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发展趋势
摘要: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权,作为一项具体的自然人格权,是人之存在的基础,也是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的重要前提。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素质的逐步提高,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保障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逐步增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会更加完善。
关键词: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权 司法保护
随着我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因此,我国许多法律的条文中已经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权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逐步得到保障。但是,应该看到,在现实的生活中,依然存在着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现象。这表明,尽管公民人身自由权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但在具体的应用层面,法律在保障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人身自由权的性质及概念
“自由”一词最初源于拉丁文,主要指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一个男子在成年之后,就要逐步摆脱其父权的支配与约束,开始享有独立的人格,获得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并要承担其一定的义务与责任,就成为自由民。可见,人身自由权实际上是公民有权支配其身体和行动,不受非法限制或侵害。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人身自由权并非绝对性的权利,而是获得了一种程序保障的权利。也就是说,人身自由权实际上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性的权利。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必须科学合理地界定允许剥夺公民自由的情况及适用程序,并使独立的司法机关有可能在行政机关或执法公务人员在产生任意或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时迅速采取行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的核心和关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确认并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而随着公民法制意识的逐步提高以及我国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一系列法律,我国在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法律保障的同时又提出了公民自由权利的宪法以及国际保障。应该看到,我国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 强制措施的适用方面。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公民实施强制等措施,往往是公安等法律机关自行审查决定的,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就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要求及规定,国家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必须要经过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后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这些法律制度显然并没有得到贯彻和执行,因此,出现了一些损害公民基本自由权利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权利的行为。在很多时候,由于过于强调提高诉讼效率,在实际上损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同时,“无罪推定”原则并没有得到根本落实。虽然刑事诉讼法虽然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有些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获取证供,这就很难依法保障人权与公民人身自由权。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我国公民自由权利必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保障。
(一)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进一步完善。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而不是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的权威,要真正做到依法办事而不是按照某一部门或者个人意志办事。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宪法中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将会重新审视并加以修改。同时,宪法必须被赋予直接使用的效力,进一步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切实保障和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人身自由权的救济机制逐步建立。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受到侵害后得到救济,才谈得上真正享有权利。因此,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要逐步改变传统的司法模式,坚持和贯彻司法审查原则,对可能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司法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和司法公正。
(三)我国公民自由权的维护必须适应基本权利的国际化趋势
随着全世界范围内人们对于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视,公民自由权利已经发展到国际保障。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许多保障人权的国际性公约得到广泛认可,人权的国际化保障的趋势更加明显,并且已经成为一种影响全球的普遍现象。我国政府先后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性公约。因此,我国相应的国内立法应当逐步进行调整,不断建立起相应的保障机制,这必将促成我国公民自由权的国际化趋势。
四、结语
公民的基本权利构成了宪法的核心内容。应该看到,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我国公民自由权利必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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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乾(1991-),男,山东济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 2011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