家官家娘更是没有好脸色。手脚慢一点,动作笨一点,他们的斥骂就会如雷一般在耳边炸开。有次饶氏在灶台上擦碗,不小心摔碎了一只碗,家娘二话不说,操起一根烧火的木柴,没头没脸地将她打了一顿,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打把鬼!死唔壁!”末了,还罚了一天饿肚子。可是,他们从不敢这样凶巴巴地骂阿菊。对阿菊,他们顶多只会翻个白眼,指桑骂槐地来一句,“老话说得真对,不孝心舅(指儿媳妇)从子起啊!”

好在“小丈夫”年纪小,对饶氏没有多少心眼,不曾欺负过她。知道爷娘给自己娶了个“童养媳”,接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陌生细妹就进了他家的门,他只是感到有点莫名的不好意思。平时总是刻意地躲避着她。见到她走进这扇门,他就跑到另一间屋。一起下田干活时,他喜欢瞄着她的身影,跑到离她最远的人群里。平时,他从不与她说话,非得开口的时候,就“哎”的一声,硬古古地交代完一件事,快快地离开,似乎她是一个让他羞耻的胎记——那胎记不好意思展示给别人看,所以要时时藏起来,要逃得远远的,做出不相干的撇清的姿态来,但内心里,却又对那胎记怀着一点体己、亲近之感,明白,那胎记到底还是属于自己身上的东西,连着自己的肌肤。

自从嫁到曾家后,饶氏几年都没有回过娘家了。娘家住在更远的山里,日子过得颇为紧巴。有年春节,听说阿哥定了门亲,她想回去看看,便跟家官家娘请了一天假。

正月里,家里的活计不多,家娘破天荒同意了她的请求,还让她提了一罐阿菊用自家种的糯米酿出的娘酒。阿菊酿的娘酒,在村里都是出了名的醇香。饶氏天不亮就提着东西往山里赶。快到中午的时候,她一身大汗地赶回了娘家。

家人见到她都喜出望外。阿妈高兴得直抹眼泪,然后一头钻进灶房里忙碌去了。阿爸盯着她打量了很久,连连说:“长这么高了,这么大了。”阿哥、阿弟和小妹都围住她,七嘴八舌地问了很多。她也问了阿哥定亲的事情。

阿哥有些腼腆地说,提过亲了,八字也测过了,卜也占过了,聘礼也送了,媒婆已经定下了娶亲的日子了,就在下个月。

这时,小妹给她端来一杯水,插话道:“就是隔壁的蓝家,蓝家二妹阿莲,跟你同岁,小时候你俩经常在一起玩的。”

饶氏没想到,自己小时候的好伙伴阿莲,将要成为自己的阿嫂了,那是一个既灵巧又秀气的细妹。她高兴得叫起来,连连向阿哥道喜。

聊了一阵,饶氏喝了几口水,便卷起袖子,到灶房里帮阿妈干活去了。

那时,阿妈正在灶台上做着梅菜扣肉。一大块五花肉蒸熟了,阿妈在砧板上小心地切片,一转头,见到她贪婪的眼神。阿妈叹了口气,四下看看,将一块肉片迅速地塞到了她的嘴里。等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阿妈终于问了她一句:“曾家对你还好吗?”

她不知如何作答,便沉默着。阿妈又问:“能吃饱吗?”

她想想,点了点头。

“能吃饱就好。——打你、骂你吗?”

她低着头,依旧不说话。

阿妈又叹了口气:“我们做女人家的啊,就是这个受苦受罪的命。——你莫要怪爷娘心狠。曾家在我们这里也是大姓了,他家也是本分人家,家底也还厚实。把你嫁过去,再过几年,你俩就可以圆房了——”

“阿妈,我知,你别说了!”饶氏的眼泪已经在脸上决了堤。

阿妈的眼泪也流了下来。她抹掉,不管不顾地往下说:“把你嫁走,你年龄是小了点,是吃了些苦头,不过,你总比那些‘等郎妹’要好得多吧?她们都不晓得能不能等到老公的出世,就算她们把老公等来了,那也是没做老婆先做娘的。村头袁家不是买了个‘等郎妹’吗?人家‘等郎妹’五岁就到了他家,可长到十几岁,她的家娘才生下一个男孩,就算是她的老公了。真像是山歌里唱的那样——‘十八妹子三岁郎,夜夜要人抱上床’。唉,这就是我们客家的风俗。你嘛,你丈夫只比你小一岁,你俩还是——”

“好了,好了,你就别说了!”

阿妈停下来,撩起衣襟擦擦眼睛,然后摇摇头,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想起了什么,说:“他们曾家不是有个远房二叔,做‘水客’做得很有名吗?听说已经把不少人都送过番了。你方便的话,就去向他打听打听。等你阿哥把婚事办完后,他也想过番去闯一闯的。在家里,哪有什么钱可赚?”

谈到正事,饶氏也把眼泪抹干净了。她说:“过番?下南洋?这件事阿哥想清楚没有啊?我听说,到南洋发财的是少数,大多数都是不死也要脱层皮的。他们一辈子都回不了几趟家。这事太冒险了,我劝阿哥不要去。”

“可不是吗?我也舍不得放他走哇。唉,家里太穷,他娶亲的钱都是东拼西借的。村里倒是有人捣鼓他去当兵的,还给他看什么关于革命的新书,那些书我也看不懂。不过,我只晓得一个道理,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世道再不好,我们这些草民百姓,还是要过安稳日子的。听说,我们隔壁村有几个后生仔,参加了什么苏维埃的暴动,结果没过多久,就全被抓去枪毙了。你阿哥也觉得现在世道太乱了,他说,一会儿什么新军,一会儿什么剿匪,一会儿联共,一会儿又反共,今天是这个旗子,明天又换了那个旗子,谁搞得清楚啊?当兵简直就是去送死,恐怕连死了都不知脑袋是怎么弄丢的。结果呢,他左想右想,还是想到南洋去淘金。”

那天中午,全家人难得聚在一起,吃了肉,还喝了饶氏带来的娘酒。阿爸和阿哥都喝得有些醉意熏熏的,一个劲夸曾家的酒酿得香,酿得醇。阿妈连连往饶氏的碗里夹着菜。饶氏也痛痛快快地吃了个饱,还乘兴喝了好几杯酒。

吃饭的时候,阿哥又提起,自己很想到南洋闯荡一番。他说:“你们还记得小黄村‘三斤狗’李三雄的故事吗?他的事在我们松口都传遍了。人穷人欺,他穷的时候,人们都叫他‘三斤狗’,都不拿正眼看他,谁家的东西丢了就怀疑是他偷的。后来,他的儿子在南洋发了大财,有年过春节的时候,他儿子挑了几担银圆回家,由于来不及去买祭品,他就直接装了几堆银子去祭祖,结果,把族人给镇住了,他这才在族人面前争回了面子。见他发了财,人们马上就改口叫他‘三伯公’了,上上下下都对他巴结讨好,祭祖宴请的时候都把他奉为上宾。从‘三斤狗’到‘三伯公’,这不是明摆着吗?光宗耀祖,要么就是做官,要么就是发财。以前还能读书做官,现在废了科举,开办新学,谁也不晓得前途怎么样,像我们这些穷人家的孩子,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做官真是太难了,那么,也就只剩下发财这条路了。”

阿爸听了阿哥的这一番宏论,一边点头,一边夸他:“好!讲得真好!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做人就是要有这样的志气。我们客家男人向来都是志在四方的,闷在这穷山沟里有什么出息?”

阿妈和饶氏对望了一下,她们没有再说什么。她们都知道,男人的事情只能由他们自己做出决定,女人是插不上嘴的。

那是饶氏记忆中最快乐的一次相聚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后来的事情她就记不得了。她只记得,她连夜赶回曾家的时候,天上挂着一弯小小的新月,清亮得像是刚刚在磨刀石上打磨过的一样。她手里握着一根阿妈给她的打狗棍,小声地背诵着一首儿时阿妈教给她的歌谣:

勤俭姑娘,鸡啼起床。梳头洗面,先煮汤茶。灶头锅尾,抹得光亮。煮好早饭,刚刚天光。洒水扫地,担水满缸。未食早饭,先洗衣裳。上山打柴,急急忙忙。养猪种菜,熬汁熬浆。纺纱织布,不离间房。针头线尾,收拾柜箱。唔讲是非,唔乱纲常。……唔偷唔窃,辛苦自当。不怨丈夫,唔怪爹娘。人人赞赏,客家姑娘。

她一路走,一路念。念完了一遍,再重复一遍,一遍一遍,像是给自己的脚步打上了节奏一样。那弯新月,似乎也越走越大,越走越亮了。走到后来,她感觉自己仿佛是漂浮在那月光之上了……

那时,围屋一点一点地成形了。有模样了。堂屋和厢房已经完工,只有后面的一排围龙屋,打了地基,却无钱买料。阿公召集家人商量,提出先搬进新屋居住,剩下的工程,等钱财到位后,再开工兴建。为此,各家各门都要多分摊一些集资。几个在家务农的儿孙,当即表态,在这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没有那么多田可种了,只能再想些其他的门路赚钱。他们当中有准备去松口的码头上去当挑夫的,有准备到江西贩盐去卖的,有准备去附近的村庄,移植一些沙田柚的果树来种植的。

“小丈夫”雄心最大,他准备去南洋淘金。阿爸很担忧,说过番的风险太大,将来回家一趟都不容易的,劝他不要冒险。他却昂着头,信心满满地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那些过番发财的,回到家乡又是盖房,又是买田,又是修墓,那么大的排场,谁不眼红呢?他们是人,我不缺胳膊不缺腿的,又这么年轻,怕什么?”

阿爸和阿妈商议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让自己这个最机灵的小儿子,去外面的世界试一试身手。毕竟,曾家在过番这件事情上,有“近水楼台”的便利。二叔做了多年的“水客”,与南洋那边熟门熟路的,家里也有远房亲戚和同乡在印尼做小老板,到时都可以互相照应。再说,早就定下的,今年他虚岁十八,大年三十正好让他与饶氏圆房。圆了房之后,等开春二叔“走水”的时候,再托付他把儿子带去南洋,一切就很顺当了。

当时水客走水,一年一般只走两至三趟。他们走水,并非只帮两三个人带带书信、钱物,而是在华侨和侨眷中广泛搜集信物,等揽到相当的业务,才会动身。由于路途遥远,海上行船充满凶险,他们在路上就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一旦到达目的地后,他们又要整理财物,走乡穿村,把东西一家家地送到托付的人手上。来回一趟,所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巨大的。水客除了带信、带钱、带物,办些兑汇业务,也经常受人委托,将乡人和亲友带去南洋。他们长期来往于南洋和家乡,对南洋的风土人情和方方面面都很了解,会说一些当地话,特别是与当地海关、移民局等部门都建立了关系,能为过番的人代办护照、签证及各种手续。而他们自己也以此为生,每笔生意根据“行规”,按照一定的比例,赚个数额不等的红包。

当下,爷娘商定之后,跟儿子一说,儿子欣然同意。再跟二叔及长辈筹谋,大家也都认为这个主意不错。阿公于是又出头召集,让各家各户凑了些路费和盘缠。整个家族都为“小丈夫”的过番,怀揣着一个美好又模糊的梦想。

饶氏是以“童养媳”的身份嫁到曾家的,按照风俗,丈夫与她圆房不必宴客贺喜,一切排场从略。大年三十到了。当天下午,饶氏和“小丈夫”梳洗一番,换了一身新衣,戴上了红色的绸花,在阿爸阿妈的带领下,在祖宗牌位前行了礼,磕了头,然后他们又给爷娘和家中的长辈,依次磕头行礼,接着夫妻对拜,家人互道恭喜,简单的仪式就算结束了。因是除夕,家里倒是酒菜丰盛,内外一新的。大门上挂着红红的灯笼,簇新的门板上还贴着一幅新写的对联:花好月圆满庭芳,鸾凤和鸣百世昌。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在一起吃了顿连夜饭,把一对新人送进了新房。

床上添了两床新被褥,被褥里塞了些花生、红枣、莲子、核桃之类的果品。这是饶氏和丈夫第一次入住同一间房。从前饶氏在曾家,和丈夫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但睡觉是各睡各屋的,名分上是夫妻,相处起来更像是姐弟。到了真要做夫妻的时候,两人既觉得别扭,又分外害羞。他们并排坐在床边,互相对望着,饶氏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在那骤然爆发的笑声里,“小丈夫”也忍不住笑了。

他一把把她扑倒,两人嘻嘻哈哈地在床上打闹起来。

“娘子,小生这厢有礼了!”“小丈夫”忍住笑,给饶氏假装作了个揖。

“去,去,脉个(什么)娘子,我看你就直接叫娘算了!”饶氏笑得喘不过气来。

“吓,你才比我大那么一点,还想占我便宜!瞧我怎么收拾你!”

突然,“小丈夫”想起什么,他转身从木柜里摸出一块卷起的土布,有些不好意思地打开来,那里面包裹着一只小小的崭新的银发簪。他红着脸说:“这是我前些日子赶圩的时候,特意为你买的——是我自己积攒的钱,你别给爷娘说。”

饶氏捧住那只闪亮的银发簪。发簪上面雕刻着两片简洁的叶子图形。她双手发抖,惊喜得有些说不出话来。她正想将它插在头发上试一试,阿妈忽然敲门进来。两人慌忙把发簪塞到枕头底下,在床边拘谨地坐好。

只见阿妈端来一碗煮熟的鸡蛋,微笑地看着这对新人,对他们说:“来,照规矩,你俩睡觉前,每人都要吃下一只鸡卵。”

阿妈亲自给他们剥着鸡蛋壳。她边剥边祝福道:“鸡卵圆圆,养子中状元……”

到了那时,饶氏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吃鸡卵也是一道“圆房催生”的仪式。她满面羞红地低下了头,心里明白,从今往后,她最大的任务就是为曾家添丁续后了。

临行头一日,阿爸、阿妈备好了祭祀用的三牲、酒菜、干鲜果品,还有香烛纸钱,他们在“崇光楼”的大门口摆设了一条香案,恭敬地摆好供品,然后由阿公领着全屋男性,一起虔诚地敬祀天神,祈求“小丈夫”这次过番能够一帆风顺。随后,全家人又带着供品,来到曾氏的祖祠进行祭拜,让“小丈夫”向列祖列宗辞行。“小丈夫”跪在地上,阿爸也跪在他的身边,两人双手合十。阿爸喃喃祷告着:“我儿明天就要出洋过番了,请各位祖宗保佑他一路平安,顺风顺水,大吉大利……”

晚上,家里摆了酒席,请了族中的长辈,还有各房亲友,一起欢送“小丈夫”过番。大家对“小丈夫”说了许多祝福的话,不断地叮嘱他,今后若发达了,千万别忘了唐山的家人和乡亲。“小丈夫”从早到晚,跟在长辈后面,完成着这些郑重的仪式,可是他心里空落落的,像个木偶,随家人摆布。人家说什么做什么,他就傻呆呆地应承着,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恐惧。

二叔倒是一副见惯世面的样子,他在人群里周到得体地应酬着,跟这个话话别,对那个作作揖,还不断地拍着胸脯打包票:“你们别担心,南洋那边我很熟悉的,一切都包在我身上,外人我都送出去好几个了,他们如今混得都不错,何况是自己家里人,我会把一切都打点好的……”

他还到处游说:“现在改朝换代,是民国了,你们也要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啊。海禁早就废止了。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谁不想着法子把自家的公子往国外送啊?过番、留洋,这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一人出国,全家都跟着光荣呢!”

那天夜里,“小丈夫”和饶氏缠绵了好久。“小丈夫”把头埋在饶氏的怀里,不舍地说:“老婆,你放心,我只要积攒了一点钱就回来,我争取一年后就回来——”

饶氏打断他:“你过番就是为了赚钱的,你别尽想着回家。你怎么不算算,来回一趟船票多少钱?你挣一年的工钱,恐怕还不够买一张船票呢。你嘛,除了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最重要的就是想办法多赚钱,其他的,你就不用考虑了。家里有什么事情,我们都会托付二叔给你带信的,你就放心吧。”

“那就两年吧。——最多三年。反正,不超过五年,我一定会回家一趟的。你就等着吧。”

“好,我相信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别那么没出息,总惦记着回家。”那一刻,饶氏像个大姐姐似的,又冷静又温柔。她心里清楚,“小丈夫”这一去,没个七年八载的,一般是回不来的。那些过番的人,就算赚了钱,通常也都是托水客带信带钱的,家里若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大事,那么遥远的地方,海上又那么凶险,船票又那么昂贵,一辈子到底能回来几趟呢?倒是有人发财之后,把老婆、孩子、亲戚再接到海外去的,还有年纪大了之后再落叶归根的,不过,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现在想那么多也没有用……

第六章 码头

送郎送到火船头,一条江水向东流。哪有利刀能割水,哪有利刀能割愁。

——客家山歌

“小丈夫”和“水客”二叔出行的那天,是早春时节,寒意未尽,天空中飘着细细雨丝,到处都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泥土的腥气。饶氏的家官和几个叔伯挑着行李,把他们一路送到了松口镇上的火船码头上。家娘和饶氏只把他们送到村口,就低头返家了。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小丈夫”和饶氏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点点头,招招手,就匆匆告别了。泪水已经涌上了饶氏的眼眶,可她吸着鼻子,暗暗掐着手背,使劲地把眼泪逼了回去。而家娘当着众人的面,就忍不住抽抽搭搭,泪流满面了。家官皱着眉,不耐烦地吼了她一嗓子:“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回去吧,你们女人都快回去吧!”

饶氏挽着家娘,慢慢地走回了家。两人一路都没有说话。细雨在她们的眼前编织成一道朦胧的雨帘。

阿哥出门去过番,丢开妻子一枝花。去就容易回就难,问哥几时转唐山?

番隔唐山千万里,漂洋过海长别离。去就年轻回就老,赚到银钱白了头。

雕仔冇翼难过山,大船冇水搁浅滩。木头唔硬难烧炭,阿哥唔穷唔过番。

熟悉的山歌旋律回荡在耳畔。这些从小就听惯的歌声,从前都是听别人唱的。劳作累了,那些会唱歌的男女就站在山野里,扯开嗓子无拘无束地来上一段,有唱有合的,好不热闹。那时,饶氏稀里糊涂地听着,只是觉得好玩,并不懂得歌词的含义。“小丈夫”现在一走,她一下子全明白了。那些山歌,哪里是唱着好玩的调子啊?原来,它们全都是浸透了泪水和心酸的悲泣哩!心都愁死了,还要苦中作乐,以歌代哭,还要把这无边无尽的苦日子继续撑下去。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人还能强得过岁月,强得过生活吗?

饶氏那一天,哭得眼睛好像烂毛桃。好在,阿妈的眼睛也肿着。两人那天都没有上桌吃饭,只坐在厨房的灶台边,互相回避着彼此的眼神,低着头,机械般地往自己的嘴里扒拉了几口饭。那天晚上,两人都早早睡下了。家里死一般的安静。只有山月透过天井,从窗户外静静地泻到地面上,像是结了冰的眼泪。

再见山月的时候,饶氏已经有了儿子。“水客”二叔把“小丈夫”留下的一只包袱从印尼带了回来。

那天,全家上下哭成一片。家娘扑到那只蓝色的粗布包袱上,腿一软,眼一闭,人就瘫了下去。旁边的大嫂二嫂赶紧把她搀扶住。阿婆在她的人中上使劲地掐了掐,家娘这才睁开眼,“哇”的一声哭出来。

饶氏抱着儿子曾丰庆,也跪在地上痛哭着。孩子还没断奶,正在阿妈的怀里酣睡,突然被众人的哭声惊醒,也吓得号啕大哭起来。几个女人流着泪走过来,想从饶氏的怀里把孩子接过去哄一哄,可是饶氏把孩子死死地抱着,怎么也不肯放手。那一刻,她突然清醒过来了,上天像是发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洪水,水过之处一片汪洋,一片废墟。而她怀里的这个小小的人儿,就是她最后的一点希望,最后的一根稻草了。她不能放手,就是死了,也不能放手的……

二叔说,“小丈夫”到了南洋,没干几天活就生病了,先是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好在老板是曾家同乡,跟他又是老交情,关系不错,就把人留下了。“小丈夫”倒是能吃苦,虽然身体不好,但还是起早贪黑地在商行里干活,主要是打杂,搬运,就这样硬是撑了好几个月。他干活勤快,人又机灵,还学会了一些简单的当地话,老板对他印象不错。那一日,他没有任何征兆,突然发起了高烧,到了晚上全身又发麻打战,他也没怎么在意,以为就是普通的风寒,发一发汗就没事了,他忍着不敢告诉任何人。第二天照样起早干活。可是到了第三天,人就病得爬不起床了,浑身烧得直抽搐。老板去看了一下,他知道这病不仅没药可治,而且还有传染性,当地每年都有不少人死于这种疾病的。他就叫人把“小丈夫”抬到了屋子后面一间废弃的小棚子里,每天都还派人送水送饭。可是不到一个星期,人就断气了。老板还算是有良心讲义气的,把人下了葬,“小丈夫”用过的一些东西又给保存下来,打了个包袱。等二叔后来探望的时候,还给了他两块大洋,托他把银圆和包袱带给曾家,算是“小丈夫”留给家人的最后一点纪念了。

二叔还说了很多安慰的话。他常年“走水”,穿梭于松口和南洋,给华侨们带信带物带钱,他对这些过番打工的人,情况了如指掌。按他的说法,“小丈夫”是不幸,但还有一些比他更不幸的人。不少后生仔在过番的船上就晕船染病,命丧黄泉了,尸体被扔到大海里喂了鱼虾。还有一些在锡矿打工或是在农场开垦的,过的都不是人的日子,活活累死的不计其数。

“水客”二叔是个打扮新派、能说会道、结交广泛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由于常年在外奔波,他的皮肤黝黑,身形消瘦,脸上的皱纹因受到阳光的强烈刺激,比同龄人要深密不少。虽然有点尖嘴猴腮的感觉,但他非常注重自己的仪表,头发总爱用发油重重地抹过,油亮亮地梳向脑后。他还喜欢戴一种宽边硬质、状如龟甲的白色洋帽。这种从南洋带回的帽子,被当地人称为“荷兰帽”,又透气,又时髦,即使二叔不戴在头上,他也喜欢将帽子拿在手里,以显得与众不同。稍微正式一点的场合,二叔就把自己打扮得西装革履、一丝不苟的样子。西服的前襟上还拖着一条金光闪闪的挂表链子,他不时会从衣襟里面掏出这只当地罕见的西洋挂表,打开表盖看上一眼,显出一种不同凡响的气质来。

此时,他从西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条白色的丝绸手绢,擦擦眼睛,摇着头叹气道:“唉,这过番的人啊,命就不属于自己了,他们的命都是掌握在老天爷手上的。老天爷一个不高兴,立马就能把人的命给收走的。大家都想开些,谁还能强得过命呀?再说,老天爷不是还给他留下了一个儿子吗?这个儿子来得真是太巧了,太稀罕了啊。这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唉,老天爷的意思,我们凡人也是猜不透的。我跑的路多,见的事多,什么祸呀福呀,都是旦夕间的事情。你们就相信好了,一切都是有定数的!”

那天晚上,饶氏抱着襁褓中的儿子,坐在天井里的一只小木凳上,一会儿看看手中的儿子,一会儿看看天上的月亮。儿子睡得很沉,发出了轻微的呼吸声,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奶香味。那时,山月无声,月华无边。

“小丈夫”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点东西,就是装有他几件衣服和一双布鞋的那只小小的包袱,还有那个同乡老板托二叔带回来的两块大洋了。

饶氏很想把那只包袱留在自己的身边,想他的时候,可以打开来看看,摸摸他穿过的衣服,也算是她作为枕边人,一点切切实实的寄托了。可是家娘不允许。她把大洋拿走了,包袱也拿走了。他是她的儿子,他走了,她的心也被剜去了一大块,她更需要安慰和寄托。再说,因为儿子的过早离世,她对媳妇饶氏也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怨恨——这女人年纪轻轻,命倒挺硬的,克夫,说不定,儿子就是让她给克死的!若不是饶氏的肚子争气,给曾家及时添了个男丁,给她的儿子留下了后人,她一定要寻个由头,把饶氏给打发回娘家的。她一看到饶氏那张脸,就感觉晦气:好一副寡妇样!作孽相!薄命薄福的!

饶氏知道,“小丈夫”离世后,家娘对她便没了好脸色。她倒没怨恨家娘。她怨恨的是自己。幸亏她的身边,还藏有一个小小的无人知晓的纪念品,一个只属于她自己的“秘密”——那就是“小丈夫”偷偷给她买的那只银发簪!她从没有戴过的一只崭新的发簪!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时常被深深的自责折磨得睡不着觉。这时,她就会偷偷溜下床,从柜子底下,掏出那只用土布裹好的银簪,拿在手上摸一摸,攥一攥,默默地流一些眼泪。唉,要是当初“小丈夫”离家前,她能阻拦一下就好了,哪怕再拖个半年一年的也好。当“小丈夫”犹豫不决的时候,她不仅没有挽留他,反而催促他下定决心去过番。她不是不留恋他。她当时担忧的是,“小丈夫”若变卦留在了家里,那么家里人会怎么评论她。所有的指责和议论一定都会冲她而来的,他们会把她看成一个离开了男人就活不下去的女人,一个专门拖男人后腿的下贱女人。全家人即使不在当面责骂她,也会在背后戳她的脊梁骨。他们更不会给她好脸色看了。她最怕的就是这个。既然“小丈夫”早就跟爷娘定好了过番的计划,那么就不能在与她圆房后再去反悔。催促“小丈夫”上路,就是要显出自己的深明大义,贤惠达礼。——可是,哪想到,这一催促,竟成了催命!

抱着这样隐秘的内疚心理,饶氏在曾家更是小心翼翼,诚惶诚恐了,连走路都不敢发出声音,咳嗽一声都要捂住嘴巴,吃饭再不敢上桌,只在灶房里独自解决。她干活起来更加不惜力了,常常用一根宽布带将儿子绑在后背上,犁田、种地、挑水、劈柴,多大的力气活,她都咬着牙一个人顶住。除了在没人的时候,逗儿子说几句闲话,饶氏平时总像个哑巴似的,从早到晚都听不到一点声音。

那天,是去松口赶圩的日子。这是个大圩,人多时超过两万人。圩上熙熙攘攘、摩肩接踵。有卖米的,卖鸡的,卖布的,卖鱼的,卖柴的,卖猪的,要什么有什么。还有拿着八卦图算命看相的师傅,有打着竹板沿街讨钱的乞丐,也有推着小车卖米粉糖块红薯的小吃摊,还有打铁磨刀剃头的手艺人,总之七行八艺,三教九流,一应俱全。赶圩的日子,就是乡人盛大的节日。

那天,家娘、伯姆、叔姆、阿嫂几个女眷,相约一起去圩上买点针线、油盐,还要把她们前日挖的一些草药拿到中药铺卖掉。临行前,二嫂叫上了饶氏,让她带着儿子阿庆,也跟她们一起去集市上转转,散散心。在这个大家庭里,只有二嫂对饶氏有些同情,经常会在家娘面前替饶氏说些好话。家娘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对饶氏太过苛刻,对于二嫂的提议,就沉着脸默许了。

这些女人将两大筐草药,背到了镇上的药材铺里。因老板是老熟人了,她们就留下饶氏在此验货、过秤、收钱,自己迫不及待地去集市上逛了。二嫂和饶氏约好了返家的时间,将碰头地点定在松口大名鼎鼎的火船码头上。

收过钱后,饶氏背起儿子,独自在这松口古镇上边逛边看。对于饶氏来说,松口镇就是她见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了。这里地处闽赣粤的交汇地,水陆交通发达,自古就是货物和人流的集散处。镇上有好几条出名的大街,其中一条叫繁荣街,街边建有不少带有南洋风格的两三层高的骑楼,骑楼上都装饰着用洋灰雕成的各种精美的图案:花瓣、圆穹、罗马柱等等,透出一种奢华、富贵、时尚的气息。这些骑楼都是那些在南洋发了财的华侨回国建造的,楼上居家,楼下经营,有百货、旅社、饮食、家具、五金、诊所、邮局等各行各业,还有打金店、汇兑庄和典当铺,其繁荣热闹之状,堪比时髦都市,被人称作是“不夜城”、“小香港”。

饶氏随着人流慢慢地走,各种花里胡哨的商品引得背上的儿子咿咿呀呀地叫个不停。饶氏左挑右选的,终于下了决心,给儿子买了一只小小的拨浪鼓。儿子把拨浪鼓举在手上,一路咕咕咚咚地摇个不停。

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街边有一家小小的画像社,一位看上去斯文儒雅的中年画师,正在给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画像。老人端端正正地坐在木凳上,画师坐在他的对面,手拿一截削过的木炭,正在一张白纸上认真地画他的肖像。轮廓已经画好了,眉目正在逐渐地被勾勒清晰。画师的技艺不错,纸上的人与凳上的人,一眼看过去,就是分毫无几的同一个人。

那一刻,饶氏突然心下一动:天哪,她的“小丈夫”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留下一张画像啊!往后,她的儿子长大了,若向她问起自己的阿爸长什么样的,她都不能拿出一张画像给他看。是啊,儿子到底有个什么样的阿爸?儿子的眉眼,到底有几分像阿爸?自己真是糊涂啊,“小丈夫”出洋前,她怎么忘了提醒他,要到镇上的画像社,留下一幅画像呢?这么一想,饶氏的心仿佛被刀子绞着似的。她背起儿子,一步一挪地往火船码头走去,周围的热闹似乎再也与她无关了。

沿着江边这条拥挤繁忙的街道,饶氏看到,一个个大大小小的码头,一路排开。码头上停靠着数不清的船只,船来船往,人走人留,货上货下,一派兴旺的景象。不知走了多久,只见一座从未见过的五层高的豪华洋楼,气势不凡地屹立在码头对面,楼面上镶嵌着“松江旅社”几个中英文的塑字。饶氏虽然不识字,但她早就听水客二叔无数遍地提起过这座洋楼了,说它是如何的精美,如何的气派,如何的了不起,说它有两百多间客房,是整个梅县地区最大、最漂亮的旅店。二叔说的时候,总是连比划带惊叹的,一副眉飞色舞、无比骄傲的样子,好像那旅社是他开的似的。

见识颇广的二叔介绍说,周边地区的客家人出洋谋生时,大多会在前一日赶到松口码头,然后就在这家旅馆投宿一夜,第二日再登船上路;而那些归国返乡的华侨,也会在下船后,到这家旅馆先住上一晚,休整一下再返乡的。二叔还听人说过,这家旅社不仅接待过许许多多这样的过番客,还接待过不少的名人:一九二四年,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校长蒋介石,由汕头乘船赴梅县途经松口时,就曾在这里做过短暂的停留,并下榻于此;一九二六年,时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的邓颖超莅临松口公学(今松口中学)发表演讲、宣传革命时,也曾下榻在这家旅社;一九二六年十月,国民革命军东路北伐军军长何应钦部与北洋军阀刘俊部在松口激战七天,取得松口大捷,松江旅社就曾做过东路北伐军的司令部……

就是因为这些名人住过,二叔自己有次还特地破费在这里住了一个晚上——钱是花了一些,但值得,真是值得啊!他不无炫耀地说道,你们没进去看过,那大堂、那楼梯、那地板,啧啧,我的眼睛都看花了,脚都不晓得往哪里踩——

然而,站在松江旅社前,它那充满了欧式风格的豪华气派,并没能引起饶氏多大的兴趣。她淡淡地扫了几眼,就将目光移到了对面的火船码头上。

是的,旅社的正对面,就是松口最大又最出名的码头——火船码头。

从明末清初开始,闽、赣以及嘉应地区的客家人出南洋,都是先赶到这里来搭乘火船,行至汕头,然后再转乘“大眼鸡”帆船或是大轮船,航行到南洋各国的。这里也就成了无数客家人下南洋挥泪离别的第一站。饶氏知道,当初,“小丈夫”也是从这里登船离家的。

眼前的这个码头,船来船往,拥挤嘈杂。正是它,将偏僻的内陆山区,与外面广阔的世界联系在一起,从此山不转水转,转出了多少不一样的天空!饶氏一看到火船码头,她的脚步就软了,她再也走不动一步了。她在岸边的僻静处寻到一块大青石,抱起儿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她感到自己的心,被整条江的水淹没了。是啊,不就是眼前的这条江,把她的“小丈夫”给带走的吗?不就是眼前的这个码头,让“小丈夫”一去不复返的吗?这条江,这个码头,不就像个巨大的流动的赌场吗?只不过它所需要的赌注,是一个人的生命啊!

此时正有一辆火船,停靠在码头上卸货上客。岸上挤满了送别的人群。饶氏揉了揉眼睛,看到有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急匆匆地往一个准备上船的年轻人手上,塞着一包什么东西。年轻人没接住,东西掉在地上。原来是一块块粉白的米粄。老人赶紧蹲下去拾拣。旁边的人都有些不耐烦地催促着。

那个年轻人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后生仔,他皱着眉在一旁呆呆地傻看,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此去一别,经年岁月,何时能归?难怪这些即将起程的人,都这么心事重重的,没有一张意气风发的笑脸。

饶氏盯着那个后生仔的脸,心里涌上了一阵难抑的悲伤和同情:这些将去过番的客家人,他们都是命运的赌徒,都是背负着全家人、全族人的梦想,在赌命啊!

“呜——”火船即将起航的汽笛突然鸣叫了起来。儿子阿庆在阿妈的怀抱里,兴奋得双腿乱蹬,嘴里咿咿呀呀地叫唤着。他把那只刚买的小拨浪鼓拼命地摇着,似乎在跟快要离岸的火船快乐地道别。

看着儿子,饶氏擦了擦眼睛,内心一阵喜一阵悲的,说不出的难过。到底,她还是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笑容,深深地叹了口气。远处,青山含黛,近处,绿水长流。

第七章 黎明

高山点火唔怕风,大海行船唔怕龙。阿哥连妹唔怕苦,妹子连郎唔怕穷。

——客家山歌

曾家的祖屋陆陆续续地建造起来,终于在曾丰庆九岁那年全部完工。

那时,“小丈夫”的阿公阿婆已经相继去世,曾家由“小丈夫”的伯父为首。虽然一大家族聚集地住在一个围屋里,但在经济上已经分门别户地独立核算了。只是红白喜事、添丁祭祀这些重要活动,才凑份子一起操办,显出一种家族的合力和声势。

饶氏经历过老公的死,之后,又经历了阿公、阿婆,还有几个长辈的死。她对死已经没有太多的难受了。死,就像禾,熟了就割了,就像叶,黄了就落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生生死死,在大自然中是太正常太普遍的现象了,每日都会发生。饶氏不怕死,但她希望自己能尽量活得长久一些。她想活着,当然也不是为了自己,而只是因为她还有个尚未成年的儿子。无论如何,她想看着他长大,她要护着他长大。为了那个细人儿,她要活,尽命地活。

饶氏带着儿子,仍然跟着家官家娘一起生活。家娘风湿严重,有年冬天突然发病,卧床不起,吃了草药后,情形有所好转,不过,也只能下床拄根拐杖,弯着腰自己走路,什么力气活儿也干不了。饶氏比从前更忙更累了,上有公婆要伺候,下有儿子要照应,每天田里屋里操劳不休,忙进忙出,不过,她在家中的地位,渐渐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大嫂阿菊见到她,会客气地打声招呼,二嫂也会亲热地喊她一声“阿妹”。只要不来客人的时候,饶氏也能上桌吃饭,对家里的各项杂事,她也能插几句话,拿点意见了。特别是在儿子阿庆的读书问题上,多亏饶氏壮着胆子,三番五次在公婆面前坚持,最后才把阿庆送进了村里一所新办的学堂,接受了比较正规的新式教育。

这座新式学堂,由村里两间书斋合并而成。这两间书斋原本都是村里的大姓宗族,为本姓子孙开蒙而建造的私塾,由村中的老秀才担任教师,传授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废除科举之后,各地大办新学,而广东的客家地区由于一贯“崇文重教”,又拥有大批出洋的华侨,因此观念超前,新风蔚然。一些开明的乡绅和致富后的华侨,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各种“兴学会”,积极捐款,多方运筹,使新式学堂在当地遍地开花。

在这些新式学堂里,大厅的正面墙上,一般都悬挂有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旗,还有孙中山的标准像,捐资办学的几个创始人,也会在大厅里留下一排画像或照片,以示纪念。而圣贤孔子的画像,则挂在了教员休息室里。学生们在此不再学习四书五经,而代之以国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艺术、体育、音乐等“新学”课程。不过,就算是新式学校,每逢农历八月二十七孔子诞辰日,学校仍会放假一天,并且给学生发放一些糖果糕点之类的小零食,以表庆贺。

本来,家官家娘只想让孙子阿庆在本族的一间小私塾里,先受点启蒙教育,等他年龄大了之后,才考虑送他上新式学堂的。那间小小的私塾,只有本族中几个家境贫寒的孩子在此读书,因费用由本族的“公尝”承担,所以是完全免费的。不过,饶氏坚决不同意。她从一开始,就想让儿子接受最正规最时新的教育,她不能让儿子在教育这件关乎前途的大事上,受一点委屈。于是,她鼓足勇气,和公婆据理力争,并保证儿子的读书费用,由她一个人想办法承担。

最后,饶氏还说了一席让全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我儿阿庆是个苦命的细人儿,他连阿爸长脉个样子都唔知,你们谁没见过自己的阿爸呢?不过,我儿还有阿妈在。只要我活一口气,我就不会让我儿受到一丝委屈的,哪怕死了,我也要变成鬼,天天守在我儿身边,谁若敢欺负我儿,我就日日夜夜每时每刻地缠住他,让他不得好死!”她说话的语气和眼睛里的目光,让全家人对这个平时很少开口的“童养媳”,不得不刮目相看。

就这样,阿庆背着阿妈亲手缝制的一只蓝色的小布包,精神十足地跨进了新学堂。看着儿子单薄的小背影,饶氏感到,在曾家,她似乎第一次挺直了自己的腰板。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正是国内风云激荡、战争连绵的日子。从一九三一年开始,那个在中国古代被称为“倭国”或是“东瀛”、“扶桑”的小小岛国,以蟒蛇吞象的野心,悍然发起了侵华战争。继“9·18事变”侵占东北、“7·7卢沟桥事变”占领华北之后,一向尚武的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的土地上越发肆虐、残暴,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让沦陷区的百姓如堕地狱。这些生性和平、本分朴实的中国人,不得不弃家舍业,告别祖祖辈辈定居的故乡,往边陲后方和深山老林里躲避,踏上了朝不保夕的流亡之路。一九三六年西安事变的爆发,促成了国共两党的第二次合作。国民党在抗日的正面战场上,虽也打过几场泣血的硬战,但仍旧改变不了节节败退的局面,越来越多的城市相继沦陷。在敌后,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这时却异军突起,他们坚持在广阔的被占领土上,开展分散灵活的游击战,建立抗日根据地,给日寇以持久而沉重的打击。

一九三八年十月,日军派遣七万人在轰炸机的配合下,从广东惠阳的大亚湾登陆,进犯华南。当地守军一触即溃。第二天,日军就攻下了惠州,随即长驱直入,直逼广州。日本的轰炸机在广州上空扔下了一枚枚炸弹,到处血流成河,瓦砾成片,空气中充满了浓重的炸药味和血腥气。没过几天,广州也沦陷了。从此华南地区惨遭日军的铁蹄践踏。为了抗击日军侵略,一支由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东江纵队,开始在这些占领区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地发展起来。

当然,身在山区、在家务农的饶氏,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知道,曾经有段时间,日本人将要进攻梅县的传言,被传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的。她看到家族中的男人们为此还聚在一起商议过,要不要逃往深山里去避难。在传言中,这些日本鬼子个个都像是从地狱里放出来的阎罗,他们惨无人道,烧杀淫掳,无恶不作。他们会提着人头,笑嘻嘻地开展杀人比赛,见了无论多大岁数的女人,都要先奸后杀,还会将大肚子的女人活活剖开肚子取乐——总之,连恶鬼也没有他们那么凶残。

不过,大家商议来,商议去,最后还是决定,先等等看,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离开围屋一步。毕竟刚建好不久的一座新围屋,耗费了一个家族那么多年的财力和心血,谁也不忍心抛下不管。若这座崭新的围屋被日本鬼子抢了,烧了,那么人就算逃走了,似乎活着也没有多大的盼头了。

一九三九年的夏天,饶氏的大嫂阿菊,从松口镇带回来一个可怕的消息:日本人占领了汕头。当时,她的丈夫,也就是“小丈夫”的大哥,已经不在她娘家开的布庄做伙计了,他自己积累了一点资金后,就在镇上开了家经营日杂土产的小店。店面虽小,却取了个“泰丰商行”的名字。店里除了经营一些日常生活所需的小商品之外,最主要的特色,就是经营水客二叔“走水”带回来的一些南洋的土特产:万金油、虎骨胶、发油、香料、文具等,这些带着异国色彩的小用品,很受当地老百姓喜爱,往往供不应求。

阿菊带着激愤的语调急急地说着,有越来越多的潮汕地区的难民,纷纷逃往梅县避难,松口镇也涌来了不少潮汕难民。这些人有的投靠了亲友或老乡,有的就聚在一起,找个寺庙、破屋暂时容身。街上一下子涌来那么多的外乡人,显得乱糟糟的,也加重了紧张的气氛。这些难民逢人便会用难懂的语言,连说带比划的,讲述着自己家的房屋被日本轰炸机炸毁的惨状,讲述着自己的亲人被日本人杀害的悲痛。他们说着说着,往往会放声大哭,痛不欲生。连旁听的陌生人,也忍不住陪着他们掉眼泪。

阿菊还说,汕头既然已被日本人所占,由汕头出南洋的火船也就完全停运了,“水客”二叔因此无法“走水”了,现在,他只得先留在她老公开的泰丰商行里做个帮手。幸亏此前一趟走水时,他带回来不少南洋的特产,如今也舍不得全部摆出来卖,只是一点一点地拿出来慢慢销售,价格提高了很多,可还有人买。大家都不知道,这场战乱还要持续多久,日本人还要在中国侵占多长的时间。二叔像变了个人似的,从前那么讲究外表又能说会道的一个人,现在常常头发不梳,胡子不刮,话也不怎么说,就爱独自坐在凳子上发呆,脸上黑黑的皮肤像风干的番薯条,看上去像老了十几岁,落魄得很。

大家听了阿菊带来的消息,更添了担忧,都猜测着日本人什么时候会打到这里来。有人已经开始做避难的准备,该带上哪些东西,该逃到哪里落脚,该如何谋生。就这样,他们一边等消息,一边又急切地四处打探,在提心吊胆中一等再等。结果,传来的风声变得不那么紧迫了。最后,终于平安无事了。

这里的百姓后来都听过一种说法,说是日本鬼子占领潮州之后,原本是有打算进一步侵占梅县地区的,无奈这里山多雾深,地势险峻,在进攻到莲花山关口时,有“广东四大名寺”之称的莲花寺突然显灵,降下了一场百年难遇的大雪,冻死了不少日军,加上当地守军奋勇抵抗,致使日军没能翻过莲花山猴子岽,梅县地区因此也就最终避开了日军的战火。

一日,饶氏娘家的阿嫂蓝氏,突然来到她住的“崇光楼”看她。

蓝氏是到附近镇上赶圩,特意绕道来的。她是她的阿嫂,也是饶氏童年时的邻居和伙伴。两人感情一向很好,性格也有些互补。饶氏爱静,蓝氏好动,饶氏沉默,蓝氏多言。阿哥结婚后,饶氏只回过一次娘家,跟阿嫂见过一面。这次,是她们久别之后的重逢。饶氏见到她,眼里闪着光,依旧像从前那样,叫了她一声:阿莲。

阿莲带来了一个让饶氏吃惊的消息。她的丈夫,也就是饶氏的阿哥,前一向跟着一个同乡老友,到外地的一家茶庄,当伙计去了。

原来,由于当年“小丈夫”过番没有多久就客死异乡,饶氏的家人得讯后,无论如何也不放阿哥去南洋了。阿哥没办法,只得放弃了过番的打算,无奈在家里种田务农,农闲时就去山上砍柴、摘茶、割松香、采草药,勉强维持着生计。这几年,他和阿莲已经生下了一儿一女,日子过得颇为拮据。

阿哥曾在村里的私塾念过几年书。私塾里有个叫阿胜的同窗,是阿哥最好的朋友。他家因有不少在南洋发财的华侨亲属,带回来很多钱财,因此生活十分富裕,思想也很开放。读了几年私塾后,阿胜就转到松口镇上最著名的学校“松口公学”读高小了。

这所新式学堂成立于一九○六年,由松口镇的“梅东书院”改建,该校的校长和教员,多为同盟会会员,是同盟会在粤东的革命基地。一九一八年,孙中山先生在同盟会骨干的陪同下,视察了该校,并在该校礼堂发表演讲,传播革命。一九二三年,“松口公学”正式创办初中,改名为“松口初级中学”。

阿胜高小毕业后,继续留在该校的初中部就读。那时,他只要放学回家,便会向村里的小伙伴们,介绍一些在学校学到的新知识,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所提倡的科学、民主思想和白话文的改革。

“皇帝虽然早就下台了,可我们中国人的脑子里,总还是习惯于有个皇帝,习惯于下跪、服从,我们不知道,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国家,人人生来平等,我们老百姓和那些做官做老爷的人,应该享有一样的自由、一样的权利!”

