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写作”的诗学内涵:历史意识与现实承担
“个人写作”提出的本意,是在激烈动荡的社会生活和旗帜林立的诗坛使诗歌写作保持清醒和冷静,却在20世纪90年代诗界内外引发了另一场混战。小说界所谓“个人写作”,肇始于90年代前期陈染、林白、海男等一批女性作家的写作实践。她们以女性特有的视角和笔法,表现个人的身体、欲望、梦幻等等,凸显女性的自我意识和心理悸动,因此也被称为“私人/私性写作”。而在诗歌界,此前翟永明、唐亚平、伊蕾等女性诗人,就以关注女性“黑暗意识”,细腻、大胆地表现女性的隐秘情感和欲望而著称,对后来女性小说家的“私人写作”有着直接的影响。小说界有关“个人写作”的论争隋况不在本文论述范围内,这里仅指出:(1)虽然女性诗歌与女陸小说“私人写作”密不可分,但两者与作为一种诗学观念的“个人写作”均无直接联系。(2)诗歌界和小说界共有的这一命题,预示着90年代文学偏离“宏大叙事”而趋向“微观叙事”。而“个人写作”作为诗学观念,不仅与女性小说家的“私人写作”,也与“新生代”、“晚生代”小说家的“个人写作”,有着很大的不同。围绕此命题展开的种种讨论,不仅说明它并非一个不言自明的文学常识,而且恰恰证明了,即使在90年代语境中,若想在写作中确立个人的合法身份和重要地位,深入探究个人与历史、个人与现实、个人经验与非个人经验、个人在推动文学创新中所起的作用和局限等问题,仍然是困难重重的。
赞同“个人写作”诗学观念者认为,必须把这一观念放在特定的历史和现实语境中考察,才能理解它的合理性,才能看出它既是一种写作策略,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其中,被认为能够凸显它的意义和价值的90年代的特殊语境可以归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意识形态话语和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产生的商业话语,以及两者的“共谋”所形成的新型意识形态话语,对写作形成的高压和钳制。二是以1986年现代诗群体大展为标志的,团体式、运动式诗歌热潮造就的集体主义话语方式。“相对于八十年代第三代诗歌大量的宣言式流派、集团倾向的集体写作而言,九十年代诗歌对个人化写作的身份认定,既是九十年代权力/商业话语全面社会化并据持中心背景下的无奈,也是八十年代的狂噪喧嚣雪崩般退潮中沉潜下来的诗人对诗歌品质和艺术律动的觉悟与自律。”三是在后现代主义文化氛围中,写作对“话语差异性”及“独立文本”的追求。孙文波认为,“个人写作”“最必要之处在于面对着集体主义的话语时代(并非单纯的政治话语集权,还有物质所构成的话语一体化),强调了写作的主旨是‘话语差异’”,“希望在这样的强调中使得诗歌写作的过程成为个人创造的过程;它试图达到的是通过‘独立文本’的生成,使得单个的诗歌文本不同于其他诗歌文本的价值的确定”。上述分析都力图从不同角度解释“个人写作”出现的原因,但并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意识形态话语、商业话语之说,是从诗歌生存的外部环境着眼,表明论者对诗歌与现实的复杂关系有着清醒的认识。但这种处境的严峻即使是事实,也不是为诗歌所独有,而是整个文学艺术共同面临的;而且,如前所述,这种观点也不能解释,为何诗歌中的“个人写作”,与几乎同时出现的女性小说家的“私人写作”,有着完全不同的旨归。集体主义之说看到了当代诗歌在80年代热闹中潜伏的危机,但倘若如此,任何时候都置身于“集团”、“流派”、“诗群”之外的写作者,是否皆可称为“个人写作”?且不说这一观念的提出者和赞同者——主要是诗人——向来反对批评家和文学史家对其写作的归类行为,即使是在集团主义写作最鼎盛的80年代中期,有关“个人”对诗歌写作重要性的论述也不鲜见。如“他们”文学社在就明确宣告:“我们关心的是诗歌本身,是诗歌成其为诗歌,是这种由语言和语言的运动所产生美感的生命形式。我们关心的是作为个人深入到这个世界中去的感受、体会和经验,是流淌在他(诗人)血液中的命运的力量。”“话语差异”和“独立文本”之说似乎最贴近“个人写作”的内涵,但实际上仍然将个人写作等同于个性写作。
