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在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上的辅导讲座
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围绕2013年全省新农村建设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增强第二批省级示范村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对做好新一年的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刚才,省审计厅董汝幸处长就涉农项目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对于我们做好今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很好地消化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下面,根据这次培训班的要求,我讲五个问题。
一、关于省级专项资金发挥的重大作用
从2010年开始,全省实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扎扎实实开展了第一批1000个示范村建设,同时对面上全面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2年,三年时间省投6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带动社会各方面投入达到129亿元,放大效应达到了30.9倍。概括省级专项资金发挥的突出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凝聚了各级领导力量。全省1000个示范村,省、市、县三级1000名领导干部,每人重点联系一个村,平均每村每年省投20万元,三年投入60万元。尽管资金投入不多,但有限的专项资金成为了各级领导重视、支持、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可以说,正是由于省里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才促使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省、市、县三级领导合力抓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并做到常抓不懈、始终如一、毫不动摇。同时,乡镇领导和村干部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新农村建设。
二是体现了政府主导作用。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设立,带动了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财政的投入,政府主导作用越来越突出。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4.39亿元,2011年达到5.59亿元,2012年增加到8.98亿元,年均递增达到39%。目前,全省80%的市(州)、70%的县(市、区)都设立了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最少的100万元,最多的达到2500万元,几百万元到1000万元的县(市、区)达到15个。其中,通化地区和延边州乡镇财政投入已经达到新农村建设总投入40%左右。
三是成为了整合投入的有效载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通过对示范村专项投入,带动了农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环境连片整治、村部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卫生厕所、生态移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绿化村屯、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整合打捆使用,集中投向省级示范村,三年整合涉农项目投入达到47.52亿元,占总投入的36.8%,实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全面提升了新农村建设水平。全省打造高标准样板村群28个,标兵村350个,先进村400个,新农村建设亮点纷呈、绚丽多彩。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帮扶新农村的力度逐年加大,做到了不松劲、不懈怠、不滑坡,呈现出部门帮建、村企共建、军民联建、社会捐建、能人援建等多种形式,同时与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的“三帮扶”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紧密结合,形成了强有力的帮扶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
四是调动了广大农民积极性。通过实施专项资金奖补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为了新农村建设主体力量。三年时间,全省村集体和广大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61.3亿元,占总投入的47.5%;农民投劳424.1万个工日。有的地方成立了农民志愿者协会和村民屯务理事会,农民自我投入、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五是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全省各地始终探索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制度措施,相继建立健全了专账管理、公开公示、预决算、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验收、项目档案、绩效考核等8项管理制度,做到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了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平稳向前推进。2012年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完成98.9%,项目验收合格100%,绩效考核实际得分98.54分,绩效等级为优秀。
六是支持了农村民生项目建设。三年时间,省专项资金直接支持农村道路、桥涵、排水、清洁能源、垃圾场点、休闲广场和村多功能室、路灯、围墙大门等重点项目建设,累计支持项目达到3006个,带动全省1000个示范村,硬化农村道路14057公里,修建桥涵2626座,修建排水沟4466公里,建大型秸秆气化站28个,修建村部961个,健身广场845个,统一修建围墙23134公里,铁大门16.7万个,修建垃圾处理场3240个,设垃圾箱23498个,配备垃圾转运车1617个,安装路灯24031盏,植树10353万株,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全省积累了一些值得肯定、必须坚持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具体是:必须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坚持把改善农村民生放在新农村建设重要位置;必须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实行合力投入、合力共建;必须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必须注重衔接、密切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工作不足,需要我们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二、关于做好今年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过几个月的上下共同努力,第二批省级示范村确定工作已经圆满结束,从现在开始转入了项目申报、审核、批复和实施阶段。3月11日,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2013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吉农综字〔2013〕103号)文件,对今年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