“中国为什么贫穷落后?为什么外国人能在我们的国土上耀武扬威?——就是因为我们的科学技术比人家差太远了!清朝末年,思想家魏源就提出,要‘师夷长技以制夷’,所谓长技,就是先进的技术,可是,直到今天,人家西方早就完成工业革命了,人家已经从蒸汽时代进入到电气时代了,火车、汽车都不稀奇了,而我们呢,还在老牛拉破车,几千年都没有什么变化!”

“中国就是被一群思想顽固、墨守成规的老夫子给害苦了!他们总是强调,祖宗之法不可违,老祖宗的一切都不能改变,除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们反对一切进步的思潮。为什么要写白话文?就是要打破他们那种之乎者也的僵化思想,追求一种生动活泼、民主开放的现代风气!”……

阿胜的这些新观念、新想法,让山村里的孩子们,听得个个都大张着嘴,像天空中乍响了一声声春雷。

有时,阿胜不讲这些大道理,他用一只还没有成熟的柚子当足球,教村里的孩子踢足球。他还将在学校里学到的体操、话剧,表演给他们看。总之,在一帮大小孩子的眼中,阿胜几乎是个无所不能的传奇人物。只可惜,阿胜初中还没毕业,就跟随做生意的家人迁去了广州,听说他转到了广州的一所中学继续读书。这以后的几年,阿哥便和他断了联系。

没想到,广州沦陷后,阿胜和家人又回到乡下的老家来避难了。他家的老屋这些年都有两三个上了年纪的本家亲戚给看护着,所以保存完好。此时的阿胜,也已成家立业。他一回村,原来和他一起玩耍的那些伙伴们,又都聚集到他的身边了。阿胜也像从前一样,给他们带来了不少外面的信息。

“那个叫阿胜的,你应该还记得吧?有点印象吗?他原来就是我们村最仪表堂堂的后生哥了,隔了这么多年再回来,那风度,那气派,简直像个大人物。听说,他在广州的生意做得不小。一回来,他就出钱,不知从哪里弄到了几条长枪,分发给村里几个忠实可靠的年轻人保管,说是战乱期间,要加强村里的戒备,防匪自卫。你阿哥不是他最好的朋友吗?他也分到了一支。阿胜还把这些人组织起来,经常在一起训练,值勤。这以后,你阿哥就不怎么干活了,一有空就往他家跑,我拦都拦不住——”阿莲压低嗓音道。

饶氏因很早就被嫁到曾家做童养媳,她对这个叫阿胜的,没有什么印象。

“每天你阿哥从阿胜家回来后,我都问他做了什么。他不肯说。后来我问得紧了,他才在睡觉前,向我神神秘秘地透露了一点。他说自己在阿胜那里看了许多印刷品,有什么苏联的文章,法国巴黎的文章,还有什么——延安的文章。这些文章都是宣传抗日,宣传革命的,把我吓得不轻。”

阿莲停顿了一下,四下看看,见门窗紧闭,才小声说道:“阿胜还告诉了你阿哥一件他亲眼所见的事情。阿胜说,前几年,他到乡下收茶叶的时候,碰到有个村子关了一些国民党的新兵。这些新兵受不了军官的虐待,集体逃跑,后来有五个新兵被捉回来了。国民党军官不仅把他们给杀死了,还把他们挖了心肝,挖出来的心肝就用竹片撑开,挂在墙头上晾晒、示众,结果把一个路过的村人,活活给吓死了。阿胜说,他跑了不少地方,见过太多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和残忍了。那些当官的,个个都肥肠肥肚的,只晓得往自己的口袋里捞钱,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他们不但虐待前线作战的士兵,还在后方动不动就给人扣上‘通匪’的大帽子,说什么‘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借着‘剿匪’‘剿共’,屠杀了很多工农群众。他们太不得人心了,迟早要垮台的。阿胜说,中国的希望还是在延安那里……”

阿莲的话,都是饶氏闻所未闻的。饶氏掩着嘴,小心翼翼地问:“延安?延安在哪里?”

“我也搞不清楚。你阿哥什么都不愿意跟我说,我也不想多打听。不过,自从他跟阿胜接触多了之后,人倒是变得很精神。阿胜这次回村后,还发动村里的人,挖水井,修河道,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他自己也捐了不少钱给村里,还帮村里的贫困户修了土屋。现在,我们村的变化真不小哩。阿胜为村里做了太多的好事了,所以他的威信也特别高,大家都听他的。——就因为这个,后来,你阿哥跟我提出,要跟阿胜到外地去做茶叶生意,我也没拦他。”

“阿哥去做茶叶生意?他既没经验,又没钱,阿胜要带他去做生意,是不是真的呀?”饶氏感到有些蹊跷。

“你阿哥说是给阿胜去当学徒,不过我也有些怀疑。阿胜平时的样子,就不怎么像生意人,他这人看上去就像做大事的。你阿哥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很坚决,况且,阿胜在村里的威信那么高,谁不想跟在他后面当个学徒,长长见识啊?这次,阿胜除了阿哥,还带走了几个年轻人,说是他的茶庄生意很大,人手不够。那些年轻人,个个都兴奋得很。我还能说什么?连阿爸阿妈也没说什么。”阿莲说完,低下了头,有些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任何人!你阿哥临走的时候,是带了那条长枪的。我有些怀疑,他们是不是借口去做茶叶生意,实际上是——”

饶氏连忙打断她:“阿莲,这种事情可不能乱猜。事到如今,他们既然已经走了,那么也只能随他们去了。你要相信我阿哥,他不是糊涂人,不会乱来的。况且,那个阿胜,我听了你的介绍,感觉他是个大好人呢。”

阿莲说:“可不是吗?男人的事情,我们妇人家哪里说得上话?我也不管他。不过,他走的时候,我倒是塞了一块桃木雕的小护身符,放在他的口袋里。那个护身符还是我特意到庙里求来的。庙里的师傅说,我心善面慈,就特意送给我避邪的。”

她随即转了个话题,“——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现在跟村里的几个女人一起,搭伴做挑夫了。就是挑盐。那些挑长途的,要把盐挑到江西去,来回要十几天哩,我们不挑这个。我们是挑短途的,当天一个来回。把盐从松口挑到蕉岭高思圩的盐仓,回来的时候,再把高思产的铁锅、铁铲,还有一些土特产挑回来卖。有时我们也挑米卖。除了人辛苦点,钱还是能赚的,一日能挣到两三升的米钱哩。那些土特产挑回来,赶圩的时候,再摆到圩上去卖,还能赚点差价钱。”

饶氏想到自己村里有几个妇女也曾做过挑夫的,不如跟她们合计一下,倘若能跟她们搭个伴,那倒不失为一条稳定的财路。

送走了阿莲,饶氏这才慢慢回味起阿哥的事情。当着阿莲的面,她不敢把自己的担心说出来,那样只会增加阿莲的担忧。当时,她故作轻松地劝慰了她一番。其实,她自己的心里也充满了不安。听了阿莲的讲述后,她就模糊地感到,阿哥的此番离家,不像去学做生意那么简单。做生意,难道还需要带着一支长枪吗?要有多大的茶庄,一下子需要好几个年轻人一起去做学徒呢?再说,现在正是日本鬼子闹得凶的时候,有哪个商家愿意在这种时候,扩大自己的生意呢?这些问题由不得人不怀疑。

阿哥他们会不会真的参加了游击队,去打日本鬼子了?

过了一些日子,“水客”二叔被人用门板从松口抬回了祖屋。

他抬回来的时候,鼻歪口斜,气息奄奄,额头上裹着布条,身上也是皮包骨的样子。

为首的阿伯和几个男人在屋里小声商议了很久,决定把围屋最后一排靠西头的那间放柴火的小屋收拾了,把二叔放在那间屋子里养病。二叔的老婆和儿女都在南洋生活,自日本人侵略华南之后,他们已经音讯全无。如今,只能委托二叔的一个侄子照看他。

饶氏见人们提起二叔时,都是一副奇怪的表情,谁也不愿意多谈什么,但又在背后将头凑在一起,贴着耳朵嘀嘀咕咕的,让人好生疑惑。

一日,儿子阿庆放学回家。饶氏的家娘风湿病又犯了,她躺在床上,唤阿庆进去给自己翻翻身,捶捶腿。一阵敲打之后,家娘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她便靠在床头,问问阿庆学堂里的事情,与孙子聊了一会儿。

突然,她板起面孔对阿庆说:“阿庆,我问你,你知唔知,一个男人活在世上,最怕的是什么东西吗?告诉你,有几样东西,男人是碰都不能碰的,这几样东西,一个是鸦片,一个是嫖,一个是赌。你一定要给我记住了,一辈子都要记住我今日跟你说的这些话!这几样东西,一旦沾染上,那都是有瘾的,这瘾还大得很,像鬼一样缠着人,轻则让人倾家荡产,重则让人家破人亡。——你知那个做‘水客’的二叔吧?哦,你应该叫二叔公的,他在镇上先是嫖,后来钱不够了,就去赌,真是麻风食狗肉,烂做烂来医,唔知死活哦。结果怎样?他不仅染了一身花柳病,还因为欠债,被人打得半死。若不是见他没几日好活了,我们曾家是要把他撵出祖屋的,让他死都没个屋子去死!……”

晚上睡觉前,阿庆把这番话告诉了阿妈。饶氏这才恍然大悟。

阿庆说:“二叔公真是可怜,他从前可是那么讲究的一个人啊,总爱穿着西装,抹着头发,油光水滑的,现在,变得像个吊颈鬼,只剩下一副骨头了。”

饶氏说:“他那是自作自受!又嫖又赌,人有几条命,敢这么瞎胡闹啊?”

阿庆迟疑地问:“阿婆说他得的是——花柳病,什么——”

他还没说完,饶氏就厌恶地打断他:“哎呀,你就别问了,反正是很可怕的脏病。那些脏女人,都像是湖蜞(蚂蟥)一样,一旦叮上了人,不把人的血吸干,哪里会放手?所以说碰都碰不得的。”

阿庆深深地叹了口气:“二叔公看上去还异(非常)精明的,怎么会这般糊涂?”

饶氏说:“他老婆子女都不在身边,口袋里又有几个闲钱,正好这么长时间都断了火船,走不了水,他恐怕也是心里堵得慌,才去这么胡闹的。”

“唉,想想二叔公风风光光半辈子,最后竟落个这样的下场,真是老公拔扇——凄(妻)凉啊!” 阿庆很老成地连连摇着头,叹着气。

饶氏顿了顿,回道:“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同情的?现在,我们曾家的规矩已经比从前松动多了。我记得刚到曾家时,有个亲戚家的后生哥,偷了别人的什么东西,被人逮住了,那时还是你公太当家,他们就把他一索子捆了,罚他跪在祠堂的祖宗牌前,用木柴将他打个半死,最后还把他赶出了家门。知唔知?人爱面皮,树怕剥皮,一个人活在世上,就是这面皮最重要了。吃得差些,穿得破些,都不打紧,就是不能做坏事,丢颜面。这么多年来,曾家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那都是行得直,做得正,面上有光的。你二叔公出了这样的丑事,若是放在过去,那是要把他沉塘喂鱼的,谁还能让他留在屋里?——对了,你二叔公的事情,你可千万不能对任何人讲。出了这样的败类,属家门不幸哩!”

没过多久,那块门板又把“水客”二叔抬了出去。

祖坟他是进不了了。就在山上寻了个背阴处,将他草草地掩埋了。

第八章 挑妇

挑担阿妹心里酸,肩头又痛脚又软。人人问我担脉个,我知担来做三餐。

——客家山歌

家是哪一年分的,饶氏记不得了。她只记得,当时,自己的儿子阿庆已经在新式学堂读了几年书了。那年春节,她和儿子住的那间屋子,门外贴上了一副新对联。那副对联就是阿庆自己拿毛笔在红纸上写的。写完了,他还有些骄傲地指着那几个略显稚嫩的毛笔字,教阿妈念了几遍:一脉真传克勤克俭,两行正路惟读惟耕。这副对联,饶氏听了几遍,不待儿子解释,她就明白大致的含义了。她不禁把儿子连夸了几声,赞他进了学堂,人真的进步很大,像个文乎文乎的小秀才了。

那年春节后,家就分了。几个阿哥阿嫂一直吵着要分家。饶氏知道,家里有个半瘫的家娘,还有个出不了多少力气的年迈的家官,阿哥阿嫂早就想跟他们分开过了。这两个老人,事情做不了多少,生活要人伺候,但长辈的架子端得还不小,时常要对晚辈训斥一下,一开口就是什么“二十四孝”的老古董。儿孙们虽然都懂得一句老话:出门看天色,入门看面色,不过,这长辈难看古板的面色看多了,心里就好像坠了块铁疙瘩似的不痛快了。

哥嫂家都生养了几个子女。一个大家庭,细崽们在一起免不了会发生一些争吵、打闹,有时候细崽们已经和好了,但大人们还在为谁吃了亏谁欺负了谁而愤愤不平。当然,还有钱财方面的计较了,哪个给家里做出的贡献大了,爷娘又偏心哪个儿子哪个孙子了,日子过得越久,这些琐琐碎碎的烦恼和怨愤,好像炉膛里的柴灰似的,在心里越积越厚。特别是大嫂和二嫂,长期以来就在暗地里闹别扭,相互比拼,到了最后,大家都觉得没法忍受了。外人还可以互不理睬,这亲人们还得在一张饭桌上吃饭,还得装出礼数周全的和睦样子来。妯娌们便都在背后捣鼓着自己的老公,和爷娘摊牌。哪家都想分出去单过,都想早点自立门户。

就这样,把家分了。饶氏因是寡妇,便不好单独立户,仍要和爷娘住在一起,由她照顾家官家娘。饶氏知道哥嫂的小算盘,但她什么都没说。好在,田有她一份,房屋也有她两间,有得吃有得住,她还有一身的力气,日子便能对付下去。分家的时候,哥嫂也同意了,每年各家都会给爷娘出一份赡养费的,这费用饶氏就不必出了。

分家会议由阿伯主持。各房都派了几位长辈前来见证、商议。大家看上去都是和和气气的,连阿菊也由丈夫出面,自己在一旁只给老公打眼色,没插一句话。结果也算公道。就这样,各家都在字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那时,饶氏已经在心里悄悄打定了主意,自己农忙时种田,农闲时就为盐仓挑盐,人多吃些苦,反正,日子是一定能过下去的。

民国年间,公路尚未普及,客家地区由于地处山区,交通极为不便。乡村、圩场之间虽有道路相连,但这些路多为一米多宽的石砌小路,有的还是没有铺上石子的泥巴土路,可谓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脚泥。由于路窄,车辆无法通行,这里的运输方式多以肩挑步行为主,偶尔能在路上看到一辆“鸡公车”(指一种人力手推的独轮车),驮着货物,被人吱吱呀呀地推过,那都会叫人羡慕半天的。

自古以来,粤盐赣销,赣粮粤卖,就是两地的主要贸易。旧时松口作为广东省的第二大内河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在公路没有修好之前,大量的海盐都是从潮汕地区,由各种船只沿江运到这里的。海盐运到松口之后,再从这里分装,或水运,或肩挑步行,将盐再分散到粤东、福建、江西等地出售。而江西等地的大米、黄豆以及一些土特产,大多也由这些挑夫挑回,运到松口,有些就地出售,有些再由松口用船运到潮汕地区。

在这些成千上万的“挑担大军”中,竟然以妇女为主。

客家先民都是从中原南迁而来的。长期艰苦动荡的迁徙生活,要求妇女必须与男子一样,翻山越岭,涉水渡河,开辟家园,所以,客家地区向来很少有固守闺房的娇娇小姐,而多有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不裹足、不束胸的健妇。清《稗史类钞》中就记载有:“客家妇女向不缠足,身体硕健,而运动自如,且无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奉俭约,绝无怠惰骄奢之性,于勤俭二字,当之无愧。”

历史上,客家男人因当地山多田少,耕地匮乏,经济落后,加上宗族间械斗频发,多爱出外谋生。故客家人一贯主张,好男儿有四方之志,不被困境所缚,决不能做“灶下鸡”、“缸下拐”。在他们看来,“捏泥卵”(务农)、守家园是最没出息的。而自朝廷开放海禁之后,客家男人除了读书、求仕、经商、入伍之外,又多了一条出路,那就是漂洋过海,淘金冒险。种种原因,导致当地一直是男少女多。山头田间,屋里屋外,多由留守在家的妇女操持。按照客家习俗,一个女人只有做好了“家头教尾”(养育子女)、“田头地尾”(耕田种地)、“灶头锅尾”(家务劳动)和“针头线尾”(缝衣做裳)这四项“妇功”,方才算是一个能干的女人。

回想起挑盐的往事,饶氏还是有点后怕的。若不是仗着自己当时还年轻,身体结实,那样的辛苦,说什么也是很难扛下来的。一根担竿,两只箩筐,每一步踩下去几乎都是血汗。天热时,如火的骄阳,身上像罩着个大蒸笼。天冷时,刺骨的寒风,身上又像贴了层冰冻的铁衣。饶氏亲眼看见,有些人挑着担子,走着走着,就突然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还有不少次,她看到那些挺在路边的挑担人的尸体,面孔被好心的路人盖上了树叶,结着厚厚老茧的一双赤脚,就那么直直地伸在那里,等着家人前去掩埋。

挑得最累、走得最苦、几乎支持不下去的时候,饶氏就在心里回想自己的儿子阿庆。想想他小时候抱在怀里牙牙学语的样子,想想他背着小布包蹦跳着上学去的背影,想想他在对联上写下的那些乖巧好看的毛笔字,一想,她的嘴角就抿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脚步也变得有力起来。

到了正午,阳光最烈的光景,这些挑担的“妇女大队”,便会三五成群地找个绿树葱茏的凉荫地,歇息一下,喝几口山泉水,吃些自带的红薯、芋头或米粄。这时候,她们解开衣襟,用笠帽扇扇凉风,说些七七八八的家事,兴致好的时候,她们便会鼓动队伍里那几个会唱山歌的阿姊、老妹唱山歌。大家也乘兴吼几嗓子,热热闹闹地放肆一阵。

与饶氏同村的陈家阿香山歌唱得最好。她出口成章,看到什么就能现编词儿唱什么,还能与男人对唱、斗歌,从不怯场。她老公和他的几个兄弟,多年前都到南洋做工去了,听说发了不少财。他们三年五载才能回家一趟,家里只剩下年迈的公婆和几个女将,还有几个念书的细崽们。陈家除了自己有几亩薄田,绝大部分收入都是依靠侨汇的。前些年,他们就依靠侨汇,盖了栋远近闻名的大洋楼。那楼取名“华芳楼”,门上装饰着各种长翅膀的西洋小人的石雕,楼里既有高高的廊柱、宽宽的阳台,又有方正的围屋、敞亮的天井,是个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新式大屋。那时,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悠闲,午后经常约人到家里喝喝茶,打打牌。

没想到,日本侵略中国,步步进逼,继侵占东北、华北、华东、中南等地后,又侵占了华南,广州、香港、潮州、汕头等地一一沦陷,随后日本又挑起了太平洋战争,南洋各国也都受到日军的野蛮侵占。中国与南洋的海路随之中断,音讯不通,侨汇更无,连亲人的死活都弄不清楚。陈家这才慌张起来,为了生存,他们开始狼狈地自谋生路。一门老少中,年轻力壮的阿香,不得不选择了挑盐这项最苦的活计。饶氏特别欣赏阿香那种敢说敢做、快言快语的性格。对于生活的变故,阿香非但没有胆怯,反而像棵压不服的松树,冰霜过后,挺得更高更直了。

每日凌晨,鸡叫头遍,天光麻麻亮的时候,饶氏便和她约好,在村口的那株老榕树下碰头,然后两人结伴同行。

那日,挑盐的妇女们走到一处半山冈上,见到一大片树荫,就招呼着坐下来,歇息一会儿。这时,山路上走来了三个身背箩筐的后生哥。他们见到一群妇女,便停下脚来,放下箩筐,饶有兴味地把头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地议论了一番。片刻之后,这三个人中长得最靓的一个后生哥,仰起头,突然冲她们扬了一下手臂,先喊了声“嗬嗨——”

女人们都有些害羞,吃吃地笑着,互相对看了一下,低下头去,谁也不敢搭腔。这时,阿香挺身而出,她站起来,也大大方方地冲他们打了个招呼:“嗨——”

见到对方有人回应,后生哥受到鼓励,胆子大起来,他拖着悠长的曲调唱道:“咿溜嗬,对面阿姐莫走开,有好山歌唱等来——”

阿香知道,这是对方想跟她“逞”山歌了。她把头发拢拢,镇定自若地回唱道:“嗬嗨——喊我唱歌就唱歌,喊我织布就丢梭,喊我撑船就使浆,随你撑到哪条河。”

那几个后生哥听到阿香圆润响亮的歌喉,又见阿香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窈窕多姿,兴奋得直搓手,个个都跃跃欲试的样子。

一个矮壮些的后生哥接着唱道:“讲唱山歌我最多,祖公留下几十箩。担出两箩同你对,对到明年割番禾。”

阿香笑笑,唱道:“你歌哪有我歌多,我个山歌千万箩。谷箩底下有个洞,漏个比你唱个多。”

“哗——”妇女们禁不住鼓起掌来,“好,好,阿香,你唱赢了!”

先前那个长得靓的后生哥,面色泛起一点潮红,他又唱道:“咿哟嗬——脉人敢逞山歌精,你知天上几多星,你知河里几多水,你知世上几多人?”

阿香清了清嗓子,挺了挺腰板,回唱:“哎嗬嗨——我就敢逞山歌精,除了月亮就是星,除了泥沙就是水,除了畜生就是人。”

“哇,阿香姐,你又唱赢了!”几个妇女站起身来,围住阿香,热切地为她喝彩。

那三个后生哥面面相觑,颇为尴尬。一直未曾开唱的那个后生哥,突然叉腰伸脖地唱道:“半山冈上一丘田,无陂无圳无水源,阿哥有条竹水筒,借给老妹灌口田。”

这段上下不接、没头没尾的山歌,让阿香的头脑一时没转过弯来。她呆立片刻,猛然明白过来,原来此人竟敢借下流山歌,占她的便宜。她涨红了脸,看他露出了不怀好意的讥笑,灵机一动,也叉腰唱道:“养你全靠这丘田,酿般话侪无泉源。你有竹筒无用处,给你姐妹食水烟。”

“哈哈,哈哈——”这些妇人家都听懂了,个个笑得前仰后合,弯腰抱肚的。

只见那三个后生哥面红耳赤,无心再唱。他们急急忙忙地背起地上的箩筐,灰溜溜地逃走了。

走出几步,那个长得最靓的后生哥,又带着满面的羞红,折回身来,深深地看了阿香几眼,问:“阿姐,好口才啊,请问您是何乡何方人?日后,我们还可向您请教。”

“她是我们松口仙石村的陈家阿香,她家的‘华芳楼’远近闻名。你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妇女们刚看完一场好戏,好不开心,此时她们都活跃起来,七嘴八舌地替阿香应答着。

“我家就住在这个村里,翻过这道山冈就到了。我叫黄启昌,你们叫我阿昌就行了。各位姐妹,后会有期。”靓仔说完,突然腼腆地冲着大家鞠了个躬,然后一转身,跑着去追他的同伴了。

“哇,这个细阿哥好有趣喔,还‘后会有期’呢,这么咬文嚼字的,是不是看上了我们的阿香了?”

“不错哩,这个叫阿昌的人是个靓哥,跟阿香还异般配的!”

“哈哈,情哥有意,情妹有心,一支山歌还唱出了一段故事哟。”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笑起来。

阿香并不恼火。她笑着反击她们:“难怪老话说,三只妇人家,当得一辆车呢。你们现在个个都牙尖嘴利的,刚才怎么都像吃了哑药?”

那日,阿香告诉这些妇女,自己从小在娘家就听惯了这些山歌。她娘家屋后是一座古老的凉亭,来来往往的人都爱在那里歇脚、饮茶,还有不少说唱艺人和民间山歌高手,在那里表演和斗唱,她从小就爱往凉亭那边钻,听熟了各种山歌。后来,她阿哥娶了阿嫂,她阿嫂也酷爱唱山歌,人称“山歌仙子”。她每次带着阿香上山打柴割草时,都要大声唱着山歌。阿嫂出口成“歌”,见什么就能唱什么,想什么就能来什么,似乎她是一只蚕,那些山歌就是她肚子里的丝,她若不把它们吐出来就会憋得难受。

饶氏是童养媳出身,如今又是寡妇身份,性格一贯沉默、拘谨,在这样的场合,她从不敢开口唱歌,只是坐在一旁给阿香她们鼓掌。不过,她心里特别喜欢听这些山歌,越是大胆活泼的歌词,她就越是喜欢,就像爱吃辣椒的人,不辣还嫌不过瘾的。她无比羡慕地看着阿香说:“阿香,你人长得这么靓,歌唱得又这么好,真是太得人惜了,下辈子我一定要投胎做个男人,非你莫娶!”

阿香哈哈笑道:“若我老公能听到你这句话就好了。我嫁到他们陈家,是与一只鸡公(公鸡)拜的堂,进的洞房,我老公那时还在南洋做生意呢。这么多年,他才回来过几趟啊?幸好他还回来过,给我留下了一双崽女,不然的话,我在陈家还有什么指望?那我岂不是要守一辈子活寡了?”

饶氏暗吃一惊。她从前只听说客家地区有“隔海娶亲”的习俗,说是那些出洋多年的华侨不能回乡娶妻,又不愿意在海外成家,就会汇钱回家,由爷娘为他物色一个老婆,也就是讨个“屯家婆”,在老家为他传宗接代,孝养长辈。也有华侨已经在外娶妻,但家乡的爷娘需要人服侍,家产需要人看管,他们也会在家乡再娶个“屯家婆”。在人们的议论中,那些“屯家婆”都是非常可怜的,有的老公甚至终生未归,她们也终生没有生儿育女。按照饶氏的想象,阿香这种开朗爽利的个性,无论如何,也不像是做“屯家婆”的。她不由对阿香在喜爱之外,更添了一层敬佩。

过了一些日子,饶氏她们走到那座山冈时,忽见一个男人等在此处,远远地邀歌:“嗬嗨——阿妹挑担在岭山,阿哥砍柴石壁攀,有心等妹来坐嬲,等妹等到日落山。”

同行的妇女们都鼓动阿香应答。阿香也不示弱,她放下担子,擦擦汗,放声唱道:“哎嗬咳——葛藤拦路岭隔岭,砍柴阿哥真苦情,劝你唔使苦在心,忧愁一多会伤身。”

等大家走近一看,那个男人竟然就是多日不见的靓仔阿昌。女人们一齐起哄,冲着阿昌叫道:“这不是阿昌吗?你上次斗歌斗输了,这次还敢来?你莫不是特意来看我们阿香的?”

阿昌红着面皮,一双眼睛直盯住阿香。阿香也被他盯出了大红脸。她挑着担子往前走,不再搭理他。

走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歌声:“见妹挑担百二三,阿哥心头着一惊,心想同你分多少,又见人多唔敢声。”

阿香还是不搭腔。同行的妇女们都议论道:“没想到,这个阿昌居然还是个多情仔呢,恐怕是对我们阿香动了真情哟。”

第二日,行到此处,又有歌声传来:“咿哟嘿——打鼓爱打鼓中心,打到鼓边无声音,连妹爱连有情义,连到无情枉费心。”

呀,还是那个阿昌!看来他真是跟阿香耗上了,非要跟她对歌不成。

阿香这次什么话也没说,只管低着头,挑担赶路。

饶氏追上了她的脚步,一个劲劝她与阿昌对歌。她说:“阿香,你干嘛不理睬他?唱歌几好几快活哦,我们都爱听你唱。再说,这个阿昌,看上去也好斯文的,不像个风流浪荡子,人家就是想邀你唱歌嘛,有什么不好?你不唱,反而显得多心了。”

这以后,阿香就不躲避了,她又和从前一样,大大方方地与阿昌对上了歌。妇女们每每走到这个小山坡上,就会四处望望。碰不到阿昌时,大家心里都会浮上一种小小的莫名的失落。有时隔的日子长了,女人们还会对阿昌起了一些挂念呢。

渐渐就熟悉起来。阿昌有时会挑担茶水放在山路旁等着大家。妇女们也就固定在这个地方歇歇脚。大家坐在一起聊家常,开玩笑,这居然成了挑担路上最难忘最快乐的一幕场景了。

阿昌看上去白白净净的,显得很年轻,好像是个还没成家的后生哥。实际上,他与阿香同岁,几年前已经结婚,可他老婆一次上山砍柴时,不小心被毒蛇咬了,抬回家没几天就去世了,留下一个女儿。女儿长到三岁时,又因为家贫,由阿公阿婆做主,卖到一户人家做了“等郎妹”。幸好,女儿卖到人家没多长时间,她家娘就生了个儿子,那家人对她便“高看”几分,单等着这两个细崽长大,好正式完婚。阿昌现在与爷娘一起过活,家里田地不多,要以砍柴、采茶补贴家用,因而阿昌经常需到外面奔波。他的山歌也是在这些翻山越岭的历练中学会的。

谁都看得出来,阿昌对阿香动了真心。阿香虽然没把内心表现出来,但也看得出,她至少是不讨厌他的。他们一个是鳏夫,一个虽有老公,但老公远在南洋,死活都不知,也算是守活寡的人,两人又都长得靓,会唱歌,像是戏台上的情郎情妹,看着真是养眼。便有一些挑担同路的女人,总在暗中凑合他俩,见到他们就拿言语将两人串在一起逗趣。谁都知道,阿香这样的身份,有老公,有崽女,是绝不会与他私奔,更不会与他成家的,那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谁也不敢想。大家只是开开玩笑,希望他们之间能发生一点带色彩的小故事,调节一下单调的生活。毕竟,这种看不到出头的苦日子,一日日地熬着过,似乎也只有这么点乐子可寻了。

阿昌的山歌慢慢大胆起来。有次,他用荷叶包了一些甜米粄,特意等在阿香经过的路边,送给她吃。阿香不好意思,推脱着不要。阿昌就唱道:“米粄里面放有情,又香又甜补身体。阿哥怜妹难开口,送妹米粄表心意。”

见阿昌如此唱,阿香只好收下了他的米粄。她也在众人的催促下,回唱道:“阿妹挑担路难行,翻过一山又一岭。竹子低头承露水,阿妹低头谢哥情。”

阿昌接着唱道:“橄榄好食核唔圆,相思唔敢乱开言,哑子食着单只筷,心想成双口难言。”

阿香听了,略一迟疑,就正色地回唱道:“新锈荷包两面红,一面狮子一面龙,狮子上山龙下海,阿哥与妹难相逢。”

就这样,阿昌和阿香你进一步,我退一步,你试一下,我探一回,在情感的河中,摸着石子小心探路,想丢丢不开,想放放不下,既苦又甜的。两人都刻意压抑着,到底不敢于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来。

……好长一段时间,饶氏挑盐的时候都没能碰到阿香了。她犹豫着,终究没有上“华芳楼”去打探一下。那家人总让她觉得很别扭,很古怪,除了阿香,她与楼里的其他人都非常隔阂。她猜测,恐怕是阿香坚持不了这样的苦事,另谋他活了。在挑担之前,陈家算是富裕大户,阿香毕竟没有吃过太多的苦,不像自己,童养媳出身的,心早已被苦水浸泡得百毒不侵了。

挑担的妇女,都是今年遇到这些,明年碰到那些,变动不小的。有的是体力不支,有的是家有变故,有的是另寻活计,像饶氏这样年年都坚持干这行的,也有一些,但并不太多。没有了会唱山歌的阿香做伴,这一路就显得格外辛苦、漫长了。阿香不见,阿昌当然也不见了。每回爬到那座小山冈时,饶氏都忍不住四处张望一下。悠扬的山歌调子依然在耳畔回响,可是那些唱山歌的人呢?饶氏不禁想起了一句老话:“唔讲唔笑,难得过坳”——她摇摇头,唉地长叹一声,将担子换了一下肩,咬着牙根,继续往前。

直到一日,碰到了从前在一起挑盐的一位阿嫂。记得,当时阿昌与阿香对歌时,就数她起哄得最厉害。一起坐下来休息的时候,饶氏和她又聊起了阿香和阿昌。没想到,那位阿嫂惊讶地叫道:“呀,你和阿香是一个村的,你还唔知吗?阿香被她婆家的人,卖到窑子里去了——不晓得他们陈家的人,是怎么听到风声的,反正,阿香与阿昌的事情,被陈家人知晓后,陈家大为光火,就偷偷跟窑子谈好了,把阿香卖了,听说是在一个深夜把人捆住,用猪笼硬抬了去的——”

见到饶氏吃惊得捂住嘴巴,那位阿嫂顿了顿,又说:“不过,也有人说,是阿香怀了孕,阿昌想带着阿香私奔,可是阿香舍不得家里的一双崽女,没有跟他走,事情才败露的。——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瞒人(谁)能说清楚啊?——唉,可惜了,太可惜了——”

饶氏那一整日,都回不过神来。回家的路上,她越走越沉,脚步拖着,磕到一块石头上,居然糊里糊涂地跌了一跤,把两只膝盖都跌破了。后来想到阿香,总像有个巨大的疤,结在心上。

民国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年),春夏之间,松口发生了多年未遇的大旱。一些河溪断流,不少小河水浅至可以赤脚过河。正是青黄不接之时,地里的秧苗很多都枯死了,米价飞涨,当铺纷纷倒闭,谣言四起,人有一种末世之感。路边、田间,不时能看到饿得奄奄一息的穷人,他们衣不遮体地倒在地上,在咽气之前,无力地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可怕的世界,这个骄阳如暴君如烈火统治的世界,这个让人吃不上一口粮食的世界。

不知从哪里传来消息,说是有几艘民船,满载着大米,要经松口运往潮汕沦陷区。饥民们闻风而动,举着镰刀,挥着扁担,拿着布袋,如龙卷风般,往码头上呼啸而去。船上的人看到黑压压如乌云一样压下来的饥民们,赶紧四散逃命。短短工夫,六艘停靠在松口鱼子坝的运米民船就遭到哄抢,空空的船舱呈现出一派洗劫后的噩梦。

消息依然是阿菊带回围屋的。说到哄抢大米的事,阿菊依然心有余悸。她按住胸口,直说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她说,现在她和老公每天开店时,都会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人来抢东西,晚上去阁楼睡觉时,更是用木凳条桌,把门板抵了又抵。她满面惊恐地告诉大家:“你们唔知,从饿牢里放出来的鬼有几多癫啊,他们都不像是人了,而像是一群饿绿了眼睛的豺狼哩!肚饥得要死的人,全是拿命去拼的,谁敢阻拦他们啊?他们的样子,是连人都敢吃下去的,警察也管不了他们!”