因此,理解“个人写作”诗学观念的关键是“个人”的所指;这一观念最有价值的地方,正在于它迫使我们重新审视“个人”这一最基本、最简单的写作前提和原则,在近百年的新诗发展中,不断张扬又屡屡泯灭的历程。显然,这里的“个人”不是指每一位从事写作的个体,也不是指每一位写作者都力图通过文本呈现的独树一帜的写作境界,而是特指拥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知识分子,是身为知识分子所应该具有的直面现实、勇于承担、敏于内省,对生命中的荒谬和苦难抱以悲悯和关爱的精神。王家新1991年就将“个人”界定在“知识分子精神”上,强调它对当下诗歌写作的重要性:“一个知识分子诗人只能通过内省来达到对现实更深刻‘介入’——他并非逍遥于时代之外,但他却是坚持从‘个人’的写作角度来观看这个世界的。”1995年,他进一步阐明,在特定历史语境中提出来的这一命题,“其意义在于自觉地摆脱、消解多少年来规范性意识形态对中国作家、诗人的支配和制约,摆脱对于‘独自去成为’的恐惧,最终达到能以个人的方式来承担人类的命运和文学本身的要求”。1999年“知识分子写作”与“民间写作”论争中,他重申“个人写作”是对“知识分子写作”的反省、坚持、修正和深化,“它在坚持个人的精神存在及想象力的同时,它在坚持以个人的而非整体的、差异的而非同一的方式去言说的同时,依然保有了知识分子的批判精神及文化责任感”。也有论者虽然没有直接谈及“个人写作”,但认同90年代诗歌写作已经明显具有“个人化”的倾向,认为“诗人是知识分子中的知识‘分子’,它是最富于‘个人化’的一类”。由此可见,“个人写作”与“知识分子写作”是相辅相成的两种观念,前者中的个人意指知识分子独立、自由的思考和表达的精神,后者中的知识分子强调的是写作中个人地位和权利的不可让渡,是不向权势和时尚妥协的批判立场与态度,是诗人剥离代言入面具之后的真我的复归。有关“知识分子写作”问题需另文讨论,这里,仅就“个人写作”观念涉及的所谓“个人的方式”及其诗学内涵加以探讨。
1 个人与自我
“个人写作”说很容易让人想到“自我表现”说,进而联想到新诗传统中“小我”与“大我”、“一己”与“大众”之辩。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个人与自我作出如下区分:
a 就针对的语境而言,“个人写作”中的个人面对的是各种意识形态、“集体主义”、大众话语及其合力所形成的压迫。而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朦胧诗时期,自我在诗歌中往往被视为具有贬义性的“小我”,从而与“大我”即时代与大众的意愿和心声相对立。朦胧诗之于当代诗歌的主要贡献,在于抒写了许许多多个真实、真诚的自我,颠覆了绵延不绝的虚伪、空洞的“大我”、“泛我”的神话。不过历史地看,在朦胧诗中崛起的自我扮演的仍然是代言人角色——个全新的、反思与控诉的时代所急需的代言入。
b 从写作的发生及其过程而言,个人确立的是写作的主体意识,个人的自由、独立和差异是写作得以存在的前提。而自我只是写作所表达的内容或抒发的情感的一部分,是被写作展示出来,又将被接受者所感受和判断的文本形象。
c 从诗学观念上看,文学中的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思潮都极力推崇个人的意义和价值,賦予它无上的尊严和力量。不过,在浪漫主义那里,个人即自我,而自我这一概念指向诗人自己;写作主体(诗人)与抒情主体(在文本中现身的或隐匿的“我”)是互为一体的。而个人这一概念更具有现代性话语色彩,强调的是经验和意识,体现的是诗人对理智和思想、复杂和综合的偏爱;诗人与抒情主体有意识地保持着间距,以冷静地观察、言说世界。
