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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长治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作者:吕凯慧 来源:山西农经

摘要:深化农村集体制度改革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土地制度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能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长治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为目的,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项工作进行探索和推进。

1长治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依法维护农民利益的充分体现,是提高农村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举措,此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群众和村集体的根本利益,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真正实现还权赋能,让农民享有同证同酬等待遇的关键和基础。但这条道路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向,也不是万能钥匙。它必须因地制宜,在不同条件的村集体中以不同的形式开展,村集体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经济基础

根据长治市2015年农经统计报表统计,全市3 467个行政村(居、社区、菜场)中,有经营性收入的村1247个,占到总村数的36%,其中百万元以上收入的村53个,50~100万元的村55个,共占有经营性收入村的9%。在全市所有行政村中,经营性收入占到所有总收入的比例达50%,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产权制度改革在我市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在1247个有经营性资产和收入的村中,开展产权制度改革是有其可行性和基础性的。

1.2有确权基础

2015年按照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计划,各县市区迅速成立领导组、出台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培训、抓紧航拍作业、落实配套经费、招标测绘队伍,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确权工作。截止去年年底,全市13个县市区的156个乡镇有149个乡镇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占总乡镇数的95.5%,3 47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有3 453个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占到99.5%,开展土地确权面积31.27万h㎡,占全市耕地和园地总面积37.4万hm2的83.6%。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呈现出齐抓共管,加快推进的良好势头。

2长治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以不同的形式存在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自我存在、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必要手段。我市的产权制度改革以四种类型为主要模式:

2.1以集体企业改制为契机的产权改革

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趋于完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一些前期发展较好的村办企业不符合现代企业标准,在进入市场、融资等方面遇到很大困难。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要求,这部分村办企业就必须实行制度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属于集体的产权部分也同时量化到村民头上完成了集体改革。我市郊区西白兔乡霍家沟村就是典型的以企业改制为契机实现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案例。

2.2以城改居、城中村建设为目标的产权改革

随着城市建设规划的逐步扩大,城郊结合部的村集体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地域空间日益缩小。由于城郊结合部生产关系与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导致农村一些新的矛盾逐渐显露,并日益尖锐。目前我市城区的角沿村、紫坊村、桃园村等都是典型的城中村,是由城中村改造带动进行产权改革的村集体。

2.3以扩大发展集体经济为目的的产权改革

一些村集体随着市场发展,利用自身优势发展了部分村集体经济,而对目前市场而言,必须要求产权清晰的经济主体,所以这部分集体经济就必须实行股份制,这也促使了某些村集体加快了产权改革步伐。沁源县沁河镇城北村就是典型的因集体经济发展而迫切开展产权改革的村。

2.4以林权改革为主要形式的产权改革

在全国实行的退耕还林,林权改革过程中,一些集体林地面积较大村在林权改革中,并没有将集体林地实际分割给村民,而是仍以集体经营,经正规评估公司评估后,将林木资产量化,分配到村民头上。我市沁县佛堂岩村就是以林权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典型村。

3长治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实效

长治市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张榜公示、依法颁证、搭建交易平台、推进产权交易”等六个步骤有序推进,规范运行。2013年,我市的沁源县沁河镇城北村被确立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2015年已完成了资产评估和成员身份确定,并已在工商局注册。2015年潞城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市并率先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年出台了《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实施办法》,为其它县区提供了成熟的经验和模版。经过这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产权制度改革确实对农村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1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挖掘增收潜力,增加收入来源,集体经济实力有了明显提高。如沁源县沁河镇城北村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沁源县硕源工贸有限公司和沁源县城北村汇泉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明确产权股份,对本集体经营性资产做到了保值增值。

3.2提高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日益发展壮大,并通过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保障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成员财产性收入逐年增加。如沁源县沁河镇城北村每年每位股民都能获得不低于500元的股权分红。

3.3强化了集体资产管理效果

农村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与集体成员经济权益紧密联系,有效激发了集体成员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的积极性,强化了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力。

3.4保障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保障成员依法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对于集体资产被侵占、瓜分、平调的种种担忧,使村民吃了“定心丸”,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4长治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

4.1部分干部和群众在思想上对改革顾虑重重

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部和群众缺乏市场意识,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担心改制后造成资产流失,甚至怕失去权力或改制后不好管理;部分群众担心改制后形成垄断,得不到应有的利益,也有的担心政策不稳定,发生变化,这些认识上的误区,影响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4.2农村土地矛盾尖锐形成了阻力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一政策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而实行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但是,随着我国人口增加和土地减少,由于农业现代化使农村土地的利益逐步最大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人地矛盾异常尖锐,这种矛盾也对产权制度改革产生了很大阻力。

4.3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

产权改革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部门协调起来有困难。村干部和群众对产权改革是支持的,但也普遍反映,产权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仅凭农经部门来协调,确实感到力不从心。

4.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难

产权改革中,村民身份难以界定,农龄基数难以计算。产权改革过程中,时间段的确定,人员构成复杂,而且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没有详细记载,人员身份界定起来非常繁琐,也就是具体操作起来没有依据和标准,没有政策性指导,要做到各类群体利益的总体平衡极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