好在曾家还有上年的存粮,地里的番薯也全部挖了出来。饶氏只要田里没活的时候,还去挑盐挣钱。饥荒之时,日子好歹对付了下去。

当时,围屋里住了几十户人家。虽是硝烟弥漫、人心惶惶的内战时期,但围屋中每年总有后生,要热热闹闹地娶新娘子,也总有老妹,光光鲜鲜地要嫁入别家。另外,添了丁的,或是过了世的,婚丧嫁娶,祭祖过节,依然如大自然的季节一样,有条不紊,一茬一茬地连绵着。因时局不稳,一切排场能免则免,能简即简,不过,所有的活动依然按照乡村的规矩,如常进行。这些几千年农耕文明留下来的古老礼仪,给乡人漫长平淡的生活,带来了酒精般的兴奋。

第九章 校友

高山岽上一头松,唔怕大雨唔怕风。傲了几多霜雪夜,见到云开日头红。

——客家山歌

入冬之后,雨水稀少,阳光充足,因地处岭南,空气不干不湿,气温不高不低,是一年中最舒适的时候了。与北方不同,这时岭南的树木依旧繁盛,到处是一片葱茏之景,各种花卉争相竞放,姹紫嫣红。五彩斑斓的大地,配上云淡风轻的蓝天,人似乎时时都穿行在画里,耳边仿佛回荡着大自然演奏的一曲开阔而舒朗的交响乐。

八十一岁的曾丰庆如今的爱好就是练练书法,研究研究楹联。

身在客家地区,古屋多,祠堂多,堂柱上的楹联自然也多。前些年,丰庆在闲暇的时候,喜欢去周边的古镇、村落,转转,看看。他随身带了纸笔,遇到好的楹联,就抄录下来,这些年过去,倒也积攒了两本笔记了。最近几年,上了年纪,腿脚有些笨重,眼神也有些不济,他就不大往外跑了。没事,他便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戴一副老花眼镜,把从前记的笔记,拿出来认真地翻阅,自己也模仿着草拟了一些新颖别致的对联,什么“荫留门第振贤声,爱满人间歌乐岁”,什么“梅赠春风降福地,人逢盛世传喜音”。他在纸上勾勾画画的,等推敲好词意、平仄后,再记录下来,单盼着春节来临,给自家和亲友、邻居写春联的时候,能写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词句来。这里有他的得意满足之处,也有他小小的虚荣所在。为了众人的一句“这对联写得好有水平”的称赞,他像个备考中的高中生,铆足了劲。

离春节又很近了,丰庆想在写春联的时候,再换一些新词。那日,正看着笔记,电话突然响了,是松口中学办公室打来的。说是又到年终了,学校要在这个周末,举行一次老校友的联谊会,大家叙叙旧,团聚一下。作为松口中学的老校友、老教师,曾老师德高望重,是像活化石一样宝贵的历史见证人,所以请他务必出席这次会议。

曾丰庆叫老伴给他找出那套他出席正式场合爱穿的服装。那是一件藏青色的中式丝绵罩衫,立领,盘扣,滚着暗红色的缎边。底下配一条薄呢的黑色长裤,烫得笔直的裤线。穿这一身衣服,一般都在深秋之后,天气寒凉之时,所以,丰庆还特意为自己的这套服装,配了一顶黑呢圆顶礼帽,他觉得,这样既增加了自己的庄重气质,跟自己的年龄和身份相符,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头上那几绺越来越稀疏的白发,不至于太晃眼。

衰老,真是让人又尴尬又无奈的一件事情。

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开始,曾丰庆入读学校初中部,随后考上母校高中,十九岁那年,他以高中毕业生的学历,留校工作,一直干到六十六岁。本来六十岁那年他就打算退休了,可学校领导找他谈话,让他再干几年,带一带新上岗的年轻老师,加强一下初中部的语文教学能力,于是他又被学校返聘,担任初中语文教研室主任,开始教初中语文。他从初一的学生带起,一直把他们教到初三毕业。那年中考,学生成绩普遍提升,学校遂再次挽留他。这样,他又从初一开始,带了一届学生,直到他们顺利升上高中。就这样,圆满地多干了整整六年,曾老先生才正式退休。岁月荏苒中,他与母校松口中学结下了大半辈子的情缘。实际上,他能留校任教,完全是因为碰到了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九四九年五月,梅县解放。曾丰庆正在松江中学(由松口公学发展而来)读高二。他平日都住在学校的集体宿舍里,半个月才回家一趟。当时,国民党残余部队胡琏兵团还没有被完全剿灭,他们在从江西撤退逃跑到梅县一带时,四处骚扰群众,掠夺财产,更可怕的是还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抢抓壮丁,强行押送台湾。台湾,一个海岛,跟大陆隔着海,这一去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返家。阿妈饶氏听到风声后,便托在松口镇上开店的“小丈夫”的大哥,也就是他的大伯,特意捎话给他,让他就待在学校里,不要外出,也不要回家,等时局完全平定之后才回来。

曾丰庆听了阿伯的意见,便一直待在学校,没有回家。几个月后,他才回到“崇光楼”。那时,村里正驻扎了一支共产党领导的工作组,指导土改工作,划定各家各户的出身成分。村里的气氛是“冰火两重天”:有钱人提心吊胆,穷苦人扬眉吐气。

曾家由于早已分家,田地和房产都已分散到各家各户,田也一直都由自己耕种着,没有出租,也没有雇农,因此侥幸划了个“中农”的成分。饶氏对儿子讲起这些时,还一个劲地合掌念叨: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真的是菩萨保佑,曾家这些年来不断地败落,没想到,坏事竟然变成了好事。若是戴个地主、富农的帽子,怕是这一关就难过了。

阿妈还把一个好消息告诉了儿子。她说:“我娘家阿嫂也就是你的莲舅姆,前些日子来了,她告诉我,你大舅不是说去做茶叶生意,几年都没有消息吗?现在,有音信了!他托人给家里搭信,他参加解放军了,好像叫什么闽粤赣边纵部队,还是个官呢,副团级的参谋。他说,全国马上就要解放了,他打完胜仗,过些日子就能回家探亲。你大舅真不简单哦,他前几年,竟敢跟着朋友,偷偷地参加了东江纵队,跟日本鬼子打游击去了。听说牺牲了好多人,他命大,几乎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后来,这些幸存下来的东江纵队的人,不少被收编进了人民解放军的部队,跟国民党打仗了——具体的,你莲舅姆也搞不清楚,就等着你大舅回家来报喜讯了。她说,还是菩萨保佑啊,你大舅当初离家的时候,她将老和尚送给她的一只护身符,塞给了你大舅,看来真能辟邪呢——哎呀,哪里想得到,我们饶家还出了个这么响当当的人物,光荣吧?”

这个消息太出乎预料了。那天晚上,曾丰庆想象着自己的阿舅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样子,想象着他凯旋的时候佩戴着勋章的样子,激动得在床上翻来覆去的,一夜都没有睡踏实。

新学期开学没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宣告成立了。

那年十一月,梅县人民政府决定:松江中学与国光中学合并,成立“松口中学”。松江中学就是曾丰庆就读的学校,由历史悠久的松口公学延续发展而来。而国光中学则是因抗战爆发、日军侵占华南,于一九三八年从广州迁来松口避难的。当时,兵荒马乱,校舍困难,松口著名的爱国华侨梁密庵先生,立即将自家所建的大型围龙屋“承德楼”腾出,慷慨供给国光中学使用。那些房子雕梁画栋,描金涂银的,门窗上都镶嵌着华美精巧的木雕、瓷雕,刻有蝙蝠、寿桃、花鸟、如意等各种吉祥的图案,屋里还装饰着从国外进口的彩色水晶玻璃,大厅里挂着进口的水晶吊灯,地上铺有雕刻着各种花卉图案的洋灰地砖。在那些一路颠簸一路避难的师生们的眼里,这里无异于神仙住的天宫。

解放后,两校合并,吸收了大量工农子弟入读,校舍更为紧张。梁家后代延续祖辈遗风,依然鼎力支持教育,将“承德楼”继续借给学校上课。这些借出的房间大约有十间教室百间宿舍,时称松口中学“承德分教处”。这一借又是三十多年。一直到一九八六年,学校扩建的新教学楼竣工后,这些房屋才得以归还梁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学校招收了大批工农家庭出身的孩子入读,一时学生激增,除了校舍不够,需到处借屋上课以外,师资也特别紧张。学校虽然每年都会吸纳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但刚解放的那几年,因学生增加过快,教师依然严重不足。曾丰庆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这才得以被母校选中,幸运地留校工作了。

由于学历不高,经验全无,开始的时候,学校安排曾丰庆白天在初中部做学生辅导员和代课老师,兼做一些勤杂,晚上,便在学校创办的工农夜校里,为那些不识字的成年人义务扫盲。直到两三年后,他才经过一段时间成功的试讲,转为初中部语文教师,正式给学生们上课了。

在曾丰庆的记忆里,他参加工作的开头几年,真的是一些激情飞扬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多年的战火被和平的钟声和喜庆的秧歌所替代。人们无不憋足了劲,希望用自己的双手,为贫穷落后的祖国,描绘出一幅崭新而绚丽的画卷。古镇上,走哪里都能看到大红的标语,也经常能碰到一队人,举着小彩旗,敲锣打鼓地欢庆着什么。

在扫盲班里,那些衣衫破旧、满手老茧的穷人,望着黑板上斗大的粉笔字,吃力地一边辨认,一边跟着老师,用生硬别扭的普通话齐声念着:人,手,足,刀,尺,爸,妈,家,党,国……他们受了半辈子的苦,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受尽欺压,勉强维生,突然,天边乍开一片光明,一面红旗迎风飘扬。天翻地覆之后,他们成了一群最光荣最受尊敬的人,他们的贫穷居然变成了光荣花,他们的老茧和辛酸居然变成了可以骄傲的勋章。

“你们谁会写自己的名字?”曾丰庆在上了几节扫盲课后,问大家。

讲台下那些布衣赤脚的人,个个都红着脸低下了头,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好,这堂课,我就教你们写出自己的名字。”几堂课下来,曾丰庆已经找到做老师的那种自信和耐心了,“来,我点到哪一位同学,哪位就走到讲台上来,我一个个地教你们在黑板上把自己的名字写下来,好不好?——请这位阿伯到讲台上来。”

曾老师一连点了几位,但谁也不好意思上去。他站在讲台上,头上渗出了点点细汗,有点骑虎难下的尴尬了。

“我来,我第一个上来!人家老师还是个后生崽,不容易哩。”一个头发有些花白、卷着裤腿的老汉几步走上台来,他笑着说:“老师,你教我写吧,我叫阿文,周光文。”

曾丰庆简直有点柳暗花明的感觉了,他说:“阿伯,好,好,你胆子最大!你带了个好头!”他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开始在黑板上写:“周——光——文,这三个字,是吧?你也照着我的样子,写一遍。”

老伯握着粉笔,却在黑板上比划了半天,什么也写不出来。曾丰庆连忙上去,握住他黑黑的大手,手把手地教他写出了自己的名字。

曾丰庆指着老伯的名字,对大家说:“对,这就是阿伯的名字,就是这样的三个字,在这个世界上代表了这位阿伯。阿伯名字的这最后一个字,是文,文化的文,这个字顶顶重要。现在,阿伯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也就是个会识字会写字的有文化的人了。——你们谁还想做个有文化的人呢?”

哗啦啦,站起了一大片高矮不一的男男女女。

“那好,我们就按座位的顺序,一个个上来,好不好?”曾丰庆显得胸有成竹了。

就这样,在夜校,这些一辈子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的穷人,终于在老师手把手的教导下,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一个个东倒西歪、大小不一的汉字。他们的脸上闪动着羞涩又骄傲的笑意。

旧的秩序摧枯拉朽般地被涤荡一空。在农村,人们烧毁了地主的地契,瓜分了他们的田地和财产。赤贫的人家终于赢来了第一份可以被视为财产的东西:一头耕牛,或者是一件家具,甚至是一件绫罗绸缎的衣服,要不就是一扇门板……地主的妻妾和他的适龄的女儿,往往会被一些饥渴难当的穷光棍看中,领回家过他们的小日子去了——专政和被专政的人都明白,不管发生了什么,日子总要过下去的。而此时,那个曾经拥有大片土地和显赫财富的人,不少已经被喂了子弹。侥幸留下来的,只能怀着不杀之恩,战战兢兢,苟延残喘。

在城市,情形大为不同。没有强制性的没收,只有鼓励性的动员。大小资本家们都争先恐后,主动把自己的工厂、商店上交国家,在一片锣鼓和鞭炮声中,公私合营的新牌匾纷纷挂出,昭示着一种进步的新时尚。这些昔日趾高气扬、锦衣玉食的娇子,在人前,脸上会露出走向新生的笑容,但在自家那些富丽堂皇的屋子里,心里便会浮出强烈的忐忑,深深的失落,当然还有愤懑的不甘。最后,他们只能不断地劝慰自己:还是古人有智慧啊,良田万顷,日食不过一升,大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钱财乃身外之物,但愿破财就能消灾吧!——事实证明,他们的灾难不是消失了,而是推迟了不少时间。

刚刚参加工作的曾丰庆,被学校安排住在集体宿舍里,四人一间小屋,屋里只放着四张窄窄的用木板拼凑的单人床、一张旧桌和几只木凳。简陋的环境里,几个年轻教师要合用一张桌子,但他们都兴奋得像安上了一副欲飞的翅膀,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宿舍的外墙上,美术老师们用颜料笔,画了几幅喜庆又时新的宣传画——人们扭动着秧歌,欢呼:“解放了”,天安门城楼放出万丈光芒,毛主席挥手致意,手举铁锤的工人代表、手拿镰刀的农民代表和手握钢枪的军人代表,紧紧靠在一起,箭步向前……

一九五一年,抗美援朝战争正打得如火如荼,各地纷纷成立了支前委员会,一大批青年踊跃报名参加志愿军。在松口,也有不少青年戴上了大红花,在欢腾的锣鼓声中,登上了迎接新兵的军车,与家乡的亲人挥手告别。本来,曾丰庆也想报名参军的。他的理想是做一名战地记者,在枪林弹雨的战场,写出一篇篇激扬感人的文字,让那些为国捐躯的英雄们,在他的笔下永恒地定格。但转念他就把这个浪漫的想法强压下去了。他清楚,阿妈是绝不会同意的。阿妈熬了这么多年,一切都为儿子活着,现在自己刚刚走上工作岗位,阿妈的身心也才刚刚放松一些,如果自己在战场上有个什么闪失的话,那就等于直接拿刀捅死了阿妈。他实在下不了这样的狠心。

当时,各行各业都在踊跃为战争捐款捐物。工商户、华侨们更是积极,他们捐的钱最多,还有不少华侨将自家的玉器、金银首饰这些“传家宝”贡献出来,上交国家。曾丰庆看到学校有位曾经留过学的老教师,他家祖上做过官,家底厚实,居然将祖传的一套纯金餐具拿了出来,上交给了学校,于是,曾丰庆也急匆匆地回了趟“崇光楼”。

“阿妈,我家有脉个值钱的东西?现在到处都在号召给国家捐款捐物,支援新中国建设,我们也不能思想落后,被人家瞧不起!”

阿妈愣住了,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你个傻崽,你唔知,你阿妈都是靠挑盐把你养大的!我们家酿般(怎么)会有值钱的东西?”

曾丰庆眼里的火花倏地熄灭了,他掩不住失望之情:“你再想想,难道阿公阿婆他们就没有留下脉个祖传的宝贝?哪怕有一件也行啊。”

阿妈不假思索地摇着头:“一件都无!”看看阿庆的脸色,她想想又加了一句:“要不,你去你阿婆那里问一问。”

两年前,一向身体没什么大碍的阿公,突然生了一场怪病,发烧,拉肚子。请了村里的郎中,以为是受了风寒,肠胃不适,开了几副药方。可是,阿公却高烧不退,没几天就去世了。至死也没弄清楚,他得的到底是什么病。而一向病病歪歪的阿婆,虽已到风烛残年,却仍然顽强地活着。不过,她现在已经完全瘫痪在床了,一切起居饮食都由饶氏服侍。家娘的人生走到这种时候,才会偶尔在心里对饶氏浮出一点愧疚之感。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对她来说,晚辈照顾长辈,心舅(儿媳)伺候家娘,这个道理走到什么地方,那都是天经地义的。

曾丰庆来到阿婆躺着的那间屋子,里面散发出一种衰老、难闻的气息,而蜷缩在床上的阿婆,也让人对肉体产生了一种既无奈又厌恶的恐惧之感。由于从小到大目睹了太多阿公阿婆在阿妈面前的强势和苛刻,也看过太多阿妈独自在角落里抹泪的隐忍,曾丰庆对跟自己有着血缘至亲的这一双老人,向来没有多少亲近的情感。在他们面前,他也像阿妈一样,一贯沉默,顺从,他不想因为自己,给阿妈惹来什么祸事,但在心里,他早已埋下了深深的怨愤和叛逆。阿公办丧事的时候,在跪着守灵的一排儿孙中,唯有他低着头,木着脸,流不出一滴泪来。

曾丰庆耐心地对阿婆解释,如今解放了,成立新中国了,老百姓当家做主人了,这个国家是我们自己的国家了,好了,大家都好,坏了,大家都遭殃,国家现在正跟美国人在朝鲜战场上打仗,我们要为国家分担困难,全国人民都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都在支援国家,我们曾家也不能落后于别人,也要表现积极——他说了长长的一番大道理,见阿婆并没有插话,也没有打断自己,便鼓起勇气问阿婆,家里有无值钱的东西。

阿婆听着,好像听不懂似的,一直没有反应。她只是目光呆滞着看着这个已经做了教师、看起来成熟了不少的孙子。

曾丰庆迟疑着,要不要再重复讲一遍那些大道理。

阿婆忽然叹了口气,有些疲惫地说:“阿庆啊,你莫要讲了。我有一只镶着红宝石的金手镯,是我的陪嫁,本来我是想等我走了之后,再留给你阿妈的,好歹她照顾了我这么多年,也是一个纪念。你若真要,我现在就给你,反正给了你阿妈,我想,她最后还是要传给你的,不如你现在就拿去吧,你想酿般做就酿般做吧。”

曾丰庆有些吃惊地望着自己的阿婆,不敢相信似的。

“傻崽,我说的是真的。喏,就在那个木柜上,那个樟木箱子里。你自己打开。里面有个紫檀木的小盒子,里面装的就是那只金手镯。对了,旁边还有一只蓝色的粗布包袱,包袱里面是你阿爸到南洋时留下的那几件衣物,本来也是想等我走了之后再送给你的,正好,你现在也一块拿去吧。唉,这样也好,都交代清楚了,这样我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伸腿走了。”

那日,望着阿爸留下来的遗物,二十年前的东西,虽然陈旧,但被阿婆完好地保存至今的几件衣物,母子俩痛哭了一场。

好不容易等阿妈平息后,阿庆将那个装有手镯的檀木盒子交给了她。阿妈打开盒子,将那只镶有一颗红宝石的金手镯,拿在手上,看了又看,掂了又掂,最后,她擦拭着眼泪,无限感慨地说:“你阿婆的陪嫁哦,我们曾家最值钱的东西了!——唉,你阿婆说得对,反正到最后,这个东西还是要留给你的,你就拿去吧。”

当天晚上,曾丰庆还要给扫盲班讲课。他来不及在家里吃晚饭,提着一只阿妈给他准备的布兜,匆匆地赶往学校。那布兜里装有一包蒸熟的米粄,还有用树皮裹了一层又一层的阿婆的那只檀木盒子。盒子里装着他们曾家的传家宝贝——它只在曾丰庆身边待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曾丰庆就来到学校办公室,将它捐献了出去。他知道,所有这些捐献出的钱款和物品,都会集中送到支前委员会,换成这个百废待兴的国家所急需的物资和钱财,换成战场上年轻的志愿兵所需要的一件棉衣一支钢枪。

半年之后,阿婆就去世了。她是在睡梦中走的,走时很平静,似乎对于这个世界再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了。亲人们看着床上瘦瘦小小的老人,像个襁褓中睡熟的婴儿似的,安详得像一张纸,无不感叹道:“老人好有福气啊,走得这般轻松。”

那天,从学校赶回来奔丧的孙子阿庆,在他阿婆的床前,出乎预料地痛哭流涕,看上去比老人的其他几个孙子都要伤心。

其实,阿庆知道,他哭的不仅仅是他的阿婆,还有太多太多的伤口,都在心里淤积着,要说说不清,要诉诉不完。好像他的心里装有整个时代的悲伤,像江水一样浩瀚,绵延。

他这一哭,一个时代,就在他的泪水中逝去了。

从一个阳光单纯、激情四溢的年轻教师,变成一个饱经沧桑、活化石般的老教师,这中间要经过多少时光的浸染和岁月的煎熬呢?在曾丰庆的感受中,那是一条异常艰辛、让人心力交瘁的漫长道路。

什么样的热潮都经历过:合作化、义务劳动、勤工俭学、反右、大办钢铁、学雷锋、四清、文革、红卫兵、造反派、群众专政、革委会、缩短学制、学毛选、工农兵大学生、斗私批修、批林批孔、学大寨、粉碎“四人帮”、恢复高考……凡时代刮过的飓风,无一幸免地都会卷进这所学校,一阵接着一阵,让人分不清方向,站不稳脚跟。而就在这些晕头转向、时喜时悲的岁月里,曾丰庆先是于一九五四年结了婚。举行的是勤俭节约的新式婚礼,所谓的新事新办,什么仪式也没有,只是跟新娘去镇上拍了一张结婚照,领了一张结婚证。没请客,没摆酒,各自在单位发了一些喜糖。新娘高彩英是亲戚介绍的,她是个什么课程都能教的活泼能干的小学老师。

一年后,他们的大儿子继文出生。随后是继志、继远。生活似乎从不给人留下思考和准备的时间,一晃,好像什么都定型了,他成了一个女人的丈夫,三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小家庭的主要承担者。有很长一段时间,曾丰庆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小家庭所拖累,顾此失彼,手忙脚乱,心里憋着无名火气,又不知该冲谁发火。年轻时遥远又模糊的梦想,就像是没有放起的风筝,刚一起飞,就一头栽到现实的泥土里。

曾丰庆原本是个怀抱着一些浪漫情怀、喜好文艺的年轻人,除了上课、教学,他还喜欢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古诗古文,偶尔也在日记本上推敲着平仄,写点自创的旧体诗词。他对政治一直没有多大的兴趣,也不敏感。可是,在那样的时代,政治是个红得发紫、覆盖一切的东西。他常常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仿佛一棵梧桐树,若生在江南,就可以画一幅“碧纱秋月,梧桐夜雨”的美图,若被移到风尘日昏的大漠上,则只有等待枯萎的命运了。他不免有些心灰意懒的样子,一种消极、疏离甚至是苦闷的心态,使他远离了被关注的中心,但也因此避开了不少的危险。反右、四清,他都有惊无险地安然度过。直到文革如火山喷发。

在那些最混乱的日子里,学校内部分裂成“东风派”和“红旗派”,他们都自称是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铁血战士,但又相互打得不可开交。他们今天可能还在台上耀武扬威地批判别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明天可能就被另一伙人戴上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帽子,接受审查和批斗。曾丰庆一向对政治不敏感,此时更像是吃了糊涂药。不久,工人和部队代表进驻学校,举办“学习班”,搞“斗批改”,不少教师被隔离审查,这当中就有一些是曾丰庆平日喜欢和敬佩的同事。那些日子,所有的教师都被斥为“臭老九”,斯文扫地。曾丰庆因平时爱钻研业务,不喜政治,也被戴上了一顶“走白专道路”的帽子,在“学习班”里学习。他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不祥之感,失眠,头痛,感到头顶上悬着一把随时会砍下来的利刀。

一连多日,学校停课。曾丰庆被安排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里,整理书籍,打扫卫生。那日,突然有一群戴着红袖章的学生,举着木棍,吵吵嚷嚷地冲进图书馆,他们找到贴有古代汉语、中外历史、外国文学等字样的书柜,一阵乱砸,接着又把一本本图书撕开,像垃圾一样地丢到院子里,准备点火焚烧。曾丰庆呆立片刻后,忍不住冲上去劝阻他们,结果糊糊涂涂地挨了几记重重的棍子,当场昏倒在地。

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妻子高彩英正一脸忧伤地坐在他的身边。当时,曾丰庆一家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所平房大院里。那是教师宿舍区。三个孩子中老大、老二都已经上学,老三刚刚从镇上的外公外婆家里,被接回身边,准备等到新学期开学后,就报名读一年级。一家五口人挤在一间十几平方的屋子里,连转个身都困难。没有厨房,老师们都在屋外的走廊上,靠墙支个案板,摆只煤炉,烧饭做菜,几户人家共用一个自来水龙头。没有卫生间,上厕所需要到院子拐角处的公共厕所去解决。大家的日子都过得极为狼狈。

第二日,阿妈饶氏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急匆匆地从乡下赶到了松口镇。她给儿子带来了一包红糖,也给儿子留下了一段话:“阿庆,你还记得我家祖屋后面的那个小山坡吗?那个山坡处在风口上,坡上很多树都被大风挂断了,很难有树能长得大的,倒是有一片竹子长得又高又大的。你知脉个原因?那片竹子全部迎着风,朝着风的方向,向一边倒斜着,风来的时候,它们懂得弯腰,结果一年年过去,居然都长大了。人也一样,风来的时候,该弯腰就弯腰,不要乌龟撞石头——硬对硬地顶着。老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呢,风来了,该躲就要躲,再大的风嘛,那也不能一直刮下去的,是唔是?”

阿妈的这一席话,曾丰庆仔细地听了,他还真的听进心里去了。从那以后,他就成了学校里出了名的闷葫芦、呆木瓜了。开什么会议,他都躲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实在是被点了名,躲不过去了,他就小声地表一句决心,一切听党的话跟党走,除此之外,再不多说一句。人家若还要追问,他就依然重复什么一切听党的话跟党走,活像木头人。久而久之,人们都说,他的脑子恐怕是被那几棍子给打傻了。他也不解释,一贯独来独往、默默无声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渐渐地,大家也就忽略了他的存在。再有什么运动,似乎也就与他没什么关系了。

直到“四人帮”被粉碎,十年动乱结束。国家拨乱反正,随后又实行改革开放,各行各业都兴旺起来,从此,换了一番新天地。下海,经商,市场,产权,改制,这些久违的词语,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像涌动的潮水,给沉寂的社会带来了一片活力。“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松绑,人们都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在短短的时间里,社会就创造出大量的财富。金钱,这个昔日的罪人,摇身一变,成了这个时代最耀眼最富魅力最受欢迎的宠儿。那些曾经因为极度匮乏而狼狈不堪的日子,渐行渐远了。生活,似乎从黑白默片时代,一下子就迈进到彩色立体声的时代。

当一切尘埃落定,曾丰庆这片曾经苍翠的绿叶,已成秋叶,幸运的是,它还挂在枝头,呈现出一种秋色的豁达和从容。曾丰庆慢慢在讲台上,在粉笔、黑板、笔记、书籍、考卷、作业本中,将自己那一颗冷藏的心融化了开来。他的冬眠期终于结束了。

值得欣慰的是,他在学校度过的最后那二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一段愉快的光阴。只要想到一茬茬学生发出的那一声声恭敬而略带害羞的“曾老师好”的问候,想到家中柜子里存着的那一叠厚厚的“优秀教师”“语文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等的奖状或证书,想到每学期开学时都有家长到处找关系想把孩子转到自己班上的情形,他就会忍不住独自笑出声来。

作为华侨之乡历史最为悠久的一所学校,松口中学如今已经今非昔比,破蛹化蝶了。学校的大门、操场、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全都是这些年由一些热心教育的华侨富商陆续捐建的,其规模之宏大、设施之完备、硬件之高档,都远超人们对一所乡镇中学的想象,可以媲美于任何一所都市里的百年名校。学校对面的旧校址处,至今,还屹立着一栋年代久远的古朴的两层旧楼,那就是一九一八年孙中山先生视察松口公学、发表演讲时足迹到过的地方。曾丰庆不禁放慢了脚步,他像一位慈父,无限怜爱地看着这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故地重游,心里浮起了一种既温暖又辛酸的感触。

校友联谊会安排在学校的一间大会议室里举行。是个规模不大的茶话会的形式。会议桌的中间摆了几盆鲜花,绕桌是一圈茶水和几只果盘,墙上拉着一条横幅:欢迎您回母校探亲——透出一种家常的朴实和亲切。

到会的都是本省本市的校友代表,还有一些学生参加,他们是学校文学社、广播站、小记者团等学生社团选派的代表。联谊会的主题就是,以老中青几代人对话的方式,对当下的教育提些建议。因曾丰庆是与会年龄最长的一位,安排会议的办公室姚主任,几次三番,硬是把他推到了校长旁边的位置就座。

校长做完开场发言后, 一位身材发福、头发微秃的中年男子起身道:“既然在座的都是自家人,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来打这个头炮吧。”众人鼓掌。姚主任插话道:“何总是我校八十年代初期的毕业生,当年考上了中山大学,现在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多年来已经为学校累计捐款上千万元了。”

那个被称为“何总”的人笑着说:“哈哈,哪里著名?在座的就没有几个认识我的。——到这里来的人,身份都一样,大家都是母校的学生。我今天就想问一问与会的这些学生代表,你们差不多和我的孩子一般大吧,基本上都是九五年以后出生的。我想问,你们现在考虑最多的是什么呢?”

“考试。”“分数。”“上大学。”学生们七嘴八舌地回答。

有个男生不无捣蛋地大声说:“我考虑最多的,就是像叔叔您一样,将来怎样才能赚到大钱,怎样才能当上大款。”

众人都哄笑起来。

“好,你们回答得都很好,很真实。”何总接着说:“我们八十年代从学校毕业的时候,考虑最多的是什么呢?当时,大多数人的理想就是要振兴中华,考虑最多的是,如何为祖国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做出自己的贡献。我真的不是在这里唱什么高调,这就是当时年轻人普遍的想法。我认为,从年轻人理想的变化,就可以折射出我们现在教育的问题。我觉得现在教育的最大问题,就是太功利了,太现实了,老师、家长、学生,所有的人都围绕着考试成绩打转。不是说考试成绩不重要,而是说,成绩只是教育的手段之一。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是要培养素质全面的人才。而人才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品德、能力、胸怀、性格、修养,这些素质肯定比成绩重要,但学校在教育中,往往忽略了这些东西。”

一个看上去比他年轻一点的中年男子接着说:“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母校九十年代的毕业生,是这位学长的后辈。我读的是复旦大学新闻系,现在在省电视台做节目制片人。刚才何总讲的,我基本上同意,但有一点,我跟何总看法有些不同。我不觉得现在的孩子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而只有一些具体的功利的想法,这有什么不对。相反,我认为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说明现在的孩子比过去敢讲真话了,敢于做他自己了,思想也更理智,更务实了。功利、现实,没有什么不好,而应该被看成一种值得肯定的素质。这样的学生走上社会后,会少一点好高骛远的想法,会更脚踏实地。对于现在的学生,我是非常羡慕嫉妒恨的,我觉得他们比我们当年要厉害多了,他们可以被称为‘互联网一代’,见识广博,资讯丰富,观念多元,充满个性,最关键的是,他们敢于走自己的道路,敢于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生活,敢于追求个人的价值!我觉得,这对于一个习惯于讲集体价值、习惯于抹杀个性和创造的民族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只有个人有活力、有创造力了,国家才能有活力、有创造力。我认为现在的教育问题,还是太保守,太传统了,基本上还是过去的那一套东西,没有探索出一套更能适应这一代孩子的教育方式。比如说,在课程设置上,应该增加心理学、社会学、社交礼仪、交通法规、法律常识这些实用性的内容,因为这一代的孩子多是独生子女,他们的问题很多都出在心理上,他们不太会跟他人打交道,社交能力普遍较弱。”

他的讲话赢得了那群学生代表的热烈掌声。有个男生还兴奋地吹了一声长口哨,引得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向他。

校长插话道:“今天的发言很精彩。这才刚刚开始,大家就把自己的真心话讲出来了,把不同意见亮出来了。很好,这两位校友给我们带了个好头。既然是联谊会,大家就不要太拘谨了。我们接下来,也要保持这样坦诚的氛围,欢迎不同意见的交锋,讨论。”

又有几位校友陆续发言,他们都对当今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分数、忽视了素质全面培养等现象,表示了担忧。还有几个校友对当下流行的“狼爸”“虎妈”进行了猛烈抨击,觉得这些做父母的人,简直是走火入魔,助长了社会的焦虑心态和功利之风,很容易毁掉孩子的一生。

校长一边听,一边点头。他见坐在身边的曾丰庆一直没有发言,就点名道:“曾老师,你德高望重,你也给大家讲讲嘛。”

曾丰庆在来参加会议之前,其实已经在心里粗略地思考了一下发言的内容,可会议开起来,大家谈的主题似乎与他准备的发言,越跑越远,他也就不方便插话了。这会儿被校长点名,他只得谦虚地先推辞几句,然后也即席讲了一番话:

“各位,跟你们这些取得了很多人生成就的校友相比,我是非常惭愧的。我是一位普通的中学语文老师,没做出什么成就,我无非比各位年长一些。解放前,我在这所中学里读了初中、高中,毕业后,我就留在母校当了老师。我教语文,一直教到六十六岁。我比大家多的恐怕就是对母校历史的了解,所以我还是先来讲讲这个历史吧。”

对于母校那非同一般的光荣历史,曾丰庆任何时候都可以如数家珍。于是,在众人的掌声中,曾老师将学校的历史娓娓道来:

早在清末戊戌维新的时候,松口的翰林温仲和、举人饶芙裳就与嘉应州的维新派代表人物黄遵宪共同呼吁,办新学,启民智。一九○五年春,饶芙裳召集各村开明乡绅,成立了“松口兴学会”,将梅东书院改建为新式的高等小学堂,命名为“松口公学”。一九○六年,在一些思想进步的海外华侨和乡绅的捐助下,新校舍竣工,“松口公学”正式诞生。学校开办之初,只有高小,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正式开办初中,到了一九四二年,才获准开办高中部。可以说,学校是在艰苦的环境中,在众多先贤和华侨的慷慨资助下,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其早期校长、教员多为同盟会会员,作为孙中山最忠实的支持者,他们不仅耗尽家产为革命捐资,还以学校为基地,培养了大批革命的追随者,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中身先士卒,参加起义,使学校成为粤东地区重要的革命摇篮。

曾丰庆简要地概述了母校的历史后,他见大家听得饶有兴味的样子,就说:“有关母校的这些传奇故事,你们可能从校史介绍中也都了解过一些。其实,我读书的时候,在我们师生的口口相传中,谈得最多的,还是关于首任校长饶一梅先生的故事。事先说明,我没有福气亲眼见到饶先生,亲耳聆听他的教诲,我出生得晚了一些。饶一梅先生是同盟会会员,曾留学日本。听说,他总是一袭长衫,一双布鞋,有一副特别儒雅的书生气派。他在担任校长的时候,曾将自己的办学宗旨概括为‘一梅主义’。他说,‘一梅主义者,服务主义也。诸君求学,当以服务为责任。’在此后几十年的教育生涯中,他躬行自己的诺言,为学校殚精竭虑,不仅多方募捐办学,还引进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好教员。当时学校大多数教员都是留学生或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他们开设的课程非常广泛,有语文、数学、英语、博物、图画、地理、体育、音乐、艺术等等,学生的课余生活也充满蓬勃的朝气:唱歌、跳舞、演话剧、举办足球、篮球比赛、出版校刊、成立剧社、木刻研究会,等等……大家想想看,那可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发生的事情啊。在偏僻的山乡,落后的古镇,饶校长和他的教员们为学生们带来了清新文明的现代之风,他们开风气之先。”

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曾丰庆越讲越进入到一种忘我的状态,他似乎又找到了从前在课堂上那种挥洒自如的感觉。他接着说:“饶校长为他一届届的学生所津津乐道的,除了高洁的人品,开阔的胸怀之外,还有他深厚的文学功底。让我感到最敬佩的是,在辞去校长职务之后,饶先生还主动在学校担任了语文教员,一做就是多年。他曾经亲自为学校撰写校歌,歌词是——”曾丰庆清清嗓子,接着朗诵道:

维我学校之巍巍兮,在岐山之阳。

阴那矗峙其南兮,梅水环其旁。(注:阴那是附近山名)

入我学校而起敬兮爱兮,肃穆而端庄。

陶冶我性情兮,益我学问。

酝酿我道德兮,发为文章。

吁嗟乎!

山水灵秀兮吾之乡,

英才产育兮国之光。

“哇——”学生们在曾丰庆抑扬顿挫的朗诵后一片惊呼:“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哦!”

校长连忙摆手:“曾老师讲得真好,我们不要打断他,听曾老师讲完。”

曾丰庆笑了笑,喝了口面前的茶水,又接着说:“直到现在,只要想起饶先生,我的耳边都会回响起母校校歌的旋律。我觉得在这个旋律里,充满了一种纯正的君子之气,像兰,像竹,像松,也像校长的名字——梅。这也是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我认为,不管在怎样的时代,我们教育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将贯穿了我们中国几千年历史的这股君子之气,永远传承下去!这种君子之气代表了知书达理,代表了谦和文雅,代表了克己修身,代表了忧国忧民,代表了家国情怀!刚才我为什么讲述了那么多松中的历史呢?我就是想通过这些非比寻常的历史,引起大家的思考:为什么我们这样一所位于山区乡镇的偏远中学,居然能在百年的风云激荡中,拥有如此开阔的胸襟和眼界?为什么它能一次次引领时代进步的潮流,为推动历史发展贡献出如此众多的英才豪杰?”

会场上一片鸦雀无声。大家都被曾丰庆吸引住了,觉察到了他作为一个受母校浸润时间最长的老教师,那一种独特的魅力了。那是一种紫檀木般的沉重分量和幽幽清芬。

校长感慨道:“曾老师不愧是我校最优秀的语文老师,他今天又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语文课。我深受教育,非常感动。我代表大家给曾老师鞠一躬!”

校友们听了,都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纷纷给曾老师鞠躬。曾老师也站起身来,合掌向大家致谢,向四周鞠躬还礼。“谢谢!谢谢!”

这时,刚才发言的那个在电视台当制片人的校友,插话道:“曾老先生,您的话充满了激情,拿一句流行语说,就是充满了正能量,但我有个疑问,我觉得您的话,似乎与现实有些隔离。您说的那些崇高理想也好,家国情怀也好,都是属于大时代的东西,属于一种金戈铁马、风云激荡的时代。而我们现在的时代,的的确确是小时代,没有危机、动荡,歌舞升平,也鸡零狗碎的,人人追求的无非是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消费和娱乐,是这个时代最醒目的两大主题。我想请教您,您对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呢?”

会场陡然安静下来。人人都眼睛不错地盯着曾老师。

只见曾老师不慌不忙地回答道:“这位校友的问题提得很好,也很犀利。我是这样想的,大时代、小时代,只不过是一种似是而非的概念而已,经不起推敲。其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宏大主题,也有每个时代的鸡毛蒜皮。就算是你所说的金戈铁马的战争年代,老百姓也还是要过小日子的,它也有柴米油盐的小时代的痕迹。拿我们现在的时代来说,有小时代细碎凌乱、各顾各人的特征,但也有全球化、信息革命、现代文明转型这些大时代的背景。我觉得,未来的人,想到我们今天的时代,未必不会觉得这是一个风云变幻、日新月异的大时代,未必不会羡慕我们今天的人,能出生在这样一个机遇与危机并存的大变局里。其实,所有的时代,既蕴涵着历史的大的潮流,也包含着个人的小的轨迹。我们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可能都会觉得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我们慢慢认识了周围,眼界越来越宽阔,我们渐渐摆正了自我的位置。我以为,一个人能在多少程度上容纳外面的世界,一个人就有多少程度的成熟和强大。”

“哗——”掌声再次长时间地响起。

那一天会场的明星,无疑当属这位最年长者——他戴着一顶黑色的圆顶礼帽,穿着一件藏青的中式丝棉罩衫,一条黑色的薄呢长裤,端正,清雅,从容,有礼。那是一种久远的知识分子的气息。

第十章 出镜

新打戒指九连环,一个连环交九年, 九九还归八十一,还爱相交十九年。

——客家山歌

参加校友聚会之后,曾丰庆连续几天情绪大好,简直有一种“返老还童”的感觉。连老伴高彩英也觉察出他的快乐。她问他原因,他却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始终没有把自己那一堂精彩的“语文课”给“炫耀”出去。若是放在从前,彩英一定会刨根问底,丈夫越不想让她知道的,她就越想知道个究竟。现在老了,她对丈夫的好奇心和控制欲,就像手掌里握着的沙子似的,遗漏得差不多了。

那日,见曾丰庆起床比往常要早,吃过早餐后,高彩英便邀请老伴和自己一起去中山公园活动活动身体。漫步公园,只见绿树成荫,湖水荡漾,那座为纪念松口籍抗日烈士李蔼而建的“洛阳桥”横跨湖中,颇为雅致。桥的中心位置建有一间纪念亭,亭旁的石柱上刻有一副对联:“天若有情应同感血痕泪迹;人谁不死只长留孝子忠臣”。这座古亭是为纪念抗日英雄李蔼烈士而建的。

李蔼先生生于一九○七年,早年就读于梅县松口公学,后赴广州学习,毕业后在十九路军任职,跟随李济深、蔡廷锴等著名将领,抗日救国。一九三六年夏,他考入中央学校(广州)第四分校校官班。一九三七年“7·7卢沟桥事变”之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侵略者大举进犯上海、苏州等地,李蔼报国心切,向校方提出了奔赴抗日前线作战的申请。学校为嘉其志,旋即委任他为第十五集团军十四师八十四团中校团副。一九三七年十月,日军进犯到上海南翔的洛阳桥、平马弄一带,李蔼奉命率部坚守在这里,抗击数千日军。他身先士卒,奋勇杀敌,激战中不幸被炮弹击中,壮烈殉国,牺牲时年仅三十岁。

噩耗传到家乡,一九三八年一月,松口民众一万多人在鱼子坝集会,隆重追悼李蔼烈士。地方各界人士为纪念他,特募捐在中山公园内建起纪念桥和纪念亭,并以他的殉国地点“洛阳桥”命名。

往常,曾丰庆漫步到这里,都要走到亭子里,为这位抗日英雄默哀片刻。但那日,他见亭中围满了一群看热闹的人,唧唧喳喳的,根本走不进去。他伸头探望,原来不知是哪里来的电视台的记者,正扛着摄像机,举着话筒,以此处为背景,采访几个会唱山歌的老人。高彩英一听,二话不说,赶紧拉着老伴,扭头疾步而去。

走出很远,彩英才对老伴说:“哎呀,幸亏没被他们看到。前几日,就有山歌协会的人打电话通知我,让我准备一首山歌,说是市电视台最近打算到协会来采访,他们要拍个宣传松口山歌的专题片,要我们这些老会员都参加。我前一向感冒,嗓子不是有些哑吗?我就请了假。再说,我不喜欢上电视。我如今都发福成这个样子了,还怎么出镜啊?”

