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建设 增意识 确保农机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随着农机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幅增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机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式。如何适应新形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之一。
1.农机安全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驾驶员有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
1.3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心目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 顾问,机手有困难就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
1.4农机监理在监督、 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 安全生产, 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作用,为农民生产、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监理手段及装备落后 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 《 农机监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的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测、事故勘察仪器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目前,某些检测部门还没有配置音像检测设备,检验人员还没有摆脱传统的靠肉眼凭经验的做法,农机事故勘察设备上还得不到很好地完善,监理装备的不足和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工作效率的提高。
2.2体制不健全 农机监理是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农业机械安全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是向农村提供农业机械公共安全服务责任的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机监理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农机监理员也应是国家公务员,但目前大部分都属事业单位和事业人员。
2.3农机手享受的权利少 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 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 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发展的节拍。
2.4基础薄弱 一方面,一些农机手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载人、无牌行驶、脱离年检等违法行为现象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对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报废回收的各个环节监管不到位,机具状态差,潜藏着严重的农机事故隐患。
3.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3.1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 改善监理手段 ,加强监理装备建设是提高农机执法服务水平,保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建议加大投资,追加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应有计划地配备安全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牌证网络化管理等技术装备,改变安全检测无设备局面,逐步形成“ 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3.2理顺机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议对农机监理机构重新进行设置,将现有的农机监理机构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经费全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切断自身利益与业务工作的“ 脐带”,确保其履行肩负的职能和职责,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在业务与行政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切实改变目前有岗无人、有人不办事的现状。
3.3增强服务意识 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为宗旨,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为工作核心,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尽职尽责为根本要求,帮助农民发展生产,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