(一)项目申报范围。2013年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1028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对于2011年、2012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补充的16个示范村可继续申报项目。对2012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补助资金没有达到120万元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二)项目申报原则。项目申报遵循五条补助原则: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申报项目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每个村补助金额15~25万元。四是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五是绩效评价。申报项目要根据项目规模、实施效果等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三)补助项目目录。共有9大类: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等类疏浚排水工程。四是清洁能源建设。支持少量大型秸秆气化站建设,每个补助120万元。对上年建设项目补助没到位的,今年安排补助每个项目50万元。五是休闲广场和多功能室。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村部及培训会议室、文体娱乐多功能活动室等。六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车等。七是卫生厕所。支持兴建粪尿分集式环保型厕所(每户补助不超200元)。八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原则上大门每户补助不超500元,围墙每米补助不超300元)。九是亮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完成的不得申报。
(四)明确绩效目标。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号)的规定,为提高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效益,加强责任和效率管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各级农业部门(新农村办)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监管部门、各示范村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绩效目标制定工作。各示范村在申报项目时,要认真填写绩效目标表,实施项目规模不易过大,要量力而行,必须完成。各县(市)农业部门(新农村办)、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示范村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五)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一项专项资金没有的在每年6月底没有下拨的,将按比例缩减,为此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一是实行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地要以县(市)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9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各地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对于示范村数量较多的县、市,不能所有示范村只申报1类项目,要考虑各个项目申报的平衡性,尊重示范村建设意见,防止统一操作、违规建设。二是严格控制大型秸秆气化站和路灯建设项目申报。鉴于我省前三年大型秸秆气化站建设的项目较多,还有一些续建工程,加之玉米芯涨价和安全管理等一些因素,今年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秸秆气化站,只是对去年没有支持到位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给予适当补助。今年全省要重点推动原有的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投产运营、安全设施配套和管理制度建设。由于今年是第二批示范村建设的第一年,各村基础设施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必须从严掌握路灯项目的申报,对于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建设没有开展或没有完成的,一律不准申报路灯项目。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和路灯项目的村,都要同时申报1个备选项目,材料和手续都要齐全,这样便于省里取舍。三是科学掌握院墙大门项目申报。项目指南中规定,每个大门补助不超500元,院墙补助每延长米不超300元,各地在申报项目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农民自有资金配套,凡是配套资金不足或建设资金不够的,不能申报这个项目。坚决杜绝拿省里专项资金“可汤吃面”搞建设,这样在审计的时候容易出问题。四是项目申报要实事求是。除了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外,其他的补助资金在20万元左右,有的村可能补助略高一些。各地在掌握申请省里资金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好高骛远,盲目将项目规模做大,审计时候完不成任务就是问题,所以在申报项目时,申请的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规模一定要科学计算,不能出现失误。对于申报的农村道路项目,要列入省交通厅农村道路支持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就不要申报。五是注重工程建设。在申报项目时,一定要明确今年申报的项目必须当年开工当年建设完成任务,不准拖到明年。项目补助资金不得串乡、串村、串项使用,尤其是村镇(乡)一体的,不准将专项用于乡镇和街道项目建设。今年申报的专项资金,不得弥补或偿还以前项目建设的陈欠,必须有实实在在的项目实施。六是项目建设要符合建设规划。虽然现在示范村建设规划还没有编制,但是在申报项目时,一定要组织实地踏查和项目论证,防止出现编制规划后,项目盲目建设或无法实施。七是要及时公示。项目申报坚持民主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不得出现由各乡镇代替村申报、村委自行申报而农民不知情的问题。八是保证工作质量。今年项目申报总体上要一次申报、一次成功。省里下去复核时要尽量少调整项目,对于今年批复的项目,省里不予调整。
三、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全省新农村建设平稳向前推进,社会关注度高,工作责任大,必须加强领导,摆上重要位置,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措施,抓细抓实,确保万无一失、不出问题。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针对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呈明显增多之势,一些相关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严重影响了中央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的现实情况,从去年起省高级人民检查院作出了利用2012~2013年两年时间,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省纪检监察部门、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多年一直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作为涉农专项的检查重点。同时,从去年开始,省级专项资金纳入了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考核管理重点项目,只要是当年未开工、未完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出现重大问题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削减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支持规模,或取消专项资金支持。同时,我们要看到第一批1000个示范村都是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确定的,这些村干部会经营、善管理、廉洁自律,才成为了村级建设的排头兵。而第二批选定的1028个示范村,整体上比第一批1000个示范村就差了一个档次,特别是还有一批“三帮扶”村进入了省级示范村,无论是项目建设的难度,还是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都将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绝不可以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或放任自流。
