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侯马,我手记
形容词
侯马这一组《众鸟喧哗》,第一首调度了不少形容词,着实先令人吃惊了一下。我们都晓得,读抒情诗(其实朦胧诗在质地上也包括在内)读到腻、读到要吐,首先是因为那些肉乎乎还要玄乎乎的形容词的堆砌。从“第三代”的反拨到口语诗的显扬也许最直接的原因中就包含这个。作怪的是,《情史》把一向反对的形容词密集入诗,在这里反而现出了形容词的妙处。情史,初期的奇妙绚烂当然就是“高挑 轻灵 艳丽”,并且在寂静小城的空巷,动作还是“舞”着的,“花蕊探着流星般的腰身”。何以解除肉感和玄虚呢?毫无顿挫准备的一个形容词陡然间从天而降——苍老。苍老的女人。从奇异之花到野芝麻似的黑色花籽,时间史的残酷无须废话,空间由物理又探入了心理。异乡浪子将孔雀花的花籽埋进时光的时候,我们知道,这短短的几行字句里,布满了来来回回于这徽南小城、无数季节的脚印。
好诗是不拒绝任何词性的,前提是,它们能够构成为诗的肌理。
动作和长大
《身份证》里,弟弟的学生证虽然内容没有撒谎,但它是弟弟擅自仿造的。关于身份的巴望和欣喜的上头,很可能还站着个头更高的关于身份的傲慢和骄横,甚至拳脚相加。另一种天真的模样下面是一个狰狞的“道理”:尚未派发凭证的,没有资格自证。
《伪证》,“我”先动手掐又脏又丑的女同学的脸蛋,而几个“童蒙女友”帮他向老师作伪证,这些女孩是“长得好功课好的女生”。无缘无故地掐至两人脸上布满血痕、无冤无仇地站在脏丑者的对面,这其中的缘故和冤仇所来何处?仔细一想顿觉身心凛然。
关于“证”的诗,侯马还有,上述两首事关“长大”的过程,所以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有关“法理”的讽喻。
童年少年动手的记忆,在侯马的短诗里多次出现。《小柿子》是其中行数最多、动手次数最频繁(而且是毒打)而心绪也最凌乱的一首。不同的是,诗明确地告诉我们,这是三十年后的回忆,因而有一种如同巴掌鞋底抽在自己脸上心上的自戕之痛。
动手打人,说是出于自我保护,莫如说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自我慌神。
一九六零年代中期出生者的成长背景里,总是有着不假思索到任由冲动的动作,以及不求甚解到无知的迷惑(比如《加演》与“假演”)。
他还写过《教育》,我们这代人少儿时的作文常规是编写“记一次劳动”,长大了的侯马非虚构了个“记一次捡烟盒”,小个和大个,尊严与成长。平朴的口语像高山湖泊,水下是深谷,静止般的水面,映出高处的雪峰和云朵。
原始的根性加上对成人的模仿,让“小时候”写满了斑驳的伤感。这也许就是这一代人成长的“历史感”所在,不在“斗争”的最前线,这后方,让“长大”有了可以用虚线勾勒的背景,“长成”的心路显得漫长而多情。
比如侯马有过一首《初恋》:“只有吃完辣椒/她才肯接吻/她说:就辣你/这些幼稚的把戏/天真、伤感/失败”——短而绵,专注起始,哀感后来,以低语穿过心谷,以微凉发出内热。
再比如完全“景”、“象”式的《碾盘》:“碾过/那么多东西//那么多遍/树阴//阳光晒得它/坎坎坷坷//上面有/几点鸟粪”。——四段八行二十九字,数着光阴,抚过光景,依稀有坑坑洼洼的默叹。