2 个人与历史意识
历史意识对“个人写作”观念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王家新说:“我想我们现在需要的正是一种历史化的诗学,一种和我们的时代境遇及历史语境发生深刻关联的诗学。”西渡也认为:“八十年代强调的是诗歌对历史的超越,强调诗歌独立的审美功能,主张一种‘非历史化的诗学’。这种情况到了九十年代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诗歌对历史的处理能力被当作检验诗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成为评价诗人创造力的一个尺度。”这些都与90年代诗歌进入“个人写作的时代”的判断密切相关。“个人写作”中的历史意识至少意味着:
a 它是形成个人视野的重要部分,常常在诗人观察现实的过程中苏醒,并促成“诗人自己的”对现实的感知。
b 它并非要在对历史题材的处理中才能产生和获得,而是渗透于诗人对于日常生活、平凡事物中的历史痕迹的触摸里。
c 它也指一种历史眼光。当下生活一旦进入文本,即汇入历史长河,成为文学传统的一部分。因此,诗人必须时时以历史眼光来打量自己的写作和一个时代的写作在传统中的位置。
d 历史意识与现实认识之间有着一种双向对流的关系:缺乏历史意识,人们对于现实的认识会陷入迷惘;另一方面,对现实无动于衷、漠不关心的人,其历史意识必定十分淡薄。正如法国年鉴派史学家马克,布洛赫所言:“各时代的统一性是如此紧密,古今之间的关心是双向的。对现实的曲解必定源于对历史的无知;而对现实一无所知的人,要了解历史也必定是徒劳无功的。”
所以,在“个人写作”中,历史从不意味着僵死的过去,而始终与现实纠缠在一起,影响和制约着诗人对于现实情境的个人化感受和体验。“个人写作”者所理解的历史与时代、与现实的关系,几乎就是T.S.艾略特关于传统与当代关系认识的翻版。他认为,“传统”一词本身就含有“历史的意识”,“历史的意识又含有一种领晤,不但要理解过去的过去性,而且要理解过去的现存性……这个历史的意识是对于永久的意识,也是对于暂时的意识,也是对于永久和暂时的合起来的意识。就是这个意识使作家成为传统性的,同时也就是这个意识使一个作家最敏感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地位,自己和当代的关系”。那些想当然地以为“个人写作”只强调个人的当下感受,因而必定会割裂或脱离历史的人,自然引不起他们对话的兴趣。
3 个人与现实承担
如前所述,“个人写作”既无从逃避历史与传统,也无从逃避现实。相反,对个人的强调正是为了唤醒历史意识,以便更好地“介入”现实,以个人化的方式承担现实赋予诗人的责任和使命。王家新在分析“非历史化写作”给80年代诗歌带来的严重后果时曾说:“我们曾一再逃避作为一个诗人的责任,但我们却未能避开历史的捉弄。因此,如何使我们的写作成为一种与时代的巨大要求相称的承担,如何重获一种面对现实、处理现实的能力和品格,这是我们今天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伊姆雷在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中,对什么是“个人写作”,什么是个人必须承担的现实责任作了最好的阐述。他说:“我自己深信,而且始终认为写作是最为严格意义上的个人事情。”这位有着犹太人血统,在奥斯威辛等纳粹集中营被关押过一年,自称“我已经死过一次,因此我才能活下来”的人,由于对纳粹种族大屠杀给欧洲文明留下的“耻辱”无法释怀,也由于在专制体制下的匈牙利无法辨认所谓“公众”的面目,在回答萨特“我们为谁而写作?”的问题时,直截了当地宣称:“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是为他自己。”作为“最为严格意义上的个人事情”,写作被理解为对自由、对灵魂的净化的不懈追求,亦即对那种让人失去个性、失去对自己命运主宰的历史和现实的有力反抗,同时也意味着对于人类苦难和耻辱的道德责任的承担。如果这样的“个人写作”是一种文学常识,那么它不应该成为我们不屑一顾的理由,而应该成为我们重新反思写作的意义和价值的起点;文学常识并非不言自明的,恰恰是在对不言自明的所谓常识的反省和挑战中,文学才能获得新的视野和力量——这正是“个人写作”提出者的初衷。
