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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当一个孩子行走或停留

作者:马季 来源:芳草·文学杂志

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不一样的是,今天,对于诗人的心灵状态,似乎难以找到一套准确的描述话语。对于当代诗歌,与其说草根性、广泛性是它的特征,不如说它以强大的自我更新能力为中国文学延续文脉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所能看见的是,诗人队伍的构成越来越复杂,诗人的生存方式越来越多样化,诗歌审美的祛魅走在了所有文体的前列……在挣扎、蜕变之后,诗歌,就像一个正在行走却停下脚步,或者是停留以后正准备行走的孩子。简单地说,当代诗歌不仅有效延续了上个世纪累积起来的生态丰富性,而且在抵御了边缘化所带来的焦虑的同时,一大批诗人获得了精神领域的独立性和自足性。

在中国当代文学普遍遭遇现代性困境的时候,当代诗人何以继续开辟自己的空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很有意思、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我看来,新诗之所以能够历经百年风霜,久盛不衰,大致有这样三个因素。首先是民间性。诗歌与民间文化保有天然的血脉关系,在任何时代,诗歌都不曾脱离它的民间性。正是由于这一点,古代诗歌仍然可以在今天的中小学课堂里吟诵。不难发现,当代新诗已经形成文化自觉,民间性成为其每个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其次是心灵世界与社会现实二元结构的互为作用。无论是脱离现实的心灵,还是摆脱心灵的现实,都是对新诗本意的反制,当代诗歌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经验的价值与意义。其三是与五四以来建立起来的新文化传统,更直接地说,是与民国文学书写方式建立了良好的文化传承关系。或多或少,这个关系在其他文体中出现了明显的裂痕,并且在修补过程中伤筋动骨、煞费苦心,唯独诗歌“长袖善舞”,不为所累。如果说前两条是诗歌本身具备的特性的话,那么后一条,无疑是包括不同信仰、不同审美趣味的当代诗人共同努力、薪火相传的结果。“诗人是一个民族的触角”(庞德语),在中国当代文学中,诗人的确担当了这个使命。

最近,我集中阅读了青年诗人刘涛的两部诗集《边土》和《草木边关》,我感觉他的作品有这样几个鲜明的特征。其一是“冷抒情”。这一表现方式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曾一度流行,并且出现过一批很有作为的“冷抒情”诗人,北岛应该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当然,不同的抒情方式没有高低之分,切合诗人气质的,准确、生动的,就是好的抒情方式。在刘涛身上,我看到的是思维方式的冷静、果断,语言表达的简洁、睿智,感觉到的是由静生动,不露声色的情绪张力;有哲思而不刻板,有见地而不轻率。

尘土上的辙痕。我们扒开玉米秆围墙

倾斜的沙枣林,生锈的铁锨

太阳渐渐从地平线上沉下去了

没有一座房子

光线在一枚枣核中聚拢

沙枣是甜的,并且积蓄了黑暗的力量

有时候,味觉单凭一粒果实还不够

需要整整一座果园

——《沙枣林》

疾病是朵晚开的花

孤寂在无人的手术台上

吹口琴的孩子还小

黎明不肯到来

说出一次寂寞就会说出黑夜的名字

说出一种疼痛就要回家

在漫长的写字台上

诗章打折、发皱并且充满发霉的房子

——《晚开的花》

我想,如此的表达或许跟作者长期生活在偏远的新疆石河子有关,简单、轻巧的抒情方式显然不合乎那里的风物。在我看来,诗歌与乡土的关系,等同于心灵与自然的关系;诗人的成长,与养育他的土地休戚相关。出于好奇,我曾经向刘涛打听过石河子的城市特征,我想象着“石头”和“河流”,物象非常简洁、具体,但那里的冬天和夏天又会是什么样的呢?回答是冬天零下三十摄氏度。美国作家毕尔斯说,人类环境中政府无法抽税的部分,经常能启发诗人的灵感。刘涛的诗歌所获,定然带着石河子的独特气息。

刘涛诗歌的第二个特征是善于运用“物象转移”表达微妙的情感,这和通常所说的诗歌意象略有区别,物象注重客观,意象趋向主观。而“物象转移”更突出空间感,它既有实指的部分,也有虚指的部分,两者混为一体,互为目的。这一特征看似不那么灵巧、透明,却值得玩味、咀嚼。

一定有什么东西正起身离去

某处的灯,惺忪地亮在白色衣裙上

皱褶的光被无意中抖落

昨日是八毛钱的信笺,今日是等待

蓝色墨水吸光了梦里白发

推开窗,又是满天星斗

——《地平线》

出口在梦的左边,梦的右边

有时逼迫自己在月光下醒来

摸摸墙

白白的

又白又薄的月亮

粘在柳园,乌拉泊也行

列车深陷在皑皑的沙漠中

汽笛声惊醒了酣梦

——《出口》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诗歌属于一种“流浪”艺术,这个“流浪”不单单指向行为,更多的是指向心灵。那么心灵“流浪”到底象征着什么呢?这其中指涉两个概念,一是相对于“家园”,因为“流浪”意味远行;二是相对于“神秘”,因为外部世界永远是未知的。诗人在“流浪”中必然要吟唱“家园”,最终,他将向外部世界诉说“家园”的“神秘”。也就是说,“家园”的陌生化,是诗人毕生的追求之一。这也是我想说的刘涛诗歌的第三个特征。但这一特征在他的诗歌中并没有狂热的表现,而是冷静的,或者说是寂静的,甚至是不易觉察的。

紫花木槿的叶子落了,落成草字头

童年时代的一个偏旁,往往写得潦草

然后去野地里踏那些地黄、陈皮

多年后,它们组合成一剂药方

用以疗治我深度的忧郁症

——《紫花木槿》

有时 我想喝杯咖啡

就叫上蓓蓓像两个孩子

有时 我想那个孩子

就把咖啡放在黑色的桌布上

而且 我也不想散步 不想看书

只想等待……

——《有时》

刘涛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外表有几分木讷,不大善言辞,但你看他的目光却有“戚戚然”。当他的诗歌迸发出心灵对世界的“直击”的时候,我觉得到了他的赤子之心。进而,我又想,他虽久居石河子,却何尝不是个“旅人”?

你这个敲钟的人 赶路的人

身上裹着红夹衣的人

有些口吃的人

念念有词的人

把道路读成一本大书的人 人中人

在地平线上行走的人

把前胸当成后背的人

不管什么 只管埋头走路的人

有候鸟一样欲望的人 鸟形人

离家越来越远的人

走一天少一天的人

倒在哪里就埋在哪里的人

没有行踪的人 远行人

——《旅人》

我愿以我的文字做他的伙伴,在微暗的火光中一同前行。我读他的诗,读他的寂静和梦想,也读那些死亡与忧伤。我相信,诗歌给予我们的,是无法说尽的东西,或者说是点亮了那些隐藏在我们内心的东西。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一个行走的孩子在停留,或者一个停留的孩子,在行走。他是一个见证者。正如诗人安妮·狄拉德所言:我们在此是为了要见证创造,并且要鼓动它;我们在此是为了要注意一切,让一切都受到注意……我们在此是为了要知觉到周遭的美和力量,并且赞美和我们同在的人们。我们见证我们的世代和时代,我们眼看着时令变迁。否则,创造就是在空荡荡的戏院里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