第二,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实行预决算制度。每个项目开工之前都要有预算,项目竣工之后都要有决算。三是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对于农村道路、桥涵、大型秸秆气化站和路灯建设项目,都要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行招投标,在招投标时最好请纪检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共同参加。对于其他项目,也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防止出现其他问题。四是实行项目验收制度。对于完工的项目,要及时组织有关领导、部门、专家和村民代表进行项目验收,评价项目质量和规模,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做出验收评价意见。五是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再好的设施和工程,如果后续管理不到位,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因此,各地在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的同时,要着力建立项目工程日常维护、安全管理、保障运营的长效机制。除上述5个主要制度外,还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进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要逐项研究,深化细化实化,加强操作层面的落实,确保各项制度完善,发挥制度约束、促进和保障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第三,加强纪律约束。在专项资金使用上,要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准挪作他用,更不准将专项资金透支转化为工作经费、职工福利等;在项目建设上,既要及时开工,又要履行相关手续,既要注重工程进度,更要注重工程质量,防止出现因工程质量不达标而承担责任问题;在建设主导上,要坚持以农民和村两委为主,乡镇和有关部门积极提供支持和帮扶,但不准插手干预工程和项目建设。再次重申:各级新农村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介绍、插手、干预或统一组织工程项目建设;不准索要或收取示范村、工程承包方、材料供应商等各种钱物;不准出现不履行工作职责、程序和对上虚报、瞒报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里报告。这是硬性规定,省里和地方的同志都要严格遵守,加强自律。
第四,做好跟踪检查。根据专项资金分级分类管理意见,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必须做到100%到位,不能有任何的纰漏和打折扣的地方。一年中要做好三个阶段的工作。年初,按照省规定的项目申报范围申报项目,并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省里在深入县(市、区)复核申报项目时,与每个示范村进行对接,对当年建设项目提出合理性意见。年中,省、市(州)和县(市、区)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省级示范村当年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检查面达到100%。年末,省里进行督查和全面检查验收,查看工程,查阅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州)和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内专项资金管理职责,要检查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鉴于今年是第二批示范村建设的第一年,各地可根据示范村基础情况,将1028个示范村分为较好和一般两类,较好的由市(州)和县(市、区)监管,一般的由省、市(州)和县(市、区)重点监管。
第五,重视安全生产。春节前,省里已经下发了对大型秸秆气化站安全生产和管理的通知,对选址条件、设施配套、人员配备、运行制度、监管要求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各地要抓好落实。一是对于还没有完工的项目,今年必须资金筹措到位、设备安装到位、运转运营到位、安全管理到位,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省里实行约谈,并适度削减下一年度该县(市、区)专项资金规模。二是必须完善安全设备。由于大型秸秆气化站生产的燃气以一氧化碳为主,无色无味,一旦发生泄漏,很难发现,极易引起人身和财产事故。因此,省里要求凡是申请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的地方,都要安装燃气报警器和加臭设施,增强气体泄漏的敏感性,及时报警,及时处理。三是杜绝违规操作。要加强对大型秸秆气化站操作人员和使用者的安全培训,要请厂家技术人员、消防安监部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防止因违规操作出现气体泄漏、设施爆炸、伤及人身等安全事故。四是实行24小时监管。在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村干部要经常检查,县(市、区)新农村办要经常调度和定期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出现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省。省里已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四、关于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
今年全省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重中之重”和“三化”统筹的战略思想,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任务,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重点,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收入有新提高、基础设施有新加强、社会事业有新改善、党的建设有新进展、精神文明有新提升、社会和谐有新进步,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再上新水平、再登新台阶,开创新局面。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示范村建设。今年围绕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建设,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搞好规划。要按照办公、休闲、居住、商贸、工农业、旅游等功能分区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保证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二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要组织示范村大力发展工业集中区、商贸园区、棚膜蔬菜示范区、畜禽养殖小区和乡村民俗旅游产业,推进一村一品、一屯一特专业化生产和专业村屯建设,大幅增加农民收入。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推进联户经营作为示范村发展集体经济的主攻方向和重要突破口。要切实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管理,加大对薄弱村和落后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扶持。三是统筹推进示范村项目建设。以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为引导,以民生实事为载体,统筹捆绑农村公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环境连片整治、绿化村屯、生态移民、土地整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集中投向省级示范村,集中财力办大事,调动地方财政、乡村集体和农民自主投入的积极性,进一步创建全党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大好局面。四是继续打造高质量示范村。要坚持高起点建设,以建设美丽村屯为目标,完善提高第一批1000个示范村建设,集中力量建设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到2013年末,全省标兵村要达到500个左右,先进村达到500个左右。
(二)狠抓村屯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在全省现有行政村、国有农林牧渔场、林区和工矿区1万多个村级单位,广泛开展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持久展开。2013年村屯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有五项: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四清四改”,主要是清理围墙院落,清理垃圾粪便,清理边沟污泥,清理乱堆乱建,实施改水、改厕、改灶、改路。二是继续开展环境整治月活动,重点抓好沿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三线的集中整治,树立样板,带动全面。特别是对于那些环境差、位置偏的村屯,更要把村屯环境整治作为工作重点,把广大农民发动起来,自己动手创建环境优美、院舍整洁、健康和谐的新农村。三是加强绿化、净化、美化、亮化,道路两侧及村屯四周、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巷道两侧及庭院前后有序种植花、草和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四是加快农村人畜分离步伐,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粪便污染地下水、空气和生活环境问题。五是继续巩固和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村规民约,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引导农民环境整治由街路向庭院和室内延伸,实行整乡、整村、整屯集中连片整治农村环境。
