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阳光办在长春召开《吉林省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研讨会
作者:何允华
来源:吉林农业
省阳光办为更好地开展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于7月20日在长春召开由部分项目市县和基地负责人参加的《吉林省2011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研讨会。参加讨论会的有省阳光办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通化市、吉林市、长岭县、双阳区、柳河县、德惠市的阳光办主任及农安县、梨树县的基地负责人,重点就《方案》中职责分工、 认定基地、培训实施、项目监管进行逐项探讨,大多数与会者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项目监管、台账登记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各阳光办和培训基地负责人根据自己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研讨会共修改《方案》内容六项,对于大家对基地认定条件提出的异议,省阳光办将形成见意上报国家阳光办。会后还对部分与会人员进行了采访,通化市农业局副局长赵福成说:“自国家修改新的《方案》以来,监管措施更加实际,更加有章可循,培训管理更有操作性,要是再做不好、做不真实,那就不是水平问题了。” 德惠市阳光办副主任冯云光认为人员真实,时间保证,培训内容符合实际,就是培训工作的根本和宗旨,还要明确农业与财政部门的责权利。梨树县培训基地负责人高大广表示更有信心做好今年的培训工作。(省阳光办 何允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