丰庆刚要说话,手机响了,是儿子继志打来的,“阿爸,阿妈,你们在哪里?我现在开车去接你们。阿婆打来电话,说是市电视台有个报道组,现在就在‘崇光楼’那边,他们要采访她,有些事情她怕自己记得不清楚,所以让你们现在就赶回去,跟人家记者多介绍一些情况。”

挂了电话,丰庆笑道:“这天下的事情啊,还真是无巧不成书的。刚刚你才说到拍电视的事情,这会儿还真就来了个拍电视的。——走,继志要来接我们,他让我们马上赶到‘崇光楼’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拍电视?拍什么呀?”

“我也不清楚。人家记者现在就在阿妈那里,我们到了阿妈那里不就清楚了?”

彩英停顿了一下,提醒道:“我们就这么去吗?总要回家先换套衣服,收拾一下吧?”

“你动作快一点,别让人家记者等得太久——还不知人家要采访什么呢。”

从松口镇开车到祖屋,大约需要半个钟头。儿子继志在车上把事情交代得详细些了。原来,市电视台到松口打算拍摄一组系列专题片,有历史的回顾,有古迹的介绍,有人物的专访,其中有一集是专门介绍住在松口地区的百岁老人的,让老人从各自的人生回忆中,讲述松口的百年沧桑。也不知电视台的人,从哪里得到阿婆饶氏的信息,便赶到“崇光楼”了。记者见饶氏身体硬朗,口齿清晰,眉目清秀,在他们采访的几个百岁老人中,看上去最为“上镜”出彩,遂想以饶氏为主要采访对象,单独拍摄一集,这样一来,要问的事情,要拍摄的镜头都复杂起来。饶氏是第一次上电视,见人家记者如此重视,心里也有些紧张起来,便提出让自己的儿子阿庆赶来帮自己补充补充。记者听说饶氏的儿子已经八十出头,过去是松口中学的老师,当即感觉这是一条好线索,可以让采访更为深入,画面也更为感人,就立刻采纳了饶氏的建议,让人打电话通知了继志。

彩英弄清了原委,就说:“人家是采访百岁老人的,我们去干什么呢?”

儿子继志说:“拍电视,你懂不懂?要有故事,有画面,镜头上难道只有阿婆一个人从头说到尾吗?那不是太单调了?阿爸嘛,你嘛,都是阿婆的陪衬,红花要有绿叶扶,也许人家电视台还要采访我呢,我也可以当当配角的。”

“就是,就是。百年故事,你阿婆是主角,我们都可以当当配角的。一个是帮她回忆回忆,另一个也可以让记者多拍一些我们一家人在一起的画面——可惜,继文、继远离得远,否则拍个全家福,那就完美了。”

“呀,你这样说,倒提醒我了。下个月不是要给阿婆办寿宴吗?到时,我联系一下婚庆公司,请他们派人从头至尾给我们录个相,那不就是真正的全家福了?完了再请他们配点音乐,制成光盘,再多复制一些,每家每户都保存几张。这个才是永久的纪念哩!”继志脑子一亮,激动地提议道。

“好啊,这个主意不错!”阿爸阿妈连声赞道。

到了“崇光楼”,只见楼前停了一辆采访车,围着几个看热闹的村人。饶氏坐在大门旁的一把椅子上,正对着一名记者说着什么。这名记者拿着本子坐在一旁,边听边记录。还有几个扛着摄像机和手拿话筒的记者,在旁边指指画画地商量着什么。见他们一行走来,围观的村人自动给他们让道,有人兴奋地说:“哟,‘百岁婆’的儿子、孙子都来了,这下更热闹了!”

互相介绍、寒暄之后,大家都走进堂屋,围着一只大圆桌坐下。继善和他的儿子喜贵给大家端来了沏好的热茶,还有一大盘新煮的花生,又剥了几只大蜜柚。为首的记者是个大家都喊他“江导”的中年男子,他高大黝黑,穿一件短短的有很多口袋的皮夹克,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帅气逼人。他说话的语速很慢,透着一种见惯风云的从容,甚至带点慵懒。但他的神态颇为自信,有一种成竹在胸的笃定。无疑,在这个小团队里,他拥有一种当仁不让的经验和权威。

江导慢悠悠地对大家说:“这部专题片主要以‘百岁婆’的回忆和生活为主,你们作为儿孙呢,也都各自谈谈‘百岁婆’给你们留下的最深刻的记忆。比如,这位老伯,您是她唯一的儿子,是吧?您就可以讲讲阿妈小时候是怎样教育你的,阿妈身上有哪些品质给您影响最大。这位,您是她的儿媳妇,对吧?您呢,就可以谈谈您和家娘相处的婆媳之道。还有这位,您是阿婆的孙子,您也可以从小字辈的角度谈谈对阿婆的印象。我们的采访录下来之后,还要做大量的后期剪辑,说得不顺畅的,言语不连贯的,我们都会把这些镜头剪去的,剩下的,保证都是你们讲得最精彩的部分——好,就这样,大家自由发挥,一遍如果讲得不好,还可以重新再录一遍的。”

江导给这几位采访对象选取的背景画面各不相同。曾丰庆作为饶氏的独生子,中学教师身份,儒雅气派,江导安排在“崇光楼”的天井里采访他,让他坐在一张藤椅上,身后是几盆长得兴旺的兰草。给高彩英的镜头,计划在“崇光楼”前的场院上进行,高彩英站在一排晾晒的酸菜前,正在阳光下拨弄着酸菜,然后侧身对着镜头回忆,显出家常的样子。而采访继志,则是与记者边走边说的形式,是一个长镜头,从“崇光楼”的堂屋走出,然后大门,场院,沿着半圆形的池塘,走到一块小菜地旁,镜头结束在开着黄花的蓬蓬勃勃的豆架上。

江导将一切调度妥当后,问:“你们这一家子,谁先来?”

曾丰庆说:“我对阿妈最了解,还是我先来,我说完了,你们再补充。”

对着镜头,丰庆刚开始说话的时候,神情还有些拘谨,但渐渐地,他似乎找到感觉了,就随着说话的语气,自然地加进了一点手势,脸上的肌肉也就放松多了。

他回忆的是阿妈从前教育自己的点滴小事,“我是‘遗腹子’,阿爸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阿妈只有我一个儿子,总体上说,我小时候,她对我的管教还是比较宽松的,很少打骂,倒是我阿公阿婆管教得比较严格,要怎么坐,怎么站,吃饭怎么端碗,跟长辈怎么说话,过节要遵守哪些规矩,一切言行举止都是有讲究的,做错了事情就要挨打受罚。我阿妈平日对我则温和好多,我记得小时候,只被她打过两次。”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看看江导。江导盯着镜头,鼓励他:“好,就这样讲,讲生活中的小故事,这样最感人。”

曾丰庆接着回忆道:“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在我刚读高小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叫‘我的父亲’。因为我从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又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没有父亲,就编造了一个特别有本事的父亲,说自己的父亲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后来出国经商,在印尼经营着一家大公司,他虽然不常回家,但他非常关心我,经常写信鼓励我要学有所成,将来报效国家。大概是诸如此类的内容。老师也不清楚我家的情况,他觉得我的文笔好,给我评了个‘优’,还在班上表扬了我。我嘛,一得意,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的堂哥,也就是我大伯家的儿子。没想到,他回家又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大伯。结果,一件小事弄得全家人都知道了。我没想到阿妈会发那么大的火,她把我揪到屋子里,用棍子狠狠地打了我一顿。那一次,我真被打痛了。她还罚我跪了一夜。她说,撒谎是一个人的羞耻,而一个人连自己的父亲都拿来撒谎,那就是最大的羞耻了。她还说,一个人,虽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出身、父母、家庭,但可以改变自己,越是处境不好,越是要发奋图强,要自己给自己争口气。——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最深了,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看看江导。江导一边看镜头,一边朝他竖起了大拇指,示意他接着讲下去。丰庆换了个坐姿,接着往下说:“还有一次,是夏天。我们松口夏天经常要发大水的,每年都有几个游水的孩子会淹死。大人们便管着我们,在我们的光脊梁上用墨汁画记号,防止我们在村里的水塘游泳。为了不给大人发现,我便跟村里的几个孩子偷偷跑到梅江里去游,游完了,还用墨汁在身上补回记号。可就那么一次,也许是记号补得不像,被我阿妈发现了。那次我阿妈又狠狠地打了我一顿。她边打边哭,说,我就你这么个儿子,你万一出了什么事情,那我也不活了,不如我们现在就一起跳江算了,省得我整天为你提心吊胆的。为这事,我阿妈气得两天都没吃东西,把我吓得半死。也就是从这件事后,我才对自己的身体、安全格外注意了,因为我明白,我活着,实际上也是为阿妈活着,我活得好,阿妈才能活得好。我们对亲人最大的爱,就是在什么情况下,都要让自己活得好好的。”

歇了口气,曾丰庆又说了一段话:“我阿妈一生好像就打过我这两次,但这两次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一生受益匪浅。虽然我阿妈没读过书,平时也不爱说话,性格比较内向,但我觉得她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对人生的看法很达观,很通透,面对困难也特别顽强,特别坚韧。我觉得,这就是她能成为‘百岁婆’的原因。”

“哇,不愧是当老师的,好口才啊!一遍就通过了!——我们现在先把采访的同期声录下来,等会儿还要拍你们一家人在一起劳动、聊天、做家务等等的场景。好,下面我们来拍高老师的采访,好不好?”

刚才听了江导的安排,让自己侧重谈些婆媳相处之道的小事情,高彩英心里就开始泛嘀咕了。彩英和自己的家娘从没红过脸,吵过架,两人平时都客客气气的,但彩英始终跟她亲近不起来。

她至今记得跟饶氏见的第一面。

是个赶圩日。媒人,也就是按新式说法被称为介绍人的,是高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她跟曾家住在同一个村子里,几乎是看着曾丰庆长大的,她一直很喜欢丰庆,见他高中毕业留在松口中学当了老师,便觉得他与自己的姨侄女高彩英非常般配。当时彩英在松口镇一所公办小学教书,是镇上为数不多的女教书先生,因此嫁人的眼光很高,一直未有合适的对象。

两家人,这边是彩英的爷娘领着彩英,这边是饶氏和她的儿子丰庆,外加一个被大家称为“杨阿姨”的介绍人,约在镇上一家小饭馆里见面,喝茶,吃饭。那时,是新中国建国初期,一切都提倡移风易俗,特别是男女青年的婚姻,讲求自由恋爱,主张男女平等,反对买卖婚姻、索要彩礼、大操大办等旧式习俗。彩英和丰庆都是教师身份,对这种新时尚,当然更为欢迎。

彩英对丰庆有一见倾心的感觉。丰庆个高挺拔,外貌端正,言谈举止既不过分拘泥腼腆,又不过分殷勤活跃,行止很有分寸,一副有为青年的样子。而丰庆当时对彩英的印象,只能算是不好不坏。彩英中师毕业,难得在那个时代,是个少见的女秀才,性格也很开朗活泼,但这个女秀才的相貌实属一般,丰庆难免有失落之感。

彩英家的亲友大多在南洋做生意,家里在古镇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建有一栋三层高的阔气的骑楼。她的父母不做生意,只把一层的店面租给别人开店,全家人靠租金和不定期从国外寄回的汇金生活,日子仿佛是刚刚掰开来的蜜柚,滋润甘甜。解放后,彩英家的成分被定为华侨工商户,彩英的爷娘心里总是惴惴不安的,便把家里一半的房产无偿捐给了国家。那几间店面原本是经营粮油土产的,现在改为一家比较大的国营供销社。供销社将彩英的阿爸招进去,让他做了个副经理,说是在新社会,人人都要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不过那时的政策还比较宽松,除了阿爸每月能领到一笔不错的薪水,高家每年还会收到一笔数目不少的红利收入,生活水平在古镇还属上乘的。

在彩英的第一眼里,饶氏是个秀气清爽的妇人,头上挽着一丝不苟的发髻,插着一支古老的银头簪,瘦削而利落。她很少说话,表情严肃,连寒暄也是矜持的,没有丝毫怯弱、奉承的意思。这种场合双方父母都不好多说话,只靠介绍人牵线搭桥。丰庆和彩英倒是相互交换了不少在学校教书的情况,因为同是语文老师,两人不显得生分,聊得自然亲切。特别是彩英,按理说,一个未出嫁的细妹,在这样的场合大多会表现得拘谨、羞怯,可是,她反而显得比丰庆还要主动、热情些。谁都能看出她眼睛里闪动的那种异样的光亮。

见到两个年轻人谈得投机,介绍人更是喜上眉梢。这一顿饭,两家人吃得都比预想得要轻松好多。

临分别前,彩英的阿爸悄悄去了柜台结账。等丰庆准备买单的时候,才发现帐已经结了。丰庆正尴尬着,不知如何是好。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饶氏,这时却开口了。她对彩英的阿爸说:“谢谢你们的好意,但这个钱我们是一定要付的,你就让丰庆付吧。”彩英的阿爸则客气地表示,一点点钱,谁付都一样的。双方客气来,客气去的,相持不下。没想到,饶氏突然撇下大家,径直走到柜台那边,问清了花费后,坚持让丰庆把钱硬塞到了介绍人的口袋里。

也就是在那样的时刻,彩英似乎才对这个未来可能成为自己家娘的女人,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常人没有的坚定,当然,也可以称之为固执。这种品格,让人很容易联想到“骨气”这个词。也许,从见到饶氏的第一面起,彩英对饶氏的情感,就注定了是敬意多于亲近的,甚至,她隐约中对自己的家娘还有点畏惧之心。几十年过去了,她也没能走出这样的感觉。

她和丰庆结婚的时候,阿妈就提醒过她:“你家娘年轻守寡,好不容易把这么个独生儿子熬大了,她们母子的感情肯定比旁人要亲密不少,将来她也一定会和你们一起生活的,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不靠他靠谁呢?所以,你一定要跟你家娘搞好关系,不然的话,你与老公的日子也不可能过得幸福的。”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多少年来,守寡的家娘却一直独自住在乡下,种田务农,自食其力。

开始的时候,彩英知道,是因为他们家的住房太小,没有条件把家娘接来。那时,丰庆就成天念叨着,什么时候能分到大一点的房子,把阿妈接过来一起住。终于,等到八十年代末期,丰庆好不容易在学校分到了一套三居室的公寓房。

那一次分房,学校按照教职员工的工龄、职称什么的打分排队,丰庆虽然排在了前三名,但他害怕好事多磨,依然厚着脸皮,带着彩英,摸黑找到校长的家,给校长送了礼。那是他此生第一次送礼,所耗费的勇气和心力,在彩英看来,比他第一次上讲台讲课还要艰难。彩英知道,一向清高的老公之所以会这样做,就是为了能分到一套大一点好一点的房子,把阿妈接过来一起住。当时,继文、继远都在外地工作,继志租了房子,在镇上做生意,他们一家三口大多数时间也都吃住在店里,这样一来,家里经常只剩下丰庆夫妻俩的。

丰庆几次三番地要把阿妈接到镇上来,享享清福,可是,饶氏最多只在儿子家住上十天半月的,就一定要回到乡下去。就是这么短的时间,她一年最多也只住上两回——都是在学校放假期间。她给出的理由是:住这种楼梯房就像住在笼子里,还是在乡下独门独院地住着舒服。

后来,继志的生意做大了,建了栋独门独院的别墅,儿子喜康又不在身边,家里空余的房间多了,继志就把退休在家的阿爸阿妈接了过来,他也想把乡下年事已高的阿婆一起接过来照应,但阿婆饶氏还是像从前一样,只在儿孙这里住上十天半月的,就一定要回到乡下的祖屋。

彩英也是在多年后,才渐渐猜测到一点饶氏的心思。她隐约地觉察到,饶氏不愿意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虽然有不太习惯的原因,但是最主要的,恐怕还是饶氏想避开自己,她不想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和另一个女人亲密无间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说话的时候,散步的时候,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最不在意的时刻,只要彩英对自己的老公有那么一点亲昵的表示,或是发生了一点夫妻间常有的小争执,比如,往他的碗里添了一筷子的菜,在他的背上笑呵呵地擂了几拳,比如,抱怨了一声:“你怎么那么笨啊?”,或是指使了老公干这干那,诸如此类的小事发生时,彩英都会冷不丁从饶氏那里感受到一种锐利的目光。那目光就像冰一样从她的脸上滑过,看上去并没有多少感情色彩,不喜不怒的,却蕴涵着一种比刀锋还要迅疾的不能忽视的力量。从前,一贯有些大大咧咧的彩英,对于这种目光背后的内容,并没有多想。可是,渐渐地,她似乎明白了一切。

彩英至今记得,有次她和饶氏一起上街去买东西,她亲亲热热地依偎在家娘的身旁,将手伸进她的臂弯中很自然地搂着。没想到,家娘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生硬地甩开了她的手,说了声:“哎呀,这么牵着,不好走路的。”彩英只得尴尬地把手缩回来,一股冷气从手上直凉到了心里。从那以后,她跟家娘再也没有什么亲热的互动了。

彩英知道,她的家娘对她有一种无法摆脱的隔膜和挑剔,无论她怎么做,家娘都去不掉这样的惯性心理。这种微妙的心理,就像家娘的本能一样,是无法用理智去克服的。饶氏没有像很多人家的家娘那样,硬生生地插在儿子和媳妇之间,撕破脸皮,一争输赢,她表现得颇为通情达理,高风亮节,让所有的人,都对她称赞有加,更让她唯一的儿子,一生都摆脱不了一种难言的愧疚心理。这无法偿还的愧疚,反而加深了儿子对阿妈的敬佩和依恋,就像一根看不见的脐带,死死地把这一对母子联系在了一起。没有任何人,包括他的妻子、儿子、孙子、孙女,能撼动阿妈在儿子心中至高无上的地位。

家娘虽然没有和他们住在一起,可是,彩英感到,家娘仿佛一个隐身人,从没有缺席过他们的家庭生活。她的儿子丰庆会用自己无时不在的联想和关切,让她一直生活在他们之间。

——“要说这盐焗鸡嘛,那还是我阿妈做得好吃,有一种特别的香味,也不知她加了什么佐料?反正,吃来吃去,我一辈子还是觉得阿妈烧的菜最好吃。”

——“天气这么冷,阿妈的关节炎犯了没有?你下午有时间的话,就去药店给她买些关节止痛膏吧。明日是周末,我们正好去乡下看看阿妈。”

——“这么点苦,你们就吃不消了?还抱怨!你们知唔知,从前你们的阿婆是靠挑盐把我养大的!一个妇人家,每日要挑上百斤的担子,从天不亮就开始走,一直要走到星星出来才能回家。再大的太阳、再大的雨,都得忍受。你们若拿出阿婆一半的吃苦精神,那就不会抱怨了!”

——“我阿妈真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女性了!从前,我阿公阿婆对她那么苛刻,可等他们年老了,我阿婆又瘫痪在床,我阿妈却不计前嫌,一个人忙前忙后地伺候他们,给他们养老送终,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这样的好良心,我还没见过有第二个人哩!” ……

在丰庆这些自然而然的话语中,彩英仿佛看到,一个清秀、端正、严肃的老太太,浑身散发出灿烂的金光,像庙里供奉的菩萨一样,屹立在这个家的堂屋正中。

实际上,彩英觉得,饶氏是在用一种不屑于与媳妇相争的态度,战胜了媳妇。她以退为攻,不战而屈人之兵,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在彩英面前,饶氏好胜好强得根本不像是一家人,她对彩英的轻视,是别人难以察觉的微妙之意——彩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一个婆婆和媳妇之间无法跨越的距离——隔了层肚皮,到底就是不一样了。再甜的水,也不是血。

在彩英和丰庆的婚姻里,彩英一直是付出得多的那一方。一个从小只知读书、无忧无虑的富家千斤,婚后不得不洗心革面,承担了家里几乎全部的家务。几个孩子小时候,也都是放在镇上的外公外婆家带大的。如果不是自己的爷娘帮忙,彩英都不知道该怎样度过那些小萝卜头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的焦头烂额的日子。但是,她对丈夫从来没有指责、抱怨。她知道,她爱他甚于他爱她,这一点,从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就注定了——她眼睛里闪动着抑制不住的欣喜的光芒,而他只能用温文尔雅、不冷不热去形容。

彩英似乎在用自己的一生去争取爱情,可是,她用自己一辈子的付出,终于明白了一个她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在中国,受几千年农耕定居文明和孝道文化的影响,有太多的男人,无论他们长到多大的年龄,无论他们有多么伟岸的身躯,无论他们在外面取得了多大的成就,在情感上,他们还像是没有放弃阿妈奶头的依赖的婴儿。他们给自己的心理定位,依然是阿妈的儿子,或者是,作为儿子的心理定位,永远支配着他们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角色定位。他们像一个巨婴,一辈子吊在阿妈的身上,不能为自己的妻子孩子,支撑起一个独立男人应该具备的完整而强大的情感世界。而这一切,又往往披挂着“孝道”的漂亮的帷幕,看上去那么顺理成章,天经地义。

彩英至今记得自己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电影的名字和情节都忘记了,但有一幕场景仍深深地刻在她的脑海里。电影里的外国媳妇在与自己的婆婆发生矛盾后,很平静地说:“这是我的家,我的生活,希望你能尊重我的选择。”而那个婆婆在听到媳妇的意见后,只得沮丧地离开了儿子的家。同样的情景若置换到中国家庭,简直是不可理解的。在大多数中国婆婆和中国儿子的心中,儿子的家就是阿妈的家,只有那个后来的媳妇是外人。

彩英也是到了这样的岁数,才把像爱情这样纠结一生的问题看开了一些。她变得豁达起来。她再也不计较,老公关不关心自己、在不在乎自己、老公一生最爱的人究竟是谁,这些无聊的问题了。她想:他们一辈子都这样相互扶持着走过来了,不是爱,也是情了。千金难求老来伴啊。

当然,她现在也是做家娘的人了。她养了三个仔,大儿子、小儿子都不在身边,她跟二儿子住在一起。当继志建好了小楼,让他们搬过来一起住时,开始的时候,她也拿不定主意。虽然知道二媳妇瑞华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但真要是住到一个屋檐下,她心里还是不踏实的。不过,彩英也有自己的小算盘。她觉得,趁现在自己的身体还算硬朗的时候,和儿子媳妇一起住,还可以帮他们照应一下家务,不算太累赘。反正,将来老到不能动的时候,还是需要身边的这个儿子照顾的,如果那时候再搬过去,就有点甩烂摊子、厚皮涎脸的感觉了,就算儿子媳妇没什么意见,她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没面子的。既然搬过去一起住,是迟早的事,那还是早一些好,早一些顺当,自然,大家都体面些。

彩英从自己跟家娘的相处中得到经验,她与瑞华相处的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儿子和媳妇之间,她永远站在瑞华这一边,永远帮瑞华说话。这不是因为她喜欢瑞华超过喜欢自己的儿子。怎么可能呢?儿子就像是她自己的手,想不想都长在那里,连在一起,无法割舍的,而媳妇不过是这手上戴着的一双手套,所以需要随时关照、经常护理。对媳妇看上去比对儿子好,只不过是因为,那亲的,已经不需要这好去点缀什么了,那亲实际上比这好,不知道要好多少倍的,而那疏的,却断断少不了这好的验证。

瑞华总是在获得彩英的支持后,得意地说:“阿妈,你对我真好,比对亲生女儿还好呢!”

彩英淡淡地笑笑:“我养了三个光头嘛,当然对女儿好了,物以稀为贵呀。”

儿子过生日的时候,彩英不买礼物给他。是啊,儿子需要什么礼物呢?她的,不就是他的吗?而每当瑞华过生日的时候,彩英总要送一件礼物——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就是一双保暖护膝、一条真丝围巾或是一双软底拖鞋之类的家常小礼物,但因为透着暖暖的人情,每次都能让瑞华感动很久。瑞华觉得自己找不出任何理由,不对自己的家娘彩英尽孝。

彩英和瑞华这种罕见的婆媳关系,实际上是托彩英的家娘饶氏所赐。如果没有饶氏,彩英真的不知道开启婆媳关系的那把微妙的钥匙,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现在,电视台要让彩英谈谈她们婆媳的相处之道,她该怎么说呢?是说她和家娘一辈子都和和气气的,从来没有红过脸,吵过架?是称赞家娘宁愿一个人吃苦受累,自立自强,也不愿意给儿孙晚辈增添负担?——这些虽然都是事实,却不是彩英心里想说的话。

突然,彩英灵机一动,她对江导说:“‘百岁婆’的故事,你们都录了那么多了,不如我就来段山歌吧,我是松口山歌协会的老会员哩。唱山歌,可以体现我们松口的特色,也可以表现我们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是不是?”

电视台的记者们听了,不禁连声叫好:“哇,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呢。我们刚才还在一起商量,若能在片中穿插几段山歌,那就出彩了。哈哈,我们就缺这样的镜头了!”

江导连忙重新布置了场景:彩英演唱两首山歌,一首取内景,堂屋里,一家人围坐在饶氏身边,边吃柚子,边听彩英唱歌,另一首则取外景,彩英和饶氏坐在祖屋门前,婆媳两人在阳光下绕线团——哦,家里没有线团,那好,那就放一张竹筛子,两人一起剥花生,就是做个一起干活的样子——彩英边剥边唱……

彩英当老师的时候,因为嗓子好,会唱歌,除了教孩子们语文课外,她还兼任过一段时间的音乐老师。在学校举办的文艺演出中,她多次登台表演过山歌独唱。那时,刚刚解放,群众的文化生活特别活跃,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得到空前的提高,很多从前开不了口的羞答答的妇人家,也开始在“男女平等、冲破枷锁”的鼓励下,大胆唱起了山歌。山歌迎来了第一个“黄金期”,形式也从山间田野的自发演唱,变成了大庭广众之下的娱乐休闲活动。一批民间山歌手,开始组成表演团队,第一次有组织地开展表演了。

不过,好景不长。到了五十年代后期,特别是到了“文革”期间,山歌被当成“黄色下流”的封建糟粕,受到批判,被禁止演唱。一时间,众多山歌手都关门闭户,噤若寒蝉。那时,人们喜欢唱铿锵有力的革命歌曲,要不就是样板戏里的京剧选段。学校演出,总少不了大合唱“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还有就是《红灯记》中的李铁梅选段:“我家的表叔数不清,没有大事不登门……”

当时,彩英在学校的日子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她因华侨家庭的出身背景,被关进了学习班,接受审查。想到三个未成年的儿子那眼泪汪汪的小模样,彩英横横心,上交了一份与父母断绝关系、永不来往的血书,才换来“暂回原岗,以观后效”的处理意见,侥幸躲过了一劫。而当时,她阿爸已被供销社扫地出门,正和一批被打成“牛鬼蛇神”的人,押送到一家国营农场,监督劳动。没多久,彩英在镇上的一条马路上,瞥见阿妈正弯腰弓背地在一只垃圾箱里拣垃圾,两鬓的白发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变得那么刺目。

彩英犹豫着,还是狠狠心,转身离去。等回到家里,她才扑到床上,拿被子蒙住头,大哭了一场。自己的三个细崽,小时候都是放在阿爸阿妈那里带大的,等到三个细崽好不容易长到读书的年龄,她还来不及孝敬爷娘一天,爷娘就遭此大难,而她,却只能冷眼旁观,连句安慰的话都不敢去说。那日,她身心俱裂,万念俱灰。想到爷娘的处境,想到自己的屈辱,一种生不如死的巨大的绝望和痛苦,袭倒了她。她找出了一根尼龙绳,写下了简短的遗书。若不是想到三个细崽还未成年,她实在割舍不下,那日,恐怕就成了她的忌日了……

直到一九七六年粉碎“四人帮”,拨乱反正之后,山歌演唱又迎来了第二个“黄金期”。那时,人们对山歌的喜爱,达到了狂热的程度。一场山歌擂台赛,少则有几千,多则有数万的观众参与。各种山歌文艺表演会,场场爆满。一些歌迷们每晚都会自发聚集到一个地方对山歌,围观者上百人,真可谓“这边唱来那边和”,“山歌牵出月亮来”。

当时,在松口,歌迷们晚上都喜欢聚集到中山公园里,唱山歌,比山歌。彩英就是在围观了一些日子后,也忍不住跑上去对歌的。这一唱,竟像是决堤的河水,收不住了。彩英越唱越大方,越唱越来劲,唱出了瘾来,也唱出了一点名气。有时,她刚到公园,就有一些常来听歌的歌迷认出了她,他们叫着:“高彩英,来一个!来一个……”一直叫到她上台演唱为止。那是她人生中最光彩夺目的时刻吧?

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歌的热潮渐渐地消退了。也许,是因为普及了电视机,火了港台电视剧,年轻人纷纷唱起了流行歌曲。邓丽君、李谷一、台湾校园歌曲、四大天王……古镇上的青年,赶起时髦来,更有一种不甘落后的比试心理,生怕被别人视为“土气”。后来,又兴起了卡拉OK热,这股热潮持续了很长的时间,镇上开起了各种档次的KTV包房,晚上走到街上,还能看见有不少商家将话筒和音响放置于路边,路人只要花个五元十元的,就能体会一下当歌星的感觉。不管唱得有多“恶”,调跑得有多远,都会有围观的人鼓掌起哄。

从此之后,全民娱乐的时代就到来了。山歌就像是一件过时土气的斜襟大褂,除了一些老人,没有人愿意再穿出去了。歌星们如雨后春笋般,一波赶着一波出来。后来,各地“选秀”节目遍地开花,新人的面孔还没记住,又开始了下一季的“海选”,草根们都做着明星梦。再往后,就轮到电脑、游戏、网络称霸天下了,简直是千奇百怪,不一而足,信息泛滥到眼睛看都看不过来。你想找点新鲜的热点?那也只能是风水随处转,各领风骚三两天了。

这时候的山歌,已经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沦落到黄昏余晖了。

……电视台的记者此时已经调试好了镜头。彩英清了清嗓子,调整了一下呼吸,然后,面带微笑,轻扬手臂,大大方方地对着一家老少唱起来:“哎哟勒——和字写来口加禾,讲唱山歌要人和,家和就能万事兴,国和就多盛世歌……”

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对着镜头演唱,但她毕竟是唱山歌的老手了,登过那么多次的舞台,见过那么大的场面,就算年岁大了,嗓子不如从前柔亮,但功底和架势仍摆在那里。一曲歌罢,众人无不喝彩惊叹,说她可以上中央台的“星光大道”了。

彩英当然明白,这是一种捧场鼓励的客套话,当不得真的,但心里还是抑制不住,起了些小小的得意。兴致未减,电视台的记者又安排她和饶氏坐在祖屋前,共用一张筛子剥花生。一条大黄狗和一条小黑狗安静地趴在她们的脚旁。

彩英坐在凳子上想了想,随后,她唱了一首在松口非常出名的老山歌调子,一首抒情伤感的老歌:“催人出屋鸡乱啼,送人离别水东西,挽水思量想无法,从今唔养五更鸡……”

那一日,多云天气,太阳像个顽皮的孩子,在云层里跟人快乐地捉着迷藏,一会儿露出半张脸来,一会儿又藏在云的背后。光与影交替着,天地的色彩更饱满,更浓郁了,田野、树木、庄稼、房舍、动物、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明艳动人,生机勃勃。电视台的录制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

继善和他的老婆阿萍、儿子喜贵,忙了一早上,准备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到了中午时分,便热情地邀请电视台的人一起吃饭。席间,继志无意中提到,春节的时候,全家要给阿婆举办百岁寿宴,外地的孙子重孙都要赶回来,是个五代同堂的大团圆。江导眼睛一亮:“是吗?那可太好了,太好了!这个寿宴,我们是一定要来拍的。高潮!重点!画龙点睛!镜头拍出来也好看。你们一定要提前一两天就通知我们,莫搞忘记了。刚才,我给你们的名片上就有手机号,你们直接打我的手机就行了。”

另一个记者建议道:“不如阿婆的这个专题片,就从举办百岁寿宴开头,然后引出阿婆一生的回忆,家人的生活,最后再回到寿宴结尾。”

“哎呀,这个构思好!难得碰到这么好的题材,我们今天又拍了这么多的素材带,可以剪辑成上下两集,后期制作上我们再多动点脑筋,多花些工夫,弄一个精品出来。”

“好啊,今年我们就可以靠这个片子,去领取纪录片大奖了!”

第十一章 元旦

岭岗顶上一株梅,手攀梅树望郎回。阿妈问我望脉个?我望梅花几时开。

——客家山歌

元旦这天,三郎曾继远和他的太太林美云开车赶去祖屋。他们从梅州市区出发,往松口镇方向开。沿着公路,不时能看到一条安静的大河,追随着他们的车轮,在不断地变幻着风景。是的,就是那条著名的客家人的母亲河,梅江。

河水静静地流淌,间或有一些浓密的榕树,高挺的椰树,婀娜的芭蕉,还有一些葱茏的柚子、荔枝、龙眼、木瓜树,匆匆地在车窗外倒退着,点缀出一派南国特有的风韵。河的对面,能望见起伏错落的山峦,像淡蓝色的屏风,守护着这一方明丽而恬静的土地。山的下面,掩映着几处七巧板式的农家田舍,桃花源般怡然自得。沿岸是绵延的厚密的竹林,宛如一道深绿色的摇动的裙摆。真是好山好水好人家啊!

继远已经和二哥继志约好,当天都将开车赶去乡下的祖屋,一来探望婆太饶氏,二来也是和亲戚们商量一下给“百岁婆”办寿宴的事情。届时,继志会把阿爸阿妈也一同载去的。这样大家就可以在乡下的祖屋里,先来个小团聚,算是迎接新年的到来。

继远一直在东山中学教书,他教高中语文,过去还兼任班主任,几年前因年岁大了,才将班主任的担子给卸了,专心教书。他曾获过全省优秀教师的荣誉,还曾担任过高中语文教研组组长。这么多年过去,他也算是“桃李满天下”的名师了。当然,他最得意的学生,还是自己的女儿喜慧。当年喜慧正是从东山中学毕业后,考上了广州的一所重点大学,然后出国深造的。他们夫妻俩开始为女儿操心,还是在她提出留学申请之后。他们也没想到,要供女儿自费出国留学,要办那么多的手续,要花那么多的钱。多年的积蓄,眼见着就如删繁就简三秋树,几下子给弄光秃了。但花再多的钱,夫妻两人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儿,他们还是舍不得孩子去国外打工挣钱的。

很久之前,他们看过一些早期留学生去国外勤工俭学的报道。那些人不是到餐厅洗碗、端盘,就是给人家当保姆、带孩子,干最累的活,受最多的白眼,正经课没上过多少,“洋插队”的汗水和泪水倒是咽下去很多,好像出国留学就是奔着那一点浸透了辛酸的美元而去的,就是为了检验自己吃苦的极限和忍受屈辱的底线究竟在哪里似的。吃苦也就算了,最不能忍受的,还是那种被洋人歧视和欺辱的滋味。那些报道,让人看了都不寒而栗。继远那时就下了决心:如果女儿将来要出国留学,绝不能让她再吃这样的苦,受这样的罪了。所有的花费将由爷娘承担,女儿只管安心踏实地搞好学习就行。毕竟,改革开放都几十年了,出国,已经不再是中国人的什么梦了,更不再是可怜的淘金梦了。

女儿出国后,继远夫妻每次给女儿打电话,说的都是,“小慧,你不用考虑钱的事情,该花就花,花完了,就给爷娘打电话,我们给你寄。你在美国只管安心读书,珍惜时间,学点真正的知识。当然了,身体第一,学习第二。”

话是这么说,继远夫妻并没有像电话里说的那么轻松。工薪阶层,拿的报酬都是固定而有限的。继远开始在周末和假期开办语文课外辅导班,初中几个班,高中几个班,收各年级的学生在家里进行辅导,可谓来者不拒,争分夺秒。忙的时候,从早上八点开班,直到晚上十点结束,除午饭和晚饭各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外,其余时间全部连轴转,这个班上完就接下一个班,连坐下来喝口水的工夫都耽搁不得。林美云也没比他轻闲多少,她在家里也是全力以赴的,不仅包办了所有的家务琐事,另外,像复印教材、批改作业、监督纪律这些事儿,也给老公承担了很多。要说,那几年,他们夫妻两人真是活得像陀螺,被金钱的鞭子抽得骨碌碌转个不停。当然,为了宝贝女儿,他们觉得自己受再多的累,也是值得的。

好在三年后,喜慧就毕业了,她顺利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打电话告诉爷娘,自己可以自立,不用他们再寄钱了。爷娘一下子感觉如释重负,身轻如燕。活到那么一大把年纪,他们似乎才开始考虑自己的生活了。从前的日子,仿佛都是为女儿过的。

车是新车,小排量的国产车,去年刚买的。林美云已经退休,她报了个驾驶学习班,跟一群二十几岁的小青年一起学开车。大呼小叫,波波折折的,学了一年多,才把驾照领到手。继远因尚未退休,抽不出大段的时间去学车,加上对开车还有点害怕的心理,也就任由老婆当司机,自己坐享其成了。

在曾家,继远是唯一一个子承父业的人了。他的两个哥哥一个从政,一个经商,虽都带着命运的偶然,但经历都比他丰富,也比他坎坷。只有他,算是无波无澜地度过了一生。这一点,是他的福气,却也是他内心隐隐的不甘。他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太过平淡,从学校到学校,前半生做学生,后半生教学生,一直没离开过校园环境。连他的感情经历也简单得如一条直线,太太林美云是他唯一的一次恋爱,当然也是他的终身伴侣,所谓的从一而终,无风无月。美云所有的特点就是普通两个字,但她跟自己的“普通”相处得很融洽,随和乖巧,不温不火,不出风头,是个到哪里都让人感觉舒服的人,当然,做她的老公,也好像是穿着睡衣待在家里一样的舒服、随意,毫无压力。像继远这样平顺的经历,几行字,一段话,就能概括清楚的,这算是上天的恩赐,还是人生的遗憾呢?