4 个人经验与非个人化经验
“个人写作”不同于以往的个性写作。个性写作是写作初始的因而也必须超越的阶段。对此,T.S.艾略特有关诗“不是表现个性,而是逃避个陸”的观点深为九十年代诗人服膺。他认为,“成熟诗人的心灵与未成熟诗人的心灵所不同之处并非就在‘个性’价值上,也不一定指哪个更饶有兴味或‘更富有涵义’,而是指哪个是更完美的工具,可以让特殊的,或颇多变化的各种情感能在其中自由组成新的组合”。当一位成熟的诗人获得并发展了“历史意识”,清楚意识到“过去与现在”、“自己和当代”之间复杂关系时,“他就得随时不断地放弃当前的自己,归附更有价值的东西,一个艺术家的前进是不断地牺牲自己,不断地消灭自己的个性”。从80年代集团主义写作到90年代“下半身”、“垃圾派”等“诗派”的崛起,崇尚个性的年轻诗人莫不践行着同一个写作原則:使诗不像诗,以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惊世骇俗的效果。经济学家张五常谈到科学和艺术上的创见时曾说,凡创见皆来自常识,而不是刻意的“不同”,“一个傻佬胡说些什么,与众不同,是不同也,非创见也。以‘不同’为‘创见’而自命不凡的人,与傻佬庶几近矣!”在这个意义上,“个人写作”所致力的正是一种复归常识的写作,它力图将追逐个性张扬的“青春写作”转换到立足个人体验的“中年写作”。孙文波的一首诗朴素地描述了这一转换过程:“重读旧诗,我感到其中的矫揉造作。/第一句就太夸张:‘他以自己的/胡须推动了一个时代的风尚。’/一个人的胡须怎么可能推动时代的风尚?/……那时候我成天钻研着/怎样把句子写得离奇。像什么/‘阿根廷公鸡是黄金’之类的诗句,写得太多啦。其实,阿根廷公鸡,是怎么样,我并没有见过;黄金/更是不属于我这样的穷诗人。写它们/不过是觉得怪诞,可以吓人一跳。/……现在,我终于学会,从身边的事物中发现需要的诗句,/……它们似乎十分平淡,/但只要安排妥当,就会产生惊人/的力量。”从离奇、怪诞到平淡,就是从反常识到复归常识的写作。诗人以自己十年写作的具体经验,折射出80年代与90年代诗歌写作的“时代风尚”的差异。
“个人写作”对现实的“介入”是以尊重个人经验为前提的。随之而来的疑问是,对个人经验的强调是否会导向所谓“对小小的自我的无休止的抚摸”呢?王家新认为,“‘个人写作’恰恰是一种超越了个人的写作。它和文革后人们提出的‘自我表现’有着根本的区别。‘自我表现说’从抽象的人性价值及模式出发,而个人写作则将自己置于广阔的文化视野、具体的历史语境和人类生活的无穷之中。换言之,它是封闭的,但又永远是开放的。它将永无休止地在这两者之中形成自身”,它“坚持以一种非个人化的,并且是富于想像力的方式来处理个人经验”。很明显,王家新主张的个人经验既属于个人又超越了个人,既是个人化的又是非个人化的、富于想象力的观点,直接受到艾略特“非个性化”理论的启发;只不过,后者谈论的是传统与个人才能的关系,前者则移用来阐释诗人如何借助对个人经验的非个人化处理,使诗歌与世界、与现实建立起更为复杂也更为深刻的联系。实际上,艾略特分析但丁《新生》时,已把个人经验定位于“特殊经验”,又称之为“第三种经验”。他认为,《新生》“是一个用现代心智所不知道的处方配成的混成物”:
……我相信,但丁经历了某些在他看来具有一定重要性的事物;这些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本身。因此,在但丁看来,它们具有某种哲学上的非个性的价值。我发现它是对一种特殊经验的陈述:也就是说,这种特殊经验既以实际经验(现代意义上的“忏悔”的经验),又以理智和想象的经验(思想的经验和梦幻的经验)作为它的材料;它因而成了第三种经验。