《反目成仇》里谗言造成密友分裂,血性随着仁忍,数次“剑拔弩张”终归“模糊的仇恨”。没有故作宽谅若无其事,只因为“懒得解释”。 刚性本色在,世故便不会占据中年的诗句。铁链与肋骨所发生的关系,是“长成”的极为贴切的隐喻。
于是我们才从《亲爱的伊沙》中看见成年之后的同窗煦暖,相对于胎记般的成长心理背景的可怕、叵测、善变、易朽,在青春时代获救一样可靠的老友亲情,让人感受到了成人在人际世界的些许安全和把握。
循与犯,自由、日常以及荒诞
有常情、通理、法规可循的秩序下,生活本身的并非因循、自然生成的那些部分,构成了诗的神经触点。侯马迷恋这种出自天然的触犯,点开了信息和魅性的魔盒,跑出来一串又一串叫做诗句的神灵。
《老警察》极其日常化,老警察有和妻子恰好相反相成的性格,“孩童般的笑”里又埋藏着多少案情经历和家事过往。
《法律》里头有四重叙述者,我讲法院老院长、老院长讲一个要毛笔的人、要毛笔的人讲他的领导,诗人讲与法律悖谬的“法律”。情境却是一个出版家的饭局,寡言的老院长要写一部关于聂绀弩的书。那位“领导” 要以类于扎小人的咒法,相信用那只曾经判过死刑的老毛笔能将政敌划死——这样的反讽,不是比冠以“讽刺诗”的诗们更有意味和力道吗?
侯马有一首短诗叫《留学》,在国外碰见陌生人学习微笑,碰见同胞则习惯性地板起面孔。两个“碰见”的表情反应,有深味存焉。
这些,不是我们印象中的执法和留学本身,却有的是“人”的真切异变的心性。
《有一个人他自己还记不记得他是谁》也是侯马写的。贾老四生前死后该有多少故事。诗歌俨然是警长,指了一下,给我查!五个人物(倒数第四行里就有仨),巨大信息量在里头;相形之下,小说家也就是个警员,查呀猜呀想啊夹叙夹议喋喋不休。诗人路也曾不无傲慢地说,小说是诗剩下的。也是这个理。
循,以及犯,事实上的相对范畴是自由。《国宾馆林湖暮色》、《麻雀。尊严和自由》真个是众鸟喧哗,林间和乡间的自然也充满管束者的戾气,可是终究还是要输给自然的大法:“没有道义可以审判不羁的灵魂/甚至良知也对不住自由的追求”。
读侯马,一定要读《他手记》。那是可能使你入迷的诗集或者叫字条集。
尤其是有关自然生灵、家常奇妙小事和平日突得异想的部分。请别怪我在此处抄书,抄下如下几段,是为了证明他在日常的发现中,诗人对自由的珍喜和对循犯之辩的敏感。
——《他手记》三四二:麻雀在笼子里,羽毛飞乍,不吃不喝,上下扑腾,很快毙命,他扫兴,内疚,也气愤。这种卑微东西的行为不能算为气节。
——《他手记》三四三:他在灌木丛捕获了一只雏鹰。一瞬间就被小鹰爪划得鲜血长流,真是挡不住的杀手天分,他忍着剧痛,赞叹这乳臭未干的幼禽那令人生畏的王子风范。
——《他手记》三四四:他在祖国的道路上散步,为没感到幸福而羞愧。
——《他手记》四○○:儿子突然说:“求你了。”/他说什么事。/儿子说没事,不知怎么就说出来的。对!他也特别想说:“求你了。”确实没有什么事,也不对着什么人说。
现代诗人大都倾向于在荒凉世界中标举个性的嗓门,美声的或者明显规训过的民族唱法,最终还是像富丽堂皇的合唱;侯马这样的当代诗人,可能是在荒诞常态中寻找记忆和日常原有的动静,并以不拘一格的自由语体尽可能自然地重现。这两者之中,本质条件和悟性好的,都是可以在诗史上留下领唱者的影音的吧。
我相信,常有治诗史者,会在课堂上说:比如侯马……
那么,请最后再允许我抄上这一则,替作为有识之士的史家——
《他手记》四二六:从来都是因为荒诞,而不是胜利,他才会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