有时他也会想,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还真是有道理。他们兄弟三人,数老二的性格最机灵,最外向,拿现在的话说,就是情商高,人缘好。而老大和他都属内向性格,但老大毕竟是做大哥的,他沉稳中夹带着一些倔强,大事上特别有主张,忍耐力和意志力都很强。而他自己,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因出生在“三年困难时期”,先天不足,体弱多病,长得比两个哥哥都要瘦小,性格中向来有害羞、自卑的因子,也有一些敏感、散淡的苗头。小时候,三个孩子如果闯了祸,犯了错,受爷娘责打,那么大哥一定是梗着脖子,咬着牙,抵死不掉泪也不讨饶,仿佛一个愿把牢底坐穿的“小共产党”。二哥呢,花言巧语不断,认错,下保证,好汉不吃眼前亏,脸皮比鞋底还厚。而他自己呢,则是深感羞耻,往往面红耳赤,泪水涟涟,恨不得有条地缝可以钻下去,爷娘看着,都不忍心动手打他。结果,三个兄弟长大后,大哥当了官,二哥经了商,他自己则教了书,似乎特别合乎性格的发展逻辑。这么想来,宿命,这个词,是有它无法测量的科学性的——只不过,它的深度、广度和复杂程度,超出了人类的思维边界。

也许是生活太过平淡安静了,无琐事纠缠,几年前,继远突然对佛法有了领悟。他大部分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研读佛经,用毛笔抄写《金刚经》《心经》了。他的书法本来就有童子功,现如今,仿佛心窍洞开,如得神助,笔力和意境更上层楼,非同一般。由于与佛的亲近,继远感到,这么多年自己在尘世中沾染上的种种烦恼,种种失落,似乎都得到了安慰,就像给伤口包上了一层防菌的药棉,虽然那伤口还得自己慢慢地长,慢慢地愈合,但心里终究有了一种妥帖的安全感了。

对于佛教,继远并不陌生。他从小在松口镇长大。松口附近就有不少寺庙、尼姑庵,这些乡野里的佛堂都不大,住在里面的出家人也不多,一般只住着三五个和尚或尼姑,平日里敲敲木鱼,念念经,点点香火,烧烧油灯,待到附近人家有丧葬活动时,他们就去主持一些祭奠的法事,在袅袅不断的香烛中,唱一些哀伤悼亡的“香花词”。

除了佛堂,松口一带还建有一些公王庙,将传说中的祖宗或历史上功绩显赫的英雄加以神话,编成一些驱魔降妖、逢凶化吉的曲折故事,在当地村民中口口相传。村民们都将这些逝去的英雄人物,毫无怀疑地看成公王的化身,设立塑像或干脆以香炉替代,加以祭拜,祈祷公王能保佑他们这些后辈,一代代风调雨顺,人寿年丰。这些公王在村民的嘴里,个个都像二郎神似的,具有通天的法力:天旱时,他们能呼风唤雨,让老天喜降甘霖;遇到危险时,他们又能挺身而出,打败凶魔,保佑乡人平安无事;他们还长着一双识别善恶的慧眼,关键时刻,会对人间的不公平侠义出手,使善良的人得以庇护,而使恶人最终得到惩罚……

最盛大热闹的,当属每年固定时间举办的“扛公王”的巡游活动。四方八乡的人,无论男女老幼,倾巢出动。他们抬出了公王的塑像或香炉,一路举着彩旗,放着鞭炮,敲着锣鼓,舞着狮子,在吹吹打打中,在弥漫的鞭炮和香火的烟雾中,浩浩荡荡地从一个村子巡游到下一个村子,巡游的队伍越走越长。那几乎就是乡村版的嘉年华了。除此之外,这里的乡民,还有拜关公、拜财神、拜土地公的习惯。

总之,客家地区的老百姓,都是这样的:他们认为万物有灵,树有树神,山有山神,花有花神,土地有土地公,风雨雷电也各有各神,就连每天烧火煮饭的锅灶,也都由灶神掌管。对于任何神仙,无论来路大小,他们逢年过节一律给烧烧香火,祭拜一下,害怕自己因不小心得罪了哪路神仙,给家里惹上了什么灾祸。佛堂里所供奉的释迦牟尼佛、弥勒佛、药师佛、观音菩萨等等,也被他们看成了诸神的一种。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家不大的寺庙里,既供奉着佛祖和观音,又供奉着关公、土地爷,还供奉着保佑孩子们考取功名的孔子像。真的是儒、佛、道合流,并行不悖。他们的信仰不太触及灵魂,与宗教也关系不大,而只关乎现世的安乐、子孙的兴旺。那香火,只是他们烧给各路神仙的贿赂而已。

原本,继远对佛法的认识,只停留在劝人积善行德、教人六道轮回的粗浅教义上。他见过在不少的乡村,人们在地上随意地立块石头,写下“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字,就有一些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妇女,在此烧香、跪拜。他当然对这样的做法,有些不以为然。如果一个人的信仰是如此简单、草率、盲目,那么也就离迷信不远了。不过,他的内心一直对佛法存有一份天然的亲近。自小,他就听阿妈说过,但凡一个喜欢吃斋念佛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的,他们的心地一般都很善良。碰到什么事情,阿妈也爱说:“前世因,今生果,今日作,来世受。做人是为自己,好人会有好报的。”

等他上了岁数,也许是因缘巧合,善根萌发,那一天,他路过一家书店,本不想买书,忽然动意进去转了转。这一转,就看到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淡黄色的封面上,有朱红的细线描绘出释迦牟尼佛的正面坐像,如此的慈悲,庄严,完美。他看了又看,突然眼眶有了潮润的感觉。他再看看书名:金刚经。早就听说过的佛学经典,他竟然还未看过。他当即买了回来。

宁静的夜晚,灯下一读,竟然如五雷轰顶,身心俱裂。他又忍不住再细细读了一遍,当下泪流满面。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黑夜中,感到有不绝的光芒普照下来,把他吞没。那光明把他映照得内外通透,身如蝉翼。说不出的喜,道不明的悲,就这样在悲喜交集中,继远知道,自己的心灵永远地皈依了佛法。

此后,也还是柴米油盐,也还是教书育人,过一样的日子,睡一样的觉,但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是一种放松了的状态,好像这人间再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纠缠和执着了。心,仿佛是一粒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荡,自由自在。但恍惚随意中,终究,也失去了一点做人的兴味和热情,有点寡淡疏离的况味出来了,就像是八大山人的水墨画。

这些年来,日子是越过越好,也越轻飘了。温饱之后,时间就进入了加速器,一年年地飞驰。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国庆一过,似乎又等着元旦了。一年的日子,像水一样,不知都消失到哪里去了,回想一下,似乎也就只剩下这些大同小异的节日了。每天都有海量的信息,电脑上的,手机上的,光怪陆离,无奇不有,看多了,也就麻木了,就像被胳肢多了的人,不想发笑,只嫌厌烦。这些信息就像无尽的泡沫,把人淹没了,它们裹挟着人,漂流在无头无尾的时间的长河里,让人也变成了小小的无根的泡沫。

继远对这些浮躁的东西,向来不感兴趣。年纪越大,他越喜欢独处。他选择用远离生活来生活,除了几位至亲和单位的同事,他几乎不跟外界打交道。自从皈依了佛法之后,他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心灵的好去处。如今,继远最大的乐趣,就是每天早起,在自家宽大的阳台上,坐两个小时的禅。在打坐中,他觉得自己的心,终于有了个安定而永久的归宿。

继远夫妻将车开到祖屋的时候,家里已经坐满了人。大家都在堂屋里,围着一张很大的圆桌坐着,喝茶,吃柚子,吃花生,聊天。堂哥继善也在。而他的大儿子喜贵则在一旁给大家泡茶、斟茶。喜贵也是去年才从深圳回来的。他在工厂打工时,不慎从一架高梯上摔下来,跌坏了腰椎,老板只出了点医药费,就把他开除了。他只得先回家调养,顺便帮家里干点杂事,等腰伤好了之后再做打算。不过,喜贵的老婆还继续待在深圳打工,两个孩子也留在阿妈的身边,由他们的外婆帮忙照应着。

继远夫妻先问候了阿婆、阿爸和阿妈,夸这几位老人气色不错,状态很好,简直是越活越年轻,说得老人们个个都面露喜色,心里流蜜灌糖的。接着,他们又跟阿哥继志、阿嫂瑞华、堂哥继善、堂侄喜贵一一打了招呼,还特别问了喜贵的身体。

继远将手上提的两只大纸袋分别递给阿婆和阿妈:“这是喜慧从美国寄来的保健品,还有一些是我自己买的,你们一定要收下。”

“哎呀,你每回下乡都带东西来,又让你破费了。”阿婆说。

阿妈高彩英插话道:“你孙子孝敬你的,你还跟他客气什么?”她随即在纸袋里翻了翻,又说:“这么多东西啊!——行,我们都收下,省得又跟你拉拉扯扯的。”

继远又将另一只小一点的纸袋递给阿哥继志:“阿哥,阿嫂,这是送给你们的东西,哈哈,就算是新年礼物吧。”

继志笑着把纸袋交到老婆手上:“自家人,我也不跟你客气了。行,瑞华,你就收下吧。”

继志又对堂哥继善说:“我车上还有一箱水果和一箱牛奶,是送给你家的,拿不了了,待会儿再去搬吧。”

“你回回下乡都带东西,搞得我们都不好意思了。”

“堂哥,你还跟我客气什么?这么多年来,你们一家陪着阿婆,给了阿婆那么多照应,我们感谢都来不及呢。”

“瞧你这话说的!阿婆不也是我的亲人吗?照应一下不也是应该的吗?——好好,既然是一家人,我们大家都不说客气话了。”

林美云向大家问好之后,就跑到二嫂丘瑞华的身边,亲热地拉着她的手,又是夸她的衣服,又是夸她的打扮,说了不少体己的话。瑞华便也亲热地问了她一些家事。

寒暄了一阵,继远突然想起堂嫂来,就问继善:“堂嫂阿萍有事出去了吗?”

“没有,没有,她在厨房里做饭,烧菜。晓得大家要来,我今天早上特意杀了一只鸡,一只鹅,还在地里割了一些青菜、豆角、茄子、黄瓜,都是自家产的土东西,但保证比你们在城里吃的那些菜,味道要好。”

“哎呀,我们只顾着坐在这里聊天,忘了阿萍一个人还在厨房里忙呢。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现在就去厨房里给她搭把手。”继善的话刚一落音,瑞华已经起身,往厨房里走了。

“我也去。”刚刚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喝口水的美云也站起身来。

“美云,你坐,你坐,你刚来,先休息一下,跟大家聊聊天。我一个人帮忙就行了。”瑞华硬把美云按到椅子上坐下。

继志笑着说:“我们家瑞华就是办酒席出身的,一桌家宴对她不算什么。厨房,那是她的地盘。我们不管她,继续聊。来,喜贵,你给我再添点茶。你这茶还真不错,挺香的。”

喜贵说:“阿叔,你怎么忘了?这茶还是你半年前送给婆太的呢。婆太说,这是好茶,让我留起来过节时喝。这不,我把它放在冰箱里保存着,还新鲜着呢。”

继志说:“你们真是!这么一点茶叶还留着。要是喜欢喝,我下次再多送来一些,不就行了?阿婆,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要想开点,什么东西好,你就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好东西没有了,那就尽管向你的儿孙们开口要。老话不是说,‘食唔穷,着唔穷,无划无算一世穷’吗?你可千万不要太节省哦。”

饶氏笑得脸像一朵绽放的菊花:“晓得,晓得,我哪里是节省?到了我这么大岁数,你们就懂了,这世上哪有多少好东西啊?什么东西,都不如粗茶淡饭好。”

“哈哈,哈哈,婆太,你又来了。你还不承认自己节省呢。只要一遇到什么好吃一点的东西,你就习惯性地说,这个东西好吃,给我儿阿庆留着点吧。上次,喜康从北京给你寄了一盒高山雪菊,让你泡水喝,说是降血脂血糖,你只喝了一次,就说这东西好,要收起来,留给儿子喝。结果,你自己搞忘记了,到想起来的时候,雪菊已经全部生虫了。要不是我偷偷把东西扔掉,你还舍不得呢。”

喜贵的一席话,让一屋子人都爆发出哄堂大笑。曾丰庆笑得有点腼腆。他有些难为情地说:“阿妈,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这个习惯真的要改了!我都八十多岁的人啦,你还把我当成细崽啊?”

“怎么?你就是长到一百岁,那也是我的儿啊!”饶氏乐呵呵地看着儿子。

“阿爸一百岁,那阿婆你就要长到一百二十岁了!那我们曾家就要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世界上最长寿的一对母子!”继志在一旁兴奋地补充道。

“哇——太棒了!我们曾家都要为了实现这个光荣的目标,再接再厉,努力奋斗!”众人齐声喝彩。屋里一片欢腾。

偌大的祖屋,现在只住着四个人:“百岁婆”饶氏、堂侄孙继善、他的妻子阿萍以及他的大儿子喜贵。在岁月的流传中,出生在“崇光楼”祖屋里的人,去世的去世,离开的离开。有一部分人改革开放后,借海外的亲友关系,去了国外打工,随后定居海外,有的是因大学分配去了外地工作,还有的则是跑到周边的珠三角繁华城市打工去了,也有不少人搬到了松口镇和梅州市区居住。他们都陆陆续续地告别了乡村,变成城里人了。而城里人一旦住上了楼房、公寓,一般都不愿意再住回乡下的平房。

如今,不仅是“崇光楼”空荡了,整个村子都空荡了,田间地头只能看见零星的老人和妇女在劳作。年轻一代,还有能干的男人们,全都跑到城里谋出路了。城市,有越建越高的大楼,有五光十色、美轮美奂的商场、剧院,有四通八达的交通,有闪烁不停的广告、霓虹和机会。虽然那里的空气,呼吸起来就像是一种固体,人时刻都像裹在一层透明的塑料薄膜中,但城市里有他们向往和追求的那种被称之为现代文明的宝贝。

“崇光楼”里,只有堂屋的梁柱上,那两只不知什么时候筑成的燕巢,一年年等着那些认家识路的燕子,如剪影般飞进飞出。

这么多年来,这些“崇光楼”的儿孙们也有回祖屋探望的,但他们一般很少回来住上一天两天,都是匆匆地来,匆匆地在老屋内外转上一圈,然后跟饶氏他们吃上一顿饭,聊几句家常,说些亲戚们的变故,就像带着孩子去乡下踏青一样,把祖屋当成了一个古老的观光景点,吃完聊完参观完,也就返回城里去了。倒是嫁到深圳去的继善的两个女儿,总会在过年的时候,带着家人,回乡下给爷娘拜年。那时候,继善就会收拾好几间旧厢房,让他们热热闹闹地住上几日。

继善的阿公跟饶氏的家官是亲兄弟,也就是“小丈夫”的伯父。在他们的上辈都相继离世后,继善的阿公曾经做过祖屋的主事人。在他去世之前,他曾经对后辈们反复交代过:“饶氏以童养媳的身份嫁到曾家,年轻守寡,命水唔好,唉,也是留来人间食苦斋的。不过,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孝养公婆,死撑死做地养育儿子,对亲友们又能做到懂大理,识大体,不搬弄是非,不计较小事,这么多年,在这个村子,她没有引来一句闲话,相反,认识她的人,无不对她的人品竖大拇指。她这人,是真正的六月里吃薄荷——好凉(良)心啊!既然饶氏为我们曾家奉献了一辈子,那我们曾家也决不能亏待她。今后我走了,你等晚辈都要多给她一些照应,特别是她老了以后,她只有一个儿子,恐怕照顾不到那么周全,你们都要尽量帮着她。从我们‘崇光楼’走出的人,一定要牢记一句古话——万贯家财唔算富,一分仁义值千金,你们记住了吗?”

没想到,这么一席肺腑之言,倒印证在他的孙子继善的身上了。因继善一直在家务农,而饶氏又不习惯在城里的洋楼里居住,当时光流逝,人事变迁之后,整座祖屋就只留下饶氏和他们一家子生活在一起了。朝夕相伴中,他们把饶氏也当成了自己的亲阿婆,处得就像是一家人。继善的几个子女小时候,都曾托饶氏照看过,而如今饶氏年事已高,一应饮食起居也都由他们一家照料。虽然住在松口镇上的继志一家,经常会把老人接到镇上住一段日子,但老人每次都坚持要返回祖屋。离了祖屋,饶氏就会觉得,自己的心里像是弄丢了什么东西又想不起来似的,空落落地不踏实。

继善一家现在以种柚子为主业。他们承包了附近的一座矮山,种了上百棵优质的柚子树,是当地有名的种柚大户。因他家产的柚子甘甜多汁,每到收获季节,都有专门的果品经销商将货车开到山下,全部包收,因而他们对柚子的销路是没有什么担忧的。生活在乡村,日子谈不上富贵,但因为远离喧闹,亲近自然,到底比城里人多一份闲适,散淡。

近些年来,国家对农村推出了一系列的免税、扶持、优惠政策,又让他们参加了新农保,这些务农人家,世世代代背负的重担,那种压得全身的骨头咯咯作响的压力,倒是越来越轻松了。继善每天晚餐时,都要喝点酒,喝完酒,就带着惬意的微醺,靠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家的电视也跟城里一样,是安了机顶盒的有线电视,能看几十个频道。继善也和城里人一样,追着最时新的韩剧看,什么全智贤、金秀贤的,他全搞得清清楚楚的。如果不是他的大儿子喜贵去年在深圳出了事故,摔坏了腰椎,回家养伤,继善真的感觉自己的生活已经无忧无虑了。儿子偶然的一次事故,让继善的心情又变得沉重起来:唉,他们一家人,今后可千万别生什么大病啊,生一场大病,一辈子的积蓄也就完了,剩下新农保的那点养老钱,怎么够过日子的?

但担忧归担忧,继善是天生的乐观性格,相信即使天塌下来,都有大个子给顶着。这么多年来,他都是凭借这种“傻乐”的本性挺过来的,挺习惯了,他倒对自己的人生满意起来。还有什么不知足的?他只要每天有美美的酒灌进喉咙,有花花绿绿的电视节目可看,这日子——哈哈,想那么多干吗?人生在世,无非就是草木一秋呗!

这会儿,大家一边吃着继善家自己种的香甜的蜜柚,一边商谈着下个月给“百岁婆”祝寿的事情。继善听说寿宴要摆在继志的饭店里,就说:“继志的饭店可以摆一次,我看,在我们祖屋这边,也可以再摆一次。可以请请村里的熟人,还可以请祖屋里我们曾家各房的那些亲戚们好好聚一聚。二月中旬嘛,正好是春节期间,他们也好请假回乡下走走看看的。我觉得还是人多一些好,热闹一些好。”

继志说:“在祖屋摆酒,那你们就要费太多事了,在我那里摆,是现成的,就是小范围的家庭聚会,除了我们几个儿孙,还有你们一家,我们也不准备请其他的人了,摆个两三桌就够了。再说,我那里住宿方便,客房也是现成的。来回交通也方便些。”

继善迟疑地说:“百岁大寿哦,这么难得的,这样是不是太简单了点?”

继志说:“我还准备请个山歌班和舞狮队,到时候,可以现场表演一下,助助兴——”

他的话还没说完,在一旁认真地听着众人商议、一直未曾开口的饶氏插话道:“哎哟,我都嫌太铺张了。像我这样老岩岩的人,上不了大台面,越简单就越好!”

继远说:“阿婆,你放心,办寿宴,这是我们晚辈的事情,你一点也不用操心的。而且,阿哥阿嫂那么能干,交给他们,你什么都不用管——你只管开心就成。”

“是啊,操办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说,那还不是三只手指拈田螺——十拿九稳的?阿婆,你放心,你们大家都要放心。再说,我们家还有瑞华在,她这个人啊,天钻笠嫲花哩(天大的事也视若等闲)!”继志不无得意地说。

“瑞华嘛,那是,那是——”

大家正笑着附和,只见瑞华端了一大盆刚刚煲好的排骨汤进来。香气弥漫。大家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她把排骨汤放在圆桌的正中间,笑着问:“你们在背后说我什么呢?怎么我一来都不说了?”

“他们都在背后批评你呢!说你那么能干,把老公的风头都给抢去了,有你在,就没老公什么事了。”继志开玩笑地说。

阿萍也端了一盆热气腾腾的酿豆腐摆上桌。她招呼大家,“好了,好了,饭菜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喜贵,你帮着把厨房里做好的菜端过来,还有碗筷。你们先去洗个手吧。就要开饭了。”

“这么快啊!我这一直在吃,嘴都没停过,肚子哪里饿呀?”美云站起身来,和阿萍一起收拾桌子上的茶杯、果皮。

继善问曾丰庆:“阿叔,元旦哩,喝点酒吧。你钟意白酒还是红酒?我家里都有。”

继志接过来说:“嗨,还是喝我带来的酒吧。白的红的都打开一瓶,想喝什么就喝什么,过新年嘛,有酒才有气氛。”说着,他把墙角旁装着几瓶酒的塑料袋提到桌上来,还拿出一只开瓶器:“瞧我们家瑞华,连这个都准备好了!”

正摆着碗筷、酒杯,只听曾丰庆的手机响了。丰庆接了,原来是长子继文从省城广州打来电话问好。他先和阿爸聊了几句,又让阿爸将手机传给阿婆、阿妈,接着继志、继远、继善,轮流聊了一遍。大家在电话里互祝新年快乐。继文说,自己本来是想回来看望大家的,不过,单位安排了元旦值班,虽然作为领导,他不必到单位的值班室里正经八百地坐着,但也不能擅自离开广州,而且家里还有个两岁的小孙子,整天都像孙悟空大闹天宫似的,带上他到哪里去都麻烦,所以元旦他就不回了,春节的时候再带着孩子们一起回来。

挂了电话,大家七嘴八舌地感慨,都说现在连当官的也不容易了,打工的有打工的苦,当官的有当官的难,好像这世上就没有一种饭碗是好端的。

说到继文,继志说:“我那个阿哥,本来想搞学问的,不料分到了机关单位。唉,他那种性格本来就和官场不相适应的。说起来,我真没觉得阿哥当上这个领导有什么好的,我有时候还挺同情他的。当官现在是风险最高的职业了,工作那么忙,压力那么大,可老百姓还在背后骂,你也不能做任何坏事,当这个官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我这个做小生意的,好歹赚钱赔本都是我自己的,既不用看上级的脸色,也不用受下级的气,自在得很!”继志忍不住发了点感慨。

“你嘛,上级下级的脸,你是不用看的,但你必须看市场的脸啊,要跟在市场的屁股后面转啊!市场一个波动,你不也惊啰啰的?还有客户啊,员工啊,税务啊,工商啊,食品卫生啊,消防安全啊,这些方方面面的事情,应付起来不也挺累人的吗?”瑞华快言快语地冲老公说。

继远接道:“那倒是。我们也不用同情大哥,他有他的活法。老话不是说,‘百样世上百样难,还是讨饭最清闲’吗?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难处,算是冷暖自知吧。反正,我是觉得,人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都是来受苦的。所以佛经上讲,人生有八苦,又说,三界无安,犹如火宅,众苦充满,甚可怖畏……”

“哎呀,今天是元旦,你就别讲这些文绉绉的话了,压抑得很,好不好?我们还是讲点开心的吧。对了,阿嫂,听说喜康春节的时候,要把他那个特别漂亮的女朋友带回家,是不是真的啊?”美云接过老公的话,转了个话题。

“是啊,是啊,都跟他敲定了的,他那个女朋友也同意了,春节一起回来,一起给‘百岁婆’祝寿。”瑞华一提起这个,嘴就有点合不拢似的咧开了。

“那还是我们‘百岁婆’的面子大哦。我们家喜慧,还有她那个新婚丈夫也要从美国赶回来。到时候,就是个热热闹闹的大团圆了!”美云说。

“是啊,这都是托老寿星的福了!”大家笑着附和。

桌上摆满了客家风味的土菜:盐焗鸡、烧鹅、牛肉丸、酿豆腐、冬笋炒腊肉……一桌子的斑斓色彩,一桌子的扑鼻香气。大家边吃边夸,呈现出一种无限满足的样子来。曾丰庆带着大家,先给“百岁婆”饶氏敬了一杯酒。放下杯子,他夹了一块腊肉吃起来,满意地咂着嘴。他对继远说:“你刚才提到什么人生是苦的那些话,照我看,太消极了。难道人生不也充满了快乐吗?像我们现在,一大家人团聚,吃着这么好吃的东西,平平安安的, 我就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人生吃多少苦那都是值得的。”

饶氏接道:“阿庆说得对。现在的日子,是我们年轻的时候,发梦都不敢想的。我们那时候,所有的梦想就是能填饱肚子,能有饭吃,有衣穿,能把细崽们养大。就是这个。哪里想得到其他什么?那时候,连过年都不一定能吃上一块肉。长到十几岁,才有一双旧鞋子穿。你们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喔。”

继远现在只吃素食。他用筷子仔细地挑着一些素菜放在碗里,一边轻轻地辩解道:“我刚才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苦,是从人生的意义角度来说的。一个人,难道不愁吃,不愁穿,他就幸福了吗?”

曾丰庆回道:“那你说,怎样才叫幸福?我只明白一句老话,知足常乐,还有一句,人心不足蛇吞象。我觉得,现在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人心太不知足了。有了,还想多,多了,还想剩,剩了,还嫌不够。依我看,你们还是生活的苦头吃得太少了,肉多嫌肥,无病呻吟。”

继志笑道:“阿爸,你今天难道还要开一场忆苦思甜报告会吗?——再说了,我可是下乡插过队,实实在在地吃过苦头的。”

继远嘟囔着说:“哎呀,你们就会乱打岔。我不跟你们说了,跟你们谈不了这样的话题。”

继志拍了拍继远的肩膀:“哈哈,我晓得,你现在是得道高人,我们还是市井俗人。你那个曲高和寡的东西,我们理解不了。——我问你,你知唔知,我开了这么多年的饭店,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吗?告诉你,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我们中国人,是一个舌尖上的民族!有得吃,吃得好,那就万事皆休了。你要谈什么意义,什么信仰,什么来世,那就得重新投胎再来。我们中国人基因中的饥饿因子,实在是太顽强了。有多少人,就有多少张嘴,占了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哩,养活这么多的人能容易吗?民以食为天哪!我看,我们几千年的历史,无非就是解决一个人人有饭吃的问题。直到现在,我们才好不容易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你就不要谈那些虚无缥缈的话题了。对了,你信佛,你知道,老百姓到寺庙里都去求什么吗?千百年来,大家求的还不都是一样?无非是求财,求官,求子,求名,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内心世界!”

瑞华忙在一旁阻止他:“你这才喝了几杯酒,是喝多了吗?哗啦啦地还说上瘾了。”

继远若有所思地说:“不,我觉得阿哥这一番话说得挺到位的,对我特别有启发。我们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是以儒家这种非常入世的思想为主导的,讲得最多的就是修身、齐家、平天下,是世俗的立功立德立言,对玄虚高妙的灵魂和宗教一直不感兴趣。久而久之,中国人就养成了这种生活态度:活着就是一切,而且,无论怎么样,都要活着,无论在什么环境下,也都能活着。因为独尊儒术,也就谈不上什么宗教信仰了……”

“哎呀,你这个书呆子,吃饭的时候说这些干什么?多闷啊。”美云轻轻地碰了碰他的手肘,提醒老公不要再说下去了。

做阿爸的丰庆,似乎还对刚才的话题耿耿于怀的:“我告诉你们,做人,就两个字,珍惜,你们一定要学会珍惜。你们不要嫌我讲什么大道理,像我们这些老一辈的人,都曾长期经历过国家的战乱、贫穷,经历过做亡国奴的悲惨,我是真心觉得,对于我们现在过的好日子,一定要懂得珍惜。”

一直未说话的继善,这时呷了一口酒,慢悠悠地插话道:“你们这些读书人呐,就是想得太多。依我看,今朝有酒今朝醉,船到桥头自然直,没什么可想的。一个人,一个命,无非也就是各人领各命罢了!”

没想到,他的这几句随意话,倒引得大家暗自感慨起来,再无人接话了。

停了一会儿,继志见有点冷场,想活跃一下气氛,便指着桌上那盘酿豆腐问大家:“你们知唔知,咱们客家名菜酿豆腐跟孙中山先生有什么样的关系吗?”

“不会是孙中山发明的吧?”喜贵在一旁抢着回答。

“回答错误。”继志摇摇头。

“我晓得了,那就是孙中山从海外带回到我们客家地区的。”阿妈彩英插话道。

“孙中山从海外带回来的是民主自由共和的思想,怎么会是一盘菜?”

“好了,你别卖关子了,快说吧。”瑞华催促道。

“事先说明,这个故事可不是我瞎编的,而是史书上确有记载的。”继志放下筷子,娓娓道来:“一九一八年夏天,孙中山先生来到我们松口镇视察,他下榻在同盟会会员谢逸桥、谢良牧兄弟的家里,也就是我们松口著名的‘爱春楼’里。谢家兄弟都是爱国华侨,为革命捐献了很多家产,长期跟随孙中山在南洋、粤东一带开展活动,与孙先生有着深厚的情谊。孙中山在‘爱春楼’里住了三天,并为此楼题写了一副门联——博爱从吾好,宜春有此家,写完后他仍然感到意犹未尽,又写了一联——爱国爱民,玉树芝兰佳子弟;春风春雨,朱楼画栋好家居。——是,是,是,这件事你们是都知晓,但后面发生的,你们恐怕就不知了。”

继志顿了顿,迎着大家热切的目光,接着说:“话说孙先生临行前,我们松口各界的头面人物在一家酒楼里为孙先生饯行,席上摆满了我们客家各种传统名菜。——哈哈,我想,就跟我们今天吃的差不多吧。宴会中,孙先生尝了一块酿豆腐,他觉得味道很好,就问,这是什么菜?一位乡绅用带着浓重客家口音的国语回答,这是酿豆腐。孙先生没听清楚,就问,什么,羊斗虎?孙先生祖籍香山,说国语带着香山口音。那个乡绅听了,便紧张地解释,是酿豆腐,不是羊斗虎,这个菜,好绑饭,好绑酒的。孙先生却越听越糊涂,什么绑饭绑酒的更搞不明白了。最后,还是当时松口公学的校长陈篷士先生找来纸笔,写了‘酿豆腐好送饭,好送酒’几个字,给孙先生看,向孙先生解释,绑是客家话,也就是送的意思。大家欢笑了一场。后来,孙中山先生在松口吃酿豆腐的故事,传到了海内外,给这道菜增加了不少的色彩,从此以后,我们松口人做的酿豆腐,就扬名天下了。”

“哈哈,羊斗虎!看来孙中山先生是为酿豆腐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喔!”众人大笑起来。

第十二章 公务

好烟一筒满嘴香,好茶一碗透心凉。好酒一杯食得醉,好花一朵满园香。

——客家山歌

虽是新年一月,但人们过的还是农历年尾。机关里忙的也是下乡慰问、看望困难职工、市场检查、年终总结大会这些事情。曾继文这些天来,也没得闲。作为省文化厅的副厅长,他和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按照机关统一安排,每人都要负责几个地级市的慰问和检查工作。分到继文名下的,就有他的老家梅州市。

从梅州市区到省城广州,走高速,需要四个多小时的车程。但继文一年回不了几趟老家, 一般也就两三趟,五一、十一长假、春节,就这几个节日,若是值班,或有接待任务,则节假日也不能回去。比起他的两个弟弟,继志和继远,他对爷娘的关心照顾是最少的。长期以来,家里人也习惯了,没有什么大事就不打搅他,省得让他分心。

爷娘每次见到他都说:“你一个人在省城把自己照顾好就行了,你工作忙,事情多,就不要考虑我们了。你当这个官不容易,什么都要靠自己奋斗,我们也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当官的环境不好,在老百姓当中的名声也不好听,我们家没有背景,没有后台,你一定要对自己要求严格些,洁身自好,做个干干净净的官。”

继文是在五十岁的时候,通过一次全省厅级干部的公开选拔考试,当上这个副厅长的。现在,七八年过去了,他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了,他对自己的仕途再也不抱什么幻想,只想顺顺当当地站好这最后一班岗,退休回家,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有时闲下来,想想自己这一生,便有种强烈的身不由己的感觉,仿佛是场戏,却不知道自己在扮演着谁的角色。喜欢,肯定是谈不上的,不情不愿中,似乎也有一些值得留恋的东西。

一九七七年九月,国家教育部宣布,恢复已经停止了十一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

消息传到知青农场时,知青点像油锅里掉下了一包盐,简直是炸开了。当时,在农场,已经有一半以上的知青,通过招工、招干、参军、推荐工农兵大学生等各种途径,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农场,回到了城里。留下来的,大多是一些家庭出身不好、没有后门或是跟农场领导搞不好关系的人。参加高考,几乎是这些人唯一的救命稻草了。为了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喜讯,他们奔走相告,托人四下找书,找复习资料。还有一些知青干脆找各种借口,请假回城参加高考复习班。据说,在新华书店门前排队买自学丛书的人,都已经排了几天几夜了。

十二月,曾继文在仓促地复习了一个多月的功课后,毫无底气地走进了高考的考场。那一年,他二十二岁。和他一同走进考场的,有十六七岁的应届高中生,也有二三十岁的工人、农民、复员军人,这些人中有的已经成家育子,除此,还有一大批上山下乡或已回城的知识青年。这当中,就有比他小两岁的弟弟继志。那次,全国共有五百七十多万人一同走进了考场,参加已经停滞了多年的高校统一考试,录取人数却不到三十万人。

当时,继志跟阿哥在同一所国营农场插队,但一个分在林业队,一个分在农业队,平时很难见面。他们都跟着各自的队员,在广阔天地间“战天斗地”,经常累得腰酸背痛的,等回到简陋的知青点休息时,知青们往往连脚上的泥泞也没有力气去清洗,就像只脏麻袋似的往床上一倒,眼睛刚一闭上,立马就昏睡过去。兄弟俩的知青点隔着一座大山,两人在农场里碰面的机会并不多。参加高考,是继文翻过山来,硬拉着继志一起去报名的。

继文在知青点有“老夫子”的绰号。他小时候,爷娘教他背了不少唐诗宋词,还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论语》这些儒学的启蒙书籍,他自己也聪明好学,喜欢读书,童子功打得比较扎实。农场里每年年底写总结汇报的时候,都会把他抽调到总部办公室去写材料。虽然那时候流行的是“东风吹,战鼓擂”、“捷报频传,形势大好”这样的革命式八股文,但继文写的还是比别人要精彩、流畅一些,连他的一笔字也写得比别人漂亮。

可是,继志在读书上不行。他看到书就头痛,也没正经念过几年书,他说自己是:“屁股在板凳上坐唔住哩!”他能参加高考,完全是被阿哥强拉壮丁似的硬拉过去的。阿哥劝了他很久,说,这么难得的机会,一定要试一试,就当是跟命运赌一次博,哪怕没考取,将来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数理化那些课程,很难在短时间里死记硬背,所以兄弟俩都报了文科。阿哥走出考场时,感觉试题比自己想象的要简单一些,于是越考越有信心。而阿弟呢,情形完全相反。他在一张数学试卷上,胡乱地做了前面几道题,剩下的,他连题目都没怎么看懂。怕交卷太早,他百无聊赖地在考卷上画了一幅画:一碗冒着热气、浸着汤汁的大鸡腿!旁边还配了一首打油诗:一年四季修地球,满手老茧知识少,送只鸡腿慰劳您,阅卷老师辛苦了! “茧”字不会写,他只得用汉语拼音代替。结果,也许是阅卷老师被他的“鸡腿”打动了,反正数学这门课,他最后竟然得了十二分,算是没有交白卷,吃鸭蛋!其余几门课,虽比数学的分数多了一点,但也无一门及格。

这一考,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从此就岔开来了。

曾继文读的是哲学专业。他第一志愿填的是中文,但报考的人多,他的分数差了一点,就被录取到第二志愿哲学系了。大学四年,他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大量的书,除了哲学,其他文学、历史、政治、法律、宗教方面的书,他也广泛涉猎。很多时候,宿舍熄灯了,他就端一张木凳,坐到盥洗室昏暗的灯光下,看书直到深夜。四年读完,他原本是打算继续留在学校读研究生的,他的人生理想是做一名大学教授,在校园里,和学生、教室、图书馆,和这种充满了书香的象牙塔的氛围,打一辈子的交道。可惜,那年的研究生考试,他因英语成绩不好,没能通过。而当年的本科毕业生都像是抢手的面包似的,被用人单位一抢而空。他毫无困难地被分到省文化厅,在理论科做了一名普通的科员。

在机关里待着,每一天似乎都没少干那些程序式的事务,给领导写材料,大会小会不断,到基层调查研究,收发整理文件,谈不上忙碌,倒也没怎么闲着。但一年年地过去,继文还是有一种荒废了时光的空虚。那些大同小异的文件、材料,就像一些密密麻麻的隐身小虫,寄身在他的生命中,将他的生命在不痛不痒无知无觉中,慢慢地侵蚀掉了。他的肌肉一天天地松软下来,他的棱角一天天地被打磨光滑,他的面目越来越模糊不清。等到不期然的一天,他在一个失眠的夜晚,突然打了个冷战。他恐怖地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现实,那就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了!就像一个带着橡胶面具的人,他长时间地藏在面具的后面,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真实长相。

继文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失落感极强。这种机关单位冰冷、僵化又等级森严的环境,与他内心里的书生情怀和耿介性格,几乎是南辕北辙的。同事们看上去都是彬彬有礼的样子,但彼此打着哈哈,互相提防着,谁也不跟谁交心。更可怕的是,身在机关的人,似乎随身都带着一副衡量权势的尺子,他们无论看什么人,都以这把尺子为标准,权势越高的人,得到的尊重和巴结越多,相反,无权无势的人,只能受到无处不在的轻视和欺压。而这把尺子的滑稽处还在于,它是一把随时都在进行着快速调整的动态的尺子。比如,刚看到一个比自己权势高的人,脸上立刻浮出了谄媚的笑容,后背的脊梁随即软塌了不少,转过身去,又看到一个比自己权势低的人,脸上的肌肉立刻板正起来,脊梁似乎也在一秒之内长高了几公分。每时每刻,这把灵敏度极高的尺子,都在微妙地伸缩着,以至于,在机关里,人们都搞不清楚自己的真实身高了,他们的身高无时无刻不在变动中。

实际上,继文并不是那种清高古板、不食人间烟火、与社会隔膜的书呆子。他毕竟做了多年的知青,在社会上也算摸爬滚打过,甜酸苦辣的滋味也都尝过,对社会上这种普遍存在的势利现象,他并不是不了解。他清楚,势利就像是社会这只大染缸里浑浊的水,带着难闻的微臭的气息,人人都讨厌它,但人人都免不了被它所熏染。就连那部充满了美感和禅意的古典小说《红楼梦》,不也洋溢着浓烈的势利之气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势利场就是社会的代名词。继文对此早有心理准备。他没料到的是,在他工作的机关,在一个被冠以“文化”为名的单位,在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势利,竟然会表现得更露骨、更委琐、更不堪。

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件事,那件将近三十年前的往事。那件事发生后,继文在机关里坐了六七年的冷板凳。跟他一起进机关的人,个个都升了一官半职,而他还是原地踏步。

那次,是局里的第一把手,段厅长,带着理论科的张科长和他,三人一起到外地参加一个全国性的大型理论研讨会。段厅长要在会上代表全省做主题发言,发言稿的执笔人就是曾继文。

段厅长对这次发言极为重视,本来稿件已经来来回回地修改了不下五次了,把继文折腾得熬了好几个通宵,好不容易才定了稿。等到出发前,段厅长又放心不下了,临时决定带上曾继文一起出差,为的是让继文能在他发言前,根据其他省的发言内容,再对稿件进行最后的调整和修改。

看到领导如此重视,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继文,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全国性会议,也不由变得紧张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心情,就像是随着刘邦去参加鸿门宴的樊脍一样,人家樊脍握的是剑,而他提的是笔,武器虽不同,但护驾的责任和紧张程度,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处。

张科长是继文的顶头上司。他是工农兵大学生,学的是马列专业。继文平时看到的都是一个不苟言笑、一本正经的严肃上司,没想到,在段厅长的面前,他笑得比桃花还灿烂,腰若垂柳,嘴如涂蜜,手脚的殷勤赶得上跑堂的人。看到他,继文方才真正懂得了“鞍前马后”这个词的意思。厅长一出门,他立即把厅长的公文包接过来提了,而他自己的皮包则交由继文提着。厅长要进屋,他跑在前面开门,厅长刚刚坐下,一杯热茶已经端上,厅长往椅背上一靠,香烟已经递上,打火机随即凑了上去。更显出他不同凡响的素质的,是厅长在房间的沙发上一伸腿,他居然能想到把厅长的拖鞋拿过来,还亲自帮厅长脱了皮鞋,换上拖鞋,那动作的麻利度,仿佛他是鞋店里那些卖鞋的小伙计。他左一个“领导”右一个“领导”,声音像婉转的黄鹂,听上去也带着七弯八拐的柔媚。在他的对比下,继文感到自己只能用“呆如木鸡”这个词去形容。

他们住在会议统一安排的宾馆里。段厅长一间房,张科长和继文同住一间房。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面对继文时,张科长又随即换上了自己一贯在科里摆出的那张“马列脸”,眉头微皱,嘴唇紧抿,说话不阴不阳,好像那张脸随时会落下一场冷雨似的。

“小曾,给我倒一杯茶来!”

“小曾,把明天的会议材料给我准备好!”

他的声音刚硬,武断,充满了一种指挥若定的威严。

在发言前的那个晚上,段厅长把继文叫到自己的房间去修改稿件,说是最后的润色和敲定。没想到,张科长听说继文要到厅长的房间去改稿,他也自告奋勇地跟过去了。他对段厅长满脸堆笑地说:“你们去改稿件,我也不闲着,我给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那天,曾继文在跟段厅长讨论稿件的时候,张科长就在厅长的卫生间里,帮厅长洗好了短裤、袜子。

也许正是这件事情的恶心程度,让继文那个晚上的文思一时短路,他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句子,去反映厅长那些颠倒不清的意图。说实话,继文从心里认为,稿件已经没什么需要修改了。发言稿改了都不下十遍了,那些话颠来倒去的,让人看了都想吐了,说是修改,也不过就是换一种说法,调整一些字句的顺序而已,不见得就比原来的要高明多少,况且也实在挖不出什么新词可说了。可段厅长还在那里较劲:“这种提法,太过一般了,你想想看,再换一种。要新颖,要引人注目。”继文觉得,段厅长几乎要把这篇发言稿,当成皇帝的登基宣言了,他总想着自己要在会议上一鸣惊人,一炮而红,至少也要在全国同行中获得一些“有水平,不一般”的喝彩声。

段厅长心里本来就充满了对明天自己要在大会上发言的焦虑,见继文拿着笔,斟酌来斟酌去,久久写不出一句话来,忍不住将火气发泄到他的身上:“你怎么搞的?这么简单的意思都表述不出来?你这个大学哲学系的文凭是怎么混到手的?”

张科长见此,也跑过来声色俱厉地对继文批评道:“小曾,你明白不明白,领导的发言是代表了我们全省的荣誉,这么重要的使命,如果被你拖了后腿,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继文想到张科长这一路上的言行举止,原本就有一种作呕的感觉,忍了又忍的,现在又见他在厅长面前火上浇油,竟像活活吞了只苍蝇。他也气不打一处来,站起身来,顶着张科长的话说:“我觉得这篇发言稿没什么需要修改的了,如果说,要我负这个责任,我就来负!”

一句话,把张科长和段厅长都说愣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年轻人,居然敢说出这么狂妄的话来。

张科长涨红着脸,口吃起来:“你,你,你真是,信口雌黄,不知,不知天高地厚!”

到底还是厅长沉稳多了,他沉着脸对继文说:“那好吧,你先回去,我这里不需要你了。张科长,你留下。”

就在继文转身离开房间的时候,张科长又在他的身后,阴阳怪气地来了一句:“哼,不识抬举,缺了你,地球难道就不转了?”

那晚,继文回房后,躺在床上生闷气。想到将来就要在这种素质的人手下工作,他真的觉得自己几乎要爆炸开来。——还是抽时间复习功课吧,报考研究生,争取早日离开这个鬼单位。可是,他的新婚妻子刘红霞同意吗?