(三)不断强化帮扶工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省实施的“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对全省新农村帮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帮扶任务也越来越重,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帮扶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定要在实践中继续强化和完善帮扶机制,做到领导力量不减,工作精力不散,帮扶责任不变。一是明确落实帮扶责任。继续落实好全省1000名领导、1000个部门单位、1000户企业,按照一对一、一帮三年不变的要求,对新选定的第二批1000个示范村实行重点帮扶,明确帮扶责任和目标,加强帮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和推动各类企业直接到农村投资兴业、建设基地、经销农产品、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和直接参与兴办农村服务业,为农村提供多方面支持和帮助,增强农村发展“造血”功能。鼓励干部回乡援建新农村建设,社会能人通过各种方式捐资捐建新农村,继续大力推行军民共建模式,增强合力建设新农村力度。
(四)深入开展宣传培训。一是继续抓好万名村干部培训。全面完成五年培训1万名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的任务,今年是万名村干部培训的最后一年,计划6~9月举办5期培训班,每期培训400人左右,培训时间10天,培训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2000名。二是集中宣传新农村建设成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宣传我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注重和培育新农村建设的典型,靠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工作。大力宣传它们的好经验、好做法,烘托典型效应,使典型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以此推动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新农村成果的展示宣传,今年要继续加强对示范村标语口号粉刷、立牌标识和对街路、桥涵、广场、人工湖等重要建筑的命名工作,每个示范村至少要立1个醒目的标牌,粉刷2~3条标语,所有的建筑都要命名。各地要积极组织干部群众考察省内外新农村建设典型,开阔视野,拓展思路,起到相互学习、互促共进、借鉴提高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起点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全力以赴合力攻关,保证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工作体系,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目标、狠抓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向前推进。省、市、县三级领导要经常深入村屯,帮助解决生产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各级主要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视察新农村建设。二是积极落实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各地要积极努力争取,多设立专项资金,多争取工作经费,切实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瓶颈问题。三是强化新农村建设考核评比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考核评比工作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同时,要认真筹备召开好全省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多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财政专项投入、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配合上都做了大量工作。财政部门在补助项目申报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工程项目验收考核等工作也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新农村办要加强与财政部门配合衔接,努力做到兵合一处,将打一家,对于新农村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共同研究、共同谋划、共同操作,提高工作协调性、时效性,保证工作质量,促进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五、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去年年底以来,中共中央印发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制定和贯彻八项规定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实施细则,中共吉林省委印发了《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省农委党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实施办法》。这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以及省农委党组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新农村办的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里的要求上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务求以良好的作风做好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
(一)要求真务实注重调查研究。省、市、县各级新农村办要深入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与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切忌走形式、走过场。
(二)要精简会议文件务求高效。按照中央精神和省里的要求,各级新农村办要精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会议规模。会场和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严禁提高食宿标准和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要减少公文数量,凡以工作会议材料印发的会议讲话,不再另行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起草公文和讲话应坚持短、实、新的文风,做到简短精炼、实事求是、富有新意。
(三)要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今后,省里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或调查研究,不搞层层多人陪同,除了必要的人员陪同之外,其他人员要严格控制,不得层层增人、加车。基层接待时不安排超规格住宿,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尽量吃自助餐。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四)要厉行节约倡导勤俭。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各级新农村办人员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搞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各项办公经费支出。
同志们,全省新农村建设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之上,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委党组精心组织谋划下,凝心聚力、戮力奋斗,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新农村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