艾略特提出的理解《新生》中诗人“个性”和个人经验的方式,对我们理解“个人写作”观念颇有启发:其一,个性来自“忏悔”。“忏悔”不是指宗教徒的悔过或悔罪,而是反思,即诗人成熟之后反思过去的经历在当时所具有的意义,在其中发现某种当时不可能发现的意义。其二,个人经验之所以在诗中是一种“特殊经验”,是因为它是“实际经验”和“理智和想象的经验”的混成物,而不是其中单一经验的呈现。其三,“特殊经验”使独属于个人的唯一经验,在诗中具有“某种哲学上的非个性的价值”;易言之,诗人的个人经验最终表现为非个人化的经验。因此,写作中的个人经验决非唯我独尊、无所依傍,相反,是在对“更有价值的东西”——真理——的归附中凸显的。
艾略特的“非个性化”理论,既是90年代个人写作诗学观念的理论来源,也是理解这一观念的有效途径。所以,我们至少可以将以下的写作请出“个人写作”之外:第一,宣称为自己独有,別人没有经历过或不敢写的;可名之为“抖狠式写作”。第二,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忏悔意识,缺少严肃认真的反思,因而不能从过去的自我经历中发现某种超越个人之上的意义的;可名之为“展览式写作”。第三,没有信仰和价值支撑的“肉欲式写作”。第四,沉溺于个人情感与经验的吉光片羽中不能自拔,想当然地排斥“普遍真理”的;可名之为“自闭式写作”。艾略特认为,只有已经具备了个性的诗人才能够放弃个性,才能够获得个性之外的、更加普遍的意义。同理,只有在写作中确立了个人身份的独立性,才能获得对个人写作的超越,达到对现实存在更为有力的穿透。艾略特用在叶芝身上的这句话,可以作为“个人写作者”的座右铭:
他在开始作为一个独特的人说话的同时,开始为人类说话了。
简言之,个人意识的明确和自我成分的淡化,表明写作者开始自觉与文本中的抒情主体保持间距,诗人的主体性地位是在作者-语言-文本构型-接受者这一首尾相接、循环交流的创造性过程中得以确认的,而不再是简单地处理自我(写作者/抒情主体)与他人(接受者)的关系;历史意识和现实责任使个人写作以更宽广的文化视野和更宽容的心态向世界敞开,写作者体现出严肃和持久的精神劳作与心灵历练的职业感和道德感;个人经验的凸显表达着写作者对个人经历的特殊性如何在写作中体现,又如何在接受中产生普遍性启示意义的思考。
“个人写作”所关联的语境和涉及的诗学问题,当然不是上述四个方面所能涵盖的,它与90年代诗歌中相继提出的“知识分子写作”、“中年写作”、“叙事性”等观念有着难以分割的联系。不过,人们认同和接受“个入写作”观念的难度主要在于其中的个人概念与知识分子概念一样,来自西方的理论体系。西方文化重视个人、张扬个性,中国传统文化则主张尚情而无我,屈己以从人。尽管五四以来,新文化的倡导者就借西方理论资源争取个性的解放和个人自由创造的权利,但这一目标远未实现。在文学艺术中,个人思想和情感的横遭压抑、屡受贬斥的状况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观。也正因为如此,“个人写作”的倡导者似乎抱定“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信念。隐含在“个人写作”诗学观念中的另一个悖论是,虽然个人概念来自西方,虽然“个人写作”是在强调多元化、差异性的后现代文化景观中得以重申,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倡导者对个人主体的理性、完整、统一这种现代性观念的深信不疑,后现代性关于个人主体的破碎、离散的观点则被弃之一旁。换言之,这一诗学观念中的“个人”类似于一个“超我”,拥有非凡的自信和能力,能够处理进入后现代社会以后的一切棘手问题。这样的“个人”在今天如果真的存在,只能说是一个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