刘红霞是他的“插友”。他们在知青农场里谈的恋爱。她看上去颇为普通,除了本分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在知青点有“老夫子”之称的曾继文,可谓有才有貌,他为什么会选择和她谈恋爱,真让人说不出理由来,连继文自己都有些糊涂。后来,他把这一切归结于当时自己太苦闷、太寂寞了,需要找个能说说真心话的人,需要有个女孩在最艰苦的环境里,帮自己洗洗衣裳,挑挑脚刺,给自己带来一些异性的温柔和体贴。他也说不上,这是不是就是爱情,但他知道,红霞是他最信赖的人,就像大海一样,她可以包容他一切的污浊、脆弱和失意。所有他不愿意示人的地方,都可以向她毫无顾忌地展示。

红霞的家在省城居住。自国家落实知青上调回城政策之后,她的父母就开始到处托关系,走后门,想把女儿调回城里去,早日脱离苦海。没多久,她如愿调回了省城。在家里待了一阵子,她又通过一次招工考试,进了一家大型国营食品厂,在包装车间做了一名工人。那时,继文还留在农场继续当他的知青。

红霞让继文真正感动的地方还是,在红霞父母给红霞介绍对象,以便让她在省城早点成家立业的时候,红霞坚决站在了继文一边。她对家人说:“我这辈子,除了继文,你们就是拿一顶黄金做的轿子来抬我,我也不嫁人!你们就当白养了我这个女儿吧。”

这句话,传到继文的耳朵时,继文跑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山上,大哭了一场。那是他人生的最低谷,回城无望,身无分文,在偏远的农场,每天干着牛马一样的活,一年只能有半斤猪肉的供应,强体力的劳动之后,常常饿得眼冒金星。嘴馋起来,他和一些男知青们,不得不跑到山上去捉山鸡,打野兔,有时还下山去偷农民家养的鸡和狗,以此打打牙祭。他那时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上调回城,但红霞还是义无反顾地等待着他。她不时往农场寄一只土布缝制的小包裹,里面装着饼干、糖果、袜子、手套这样的小东西。这些包裹让继文成了知青点最让人眼红的男青年。继文知道,按红霞的性格,她是能等他一辈子的。也就在那样的时刻,继文默默地在心里许下了一个愿望:他这辈子,无论有什么样的命运,红霞都是他的妻子了,一生一世的妻子了!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他翻山越岭,跑了十几里的山路,来到农场总部给红霞打长途电话。辗转了好久,才找到红霞。他在电话里正式向她求婚:“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正式的未婚妻了,等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那天,红霞在电话里喜极而泣。她说:“你走你的路,怎么好怎么走,不要考虑我——”

继文忍不住在电话里叫起来:“你把我继文当成什么人了?你若不答应我,我现在就跑到你那里,先跟你领张结婚证,然后才去上大学!”

两人终于在电话里约定,为了让继文能安心在学校读书,他们现在暂不结婚,等继文大学毕业后就马上成家。

这就是继文的婚姻,水到渠成,一锤定音。

每每想到红霞,继文都不会想到“爱情”这样的词语。他觉得,他的婚姻里有比爱情更阔大的东西,是一种岁月、恩义、温情交织而成的东西,它看上去没有爱情那么绚烂、美丽,但它比爱情更持久,更坚韧。红霞就像是他生命中注定的那个亲人,他离开她多少天都不会太思念,太牵挂,他对她就像对自己一样放心、随意,但他知道,他无法离开她,就像无法割裂自己的记忆。

那晚,躺在床上,继文满脑子想的都是,要考研究生,要离开这个鬼单位,要离开张科长这样让人恶心的顶头上司。

第二天,段厅长和张科长都没有对继文再说什么,他们对继文的态度也和过去一样,看不出多大的变化来。继文也就放松下来。那天的大会发言,继文听得很仔细,厅长念的稿件,依然是自己修改过的最后一稿,也就是说,那晚他离开他们之后,他们还是听取了他的意见,并没有对稿件再做任何的修改了。厅长的发言虽然没能达到他自己幻想的那种精彩程度,但依然获得了长时间的掌声。继文想,也许,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继文万万没料到,从此之后的六七年时间里,单位里一切的职务提升、评优、评先进、入党之类的事情都与自己无关了。他搞不清楚,到底是张科长还是段厅长在给他“穿小鞋”,也或者是张科长在段厅长的授意下给他“穿小鞋”,但领导对他的忽视和刁难,那是很明显就能看出来的。尤其是张科长,科室里所有需要临时加班的苦差事、打杂跑腿的烦琐事,都会指派继文去做。然而,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继文虽身在机关,但他依然把自己看成一个知识分子),继文不可能为了自己的这些“蝇头小利”,去跟领导拉关系,拍马屁,请客送礼,或者像泼妇一样地去骂街吵闹的,他做不出这些超越了他底线的事情。他只能心怀不甘地打发着一天天大同小异的日子,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心里骂着他看不惯的那些人:“狗!狗东西!看你能猖狂到几时?!”

婚后第二年,他和红霞的独生子喜福就出生了。有了儿子的继文,对什么事情也看得淡了一些。就像所有怀才不遇的人一样,继文也学会了冷眼看人,消极混日。那时,像他这样已经参加工作的人,若想报考研究生,都需要单位开一张“同意报考”的证明的,继文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放弃了报名。他不想去求那些让他厌恶的人。

好在,六七年一过,段厅长到了年龄退了休,张科长也升为副处长,分管别的科室去了。原来段厅长的“死对头”欧阳副厅长,被提拔到机关的第一把手。这个欧阳厅长,像是跟段厅长赌气似的,把单位里从前被段厅长压制的那几个人,都重用起来。继文仿佛时来运转,因祸得福,他在短时间里入了党,升了职,竟一步步地走上了仕途。

体面。现在的继文,不知为什么,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个词。他成长的时代,有热情,理想,忠诚,上进,也有暴力,冷酷,贫穷,苦难……一切好的词,坏的词,但他在哪里都找不到“体面”这个词。仿佛体面是一个特别娇气、水土不服的外来物种,在这片繁殖能力无比强悍的土地上,却发不了芽,开不成花。

从有记忆开始,继文就总是看到这样的场面:

夫妻吵架,脏话、诅咒如枪战不断,老公用拳脚把老婆像牲口一样地赶到大街上,老婆则像泼妇一样地在地上打滚、撒泼,老公的脸上留下了道道指甲印,老婆的身上布满了青紫和灰尘。光天化日之下,围观的人像看猴子耍把戏一样,有滋有味、笑逐颜开地追看着一场免费演出的好戏……

一条街的爷娘们都喜欢在众目睽睽中,训斥责打自家的细崽。有些人家,当着街坊邻居的面,随手给细崽一个耳光,或是用皮带狠狠抽打,让细崽的号哭惊动起一街的人。还有人家,动不动就把细人儿拉到大门外罚跪,动不动就叫唤:养你还不如养条狗,狗至少还能冲我摇摇尾巴……

人人都没有隐私,家家似乎都可以敞开门来。隐私仿佛是床垫里藏着的螨虫,要把它彻底地放在阳光下曝晒。家庭纠纷,上告单位,由组织出面解决。男女情书,上缴领导,显示自己立场坚定。结了婚的男人以敢打老婆为荣,年轻的姑娘则以没有温柔和曲线为美……

永远邋遢的房子,永远邋遢的穿着,到处乱扔的垃圾,墙角旁恶臭的大小便,人们对此却熟视无睹。芝麻大的小事,也能引发怒火、争执,而人与人之间的计较和算计、戏弄和报复、对强者的谄媚和对弱者的欺凌,几乎无孔不入,随时随地。为了一丁点的利益,可以争抢得你死我活。说话声大得像吵架,办事则像救火一样的急躁忙乱,绅士和淑女,都只会出现在从前的书本和电影上……

继文觉得,在过去的岁月里,他看到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毫无顾忌地践踏着别人的尊严,又都在若无其事地承接着别人的践踏。到处都是喜欢侮辱人的人和受侮辱的人,因此没有人可以体面,也没有人懂得如何才是体面。也许正是因为侮辱和受侮辱太普遍了,简直像春城飞花,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所以,他们已经将其看成理所应当,见惯不怪,无动于衷了。大家都像是被剥了皮,结着痂,在泥水和尘土中,粗糙地成长,泼皮地生存。连他这样原本自尊心敏感的人,也被社会打磨得看不出什么性格和棱角了。

是的,继文明白,若想给一直赤膊的不体面的社会和人,穿上一件体面的衣服,这将是一个无比漫长和艰难的过程。粗俗永远比文雅更简单容易,更充满快感,更富有传染性和攻击力。

这块土地上的人,在温饱之后,似乎开始意识到有“体面”这样的东西了,但又有新的不体面,如杂草般不断地冒出头来。近些年来,继文越发感到,一个物质繁盛的时代,表面上看,是比过去体面了不少,但实际上,离真正的他所向往的体面,还相差得很远。

从前,有那么多权力之下的不体面,暴力之下的不体面,贫穷之下的不体面,愚昧之下的不体面,简直是触目惊心。而现在,又出现了新的不体面,比如,金钱之下的不体面,竞争之下的不体面,利益之下的不体面,贪欲之下的不体面,差距之下的不体面,依然还是触目惊心。为了财富,面对诱惑,人们不惜贪污,诈骗,制假,拐卖,灵魂被金钱腐蚀,情感被标价出售,各种犯罪如罂粟之花,遍地盛开。从前的不体面,仿佛是赤膊之下的不体面,而现在的不体面,只不过是披上了一件隐蔽的外衣。

哪怕继文在省级机关这样一个貌似“体面”的单位工作,同事共处的都是一些有文凭有头脸的人物,但他还是看惯了那些不体面的小勾当:彼此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对上巴结讨好,对下骄横无礼,打小报告,打小算盘,互挖陷阱,拉帮结派,斤斤计较,蝇营狗苟,为了一点点利益,就要撕破脸皮……很难看到那种堂堂正正、清清爽爽的君子做派。每个人都像是生长在潮湿角落里的苔藓一样,活得那么憋屈和委琐。如果要问继文还有什么梦想的话,他这辈子的梦想就是,在一个真正体面的社会,做一个真正体面的人。哪怕是做官,也要做一个体面的有尊严的官。

办公室主任将这次到梅州的慰问安排表,拿给曾继文审核。继文在厅里主要分管一些业务处室,像文艺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等。这次到梅州,办公室便安排了慰问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汉剧剧团等活动,还将走访几个获得了非遗称号的民间艺人。因对家乡情况非常熟悉,继文就在安排表上添加了到松口镇走访一两个历史古迹的行程。

布置好工作后,曾继文刚想上网看看新闻,就接到一个号码很生疏的电话。他有些迟疑地接了电话,没想到是住在松口祖屋里继善的儿子喜贵打来的。

喜贵在电话里用一种有些怯弱也有些难为情的口吻,吞吞吐吐地问:“大伯,不好意思打搅您。您,您现在忙吗?方便不方便说话?”

继文知道,若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一向很少跟他打交道的喜贵,是不会贸然打这个电话的。他只是春节回“崇光楼”给阿婆饶氏拜年的时候,才会跟喜贵打个照面,喜贵也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给他发条祝福的短信,他也很少回复。毕竟他是喜贵的长辈,况且并不是同房亲属,这中间就有了差别。

“大伯,我碰到了点事情,想请您帮忙拿个主意。”喜贵在电话里字斟句酌地说着。

“是这样的,我去年在深圳打工的时候,不是出了事故,把腰椎弄坏了吗?老板只出了点医药费,就让我回家休养——我老婆、孩子不是还留在深圳吗?她去找我原来的老板要赔偿,但我那个老板说现在工厂生意特别不好,他亏本得很厉害,还有一大笔贷款没还,拿不出钱来。我老婆到他工厂去了好多趟,他就是不给,后来他干脆叫保安拦住我老婆,不让我老婆进门了。我老婆气得不得了,就打电话给我,要我把老板告到法院去,让他赔偿。可是,我害怕打官司,第一,打不打得赢,说不准,第二,就算打赢了,人家说没有钱,拿不出来,怎么办?第三,我腰椎好了之后,还想到工厂做工的,当初老板也是这样答应了,如果现在就把老板告上法庭,那以后还怎么进他的厂呢?——可是我老婆不听我的,天天在电话里跟我吵,还说,如果不打官司,要不来赔偿,就跟我离婚。——唉,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请大伯您帮我出出主意。”

继文一听,眉头皱起来,“哎呀,你这个事,还真有点棘手!——我一直在文化部门工作,对企业这一块的政策不是很了解。好像劳动部门里设有一个处理事故界定、工伤赔偿的专门机构,我觉得,你应该先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哦,现在恐怕换了新的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打听一下。深圳是个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多,这种私人工厂也特别多,恐怕每年都会有不少类似的工伤事故发生,他们处理这样的赔偿纠纷,一定会有很多经验的,条例、法规也都掌握得很清楚。先还是跟工厂协商解决为好,至于上法院打官司嘛,不到万不得已,我也是不主张去的。”

“什么?人力资源和社会……哦,这个单位,我听都没听说过哩。”

“差不多也就相当于过去的人事局和劳动局的合并吧。工伤事故嘛,劳动部门里都有专门负责这一块的。”

“可是,我,我都不知道他们的门是朝哪边开的,我,我怎么去找他们呢?”喜贵的声音听起来像犯了牙痛病。

“这样吧,我先托人打听一下,具体是深圳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在负责处理这种事情,我把电话要来,然后你自己打电话去咨询一下,好不好?”

“那可太好了!大伯,太谢谢您了!给您添麻烦了!”喜贵忙不迭地道谢着,他那无形的牙病,似乎一秒钟就治愈了。

挂了电话,继文有些嫌烦地想:什么七七八八的事情,都找到他的头上来!自他头上戴了顶官帽后,亲友们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找他打听,幸亏他所在单位只是文化单位,不是那些批地、批钱、办证的实权部门,没有多少开后门的压力,否则就更让人头痛了。当然了,亲友们找他,也没有什么非分的想法,大多也只是希望他能帮忙拿个主意,指条门路,似乎同样一句话,从一个当官的人口中说出来,分量就会不同。继文虽身在官场,这么多年下来,也学会了一些官场上的应酬,但他内心里还保有一份学者情结,他自己也从未在根本上将自己看成一个官员。他依然觉得自己是个被命运阴错阳差地选中了而不得不走上仕途的歧路人。而他对自己的要求,只是:在不乏浑浊的官场,做个独善其身的太平官,最起码,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想想自己这半辈子所走的路,想想那些耗费在各种无聊的会议、文件、大话、套话上年复一年的时光,他有时也替自己感到委屈,不值。但转念他就宽慰自己:唉,就是只饭碗呗,就是给政府打份工呗,好歹这饭碗还镀了层釉,看上去还有些光泽。这世上有多少人都在为生存而干着自己不喜欢的活计呢?上天能让几个人称心如意,喜欢什么才干什么呢?再说,就算是打工,看看自己这宽大的办公室,气派的大班桌和沙发椅,还有一间为他专配的小卧室和卫生间,所有这些都预示着,他的人生就算委屈,那也是一种高级的委屈,比起芸芸大众,他的委屈就显得太矫情了!这么一想,继文的心态平和下来,他单等着到了年龄,能快快退休,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静心写一本书,自己开车带着红霞到各地“自驾游”,正式拜师学绘画,参加老年合唱团——总之,那是一个庞大而美好的计划,他要把自己从机关常年的压抑和束缚中解放出来,活出一个真正的自我。

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刘红霞接到丈夫继文的电话,他说,晚上有朋友请他吃饭,他吃完饭就回家。红霞对此已经习惯,她没问他具体和谁一起吃饭,只叫他少喝点酒,早点回家,继文也只简单地应答了一句:知道,就挂了电话。两人的声音听上去都干巴巴的,似乎讲多一个字都嫌多余。

保姆阿玲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红霞走过去说:“曾伯伯晚上有事,不回家吃饭了,你少做一些菜。”

红霞说完,就坐到沙发上,跟孙子真真一起,看电视中正在放映的动画片。她对这些蹦蹦跳跳、花花绿绿、鬼鬼怪怪的动画片,并无兴趣,很多情节也没看懂,但真真要看,她也没办法。这是真真每天雷打不动的看电视的时间。真真的阿爸阿妈交代过很多遍了,每天只准给真真看一个小时的动画片,看完了,阿婆红霞就要坚决把电视关掉,否则,会养成孩子依赖电视的坏习惯,也会影响孩子的视力发育。在这种关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原则问题上,红霞也不敢怠慢。她坐在孙子身边,单等着动画片时间一结束,就把电视关掉。

红霞退休已经有七八年时间了。她是工人身份,到五十岁就退了休。她一直在那家国营食品厂当工人,升到车间主任后,她嫌工作忙,压力大,自己主动要求退居二线,在工会做了个干事。这算是闲职,管点劳保妇保、计划生育、档案保管的事情。后来企业搞股份制改造,与其他几家大小不等的食品厂合并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厂里下岗了一批老工人,红霞因快到退休年龄,又积累了不错的人脉,况且公司也缺管档案和计划生育的人,就把红霞留下来了,她依旧干改组前的那些事情。就这样又干了几年,直到光荣退休,侥幸躲过了那一波席卷全国的国企员工“下岗潮”。

家里有个吃“机关饭”奔仕途的丈夫,家务事便一点都指靠不到他了。红霞对自己的事业没任何想法,只想按部就班地上下班,挣一份工资。她一生主要的心力,都耗费在照顾丈夫和孩子的烦琐家务上。结婚三十多年来,她的丈夫除了煮过几次面条以外,没做过一次饭,没拖过一次地,没洗过一次衣,至今,洗衣机不会开,微波炉不会用,更别说什么电高压锅、豆浆机、电烤箱、吸尘器这些新玩意儿了。红霞一直觉得自己在带着两个儿子过日子,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有时大的比小的还要让人感到难以伺候。

说到爱情——这个词,让红霞想一想,都感觉牙根发酸。如今,她的身心仿佛是一堆摊开来的松散的泥土,再也筑不起爱情的蓄水堤坝了。

她一定是爱过他的。那么匮乏、劳累的知青生涯,支撑到最后,爱情简直成了唯一的亮光。但他们的爱,跟现在年轻人那种“豪放派”的欲望爱情,不是一个东西。那时的情感,是欲说还羞,是懵懵懂懂,是长久的试探、等待、压抑和期盼,是一道远远关注的眼神,是止步于脸红心跳的牵手。这样的爱,如一种沙漠里的植物,只是不断地往黑暗的土地下扎根、扎根,而冒出地面的枝叶,看上去却很瘦弱、低矮,不过,它自有属于自己的不死的坚韧,一种超越时光的生命的力量。这样的爱,由于有长久的共度患难、胼手胝足的记忆做背景,它从一开始就接近于一种血缘般的骨肉亲情。然而,这样的爱,也有着它的先天不足——

是的,性。他们的性,向来如假肢般别扭,如隐疾般羞耻,如刀疤般丑陋,又如残破的老照片般,让人无限伤感……

在结婚之前,他们已经整整交往了八年,其中有四年继文在做知青,另外有四年,继文在读大学。八个寒来暑往,几千个日夜,他们分享一点一滴的心得,写下了上百封书信,他们谈国际国内形势,谈前途理想,谈人生感悟,也谈心中的苦闷和迷茫,真可谓五湖四海风云激荡。洋洋万言中,他们从来避讳交流身体的感受,连句“吻你”,也会被他们的羞耻心剿灭,一句“想念你”,就是他们的“终极”情感表露了。身体,是一个永远让他们感到累赘和羞愧的存在,青春的荷尔蒙冲动只会让他们想到耻辱和罪恶。一个用高昂的红色理想冲刷出来的清教徒般的时代,将他们青春的身体,套膜封箱,一直完好无缺地保存到新婚之夜。在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的护驾下,那晚,他们才向彼此交付出自己的身体。

他们的情感已经像亲人般熟悉、温暖,毫无隔阂了,可是,他们发现,彼此的身体太过陌生,陌生到让人惊讶的地步。情感上,他们如胶似漆,亲如一家,可是,在身体上,他们又冰冷对峙,如临深渊。怎么去靠近、摸索、了解、亲密、缠绵,成了一个无比艰难和尴尬的过程。

继文紧抿着嘴,喉咙里发出了强烈压抑着的哼哼声,似是舒服,又似痛苦;而红霞,几乎像个女烈士,牙关紧咬,双目紧闭,一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悲壮神情。这样的床事,仿佛一种带着刀光剑影的图腾仪式,双方将身体交付给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冰冷的祭坛,又仿佛是一处泥泞不堪的沼泽地,两人深陷其中,苦苦挣扎,充满了被命运捉弄的狼狈和沮丧。

新婚之夜,那床单上留下来的一团殷红的血迹和浑浊的精液,成了他们心灵上一道肮脏的印痕,多年之后,还让他们极力回避,不忍回想。

在他们漫长的婚姻中,他们的性事,向来潦草而苟且,频率也是少见的稀疏。很多时候,他们都是两三个月才有仓促的一次。那些规定动作般的别扭的“双人舞”,似乎不是为了满足双方身体的需要,而只是为了给一桩合法的婚姻,盖上一个合法的印戳,以便给自己和对方一个说得过去的交代。

他们一直没搞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情。他们并没有爱上别人,没有背叛情感,相反,他们的情感随着婚后的日子,越来越像一家人了,完全是步调一致,配合默契,风平浪静。但那些属于异性间该有的激情和欲望,却像千年的冰川,迟迟没有被春风唤醒。他们的婚姻,似乎变成了这样的一个“畸形儿”:感情膨胀成一只硕大的脑袋,健康,灵活,而身体却萎缩成一团丑陋的肉疙瘩,让人不愿面对。不过,最令人料想不到的是,这个“畸形儿”却有着非凡的生命力,似乎没有任何外力能撼动得了它。

这一点,是被事实证明过的。

那应该是继文当处长的时候。办公室新分来一位女研究生。继文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自己的,但他记得她到他的办公室送文件时,那种异样的眼光。这是个高挑、清秀的女孩,学的是中文专业,喜欢留长发,穿长裙,脸上总挂着一副云遮雾绕、落落寡合的神情,与机关里那种干脆利落的世俗氛围,似乎不在一个调门上。继文有次跟她随便聊了几句,才知道,这个女孩是外地人,独自在这里工作。她早年丧父,母亲在老家当医生,几年前又梅开二度,再嫁他人了。她每年只是春节的时候,才回老家探望一下自己的母亲和继父。继文隐约感觉到,这是一个内心有创伤的孤独的女孩。但他与她隔得太过遥远,又是她的上司,就算他对她有些怜惜和好感,他也不会对她有过多关注的。

可是,女孩对他却很主动。她找各种借口,到他的办公室见他,用热切的眼光打量他,无话找话地和他谈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后来,她开始频繁地给他发短信,除了转发一些笑话、幽默,大多都是用亲近的语气,提醒他注意天气和身体。她还发一些自己写的伤时感怀的小诗,请他提意见。对于一个中文系研究生写的这些漂亮灵动的文字,继文只能暗暗欣赏她的才华,偶尔才给她回复简单无味的几个字:有文采,写得不错。他不可能跟她来什么“你唱我和”式的互动。虽然他明白她对自己的那份殷勤和热切,但他一直在竭力地回避她。他认为,这是一个做领导的,应该把握的原则和尊严。

有天晚上,继文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接到女孩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失声对他哭泣:“呜,我要死了,呜,你快来救我——”声音是断断续续,奄奄一息的。继文大惊失色,他不敢挂断手机,匆匆换了双鞋子,下楼拦了辆出租车,就往她住的地方赶去。

一路上,他在手机里不断地安慰她:“没事的,没事的,我马上就到了,你千万不要做什么傻事,再坚持一下……”

在她含糊颠倒的回答中,他颇费周折,终于找到了她住的出租屋。那是一套小公寓。门虚掩着。他推门而入,只见女孩正拿着一只手机,倒卧在客厅的沙发上。沙发的茶几上,放着一只吃剩了一半的蛋糕,还有一瓶喝光了的红酒。见他进来,她泪流满面地爬起来,拉住他的手,喃喃自语:“救我,救我,我要死了,你要救我——”

继文见此情景,知道女孩是喝醉了酒,借酒发泄。他紧锁着眉头,将她的手一把甩掉,严肃地对她说:“小顾,你这是干什么?!请你自重!否则,我可要报告单位,让他们来处理你的事情了!”

女孩的酒劲,被继文的这句呵斥吓醒了。她带着满眼的醉意,怔怔地看着他。过了好久,她才低下头,哭出声来:“今天是我的生日,生日,没有一个人祝福我……”

继文一直威严地站在她的面前,但他的语气和缓下来:“小顾,你这么年轻,也有才华,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你不要这么消沉,自闭,你要融入到社会当中,多交朋友,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些……”

女孩听着他的开导,像个犯了错被当场逮住了的人,低着头,红着脸,一直不吱声。不知过了多久,她突然抹掉眼泪,平静地对他说:“曾处长,你说的,我都懂,谢谢你来看我。实在对不起,打搅你了,你走吧,今后,我不会再影响你的生活了。”

这件事发生后,继文果真再也没收到女孩的短信“骚扰”了。有时,女孩来送文件或报纸,她把东西往他的办公桌一放,一句话不说,眼睛也不看他,就转身离开了。继文其实很想跟她聊聊,但事已至此,也不好再说什么,有时想想女孩,心里会涌上一阵淡淡的失落,但他立刻就把这种情绪压了下去。他设想,如果事情从头再来一次,他仍旧还会这么做的,这是他唯一能做、会做的事情,所以也就谈不上后悔不后悔了。

似乎命中注定的,他的情感除了妻子红霞,对其他的任何一个女人,他都再也付不出什么了。不是红霞完美,不是他对妻子的依恋到了多么难以割舍的程度,也许,只是岁月的一种习惯吧?他似乎已经习惯与红霞的这种血缘般的平淡而厚实的情感了。对于那种充满了荷尔蒙气息的热烈而激情的爱,他早已绝缘。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对红霞的信任和依赖,超越了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任何一种诱惑。

几个月之后,继文收到了一条短信。短信是女孩发来的:“泪纵能干终有迹,语多难寄反无词。他生莫作有情痴,人间无地著相思。就此告别,山高水长,彼此珍重,不再相见。”

后来,继文才知道,女孩已经辞职,去了外地工作。

当然,在继文大半生的经历中,他的“艳遇”还不止这个。在那么多真真假假的应酬中,他也碰到过一些招摇的热情的女子,像他这样的工作,不时还能跟一些年轻漂亮的女演员打上交道,他不是没有动过心,但他从没有受过什么“桃色事件”的困扰。他在心里给自己安上了一道密密的牢固的纱网,没有任何彩蝶飞蛾,可以扑闯进来。

别人都说继文是官场上难得的“正人君子”,对老婆“一往情深”,其实,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实际心理状况,与这些似乎关系不大。也许,他只是太懒了,懒得折腾,懒得投入爱情;也许,是长久的毫无新意的机关生涯,消磨掉了他对生活的热情,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习惯于按部就班,害怕一切节外生枝的人和事;也许,还是因为多年不爽的性事,让他对自己的身体怀有一份隐秘的自卑和厌恶,使他对一切的情感纠葛都产生了逃避心理;当然,也许,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没有遇到过一个他愿意为之全情付出的女性。

说到底,他爱自己,远远要胜过爱——爱情。

由曾继文带队的省文化厅慰问组,乘坐一辆中巴车,带着几箱书籍和音像制品,一早就从省城驶向梅州。慰问组里除了继文,还有一名处长、一名调研员和几位工作人员。年末岁初,春节将近,单位里已经没有太多的公务要忙,大家的心情都很放松。一路上,他们有说有笑。有人提议曾厅长给大家介绍一下他老家的名胜古迹,更有两个女同事鼓动曾厅长给大家来几首客家山歌。谈笑间,都市已经越来越远了,车子沿着高速跑,很快就驶进了天高云淡、满眼翠绿的山区地带。大家趴在车窗上,看着车窗外移动的景色,都情不自禁地感叹道:“哇,真美啊,真像是画上的风景啊——”

中午十二点多钟,中巴车停在了市文广新局的门前,几位局长都在门口站立着,欢迎省厅慰问组的到来。因已到吃饭时间,大家寒暄一阵后,直接去了机关的饭堂就餐。师傅们在饭堂的包间里,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一顿虽然家常但很丰盛的宴席。

局长问继文:“曾厅,你好不容易回趟家乡,中午我们就喝点家乡的酒,怎么样?”

继文说:“你都知道的,我酒量不行,再说,下午还有工作,不着急,我们明天晚上才离开嘛,还要吃上几顿饭的,这酒就留到以后再喝吧。”

“那行,恭敬不如从命了。”局长也不强求,他教服务人员给每人送上一杯茶水,说是以茶代酒了。

席间,大家闲谈了一番时政,十八大的召开,人事的安排,新政的反腐风暴等等,发挥了一下“民间组织部”的幽默。继文说得不多,只笑笑地听大家议论。随后,他就和大家聊起了客家文化的保护和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进展情况。这是他分管的工作,又因梅州是他的老家,他对那些被列入了非遗保护名录的传统项目,可以说是如数家珍。比如,客家山歌、广东汉乐、船灯舞、广东汉剧、提线木偶戏、埔寨火龙、竹马舞、杯花舞、花环龙、席狮舞、鲤鱼灯舞、石雕工艺等等,可谓每个县都有几个出彩的绝活,其中,梅县、大埔、丰顺这三个县,还曾获得“中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称号。

作为一位文化官员,继文对家乡的这些传统“宝贝”有着特殊的感情。每次到梅州检查、调研时,他都会抽空看望一下那些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老艺人,与他们拉拉家常,问问他们的生活情况,是否收了新的徒弟,非遗的补助发放得是否及时,还有哪些困难等等。有时,见到个别无依无靠的老艺人,他们的亲人去世了,子女又不在身边,生活颇为艰辛,继文就自掏腰包,送上几百元钱的慰问金。而那些陪同他一起调研的当地领导,见此情景,往往也都会跟着掏出自家的腰包。

对于曾厅的这一“爱好”,市局领导因长期配合,早已熟悉,于是,他们将这批老艺人的现状,一一做了介绍。他们还特别提到,有几位老艺人最近接受了当地中小学校的聘请,成了校外兴趣班的辅导员,新近招收了一批有兴趣的中小学生当徒弟。孩子们平时上学读书,业余时间和节假日,就跟着这些老艺人学习。

“好,好!这样最好了!老宗族留下来的这些宝贝,今后还得靠一代代的年轻人去传承,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们对这些老传统的兴趣。”继文听了,不由得连声称赞。他有些激动地举起了茶杯,“来,我以茶代酒,敬在座的市局同志们一杯,你们的工作做得很有成效,你们肩上的担子既光荣又艰巨,我代表省厅感谢大家,大家辛苦了!”

市局的同志纷纷站起来碰杯,七嘴八舌地表达着谢意:“谢谢领导关心!希望省厅领导继续支持我们!”

一顿饭吃得宾主双方很是欢畅。

继文想起什么,又说:“对了,我这次来,还想了解一下松口移民纪念广场的建设筹备情况。你们应该知道吧?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项目,以纪念海外华人的‘印度洋之路’。这个项目自二○○四年开展以来,已经在马达加斯加、留尼旺、莫桑比克、毛里求斯岛、科摩罗、印度等地,建设了多个移民纪念工程了。松口移民广场是这个项目的最后一站,也就是一个压轴哩!这是多么难得的宣传契机啊。一直以来,松口古镇都是客家人扬帆出海的始发地,也是客家华侨的回归地,在全世界几百万客家华侨的心中都享有极高的声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所以选择梅州,把它作为客家人移居海外的原乡,并把移民纪念广场定在松口,也是基于这样的历史承载。听说,梅州市已经向全球公开征集项目的设计方案了,是吗?”

“是,是,这个项目现在由梅州市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负责,主要是想将项目和当地的旅游结合起来,走文化旅游的路子。据了解,为了配合移民广场的设立,他们还将在广场旁开办一个世界客侨移民展览馆,系统介绍客家人自宋代起,从松口起航下南洋、远渡海外、在异国他乡奋斗发展的历史。展览馆所需要的图片和资料,我们正在帮忙整理中。——这个项目预计今年年底就能完工,到时候还请曾厅来参观指导。”一个副局长插话道。

“行啊,这个移民广场建好了,我是一定要来参观的。只是,你们别忘了给我发张请柬哦。”

一桌的人都跟着笑起来。

吃完饭,大家马不停蹄,驱车赶到第一个慰问点,那是建在某贫困村的一所农家书屋。他们要将带来的几箱图书,送到那里。

车正开着,突然前方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只见一群人围在一块空地上,舞动着什么东西,似乎在进行什么庆祝活动。继文饶有兴味地叫司机停了车。陪同慰问的市局同志立刻下车打探了一番,原来是附近村庄的一支业余“舞龙队”正在排练,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大巡演做准备。他们舞的,正是梅州地区的非遗项目“花环龙”。

继文知道,这种花环龙,又叫草圈龙、骑墙龙,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在客家地区广为流传。每年的春祭和元宵,不少村庄的村民们都要举行这种舞龙活动。“花环龙”的龙身由一个个篾圈组成,并用绳索加以连接。篾圈上沾满了有颜色的沙纸条,远远看去,仿佛是龙身上的鳞毛,舞动起来,栩栩如生。

为了不打断这些人的练习,继文没有下车,他叫司机把车慢慢地停在路边。大家都凑到车窗前,隔着窗玻璃,乐滋滋地观看了一番。只见那些舞龙的年轻人,随着锣鼓节奏,摆出了各种生动的造型,一会儿“双龙出海”,一会儿“龙游潜底”,一会儿“双雄争霸”,看得一车的人,不禁啧啧叫好。

有人向继文提议:“曾厅,你今年过年回老家吧?您多待几天。到时候,各个乡镇都会组织这些传统活动的,什么舞龙,舞狮,花船,鱼灯,还有闹八音,大巡游,加上不少宗族祠堂的作福活动,那真是要有几好玩就有几好玩哩。”

“我今年是要回老家过年的,在城里过年没什么气氛啊。对于乡下的这些老东西,我一直都特别感兴趣的。所谓的乡土中国嘛,如果没有了这些老传统,那还剩下什么?乡村的灵魂,就保存在这些传统文化里啊。”

继文说着,突然想起今年春节回家,还有项特别的内容——给自己百岁的阿婆饶氏祝寿。一个念头在他的脑中一闪:到时候,若请支像这样有特色的“舞龙队”给寿宴助助兴,不是能锦上添花吗?得记住,见到继志时,要跟他提提。

这么一想,继文对下月要办的“百岁宴”,这个曾家百年一遇的家庭大团圆,不禁向往起来。

第十三章 世相

日出东边一点红,有人富贵有人穷;有人担柴路上走,有人戴笠在田中。

——客家山歌

天刚亮,继志就起了床,简单梳洗过后,他开车去了自己的“新客家饭店”。

这是一家装修简单、看上去其貌不扬的饭店。刷成了赭红色的墙面,已显得有些黯淡陈旧。在三楼的蓝色玻璃窗上,还贴有“平价、实惠、卫生、便民”几个崭新的大字。因近来生意不好,饭店现在已经改变了经营思路,走大众化、薄利多销的路子,面向街坊百姓,因此增添了原本没有的早点供应。继志为此也得早起,去饭店照应一下。

饭店门前的大蒸笼里,第一笼馒头、包子、花卷什么的,已经热气腾腾地在出售了。旁边还有一只煮着茶叶蛋的铁锅,也在咕咕嘟嘟地冒着香气。一个俊俏的姑娘站在一旁边卖边收钱。在这些氤氲的食物的蒸汽中,一个个平凡的日子,变得新鲜灵动起来。食物就像是朵朵芳香美丽的花儿,盛开在庸常平淡的生活里,安抚着人们那凌乱黯淡的心。

继志转身走进厨房。两位身穿白衣服、头戴白帽子的师傅,正手疾眼快地在灶台上忙碌着,给食客们煮牛丸面,下珍珠粉,另一位师傅则在案台上揉着白面。这些有客家特色的汤面、汤粉,是他们早餐供应的主打,已经在街坊中形成了一些口碑,有一批比较固定的食客了。继志见师傅们都很忙,就顺便帮他们递了几次碗,传了几回单。等第一阵高峰过去之后,他坐在厨房里,吃了一大碗加了很多青菜的牛丸面,还添了一只茶叶蛋。在唇齿的咀嚼品位中,享受着一个饭店老板小小的特权。

想起多年前他刚刚开店的时候,一间小小的门面,只请了一个厨房师傅,老婆瑞华算是另一个师傅,她还承担着择菜、洗菜、洗碗、打扫这些杂事。而继志自己呢,每天天不亮要骑着自行车去集市买菜,回来后就兼着跑堂、开单、收费、应酬这些事,有点时间也得去厨房帮忙。两公婆忙得脚不沾地,长年累月都没能按点正儿八经地吃过一顿饭。

好在,那时他们夫妻两人都很年轻,抱定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信念。如果不是每天晚上结账时,数着那一张张大小不一的人民币所带来的诱惑和鼓励,他们怕是很难熬下来的。他记得,为了跟工商、税务人员拉关系,他常常请他们吃饭喝酒,有好几次都被灌得不省人事,被人抬去医院看急诊,打吊针。还有,他为了接下对公旅游的业务,请来那些部门的实权人物,包下乡村别墅打麻将,熬一个通宵,只是为了输掉几万块钱。还有,街上小痞子不时的捣乱。还有,一些单位打白条久赊不还……

真的,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样应付过来的。总之,那时,他就是靠着一个“梦想”在挺着。开店初期,他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万元户”。怎么样,也要做一个“万元户”!后来,钱多了,“万元户”不稀罕了,他的目标也水涨船高。他想,怎么样,也要积攒到十万元,要盖新房子,要攒够养老的钱,还要给儿子留一点家产。再后来,钱越来越不值钱了,他的目标也像是芝麻开花,节节攀高:三层的楼房做好了,门面也逐步扩大了,一层,两层,三层,先租后买,也都买下来了。对,还要存够一百万,存到一百万就够了。不,一千万,没有一千万,肯定不行……

继志正有滋有味地吃着,突然接到一条短信,是大哥继文发来的:“今明两日在梅州慰问,今晚晚饭后,我尽量抽空去你家,但先不要告诉父母,怕临时有变。”

继志没想到,是大哥回来了。但他是“公家人”,时间身不由己,多年来,他们都已经习惯了大哥的这种公务缠身、来去匆匆的“会晤”方式。大哥每次回老家,都刻意低调,隐瞒自己的行程,以防过去那些老同学和一些现任家乡领导得讯后,争相请客聚会。他们的热情邀请,既含有情感的传递,又带着官场的礼节,作为官员的继文,一般也不好推辞。结果,回一趟老家,都被这些故交、同行包围着,约了上顿约下顿,顿顿都安排紧密,连陪爷娘吃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继志开始的时候,对大哥的这种“过家门而不入”的行为,很有些怨恨。本来大哥对爷娘的关照就少,平时也只是打个电话问问,照顾爷娘的一切烦琐小事,基本都由他这个做弟弟的承担着。幸亏自己的老婆瑞华贤惠,对此没有什么抱怨,否则,他的日子岂能太平?而大哥继文似乎对这种局面早已习惯,看不出有多少内疚和抱歉的心情。难道爷娘仅仅是他一个人的爷娘吗?但这样生分计较的话,在兄弟之间又是无法说出口的,继志只得将怨气埋在心里,觉得大哥虽读了书,当了官,人却变得面目模糊,情感淡漠了。

最让他对大哥不满的,还是前几年发生的一件事。

那年夏天,阿妈高彩英在院子里晾晒酸菜的时候,不慎滑了一跤,头撞在旁边的花盆上,全身往右重重地一扭,当场头破血流,右腿骨折,不省人事。当时,继志看着阿妈一头一脸的鲜血,慌得手脚都软了。他急急忙忙地先把阿妈送到镇上的医院紧急包扎后,又叫了辆救护车,转到梅州市最大的三甲医院治疗。随后,阿爸丰庆、弟弟继远、弟媳美云、自己的老婆瑞华都纷纷赶到了医院。因阿妈伤势较重,需住院治疗,而当时床位紧张,医生就把阿妈的病床临时放到了走廊上,说是等其他病人出院后,再做调整。

继志心急火燎地拨打了大哥继文的电话,希望他能在这个节骨眼的时候,出面找找关系,跟医院领导打声招呼,走点后门,将阿妈调整到条件好一些的病房。他一连拨了几个电话,没想到,电话铃刚响,那边就挂了。他再打过去,竟是关机的声音了。继志气得对着手机大爆粗口。瑞华见了,只得在一旁不断地安慰他。

紧急中,还是继远想到自己班上有个学生的父亲,似乎就是这家医院的副院长。因学生在学校上课,继远连忙给熟悉的老师打了电话,将医院的情况简单地说了,让他马上找到那位学生,请他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希望他的父亲能出面帮忙,尽快解决。

房外的走廊上,人来人往,脚步匆匆,推车不断,吵嚷纷纷。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强烈的消毒水的味道。阿妈的头上裹着纱布,腿上绑着石膏,手上插着输液管,表情痛苦地躺在一张狭窄的医用推车上。因走廊不宽,阿妈的推车靠墙放着,大家也只得靠墙找个地方勉强站着,不时还要用手照应一下,以防走来走去的人,不小心撞到阿妈的身上。

在等待消息的焦虑中,继志想到刚才手机中传来的那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的提示音,心里充满了对大哥的怨愤。不就是个小小的厅官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都不接电话,还关机呢!什么东西!平时对家里就没有多大的关照,虽然是个官,但家里人谁沾到他什么光了?还做大哥呢,大哥个屁!——他在气愤中,竟忘了想想,大哥继文的突然关机,恐怕是事出有因的。

好在,等了半个钟头后,继远就接到了那位学生父亲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很客气地说,自己已经得知了他们的情况,正在替他们协调,争取帮他们尽快调整到一张床位,请他们再耐心地等一等。随后,他又详细地询问了阿妈的姓名、送院时间、接诊医生等具体情况。大家悬吊的心,这才放松下来,都小声议论着:“没想到,关键时刻,一个中学班主任竟然比一个当官的都要厉害啊。”

继远知道,大家其实在用这样的话语,变相地表扬自己,于是,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我厉害,是现在的孩子们厉害!现如今,哪个当家长的,不把孩子的事情放在第一位呀?”

大家也都附和了几句,说现在不仅中学老师厉害,小学老师、幼儿园老师统统都厉害,哪个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后,不给老师送礼呢?倒不是指望老师对自己的孩子有多大的关照,怕就怕在别的家长全面送礼的情况下,倘若自己不送礼,担心孩子受到老师的怠慢。

阿爸曾丰庆听此愤愤地抱怨道:“什么世道!老师本来是教书育人的,师德最要紧。我们当初做老师,别说收家长的礼物了,班上几个贫困学生的学费,都是自己帮忙垫付的。那时候是君子忧道不忧贫。唉,现在,完全颠倒过来了,忧贫不忧道,知识分子都堕落了……”

“唉,也不光是知识分子,整个社会都堕落了!医生,本来是白衣天使,现在,不也要收取红包?记者,本来是客观公正的代名词,是全社会的良心所在,现在不也搞起了有偿新闻?多少钱发一条稿子,不给钱就找茬儿,给你发负面报道。当官的,只要手上有点权力,不也处处卡着你,刁难你?这就是一切向钱看的后果。我看哪,没有什么干净的地方了。连看大门的保安都把手上的一点点小权,用得滴溜溜地转呢!”继志在社会上摔打了多年,对这些现象早就习以为常了。

“唉,中国人就这样,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以前嘛,社会风气是好些,没有多少歪风邪气,但人也太穷了,穷得饭都吃不饱,吃顿肉,就像是过大年了,做件新衣服,老大穿小了给老二,老二穿小了给老三,真的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说老实话,现在家家户户的日子,都比从前好过多了,温饱不愁了,有房有车的人也多得很,连‘中国大妈’的消费力,都可以影响到国际金价了,可是呢,社会风气又变得这样坏,连毒奶粉、地沟油这种伤天害理的东西都冒出来了。唉,人心不古,礼崩乐坏啊!”丰庆连连摇头、叹气。

“是啊,人家国外搞市场经济,那是建立在完善的法治社会的基础上的,一切有法可依,按法办事,而且社会保障体系也特别健全,人们没多少后顾之忧。我们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是个人情社会,人治大于法治,法律一向不健全,而且社会保障也不完善,大家都没有安全感,在这种基础上搞市场经济,搞跳跃式发展,不强调规则和道德底线,那大家还不都削尖脑袋,拼命钻空子呀?”继志皱着眉,继续发牢骚。

“除了法律不完善,保障不健全,我觉得,中国人缺乏宗教传统,也是个原因。从前的人,还讲点迷信,什么‘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做了坏事还怕天打雷劈,还怕报应。现如今呢,大家都是彻彻底底的唯物主义了,没有敬畏,不怕报应,除了金钱,精神再没有什么寄托。社会也不敢大力去弘扬那些真善美的东西,似乎一提到真善美,就是唱高调,连最基本的价值观都颠倒了!”继远忍不住补充道。

他们一边愤世嫉俗地议论着世道,一边照应着阿妈彩英。又等了一会儿,一位穿白大褂的大夫走过来,态度和蔼地问:“谁是高彩英的家属?请跟我来,你们先要办理一下住院手续。”

就这样,阿妈住进了一间只有三张床位、看上去设施颇新的病房。

这边刚刚把阿妈安顿好,那边,大哥继文打来电话:“继志吗?有什么事情?今天分管文化的副省长到厅里检查工作,你打电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开汇报会呢。现在汇报结束了,我们马上就要到下边的处室检查去了——我现在是在洗手间给你打的电话。”

继志本想说点什么,犹豫了片刻,到底还是把话咽了下去。他只是冷淡地回了一句:“哦,现在没事了,你忙你的吧。”

那次阿妈住院,因阿爸年事已高,不便守夜,而他们也都各有工作、生意需要打理,于是便请了个护工值夜,白天则由继志、继远他们两家和阿爸轮流看护。阿妈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快要出院的时候,继志才在阿爸的催促下,将这件事告诉了大哥。

大哥大吃一惊,连忙问清了阿妈的伤情,知道恢复不错,身体并无大碍,这才放心下来。他说:“阿妈多亏了你们照料,大家辛苦了,我工作忙,这时候也没办法赶回家去——对了,这次阿妈住院,你们一定花了不少钱,我给你寄一万块钱吧,你自己处理。”

继志本来想客气一下,让大哥不用寄钱,但想想,也没推辞,就模棱两可地来了句:“随便吧。”

两天后,继志收到了大哥给他的银行卡打来的钱款,还有一条短信:“钱汇了,请查收。这次阿妈多亏你们照顾,大家受累了,致谢。我的工作身不由己,请大家原谅。”

这条短信,继志至今仍保留在自己的手机里。就是这条短信,不长的几行字,让他对大哥的怨愤消除了不少。他把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积压在心底里的郁气。一个“致谢”,一个“原谅”,有这两个词,也就够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起,继志对大哥从心里浮出了一点同情:看着那么光鲜那么神气的一个职业,却也包含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无奈哦!对比之下,反而是他这个当小老板的人,活得轻松自在些。这么一想,他的心理便平衡了很多。

那天晚上,快到九点的时候,大哥继文来到了继志家。

多日不见,大家分外亲热。阿爸阿妈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他们上下打量着自己这个不常回家的大儿子,满眼都是欣喜和疼爱,仿佛这个快到退休年龄的人,还是一个背着书包刚刚放学回家的细人儿。

“哎呀,你怎么瘦了?工作很辛苦吧?”阿妈将继文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

“没有啊,我哪里瘦了?体重比过去还增加了两公斤,我正想减肥呢。”继文喜滋滋地坐在亲人们中间,他一改单位里那一贯绷紧的样子,像解开了束缚的沙袋一样,放松地歪在沙发上。

听到儿子的体重增加,阿妈放心了:“你不需要减肥的,你这样的年龄,这样的身材,最标准了。人上了年纪,发点福,是正常现象。”

继文随即问到爷娘的身体、家里的情况,知道平安无事,也没多说什么。他转过头,详细询问着继志的生意情况。继志当着爷娘的面,不想说太多,只是把近来自己在生意上的困境,轻描淡写地讲了几句。

继文说:“做餐饮的,做旅游的,现在普遍都难做,本来这些行业都由公款消费在后面支撑着,现在国家搞廉政,这是大势所趋。就拿我们单位来说,从前那些定点的接待餐厅,现在谁还敢去消费啊?来了人,都是在机关的饭堂吃饭。不过,我还是觉得,衣食住行,是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什么时候都有生意做的。关键还要看你的定位,你的经营特色,大钱不那么好赚了,但小钱是一定有得赚的。”

“我现在就是在做街坊生意,赚点小钱。”继志点头道。

“你上次提到转行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慎重为好。如果没有特别稳妥的把握,我以为,还是不要太冒险,太急于尝试新行业。投资这东西,对于你这样的小老板,一定是不熟悉的不要投,不把稳的不要投。你那些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日积月累赚来的。你又不像那些投机商、暴发户,那些靠政策靠贷款发财的人,他们都是拿着银行的钱、别人的钱在忽悠,你的钱来得不容易啊。”

继文的一席话,得到了爷娘的肯定。阿爸连连表示赞同:“对,对,我也是这个意思。做了多年的行业了,方方面面都熟悉了,最好不要转行,钱来得慢就慢一点,但一分分都是实打实的。你不知道吧?继志那个饭店,现在增加了早餐供应,特别火,有好多熟人碰到我,都跟我提这件事,说是吃上瘾了,每天都要去吃。这样多好,走大众路线,赚钱不多,但赢得了名气和口碑呢,久而久之,饭店不就火了?生意不就活了?”

继文跟大家聊了一会儿,又聊到了阿婆饶氏的百岁寿宴上。他从随手带的提包里,取出了一只大信封,放在茶几上:“继志,瑞华,阿婆的寿宴,这次又要你们操心了。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这是一万元钱,你们先拿着用。——你们不要跟我客气,我这也是替阿婆出的。——对了,我这次在村里见到有舞龙的,花环龙,特别喜庆,特别靓,继志,你去打听一下,到时候,也请一支舞龙队来助助兴。”

说到饶氏的百岁大寿,说到那些即将赶回家团聚的儿孙们,大家兴奋起来,谈话的声音都高了几度。

正谈着,继文看看表,站起身来:“都十点了,司机还在外面等我呢,我要赶回县里的宾馆了,明天早上还有工作。我明晚返回广州,就不过来跟你们打招呼了,春节我再回来。你们多保重啊。”

走到门口时,他想起什么,转身对继志说:“明天中午,有个饭局,出席的都是本地的几个厉害人物,是个大上市公司的老总做东。你也来吧,多认识一些人。到时我把地点和时间发到你的手机上。”

继志明白,大哥在这种场合带上自己,就是对自己的一种无形关照了。

送走大哥,大家梳洗一番,准备上床睡觉。突然,继志的手机响了,接过一听,居然是派出所打来的!把继志吓得一跳。这么晚打电话,出了什么事情?

继志接完电话,一边换衣出门,一边悄悄告诉瑞华:“我如果今晚不能回家,你就直接给大哥打电话,让他去派出所找人。”

“你难道犯了什么事吗?”瑞华有些心惊胆战地问。

“不知啊,我没做什么坏事啊。人家派出所的人倒挺客气的,只是叫我过去一趟,我看,没什么要紧的。我去去就能回来。对了,不到万不得已,你千万别给大哥电话。先弄清情况再说,要不,还成笑话了呢。”

继志匆匆赶到了派出所。

值班民警是个年轻的后生。他看了继志的身份证后,就伸手和他握了握:“这么晚,还把你叫来,辛苦了啊。”

继志一听这话,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他客气地说:“没事,没事,配合公安民警工作,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嘛。”

民警把继志带到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三个人,其中有两个是他饭店的员工——一个男的是厨师,一个细妹是服务员,而另外一个年轻的男人,继志不认识。他们三人身上都带着血迹,鼻青脸肿的。每人都拿着一叠纸巾,很难堪地在身上擦拭。

一看这情景,继志心里已经猜测出八九不离十了。

原来,那个陌生的男人是女服务员的未婚夫,大概听到了什么风声,就从乡下偷偷地赶到镇上,想搞个“突然袭击”。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女服务员的出租屋,却不料在小屋里,正好看到了那个男厨师和她待在一起。于是一场混战在所难免。若不是惊动了邻居,报了警,这事还不知会弄到什么地步。

继志从前在饭店里,也隐约地听过一些有关这个厨师的“绯闻”,但他厨艺好,手脚勤快,又没有什么恶习,继志便不想深究。他知道,现在,一个好厨师太难找了,就算找到了,人家的要价和条件都太高,不是他这样的饭店所能留下的。像这个厨师的这种小“嗜好”,在继志看来,只属于细枝末节。厨师是有家室的人,只要他的老婆孩子不跑到饭店来,找他的麻烦,那他继志就更不想为这种捕风捉影的事情,找他的麻烦了。

民警把继志叫来,一是想让他证明厨师和女服务员的关系,二也是希望他出些医药费,把事情平息下去。

继志当着大家的面,赶紧表态:“这两个人都是我饭店雇佣的,我从来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当然了,大家在一起工作,时间长了,可能谁跟谁走得近一些,说话说得多一些,这种情况是有的。我自己平时跟他们,也挺随便的,经常也会开个玩笑什么的。但是,如果说他们乱搞男女关系——这种事情可不能造谣的,得凭确确实实的证据啊!如果真有这种情况,那我的饭店也不会留下这种人的。败坏饭店的风气,影响饭店的声誉嘛!——好了,好了,我想,这就是个误会,大家说开了就没事了。你们两个也要吸取教训,以后不要走得太近,容易造成误解,毕竟,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还是有未婚夫的细阿妹,传出去,还要不要脸啊?——来,既然都是我饭店的人,出了事,我作为老板,也有连带责任的。喏,这是两千块钱,这位后生哥先拿去医院看看病,这也算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了——既然你是我们饭店员工的未婚夫,那也算是我们饭店未来的家属了!哈哈,还真是不打不相识呢!”

一席话,把转弯抹角的人情都照顾到了,把深深浅浅的利害也都点明了。无人可以再说什么。那个一直僵着脖子、骂骂咧咧的年轻人,犹豫了片刻,还是把钱揣进了衣兜里。四个人一齐低头走出了派出所。

继志走到派出所外面,才放下脸色,对那名女服务员说:“你又不是不知,现在餐饮业这么不景气,找个饭碗容易吗?食欸两只黄豆,就想上天了?你才多大年纪?不好好工作,出了事,我怎么对你爷娘交代?——好了,你跟你未婚夫先走!别再吵架了,谁想再闹事,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两个年轻人低着头,一前一后地跟着,有些懊丧地走了。

继志靠在小车旁,丢了一支香烟给那位厨师抽,自己赶紧给瑞华打电话,报平安,说没什么事,马上就能回家了。然后,继志开车先把厨师送回饭店的集体宿舍去休息,一路上,他没再说话。

厨师下车时,很动情地说了声:“老板,谢谢你啊!”声音竟有些哽咽。

第十四章 迷踪

喜鹊树杈入松林,松林树下好交情。松树千年不断杈,两人百年不断情。

——客家山歌

谁也没想到,几天后,在农历旧年年底,最先从外地赶回家的人,居然是被阿妈视为最不听话的喜康,还有他那个漂亮的女友安琪。

瑞华听说儿子要带女友回家,兴奋得几夜没睡踏实。她将三楼的两个房间收拾好,准备了两套新的枕头、被褥。虽说现在的细妹个个都很“彪悍”,未婚同居几乎被视作稀松平常,但作为未来的婆婆,她还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女友,在正式结婚前,节制一些规矩一些为好。就算人家细妹不在乎,她作为长辈,准备两间房子,也是对年轻人一种善意的提醒和无言的正告:他们曾家可是门风清正的规矩人家!

瑞华将家里从上到下打扫一新,从花市上买回了十几盆艳艳的花,光兰花就有好几种:蝴蝶兰、跳舞兰、大花蕙兰、君子兰,还有一些南方人过节喜欢买的植物:发财树、富贵竹,家里弥漫着一股淡雅的芳香。那套放在客厅里高端大气的红木沙发,更换了新的带刺绣的绒布坐垫,越发透出一种不凡的品质。旧窗帘也换下了,她让商家赶制了一套与家具风格相配的豪华落地窗帘。一幢有些陈旧的小楼,在瑞华的忙进忙出间,顿时焕发了神采。

当天下午,继志亲自开车去揭阳机场接儿子和他的女友。继志特地为此理了个头,还染了一下发,收拾得非常精干利落。他穿了一件半长的咖啡色呢子大衣,配一条驼色的羊毛围巾,看上去像个大学教授,跟他平时羽绒衣、短夹克、牛仔裤的小老板形象,颇有出入。他在候机厅一边耐心地等着,一边自嘲地想:我这是去接自家的儿子呢,怎么弄得跟自己相亲似的?嘿,都是被老婆瑞华给逼的。她把自己搞得那么紧张不算,还让全家人都按她的主意,去理发店打理了一番,隆重得好像是迎接伊丽莎白女王似的!这当娘的心啊,真的是恨不能立刻将儿子和女友绑进洞房里去!

继志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喜康和安琪。安琪不愧是模特出身,婀娜瘦削,高挑出众,她戴了一顶棒球帽,看上去个头似乎比喜康还高出几分。喜康看见了阿爸,欣喜地举起手臂,朝他摇了摇。

他向安琪介绍:“这是我老爸。”

安琪朝继志笑了笑,有些腼腆地叫了声:“叔叔好!”

继志也冲安琪点点头:“欢迎你们回家啊!”

安琪和喜康并排坐在汽车后排的座位上,两人十指紧扣,喜康能感觉出,这个一贯大大咧咧的女孩,此时还是有些紧张的。她一路上都没说话。只有继志和喜康随便地聊了几句闲话。

到家已是吃饭时间。继志将车径直开到了自己的“新客家饭店”。上了二楼,来到一间包房,只见阿公曾丰庆、阿婆高彩英、阿妈丘瑞华已经在餐桌前等候他们了。喜康跟大家一一问了好,又把安琪逐一介绍给大家。因为有安琪在场,他比平日略显拘谨一些。一家人见到安琪,都有眼珠发亮的感觉——这细妹长得真好看。

桌上虽不是什么名贵菜,但做得非常精致、美味。汤是小盅的炖汤,新鲜的铁皮石斛炖排骨,几盘凉菜:凉拌猪耳朵、糯米红枣、素三丝、熏鱼干;几盘热菜全带有客家特色:娘酒鸡、酸菜鱼、香芋扣肉、清炒南瓜苗;主食有薄饼、珍珠粉;甜点是用红糖熬汁拌的粟米羹。

面对美食,安琪一扫原先有些拘谨的神态,露出了一个吃货的本色。刚开始,她还装点淑女的样子,吃得很文雅很节制,吃一口,就点点头,评价一句:好吃。坐在她旁边的喜康和瑞华使劲给她夹菜。吃着吃着,安琪就忘了场合,自己一筷子一筷子地夹起菜来,脸上绽放出一种属于孩童的率真和快乐。大家见她吃得高兴,心情也都放松下来。

当天晚上,全家人是在一种兴奋和略显拘束的氛围中度过的。喜康给每位长辈都准备了一份礼物,送给他们的时候,还强调了一句:这是他和安琪特意为他们挑选的。安琪只好在一旁做出微笑点头状——实际上,她连喜康准备了礼物都不知道。一家人因为有安琪在场,都说起了普通话,有些咬文嚼字的样子,显得格外的彬彬有礼,但多少也有些别扭。

在大厅里坐着喝完茶,聊了一些家常后,瑞华就把他们领到了三楼,指给他们看,为他们各自准备好的房间,让他们早点洗澡,早点上床休息。

等瑞华一下楼,喜康就对安琪眨眼睛:“晚上,是你过来,还是我过去呢?”

“你妈准备了两间房,这意思很明显了,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安琪经受了一晚上的“考验”,感觉到男友家,见男友的父母,实际上比自己原先设想的要轻松很多,心里对喜康的家人添了一些好感,这会儿便恢复了本性,拿出了平日那种又刁蛮又顽皮的口气。

“那怎么行?我一个人睡不着觉。”喜康有些死皮赖脸地说。

“我管你呢!我困了,这边是我的地盘,不许你越界犯规哦,我要锁门了!”

“哎——你知道浴室在哪里吗?”

“我又不瞎!”安琪“咚”的一声把门关上,咔嚓一声按下了门锁。

门外,喜康无声地笑了,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看到安琪的表情,他就知道,今天,算是首战告捷喽!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对,他要再接再厉,再连续打它几个大胜仗。

一夜酣睡,喜康第二日早上睁开眼的时候,竟有“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迷离,一种久违的襁褓般的幸福。家,虽然他一年在这里住不了几天,但它自有一种让人的血液安妥的气息,一种如自己的体味一样贴近的习气。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清醒过来,想到了女友安琪。他看看表,九点十分,赶紧跳下床来,趿着一双拖鞋,往隔壁房间走去。见她的房门依然紧闭,他将耳朵贴在房门上听了听,顺手拧了拧门把手。拧不动。看来,这丫头还真是说到做到,严防死守呢。

喜康没有敲安琪的门。他知道,她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如果没有工作安排,她平时都要睡到十点多钟才起床。她对自己的懒惰还有科学解释:睡觉是最好的美容保养。她说这话却让喜康辩驳不了。因为作为一个靠脸蛋、身材吃饭的女模特,安琪花在美容、化妆品上的时间和金钱,确实比其他同行要少得多。除了一些基本的防晒、补水的护理,安琪平日里都是素面朝天的,她的美属纯天然类型。

喜康到卫生间简单梳洗了一番过后,便走到一楼的客厅。此时,阿爸早已离家,去了自家的饭店照应,阿公和阿婆则到公园里散步还未回家,阿妈正在厨房里准备中午的饭菜。见到儿子,瑞华的脸上荡出了关切的笑容:“昨晚睡得好不好?”

“挺好。——我这次回来,发现家里变美了,哦,这窗帘是新换的吧?几靓哦。”喜康的目光在家里逡巡着。

“你觉得好就好。对了,安琪呢?”

“她还在上面睡觉。不等她了,我先吃早餐。”

瑞华有些迟疑地问:“这都九点半了,还不把她叫起来吗?再说,早餐你一个人先吃,好不好?”

“她就喜欢睡懒觉,经常都不吃早餐的。你别管那么多了,我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

瑞华赶紧从灶上的一只大蒸锅里,给儿子陆续地端上了保着温的早餐:一碗“三及第”汤(即当地特有的一种猪杂汤),一碗麦片粥,还有蒸饺、包子、煎蛋,摆得满满当当地一桌。儿子坐下来,刚喝了一口用麯染成红色的“三及第”汤,不禁张开嘴,“嗨”地感叹一声:“好鲜甜啊——难怪人说,走遍千山万水,吃遍山珍海味,都不如童年的味道,阿妈的手艺。”

瑞华笑呵呵地坐到儿子的对面,眼睛不眨地看着儿子吃,一个劲地说:“好吃你就多吃几碗,我做得多,还剩一大锅呢。”

“中午还想吃什么?我给你做。”瑞华的眼睛像是被磁石吸到了儿子的脸上。

“我们待会儿要出去玩,中午不在家里吃的。”儿子边吃边答。

“你昨天刚到,今天在家好好休息一天嘛,假期还长得很,着急什么呀?”

“人家安琪想出去玩,随她高兴呗。”

“是,是,安琪这是第一次上我们家来,是要让她高兴。——这细妹还真是长得靓。”

喜康得意地笑笑:“嘿嘿,拿得出手吧?——阿妈,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安琪跟我们客家姑娘属于两种决然不同的品种,你今后可要多担待一点。”

“我知,我知,你阿妈活这么大岁数,还没有这个眼力吗?只要能把她娶进门,你阿妈没有什么不能担待的。”

“哈哈,我有个世界上最好的老妈了!”

母子俩正说得热乎,安琪从楼上优雅地走下来。瑞华连忙起身。安琪向她客气地一点头,说了声:“阿姨好!”

“哦,安琪,你好,你好!昨晚睡得怎么样?”

“很好啊,我觉得这里的空气比北京强一百倍,早上醒来,满屋子都是植物的香气,就像是到了乡下度假村的感觉。”

“是啊,是啊,我们这里跟北京比起来,那就是乡下了。没别的,就是山好水好空气好。”瑞华一边和安琪搭话,一边忙着从厨房里一一端出了为安琪准备的早餐。和喜康一色一样的,满满地摆了一桌。

安琪“哇”地叫了一声:“这么多呀,哪里吃得了?”

喜康说:“你先拣好吃的吃,能吃多少算多少,吃不了就剩下,没关系的。”

两人低头小声地商量着一天的活动安排。

喜康早已胸有成竹,他说:“‘迷案追踪’嘛,我们今天就从源头追起。我估计今天一天恐怕还追不完,明天我们再接着追,怎么样?”

“耶!”安琪兴奋得打出一个“V”字手势。

突然,安琪皱着眉,偷偷地把嘴里正咀嚼着的一块猪杂吐到桌子上。她对喜康递了个眼色,喜康会意,把她面前的“三及第”汤移到自己的面前。

“有牛奶吗?”安琪小声地问喜康。

“有牛奶吗?”喜康大声地问正在厨房里干活的阿妈。

“什么?牛奶?——哦,有,有,家里什么都有的。”瑞华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了两盒袋装牛奶,放到餐桌上。她看看安琪桌前的食物,道:“哎呀,安琪,你没吃什么东西嘛。是不是不习惯这样的口味?你说,你喜欢吃什么,阿姨给你去买。”

“没有啊,挺好的呀。”安琪客气地说。

喜康插话:“阿妈,你忙你的去吧,别管我们,需要什么,我们会管你要的,一家人不用客气。”

等瑞华走开后,安琪刮刮自己的脸皮,做出一个“羞”的样子,轻声地反抗道:“谁跟你是一家人了?”

“你睡了我家的床,吃了我家的饭,想赖都赖不掉了。”

“呵,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啊?”她伸手在喜康的肩膀上捶了几下。

喜康边躲边向她打眼色:“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别给阿妈看到了。”

喜康开着阿爸的那辆小车,载着安琪,从松口出发,开始了他们的“追踪”之旅。

他们最先来到的地方,是松口的标志性古迹,元魁塔。

元魁塔位于松口镇铜琶村,这里是松源河流入梅江的交汇口,河道开阔,两岸山峰对峙,景象开阔雄奇,呈“狮象把水口”的风水。狮子伏于南,叫狮山,象把鼻子伸向江心,称象山,狮象相向而立,共同把守着梅江。建塔之地,就选择在河水转弯之处一座不算太高的山坡上。

喜康将车子停好。安琪远远就望见古塔耸立于一座小山之上。塔下建有一幢像寺庙一样的建筑。两人下车徒步往古塔走去。路上,喜康像个导游似的,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他说,这座古塔是与松口历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人就是明朝吏部侍郎、翰林学士、担任过明代最后一个太子老师的李士淳,因他字二何,世人多称他为李二何。

李二何自幼聪明过人,博览诗书,十九岁考中秀才,二十五岁在省城乡试中,高中头名举人,获“解元”称号。据说,随后几年,李二何因屡次科考不顺,便感到松口的“山川文峰欠佳”,按照迷信说法,“文峰”凸显的地方,就能多出科举人才。而文峰欠佳,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要建造一座笔形的巨塔,改善风水。为此,李二何发出倡议,募捐建造一座九层八角的巨塔。这个倡议得到了当地乡绅的响应,他们纷纷捐钱捐物。

巨塔于明朝万历四十七年动工,直到崇桢二年才建成,历时十年。而此前一年,李二何参加殿试,高中会魁,因此将塔命名为“元魁塔”。古塔为楼阁式造型,八角形,朴厚庄重,共九层,四十多米高,底层为方形花岗石筑就,其余以青砖砌起,塔顶嵌有一只巨大的铁铸宝葫芦,底部直径约一米五,重达一万多斤。在当时落后的技术条件下,如何将重达万余斤的铸铁造型安放到塔顶上,至今仍旧是个谜。

安琪一直安静地听着喜康讲解。在冬阳的普照下,周遭的一切,呈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美丽。绿树、青山、碧波、悬崖、古塔,带着一种历史的沧桑和历久弥新的壮阔,震撼了她,使她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说话间,他们已经顺台阶爬到了古塔前。喜康说,塔下这座像寺庙的建筑,是一座文昌阁,祭祀供奉的是文昌帝君,主要是祈祷松口这片土地上能多出人才。据说,这里也是李二何当年藏书授课的地方。

“想不想登塔?很高的。”喜康问安琪。

“爬,当然爬了!华山、黄山那么险的山,我都爬了,爬座塔,算什么?”安琪说着,快步走到喜康的前面。一群前来游玩的年轻人,唧唧喳喳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几个人又都不约而同地回头打量起安琪。而安琪对于这种瀑布般倾泻的眼神,早已熟视无睹。

这座建于明朝的古塔,经过几次修葺维护,如今古风犹存,风姿绰约,没有一丝一毫的衰老破败之感。行至塔门前,安琪看见石门上方刻有“元魁塔”三个字,便想一脚跨进去,却被喜康拉住了:“慢一点,你看看,这就是大才子李二何的亲笔字。”

安琪这才注意到,塔门旁有李二何亲自撰写的一副描金的对联 :“澜向阁前迴,一柱作中流之砥;峰呈天外秀,万年腾奎璧之光 。”字迹方正朴厚。

安琪道:“这奎璧之光,是什么意思啊?”

“哈哈,你这就问对人了。什么奎璧之光,本来我也一直不懂,来的次数多了,有一次,我特意回家查了字典,才知道,这‘奎’是指一种星宿名,主文昌,奎璧之光,大意就是文教昌盛,人才辈出的意思。当初修这座高塔,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嘛。”

“哟,你了不得啊!”安琪用手指在自己的眼皮上刮了刮,俏皮地做出了“刮目相看”的样子。

两人沿着塔里的石阶盘旋而上。越往上爬,台阶越窄,光线也越暗。等到安琪有些气喘吁吁的时候,眼前一亮,他们已经登上了最高层。喜康一直在安琪的身后提醒她,要她注意安全。安琪小心翼翼地贴着塔墙站着,双手还紧紧地抓着喜康的胳膊。幸亏她没有恐高症。过了一会儿,她那有些胆怯的心,才平复下来。她临高眺望,不禁大叫起来:“啊,太美了,太美了!”

只见松源河和梅江就在脚下汇合,碧波荡漾,河水悠长不见尽头。两岸山峦叠嶂,翠峰对峙,山水交相辉映。松口周边的客家民居和田园风光,就像是精巧的积木一样,五颜六色地排列着,可谓钟灵毓秀。山风浩荡地吹过,让最迟钝的人,也会产生“江山如此多娇”的感叹。

喜康指着脚下的梅江水,告诉安琪:“我们松口是闻名中外的华侨之乡,它是明末以后客家人出南洋的第一站,而元魁塔,就是当年客家人出洋乘船的必经之地。几百年前,客家人为了谋生发展,都是在松口镇上的火船码头搭船出海的,当船沿着梅江,行至元魁塔时,这些华侨都会不约而同地来到甲板上,翘首仰望它的英姿,在心里和故乡做着最后的告别。而当他们回归故里时,只有看到了元魁塔的身影,他们才会感到真正回到了家乡。如今虽然水路萧条了,但元魁塔依然在这些华侨的心中,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很多华侨重回故土时,都会特意来到元魁塔前,拍张照片纪念,他们把古塔当作了家乡的象征。”

安琪在喜康的介绍中,想象着当年那些客家华侨背井离乡、漂泊海外的心情,想象着他们返乡看到元魁塔时的情景,莫名其妙地湿了眼眶。

下得塔来,往车上走时,安琪才想到“迷踪”的问题:“你带我来看元魁塔,这和迷踪能扯上什么关系呢?”

喜康坏笑了一下:“你别着急呀,我们的‘追踪之旅’这才刚刚开了个头。参观古塔,是让你记住一个人,李二何,这个人就是我们‘追踪之旅’的关键人物。”

“哇,喜康,你还真有两下子嘛!来,来,奖赏你一个!”安琪在喜康的脸上“啪”地亲了一下。

喜康道:“这都快到中午了,你想到哪里吃饭?”

“这附近有没有‘农家乐’啊?”

“行,反正松口也不大,我开车带你找找,顺便让你欣赏一下我们客家的山水。”

冬日的山区,树木的层次深深浅浅,比春天更显斑斓、开阔。田野大多荒芜着,等着春天的雨水和萌动。安琪坐在车上,跟着车里播放的一盘拉丁摇滚歌手夏奇拉的音乐CD,有节奏地摇晃着身体。心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第一次回男友的老家,见男友的家人,没想到,竟是如此的顺利、开心,没人干涉他们,没人叫她遵守什么清规戒律,看得出来,喜康的家人甚至对她还抱着一些取悦、迎合之意——临行前,她一直将这次松口之行,视作畏途,勉为其难,现在看来,真是多虑了。

他们找到一家刚开张没多久的“农家乐”饭馆,饭馆四周挂着鲜艳的灯笼,插着崭新的彩旗。这是由一座古旧的围龙屋翻新改建的,天井旁宽敞的堂屋,改成了就餐的大厅,而两旁一间间不大的房舍,安装了空调,摆上了餐桌,改成了包房的式样。

喜康和安琪要了一间小包房。两人点了几道家常菜。这里所有的菜品都冠有一个“土”字,表明自产自销,出自天然。连一罐普通的猪肚煲鸡汤,都有别样的风味。安琪一连喝了三碗,大呼“过瘾”。

席间,喜康跟安琪聊了一些李二何的传说故事。这些故事都是他小时候听做教师的阿公讲的。安琪听着喜康讲故事,觉得那些故事就像缭绕在大山深处的云雾一样,遥远,神秘。她不插话,将故事当成餐桌的作料,有滋有味地边听边吃。

“你累不累?中午要不要回去睡一觉?”喜康问。

“算了吧,待会儿,我们就在车子上休息一下。”

喜康将小车停在一处僻静的乡野。几棵大榕树用浓密的枝条,遮天蔽日地围出了一方幽密的场所。两人将小车的前排座位拉后、放低,车窗的玻璃放下了一半。安琪将一顶棒球帽的帽舌罩住自己的眼睛,她半躺着,在饱餐之后的微醺中,准备打个小盹。喜康也靠在椅背上,准备闭目养神。

他瞄了安琪一眼。一对又长又直、裹在紧身牛仔裤里的美腿,挑逗般地跃入他的眼帘。他在心里暗暗地叫了一声:操。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到她的大腿,把嘴凑到她的嘴上,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声:“我想——你了。”

“讨厌!我都快睡着了!这光天化日之下,你还想耍流氓吗?”安琪被喜康纠缠着,只得睁开了眼睛。

“你摸摸这里,硬不硬?”喜康腆着脸,继续与安琪缠绵。

安琪终于微笑起来。她像一个溺爱的母亲,面对嘴馋的孩子,无奈而又满足地做出了妥协。在散发着植物芳香的乡野里,他们完成了一次匆忙、略带慌张的“车震”。这无疑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安琪的脸在四周的苍茫绿色中,像一朵灼灼盛开的牡丹。

小车像一艘摇荡的船,在大海的深处,安静下来。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了。两人都焕发出一种婴儿般的喜悦。喜康发动了车子,他用客家话问了几次路,终于将安琪领到了一处规模宏大的围龙屋前。

这就是建于明末清初的“世德堂”。

一六四四年农历甲申年,中国发生了一桩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月,农民起义军领袖李自成在西安称帝,建国号“大顺”。农历三月十八日,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城。次日,崇祯皇帝因走投无路在景山自尽,明朝灭亡。而当时,李二何作为东宫太子朱慈烺的侍读太傅(即老师),其命运自然变得诡谲异常。按照《程乡县志》(梅县当时称作程乡)的说法,李二何没有接受新政权大顺朝的任命,因此受到刑笞,后来,他潜遁归里,具体情况则语焉不详。而李二何在自己的文字里也仅提到:“愧一死而未能”,心情沉重,“匍匐归里”。

李二何的返乡,不同寻常处正在于,有传说,他是秘密携带太子朱慈烺,从京城回到家乡松口的。在传说中,李二何回乡之后,与哥哥李匪何一起为反清复明的事业奔忙。他们与一批前朝志士,秘密策划在松口起兵,扶持太子登基,号召各路勤王之师,以图恢复大明的江山。二何的侄子李直简是个富商,他鼎力支持叔父的事业,出巨资修建了一座殿堂式的围龙屋“世德堂”,其规模宏大,构造独特,就是为太子登基而准备的。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李直简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钱财,他建造“世德堂”的钱,正是因为李二何偷偷携太子归来时,也携带了大量国库的钱。“世德堂”的建造,是动用了明朝国库的钱财。

“世德堂”为“三堂二横三围龙”的式样,占地约七千多平方米,共有七十二个天井,三十六间厅,二十四个门楼,二百九十九间房,两口水井。外围向两端延伸的横屋处,还设有十座炮楼。围墙是用糯米混合石灰、黏土、沙子夯筑而成的,坚固无比。正门的两侧嵌刻着李二何亲笔书写的对联:保世滋太,明德惟新。有人正是从这副藏头的对联中,推敲出屋主人隐晦的心思:保卫大明,扶持太子。

建于一六四五年的“世德堂”,距今有三百七十年的历史了。喜康和安琪参观的时候,有些房舍因为年久失修,已显破败,但主要建筑都完好地保存了下来。不多的一些李姓后人还居住在此。这里,古树葱茏,房舍幽静,小鸟在午后的树枝上蹦跳着,婉转的叫声如水花四溅。古井旁,有两个中年妇女光脚穿着拖鞋,正在用吊桶把井水汲上来,洗衣洗菜。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听说喜康和安琪是特意从北京赶来参观的,就从自家端出了几张木凳,让他们坐着歇息一会儿。他也坐在凳子上,边抽烟,边和他们聊起了闲话。

“你是李二何的后人吗?”喜康用带着客家方言的普通话问他。

“是啊,我姓李,这座大屋就是我们家的祖产。”老人瘦削黝黑,但看上去气色旺盛,反应敏捷。

“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安琪插话道。

“我没什么工作,就是农民,现在在家里养养兰花。喏,这么多兰花都是我种的。种好了,我就拿出去卖,销路还不错。”

“听说,你们住的这所大围屋‘世德堂’,就是当时明太子朱慈烺的行宫,你知道这回事吗?”

喜康没想到,自己随便的一句问话,居然撩起了老人的谈兴。

“当然知道了。这是我们作为李二何后人的骄傲啊!有人怀疑这样的传说,说太子没有跟二何回到松口,但我们是深信不疑的。——你们去看看‘世德堂’的建筑特点,就明白了。这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大宅院呀。我们‘世德堂’的正堂分上、中、下三堂,三个正堂的屋顶,都是用斗拱封闭起来的,也就是俗话说的‘三堂不见瓦’,而斗拱下的蓝条红底和两侧墙面的方条装饰,明显都是皇宫大殿的风格,不是我们客家围屋的特点。还有,你们注意到没有?在下堂和中堂的天井中间,是一条宽敞笔直、高出地面的石甬道,突出了屋主人的身份,这在所有的客家民居中都是见不到的。而花园楼后面的那座源远楼,你们去看过吗?它面朝松源河,背靠着炮楼。那里就更明显了,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皇宫大殿啊!从大门进去,分三级层次而上,正中每级七个台阶,左右各有小楼梯式的台阶。中厅很庄严,很开阔,两旁可以位列多人。你们谁见过这样的古民居了?那里分明就不是住家的地方,而是预备给太子登基的场所啊。”

老人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自豪神情,如数家珍地描述着这些,他还特别提到了一件事,以证明自己的说法。他说,在梅州的客家人,特别是他们松口地区,至今每年都会过一个隆重的节日,叫“太阳节”,以纪念太阳的生日。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九,住在这里的每家每户,都会将事前备好的猪肉、鱼、鸡、果品和自己酿制的娘酒,放在太阳出来的方向,敬奉太阳,有些人家还用纸叠成太阳帽,口诵“太阳经”,其中有一句是“太阳三月十九生”。而农历三月十九日正是明朝崇祯皇帝在景山自缢的日子!他听老辈人介绍,这个节日就是从他们“世德堂”传出的。当初,他们李家为了祭奠崇祯皇帝,表明对大明的忠心,又不被清廷起疑、灭杀,就想到这样一个节日,假借太阳之名,实际上纪念的是崇祯皇帝。

喜康听此,插话道:“这个我知道,我们家到现在也是过‘太阳节’的。每年的农历三月十九,我们都要在家里吃炒面。我在国内跑了很多地方,从没听说有过这个节的。”

“世德堂”是客家围屋中少见的宏大规模,一间间厅堂,一道道门楼。喜康领着安琪在这些老屋中穿行,感觉就像在迷宫里探险。安琪到了这时候,对喜康所说的“迷案”追踪之旅终于有了头绪。她问:“你说的什么松口迷案,是不是就是关于明太子朱慈烺的?后世都搞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跟随自己的老师李二何,躲避到松口来?”

喜康惊喜地“耶”了一声,赞道:“聪明人啊!对,这就是我说的‘迷案’——不仅指朱慈烺是否跟随李二何逃到了松口,更是指他最后的下落,究竟是什么。”

“难道史书上没有记载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真的查过一些资料。《明史》中是这样记载的——‘京师陷,贼获太子,伪封宋王。及贼败西走,太子不知所终’。贼是指李自成,李自成将他封为宋王,后来清军攻入北京,李自成败走,吴三桂希望立朱慈烺为明帝,但被摄政王多尔衮拒绝,吴三桂就挟持朱慈烺到了山西,据说,朱慈烺死在了陕西宁家湾。关于太子的下落,还有几种说法,有说是被李自成杀死的,还有说是被清军处死的,当然,像我们松口人,大多是相信另一种说法,朱慈烺随同李二何逃到了松口避难。后来,已过古稀之年的李二何,见清兵入粤,反清复明的大业已无希望,为了太子的人身安全,就劝太子隐居在阴那山灵光寺里,让他剃发出家,民间称其为太子菩萨。——对了,我明天就准备带你去阴那山灵光寺参观的。听说,寺院的后山上,有座埋有历代住持灵骨的大墓特别奇怪,所有住持的灵骨都围绕着一位叫‘一清光’禅师的灵位,而那位禅师据说就是太子菩萨。”

“这么扑朔迷离啊!你完全可以写一部《太子迷踪》的小说了!”

喜康不禁笑道:“哈哈,这是个好主意,看来我退休以后,有正经事可做了。”

安琪面对着那一座座灰瓦白墙、连绵一片的古屋,心里突然涌起了阵阵悲凉的感觉。天,水晶般的透蓝,阳光,破壳般的新鲜,鸟鸣,琴弦般的欢快,几百岁的古树,依然枝繁叶茂,郁郁苍苍。可是,当光阴像河水一样地渡过之后,人世又能留下怎样的痕迹呢?所有的风流,风光,传奇,传说,都会被雨打风吹去。世界永远是新的,而新的一切,又靠着旧的残骸和尸骨去滋养。物是人非,沧海一叶,渺小的人,到底能在无尽的光阴面前,做些什么呢?

一只不知名的小鸟,倏地从他们的眼前,飞速地掠过,眨眼工夫就了无痕迹,只留下几声清脆的啼叫。

第十五章 归家

榄树打花花揽花,郎就榄上妹榄下。掀起衫尾等郎榄,等郎一榄就归家。

——客家山歌

喜康携安琪返家后,他们一般早上都睡到九点多钟才起床,然后,吃一顿阿妈瑞华为他们准备的丰盛的早餐,就出门开车玩去了,一直要到晚饭前才能回家。几天来,喜康领着安琪在松口周边的乡镇转悠,参观了不少保存完好的客家围龙屋,还有一些古老的骑楼,拍了不少照片,还吃了很多有特色的小吃。山区清新的空气,透明的阳光,青山绿水,果树稻田,迎风飞舞的彩蝶,欢快蹦跳的野鸟,让这两个看惯了京城灰霾的年轻人,仿佛置身在一个梦幻般的世外桃源里。

一路上,人少,车少,间或有一些骑摩托车的乡人,载着鲜艳的年货,大包小包地满载着从身边驶过。到了一处围龙屋集中的地方,喜康就把车子停在晒谷场上,和安琪慢慢地走去参观。这些围屋,最老的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新一些的,距今也都有八九十年了。它们虽然有些破败,但大多保存完好,门楼、牌匾、木雕、瓷画、窗棂、屋脊,颜色几乎剥落了,不过,还能看出先前栩栩如生的狮子蝙蝠寿桃葫芦等吉祥造型,显出主人富丽精致的审美情趣。推门四望,里面的房间大都空着,但会有一两户人家的老人仍留守在此,他们见到陌生人探头,便用客家话热情地招呼人家进来参观,有时还请陌生人坐下来喝喝茶,聊一些祖辈的辉煌往事和晚辈的各奔东西。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四周飘着各种植物的混杂的香气,阳光干爽的芳香,土地淡腥的芬芳,人像是漂浮在一条香水的河里。安琪闭着眼,伸长手臂,做着深呼吸。她边给自己“洗肺”,边开玩笑地对喜康说:“我想在这里买栋别墅,等老了后,就到这里来养老。怎么样?”

“行啊,这里的别墅又不贵,一栋别墅的钱,在北京还买不到五环以外的一个小户型呢。”

“那好,那你就帮我留意一下。”

“你当不当真?——嗨,我看,你还是嫁给我得了,别墅我替你买了,外带着还送给你一个有模有样的大活人!”

“听上去是个不错的主意哦,本姑娘要回去认真考虑一下。”安琪还是一副玩笑的口吻。

喜康急了:“我说的是认真的,你——”话还没说完,安琪的手机骤然响起来。她一看来电显示,眉头就皱了起来。犹豫了一下,她还是不耐烦地接了手机:“喂——”

“琪琪,我是爸爸。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外边。说吧,你有什么事?”

“快过年了。你今年过年,回趟家,好不好?你,你小凤阿姨上个月给你生了个弟弟,你回家看看,怎么样?”

“哟,你终于抱上大胖儿子了,还要女儿干什么?”安琪一脸嘲讽地说。

“咦,你怎么这样跟爸爸说话?爸爸哪点亏待你了?”

安琪撇着嘴,不说话。

过了一会儿,话筒那边又传来一种压抑的声音:“那你过年到底回来不回来呀?”

“我跟朋友出去玩了,没空。”

“你有本事就永远别回来!”一声怒吼后,是电话挂断的声音。

安琪的脸色陡然挂上了一层冰霜。她低着头,用靴底狠狠地碾着地下的一片落叶,好半天,才没好气地对喜康说:“不玩了,你把车钥匙给我。”

喜康一言不发地跟着安琪坐到小车里。安琪把他猛地往外一推,带着哭腔喊道:“你烦不烦?你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不行吗?!”

喜康只得下了车,站在一棵大树下,有些担心地朝车里望着。透过车窗,他看到安琪趴在前排的座椅上,埋着头,肩膀一耸一耸地在哭泣。他不由得一阵心酸。

看起来那么光鲜活泼、无忧无虑的一个可人儿,原来,就像一个脆弱的布娃娃,所有的破碎和伤痕,都埋在她的身体里。在这个世界上,她是一个多么孤单的人啊,她只能用满不在乎来遮掩自己的缺失,用自己刻意保持的孤独来遮盖实际的孤独。他能感觉到,她的内心里那一触就会疼痛的深深的伤疤。

那天下午,这对玩疯了的恋人,谁也没心情再接着玩下去了。安琪带着红肿的眼眶说,时间还早,自己还不想回家。喜康就把车子开到了梅江岸边的一个僻静处。两人下车坐在江岸边的一块石头上,任江风拂面,看涟漪消散,各人想着各人的心思。

不知过了多久,安琪站起身来。两人钻进车子。安琪问:“今晚有什么电视?”

“不知哦。反正现在频道多,有得挑。”

“算了,今晚我就在电脑上打游戏。哈哈,我要打通关了!”安琪说着,突然按下了车上的CD开关。夏奇拉那富有感染力的拉丁音乐,如开启香槟酒似的,轰然一响。安琪高叫一声,手舞足蹈地在车里扭起来。是的,这才是她安琪该要的节奏,该要的生活呢!

喜康瞄了她一眼,暗暗舒了口气。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继志泡了壶茶,边喝边看电视新闻。瑞华忙着收拾房间,清理杂物,洗衣刷碗,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做着各种准备。这几天,眼见儿子喜康与女友安琪,一直甜甜蜜蜜的,他们早出晚归,白天到外面去游览,晚上回来则待在房间里上网,聊天,两人形影不离,头碰头说话,声音轻柔,做阿妈的见了,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瑞华很想找个时间和儿子谈谈心,催催他和安琪订婚的事。按她的设想,最好这个春节就让儿子把婚订下来。儿子在北京已经买好了房,如果再重新装修一下,添置一些用品,做些结婚的准备,再过几个月,他们就可以正式结婚了。只有儿子结了婚,她这个做阿妈的,才能把肩上扛着的无形的担子放下来。

她找不到与喜康单独相处的时间,只得在晚上睡觉前,将自己的这些心思告诉了老公继志。继志说:“我看喜康和安琪相处得挺好的,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做家长的,不能心急。现在的年轻人,都有逆反心理,你越催恐怕就越坏事。”

瑞华想了想,觉得老公说得有道理。突然,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便对继志说:“我给喜福打电话,看看他们两口子能不能带着宝贝儿子,早点过来玩。他们都是年轻人,年龄又差不多大,人家都抱上大胖儿子了,喜康安琪看着,一定会眼馋的。让喜福两口子,暗中给他们鼓动鼓动,你说怎么样?”

“对啊,让喜福两口子带着真真,给他们现身说法。行,你事先跟喜福他们交代清楚,让他们劝得自然一点,不要刻意去当说客,以免引起安琪的反感。”

主意一定,瑞华当下检查了一下关紧的门窗,压低嗓音,给她的侄儿喜福打了个神秘兮兮的电话。

一天后,喜福带着老婆雅芳、儿子真真,开着一辆小车,一家三口热热闹闹地来到了松口。他的阿爸继文还在上班,无法请假,就留下阿妈红霞在家里陪伴他。他们两口子要过了除夕才能返回老家。

瑞华把喜福一家安排住在“新客家饭店”里。大家又一次在饭店里聚餐。人更多了,七嘴八舌的问候和交谈,就像树上不知停歇的鸟鸣。

安琪是第一次跟他们见面。喜康也是好久没见他们了。喜福亲热地搂着只比自己小几个月的喜康,半开玩笑地说:“好小子,本事不小,艳福不浅呀!”

瑞华上前,一把将真真抱住:“哟,真真长得可真快哦,一眨眼,都这么大了。来,叫我一声阿婆。”

真真有些怕生,抿着嘴不开腔。

雅芳笑着抱起儿子,替他打圆场:“我们家真真最酷了,不想说话的时候,谁哄都不行的。”

丰庆和彩英看着自己的第四代小人儿,有一种幸福得不真实的感觉——这一代代的小人儿,怎么就像变戏法似的,一个接一个地冒出头来?喜福、喜康小时候的样子,似乎还在眼前晃动,他们那奶声奶气喊“阿公、阿婆”的声音,似乎还在耳边回荡,怎么眨眼间,他们就长大了,就自己养起了小人儿?原来,光阴,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魔术师啊!

喜福说:“你们看着真真长得快,可我天天跟他待在一起,怎么觉得他长得特别慢啊?我好想一觉睡醒,一睁眼,真真就是个大孩子了,就能跟着我到球场上去踢球了!”

彩英笑道:“有句老话你知道不?等水难滚,等子难大。你越心急,孩子就越长得慢。”

瑞华说:“哟,喜福,你才比我家喜康大几个月啊?你儿子都这么大了,你还心急!我家喜康——他倒真沉得住气哦!”

众人都打哈哈:“哎呀,喜康也快了,快了!”

喜康迅速地瞥了一眼安琪,见她的脸色没有什么变化,这才傻傻地笑起来。

喜福见此,打趣道:“你们不知道,人家喜康追求的风格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对不对?”

那天饭桌上,众人都吃得很欢。几个男人还喝了不少酒。安琪也在大家的起哄声中,喝了一些。只有雅芳不管大家怎么劝,就是滴酒不沾。

喜福和喜康这两个堂兄弟好久不见,一见面就有滔滔不绝的话语可聊。两人从单位说到社会,从时政说到微博,后来不知怎么又回忆起两人小时候在一起过暑假的事情,喜福当时常回松口呆上一阵。松口夏天经常会发大水,沿江的骑楼会被淹掉底层,街道也都变成了小河,不少人家都要划着木盆出行。那时,是这两兄弟最开心的日子了。他们经常会跑到横跨梅江的大桥上看洪水暴涨,看从上游冲下来的树木和死猪,兴奋得嗷嗷乱叫。

见这两兄弟说得热火朝天的,一家人也都加进来,回忆起过去的日子。怀旧,真是最好的情感黏合剂,似乎比酒精还要让人陶醉。无非是过去的一些苦日子,穷日子,缺吃少穿的,但因为相互扶持着一起度过,仗着年轻肯吃苦,苦中作着乐,那乐就比一般的快乐,记忆更持久,也显得更快乐。

连喜福、喜康这两个出生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人,在他们的童年记忆中,物质生活也跟九十年代以后大为不同的。他们虽是独生子女,但那时,他们也没有多少玩具,还是像他们的前辈一样,玩滚弹珠、抽陀螺、打弹弓之类。喜康至今还记得阿妈给他买过的一只铁皮发条小青蛙,因为不小心被他掰断了发条,让他心疼了好多天。而喜福则说,自己最喜欢的童年玩具,是一只小小的塑料魔方,他放在书包里,宝贝得不得了,一放就是五、六年。

大家越讲越热火。彩英回忆道,有年中秋节,学校发了一块月饼,她和丈夫丰庆晚上便带着三个儿子,去江堤上赏月。一块月饼分成四份,三个儿子每人一份,她和丈夫分吃一份,一小块月饼塞不满一口,却是她记忆中最好吃的一块月饼。继志和继远也记起来了。继远补充说,就是在那晚,阿爸第一次把苏轼的《水调歌头·中秋》背给他们听,他也第一次在江风的沐浴下,在月光的皎洁中,领略到古典诗词的意境之美。

继志又回忆起自己插队以后,有次回家探亲,阿妈给他做了一碗红烧肉,他嘴馋没忍住,偷吃了一块,结果,还没开饭,一碗油腻腻的大肥肉就给他偷吃光了。他说,自己后来开饭店,做餐饮,就是那时候埋下的理想。他那时人生最大的渴望就是,天天都有红烧肉吃。

“不过,也就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吧,简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呀。现在的孩子,吃肉都吃腻了,要想让他吃些肉,恐怕还要拿玩具哄着他吃呢。”

“那是!时代发展得这么快,现在隔个五年就是一代人了!”

“是啊,玩的东西都不一样了嘛。前几年还是手掌机、游戏机之类,后来是MP3、MP4那些,再后来就是iphone、ipad、mini ——而且,还是一代一代很快的更新,功能还没摸清楚呢,新的产品就出来了。”

“告诉你们,我家真真都会在ipad上玩‘切水果’了!”

“真是不敢想象啊!这信息时代、电脑时代长大的孩子,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孩子,他们将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的,他们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呢?我们小时候,得到一块糖,都能快活半天,现在呀,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他们觉得稀罕的?”

“哎呀,我们这些老人,就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嘛。我们那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那么苦那么累,一辈子不也熬过来了?这些孩子们呀,他们有他们的苦,有他们的乐,反正不管怎么样,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总会比一代强的。”

这边,曾家老少在美酒和菜肴的伴随下,争先恐后地回忆着过往的旧事,温情四溢。只有雅芳和安琪这两个外姓女孩插不上嘴。她们微笑地听了一阵。一旁的真真,见众人的注意力都没有集中在自己身上,就不耐烦地吵着要出去玩。雅芳见真真已经吃饱,便领着他离开了饭桌,安琪见此,也跟着离开了。

雅芳在来之前,就对安琪的漂亮做了个想象。这想象使她见到安琪本人时,心里已有充足的准备,也就没有太多的惊艳了,当然,也少了一些酸意。相反,安琪的素淡和不施粉黛,出乎她的想象。她原本对模特这个职业的许多惯见,在安琪的身上都看不出多少痕迹,这让她对安琪平添了一些好感。

女人都是敏感的。安琪也感觉到雅芳目光里那种自然亲切的东西了。虽是第一次见面,但雅芳也给她一种灵秀、知性的感觉,既没有什么八面玲珑的市侩气,又不像很多才女那样尖酸刻薄。雅芳说话细声细气的,笑起来,脸上还隐约露出两只浅浅的酒窝。于是她主动朝雅芳笑笑,叫了声“芳姐”。

雅芳从身边带着的一只大塑料袋里,拿出一只用奶瓶装好的果汁,很仔细地打开奶瓶盖,又拧开一只备好的小保温水壶,用温水冲了冲奶嘴,然后才递给真真喝。真真没说什么,很习惯地自己抱着奶瓶喝起来。

安琪问:“真真喝的这是什么?”

“是早上在家里给他榨好的新鲜橙汁。他每天都要喝的。”

“哦,每天都喝,那你不是每天都要给他榨汁了?还真挺麻烦的。”

没想到,安琪随意的一句话,却引得雅芳一阵感慨:“这你都嫌麻烦啦?我给你看看这袋里的东西——喏,这是喝牛奶的奶瓶,这是喝水的奶瓶,这是擦手的毛巾,这是擦汗的毛巾,这是卫生纸,风油精,创可贴,这是他最喜欢的奥特曼,这是帽子,围巾,外套,内裤——这些东西,真真走到哪儿,我就要提到哪儿的。现在真真都两岁了,轻松多了。以前出门,还要准备更多的东西呢,最起码现在不用尿不湿了,他自己大小便知道叫大人了。”

“天哪,养一个孩子,这么费劲呀!”

“费劲是费劲,但也好玩呀。”一说到儿子,安琪发现雅芳的眼神突然变了,那里面流露出一种最甜蜜最温柔的光,那光芒浓郁得像牛奶一样地淌出来。雅芳一把把儿子抱过来,情不自禁地亲着他的小脸蛋:“你看,我们家真真是不是像个小奥特曼?”

安琪虽然并不知道“奥特曼”是个什么玩意儿,但她也猜到那一定是什么动画故事里的角色,于是她含糊地笑着点点头。

雅芳放下儿子,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来:“没有生儿子前,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小人的。看到一个女人手上抱着孩子,不管她有多年轻,心里就把她归到大妈那个级别了,有同情,也有不屑。没想到,儿子生下来,从看到他第一眼起,不知为什么,我就像是被他施了魔法一样,整个人的魂都被他吸过去了!真的,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就是一种骨髓里最亲最爱的感觉,不,也不全是,还有一种神秘的东西,好像是从你自己的心脏里抽出的小芽儿——反正,说不清,就是爱,怎么爱都爱不够。有时候,他吵起来,哭起来,也烦的,真想打他屁股几下,但一看到他那种小样儿,什么气都泄了,什么付出都值得了……”雅芳说着,又忍不住搂过真真,在他的脸上吧唧了一阵。

安琪看着雅芳,感觉提起儿子的她,跟刚才的她,就不像是一个人了。刚才的时候,她还是雅芳,现在呢,她只是妈妈。

听到雅芳谈起儿子没完没了的,安琪忍不住打断她:“哎,芳姐,你觉得结婚好不好呢?”

雅芳停顿了一下,似乎有千言万语涌到舌尖,末了,她只说:“好,当然好了。”

“好在哪里呀?”

“这个,这个——如果你不结婚,你怎么能做妈妈呢?”雅芳的理由听上去似乎有时牵强,不过,也是一个大实情。

安琪知道,在目前的社会,如果你不想结婚,那么,也就基本上意味着你一并放弃了生孩子做妈妈的权利了。如果做单亲妈妈,即使你自己有勇气,可孩子也太吃亏了,不忍心。这是安琪真正纠结的地方。一辈子不结婚,没问题,可以同居,也可以分居,形式多样得很,可是,一辈子不要孩子——当然,也没问题的。这人世又脏又苦又不堪,来虽有来的乐趣,但不来也有不来的干净。只是,只是,为什么,人一想起这个,一想到一辈子都做不了妈妈了,心里还有隐隐的失落和不甘呢?

安琪明白,生命在这一点上是极其公平的:如果你选择了什么,那么你也就选择了与之相伴的所有烦恼,而你放弃了什么,其实,最终也就意味着,你也被你所放弃的什么而彻底放弃了。

那天晚上睡觉前,安琪悄悄地对喜康说:“嘿,今天晚上我就不锁门了。”

喜康一愣,然后他就兴奋地在她的脸上轻轻地捏了一下,“怎么,想了?”

安琪坏笑了一下,不说话。

“嗨,都老夫老妻了,干脆结婚得了,怎么样?”喜康嬉皮笑脸地说。

“告诉你两个字吧——休想!”安琪的话虽说得如此狠,人却是笑意盈盈的。

“真奇了怪了,你跟结婚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呀?你怎么跟它这么不共戴天的!”喜康无奈地摇头。

“知道吗?你虽然比我大不了几岁,但我们根本就是两代人!跟你说了,你也不会懂的。”安琪歪着脑袋,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这倒更奇怪了,我们怎么就成两代人了?”

“你嘛,你们所有的人,都生活在一个旧时代里,你们只知道,结婚,生子,儿子再生孙子,子子孙孙,一代一代地过日子,好像这些东西是最实在的,是能抓在手上的,是能把自己的生活填满的。不,我跟你们完全不同。我生活在一个崭新的虚拟时代,这个时代里的一切都是虚无的,抓不住的,结婚、生子这些东西都没用,根本填补不了我的空虚,它们只会让我在空虚之外再添许多的烦恼。我觉得结婚太老土了,土得掉渣。既然空虚和孤独是避免不了的,那我宁愿飘在空中,像一朵云,自由自在的,也不愿意变成雨,降落到地上来。”

喜康久久地看着安琪,仿佛不认识了她似的。

安琪白了他一眼:“你别这样看着我,好不好?——本姑娘没准哪天吃错了药,糊里糊涂地又想嫁人呢,反正将来的事情谁说得清!”

喜康又气又急,又拿她没办法。不过,今天喜福家真真的到来,以及安琪逗真真玩时那种温柔的样子,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小小的“诡计”:万一,他哪天“不小心”在安琪的肚子里,意外地埋下了一颗“小炸弹”呢?——不过,这事太重大了,他还得再考虑周到一些,清楚一点。毕竟,他是希望“小炸弹”能炸出他们幸福的婚姻生活,而不要把他们自己的生活给炸毁了。

这个嘛,操作的技术难度并不高的,不过,“善后”的技术难度,实在是有点高,特别是对于安琪这种性格的女孩来说。这是个大冒险。

喜慧和她的老公,在农历腊月二十七日这天,带着几大箱行李,从纽约辗转回到了梅州。他们在父母的家里休息了两天。

继远、美云见女儿带着洋女婿回家,兴奋得围着他们嘘寒问暖的。可放好行李,大家只聊了几句闲话,喜慧就疲乏地说:“阿妈,我们好累,要睡觉去了,我们不起床,你们不要叫醒我们哦。”夫妻两人于是关上卧室的房门,倒头便睡,弄得继远和美云在家里只敢贴着耳朵说话,踮着脚尖走路,生怕把这两个倒时差的人给吵醒了。结果,喜慧夫妻俩一口气睡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带着满脸婴儿般的红润,彻底恢复了元气。

温振阳醒来后,带着恍恍惚惚的神情东张西望:“哦,这一觉睡得!我这是在哪里啊?我怎么觉得自己变成了另一个人了?”

喜慧笑道:“这就对了呀,从前你是那个叫温振阳的男人,到了这个地方,你就变成了我喜慧的老公了,不,是跟班,我走到哪里,你就要跟我去哪里。”

“哈哈,行,我这一百多斤就全交给你了。”振阳在温暖的被窝里,翻身压到喜慧的身上。喜慧一边捂住他凑上来的嘴巴,一边不由自主地瞄了一眼关紧的房门。

除夕一早,他们就与父母一起,驾车从梅州城区回到了松口。

而婆太饶氏已于几天前,被继志专程开车接到了自己的家里。

这样,在大年三十的晚上,除了继文和他的妻子红霞仍待在广州,来不及赶回松口,曾家其余的亲人,先来了个小小的团圆——婆太饶氏、丰庆、彩英、继志、瑞华、继远、美云、喜福、雅芳、喜康、安琪、喜慧和她的美国老公振阳,还有家族中最小的真真,一大家,十几个人,五代同堂,也算是个小高潮了。

团圆饭就是在继志的家里吃的。这里的风俗是三十晚上的年饭,不作兴外出去吃,而是讲究聚在家里,和家里人一起吃。这顿饭菜由瑞华主勺,继志和美云帮忙打下手,还有一些菜是自家饭店的师傅前一天来家帮忙做好,放在冰箱里保存的。

因人多,饭桌摆在了客厅。往常阔大的空间顿时显得狭小拥挤了。家里到处都贴着红色的喜庆的剪纸,楼梯旁挂着一只巨大的“中国结”,玄关处摆放了一盆硕大的年橘,金黄的橘子下挂满了红色的“利市封”。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亮得像舞台。阳台上挂着的一对灯笼,也亮起了融融的灯火。此时,对联贴了,鞭炮放了,菜也上了,酒也满了,电视也打开了,人也吵吵嚷嚷地聚齐了。一年中最后一个夜晚的最后一顿晚餐,就笼罩在这一片浓郁得化不开的食物的芳香中了。

在小辈们忙着给长辈敬酒的热闹中,继志注意到喜福、喜康他们,还在忙里偷闲地不时瞄着手机,飞快地发着短信,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继志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作为一个社会人,逢年过节的时候,大小领导、真假朋友、远近同学,都是不能不应付的。而除夕又是这些祝福短信的高峰期。继志想起自己的手机还放在卧室的床头柜上,他给饶氏和阿爸、阿妈分别敬完酒之后,就起身离开饭桌,走进卧室取手机去了。

他打开手机,哗啦啦有十几条短信,都是大同小异的吉语祝词。他没怎么细看,只是快速地浏览了一下。突然,一条短信跃入眼帘,是阿火!阿火发来的短信!

“志哥,你好!非常对不起,欠你的钱无法按时还了。我的煤矿被查了,关门了。我现在人在山东,还在想办法赚钱。相信我,欠你的钱,总会还的。过年我就不回家了,如果可以,你能替我回家看看我的老阿妈吗?她老人家已经八十高龄了,我混成这样,无脸见她。求你看在我们兄弟一场的情分上,去看看她吧。好人自有好报的。谢谢你。”

继志的脸在一瞬间变得通红。是意外?气愤?还是心痛?阿火的话该不该信呢?他欠了自己的钱,到现在都没有还清,居然还这么不知羞耻地向他提出了新的要求——就是亲兄弟,又怎么样?又不是小数目,自己辛辛苦苦一点一滴积攒出来的几十万块钱哪,难道就被他这么无期限地拖欠着?去他妈的,什么“相信我”,都相信了这么长时间了,还让人怎么相信?!

继志一屁股坐在床上,拿着手机,又将阿火的那条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心脏跳得剧烈,手微微发颤。唉,难怪人家都说,跟再好的朋友,都不要发生钱财方面的关系呢,否则,失了钱,也失了情,双重的伤害和打击啊!自己当初还是对阿火太信任了。怎么能不信任呢?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小时候,在一起打过架,逃过学,比过老二,挤过一张床睡觉,吃过一个阿妈做的饭菜,长大后,又在一起喝过酒,谈过女人,走过后门,自己起初开饭店的时候,都是阿火带的一帮小兄弟,捧的场,拉的关系。——真的是比亲兄弟还亲啊!

想到阿火那一头除了水洗、怎么也弄不顺溜的鸡窝似的头发,想到他那一双小而亮的细细的眼睛,想到他那像门板一样敦实的身体,继志的心里,又没来由地狠狠地一酸。真的,这小子,让人恨得咬牙,又难过得想哭。

拿着手机,就像拿着一盆灼人的炭火。继志已经从开始的激愤,慢慢清醒起来。那些欠着的钱,看来也只得先欠着了,总不好上法院去起诉他吧?况且,就算官司打赢了,阿火没钱还,也不好申请强制执行的。他继志怎么能做出这种“斩尽杀绝”的事来?所以,就只能等阿火赚了钱,再催促他慢慢地还了。——眼下,最急迫的事情还是,阿火在短信中,请他去看望一下自己的老阿妈。哼,他的脸皮真比城墙还厚呢,居然还敢向自己开口提要求,让心里堵着这么大火气的自己,替他去尽孝摆礼,他真是想得出来!

不去!坚决不去!自己对阿火已经仁至义尽了,就当没有收到这条短信吧,不理睬他!这么一想,继志就把手机恶狠狠地塞到裤子口袋里,起身往客厅走去。喜康见到他就喊:“阿爸,你到哪里去了?快来,快来!这一桌子人,就你能喝点酒,你一离开,这饭桌上,喝酒都没气氛了,你要自罚一杯哦!”

因是大年三十,大家都比平日亢奋。喜康、喜福他们,为了活跃气氛,跟着起哄、凑趣,连刚到没多久的洋女婿温振阳,也被他们感染着,乐滋滋地喝了不少酒。大家见此,都一个劲地夸振阳:“够意思!够哥们!到底是我们客家人啊!”喜慧知道,在这样的场合下,不好阻止丈夫,再说,这是振阳第一次见她的家人,若太拘束了,反而显得见外。

一家人在一起越热闹,也是越给家里的老人捧场,留面子。这会儿,坐在上席的饶氏瞧着推杯换盏、相互劝酒的晚辈们,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继志借着儿子的话,说:“好,好,我甘愿自罚!”他爽快地倒了一杯酒,一口喝干了。接着,他又加满杯子,要特别跟“难得回家一趟的贵客”温振阳喝一杯。振阳比他小一辈,当然也推辞不得,于是两人又喝了起来。

振阳对大陆的生意感兴趣,他知道继志是当老板的,就一边跟他喝酒,一边向他打听有关市场方面的问题,现在什么行业最火,当地都有哪些资源,开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等等。没聊几句,喜慧就忍不住在一旁提醒他:“这除夕之夜,大家都在吃吃喝喝的,你谈这些干吗?咱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一阵子呢,这些事情,你以后有的是时间请教我二伯。”

继志忙谦虚道:“请教哪里敢当哟!人家振阳是做大生意,搞大投资的。行,你们多待些日子,过几天我领振阳到处走走、看看,给你们提供一些市场信息。”

振阳高兴地拍着继志的肩膀:“好啊,二伯,你真够哥们的啊!”

大家不禁哄堂大笑:“又是二伯,又是哥们,这辈分可就乱套了!”

一桌子的人都乐得前仰后合的,振阳也跟着开心地笑。突然,从屋外传来一阵长长的鞭炮的轰鸣,把屋里的笑声都给淹没了。——除夕总是这样的,远远近近的鞭炮,一直会在耳边响个不停,此起彼伏。大家的耳朵渐渐也适应了这种高分贝的轰炸了。

真真吃了几口菜,照例在位子上坐不住了,他离开餐台,楼上楼下地跑着,玩着。雅芳也只得放下筷子,跟在他身后照应着。只有安琪显得很安静,没怎么说话,她一边吃饭,一边留意着中央台的春节晚会。

继志喝了不少酒,面上已有浓浓的酒色。可是,他总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牵住了,喝得不能尽兴。无意中,他的手碰到了裤子口袋。哦,他的手机!哦,那条该死的短信!

他低头在自己的菜碟中,缓慢地挑着菜,缓慢地把一块烧鸡送到了自己的嘴里,缓慢地嚼起来。

是啊,在这万家团圆的时刻,阿火独自一人在异乡躲债,有家难回,他该是怎样的心情呢?——唉,真是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啊!一贯神气十足、义气十足的阿火,这次也算虎落平阳,倒了个大血霉了。得了,我继志就好人做到底,送佛到西天吧。明天我还是抽空去他家跑一趟,给他的老阿妈拜拜年吧。想当初,我还吃过她老人家亲手做的饭菜呢。不图别的,只图个自己的心安了。否则,总想着这档子窝心事,整个春节,还能过好吗?!

主意是定下来了,可是,继志的心情,到底给一条短信给搞阴霾了。

尾 声

这是饶氏有生以来最热闹也最圆满的一个春节了。

因为要赶着初四这天给饶氏祝寿,孩子们都提前回来了。喜康带着他的女友安琪,最先回来,接着是喜福一家三口,然后是继远夫妻俩带着从美国回来的女儿、女婿,一家四口的到来。而她那在省城做官的长孙曾继文,大年初一值完班后,年初二一早,就带着老婆红霞,自己开车回到了松口。连祖屋里住着的继善一家,也于年初三早上,从乡下开着辆农用小车赶来了。一家人都是欢天喜地的样子,换了新装,理了新发,打扮得让人眼前一亮。大家都明白,曾家破天荒出了个百岁寿星,马上就要摆百岁寿宴了,一家五代同堂,五福临门,这可算是他们曾家历史上里程碑式的大喜事了,非得隆重一些不可的。

除了喜康、安琪、饶氏,其余这些人,就被继志安排住在自己的“新客家饭店”里。连日来,大家忙进忙出,做着各种准备工作。继志总揽对外事务,邀请山歌艺人、舞狮队,跟电视台联系,出外采购,布置环境这些事情全由他负责张罗。他大声地打着手机,语调比平时多了一些果断和豪气。那是一个大家庭大事将临时,一家之主常有的气派。是的,这该是继志最志得意满的时刻了。几个兄弟中,他排行第二,既没有大哥的权威,又不如小弟的得宠,更何况,在这么一个教师之家,惟独他是个没有大学文凭的粗人,这原本是他的“内伤”,现在好了,一切都扯平了。他用自己的实力向爷娘证明了,谁才是这个家最得力最能干最有本事最多贡献的孝子了!这一切,还有什么可质疑的呢?——对,确凿无疑!他就是这个家当仁不让的支柱!

而瑞华呢,丈夫越高调,她就越低调。在这样的时刻,她一定要让自己的丈夫出足这个风头,给他留足这个面子。她像个沉默的女管家,只负责干活,不负责发话。她虽然不怎么说话,但眼角眉梢都带着事情,手脚麻利得不露痕迹。一应繁琐的内务,吃喝住宿等要紧的琐事,都在她的安排下井井有条。

当然其他人呢,也都争相出力。有的负责布置房间,有的负责收拾礼物,有的当司机,有的当跑腿,还有人,忙着打扫卫生,准备饭菜。谁都不好意思闲着,也都是不亦乐乎的样子。饭店里的厨师和服务员,大多已经回家过年了,只剩两个本地人,留下来帮忙。

饶氏其实并不喜欢人多的场合。这么多年来,她大多数时间都独自住在乡下的祖屋里,作为一个十八岁就开始守寡的寡妇,她的灵魂和身体,早已经和孤独合二为一了。只有孤独,才让她感到安心,自在,舒服。况且,到了她这样的高龄,身体特别容易感觉劳累。在这种人多的场合,她一律得坐到最中心的位置上,一家老小的话题也都围着她转,大家争相逗她开心。她也知晓孩子们的心思,努力配合着,穿上了鲜亮的外套,戴上了崭新的圆帽,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听听这个,听听那个,不时附和几声含糊的话语:“哦,是吧……对呀……很好啊……”热闹是热闹,但过不了多久,她就会觉得疲乏的。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谈话,渐渐地就反映不到脑子里去了,但她的笑容还像盛开的塑料花似的,在她那张沟沟壑壑的脸上,不肯凋谢。这样一来,她也就越发地感觉疲倦了。

举办寿宴这日,饶氏一早上都被一个梦牵扯着,心有所失的样子。昨晚她做了一个蹊跷的梦:一个年轻的男人,面孔模糊,他手里握着什么东西,伸到了她的面前。他缓缓地打开手掌,手掌里握的是一只闪光的发簪,是那只雕刻着几片叶子的银发簪!——啊,她猛然记起了,这不就是她自己保存了那么多年的那只发簪吗?怎么到了这个男人的手里?她着急起来,上前去拿。那个男人突然合起了手掌。就在那一瞬间,她知晓了,那是一双她最熟悉的手,大而薄的手。谁也没有那样的手,那双手,只属于他——她久违了的“小丈夫”!是她的“小丈夫”回来了!她又惊又喜,不顾一切地扑了上去,可是,竟扑了个空。她的面前什么人也没有了。一切都没有了,只有缭绕的漫无边际的大雾。她心下大急,出了一身冷汗,就醒过来了……

因为这个怪梦的缠绕,饶氏比往常显得更疲惫了。

那日,大家都起床很晚。按照原本的安排,寿宴定在下午五点正式开席。早餐和中餐,简单一些,则分在两处就餐。住在继志家这边的,就在他家吃,而住在饭店里的,则在饭店吃,省得大家来回走路。

吃过早餐,继志就赶去饭店那边照应了。瑞华在家中收拾。丰庆、彩英、喜康则聚在饶氏身边,闲聊着有关晚上宴席的事情。只有安琪还在楼上她自己的房间睡懒觉。

他们七嘴八舌地夸着饶氏身上那套崭新的绣满了牡丹花的中式外套,夸她头上戴着的那顶喜庆的丝绒圆帽,还有脖子上挂着的两条项链:一条金链,一条玉链,还有玉镯和好几只戒指——这些东西都是儿孙们给她买的,因为过年又过百岁大寿,她这个当寿星的,不弄得喜庆、郑重点,似乎说不过去。虽然她极不习惯戴这些首饰,但她还是把这些平日里从不戴的东西,全都光灿灿地戴了出来。她明白,在这样的时刻,孩子们能做的,就是想让她开心,而她所能做的,也是想让孩子们高兴了。

还没聊到十点钟,饶氏又犯了困。丰庆见此,就说:“阿妈,你是不是有点累了?要不还去房间休息一下?”彩英也附和道:“这过年嘛,吃得好,玩得好,人又多又热闹,但就是容易劳累。我看阿妈还是应该去睡一下。”

饶氏点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了衣服,躺到床上,盖上被子,可是怎么睡也睡不着了,头脑里像是放了一匹野马。她琢磨着,自己这么多年都没梦到过“小丈夫”了,却恰恰在这个要过“百岁大寿”的前夜,梦到了他,还梦到了他留给自己的那只银发簪。这是不是上天的特意安排呢?“小丈夫”到底想托梦告诉她什么?梦中的“小丈夫”,面目那么模糊,只有一双手,还有那只银发簪,依旧那么熟悉,温暖。是的,他送给她的银发簪,那是他用自己节省下来的钱,偷偷买给她的唯一的礼物啊……

饶氏翻来覆去睡不着。等到睡着了,已是午饭时分。丰庆轻轻推开她的房门,想唤她起床吃饭,见她闭目沉睡,还打着忽高忽低的鼾声。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没忍心叫醒她,只好自己关上房门又出来了。

这一觉,饶氏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才醒来。

见饶氏起床,瑞华赶紧将一碗放在蒸锅里保着温的鸡丝面,还有几盘小菜端上桌。饶氏心里好像揣着什么事情,心不在焉地吃着面,不感觉饥饿,也吃不出什么味道。还没吃完,她突然一下子推开碗,站起身来,对瑞华说:“我要回祖屋一趟,我要取件东西。”

“什么东西?你现在就回吗?”瑞华完全摸不着头脑。

“现在就回。”饶氏的声音很坚定。

“你要取什么呢?那么重要吗?”

“重要,一定要取的。你别问了。”饶氏突然显得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瑞华看看表,离下午五点钟正式开始的寿宴还有一个多钟头,从松口镇开车到乡下祖屋,往返一趟的时间,还是有一些松动的。因继康在饭店那边张罗,家里没车,她连忙给喜福打了个电话,让他载上祖屋的继善,马上开车过来,送饶氏回祖屋一趟。

几分钟后,喜福的小车就开到了家门口。

饶氏坐在小车上,心情是不可名状地急迫。午后的阳光已经变得稀薄了,折射到车里,仿佛一条跳跃的光的小河。饶氏感觉自己,好像一片落叶,漂浮在这条光的河流上。

路上停了一排贴着红喜字、扎着彩带的小车队。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正朝车队走来,挡住了喜福的去路。喜福不得不停下车来,摇下车窗,催促他们走快一点。饶氏忙说:“人家这是一生一世的大事哦,不要催促人家。我们等一下就等一下呗。”

饶氏看到,穿了一身黑西装、系着大红领带、胸前戴花的新郎,正抱着一个内穿白纱裙、外披粉红色丝绒短大衣的新娘,往迎新的小车走去。他们前前后后围着一群亲友,起哄的起哄,撒糖的撒糖,放鞭炮的放鞭炮。新娘化着浓妆,头发盘得很高,她用双手箍住新郎的脖子,躺在新郎的怀里,娇羞地笑着。新郎也在傻傻地笑。他大约抱得比较吃力,额头上泛出一层油汗,步子迈得也有些踉跄。

这时,有人从车窗外向他们抛进了几颗喜糖,说了声:“同喜,同喜!”喜福他们也赶紧笑着抱拳道:“恭喜恭喜!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啊!”……

这一阵热闹终于过去了。继善剥了一只喜糖送到嘴里,说:“阿婆,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哦!你这个寿星,洪福无边哩。”

饶氏笑呵呵地应答着,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喜福在继善的引导下,顺利地将车子开到了祖屋门前的大晒谷场上。

饶氏下车。继善也下了车,快步走在她的前面,为她打开了祖屋的大门。饶氏抬起头,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祖屋大门上那三个最熟悉的字:崇光楼。此时,最后一道夕阳正打在门楣上,发出了一种金黄的刺眼的光芒。不知为什么,饶氏有一种新奇的感觉,仿佛是第一次看到它一样。有什么不一样吗?她感到有些迷惑。在一阵轻微的头晕目眩中,她顺手扶住了门框。

饶氏让继善在门口稍等片刻,说自己取件东西就马上出来,很快的。随后,她扶着门框,跨进了高高的门槛。

继善站在门口,等她。喜福把小车调了个头,坐在车上等着。

——可是,过了很久,饶氏也没有出来。继善一边叫着“阿婆”,一边冲进了饶氏的房间。

光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那些深的,成了我们活着的理由。而那些浅的,像云一样,终将随风而逝。

天还没有黑下来,灯火就一盏一盏地点起来了,像隐藏在黄昏的天光中,一朵朵含蓄的红莲。古镇上,一所普通的三层饭店,上下左右全挂满了喜庆的灯笼。店里,花团锦簇,人影穿梭。店外,一群穿着金黄色绸缎衣服、扎着红色腰带的人,正在整理着地上摆放的一青一红两支鲜艳的“花环龙”。几个敲锣打鼓的人,手持家伙,聚在一处等候着。还有几个扛摄像机、拿话筒的人,站着角落里,边抽烟边闲聊。陆续有过路的人,驻足打探。男女老少,愈聚愈多。

天上,几道长长的波浪般的晚霞,装点出最瑰丽最壮阔的幕布。

(责任编辑:张好好 王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