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道
作者简介:川妮,本名刘春凤,一九六六年生于四川,一九九五年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曾在部队话剧团任编剧。出版有长篇小说《时尚动物》,在《中国作家》《青年文学》《解放军文艺》《芳草》等杂志发表中短篇小说八十余万字,其中《第十九个》、《白领的午餐》、《我和拉萨有个约会》、《你为谁辩护》《住在教堂里的女人》等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等选载,中篇小说《雾月霜天》获解放军文艺新作品奖,另创作有话剧作品《回到拉萨》、《被放逐的人》等。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会员。现居北京。
乘坐夜间航班的乘客,本来就不多,空旷的候机室里面,只坐了五个人。明亮的灯光照着一排排排列整齐的座椅,显得格外冷清。
可能是夜晚的关系,候机的人,个个看起来都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脸上的表情也显得疲惫和寂寞。
大家都没有相互交谈的欲望,在选择座位的时候,有意选择了不便于交谈的距离,零零散散地坐着。
飞机已经晚点了,具体的起飞时间还不能确定。候机室外面长长的走廊上,一个人都没有。电视上播放着一档旅游节目,介绍的是九寨沟的风光。屏幕上的图像根本看不清,颜色太浓了,九寨沟的山水都成了红的,番茄汁似的粘成一片,不清晰的电视图像把九寨沟的自然风光败坏得不成样子,令人不忍看下去。
我没有带什么读物,也不想费劲地把电脑从包里拿出来。此时此刻,我既没有阅读的心情也没有玩游戏的心情。但是,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让眼睛闲着。遇到飞机延误这种讨厌的情况,让眼睛闲着,心情会变得更加无聊。
我调整了一个座位,坐到了一个便于观察的位置上,把另外四个人当成了消遣的目标。
这样一来,我好歹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消磨时光的方法。
那四个男人看上去都是三十岁左右的样子,服饰的风格十分相近,穿的都是灰色系列的休闲服,只是灰色的深浅不太一样,放在右手边座位上的大衣,一律是这个冬季流行的羊绒方格子短大衣,格子的大小和颜色,有一些不太明显的区别,在灯光下,几乎看不出来。
他们当中有一个在看报纸,隔得太远了,报纸上的字看不清楚,从报纸的大小判断,他看的大概是晚报,内容好像不怎么精彩,看的人只几下就把厚厚的一叠报纸翻了一遍,翻完了,看一眼显示屏上的时间,叹了一口气,又把放到一边的报纸重新拿起来,抽出其中的一张看起来,这次看得专心了一些,大概是晚报的娱乐版吧,看着看着,还笑了一下。晚报的娱乐版,经常有一些引人发笑的东西,明星绯闻,名人官司什么的。还有一个,正看着窗外的机场发呆,机场上,停着几架飞机,还有一些闪闪烁烁的灯光,别的,似乎也没什么可看的。他每隔两分钟,就要把双手放在眼睛的周围按摩几秒钟,我猜他是在做眼保健操,他看上去是一个挺懂得爱护自己的人。还有一个,一直拿着手机在那儿忙活,估计他给能够想得起来的人都发了一条短信息。另外的一个,正在看自己的手掌,看了左手看右手,看左手的时候,用右手在左手的手掌里比划,看右手的时候,在手掌里比划的就换成了左手,他的神态,专注得好像能够从自己的手掌上,发现自己的命运似的。
我叹了一口气。
跟我坐在同一个候机室里的这四个人,实在算不上新鲜有趣。他们是我最熟悉的一类人,就连他们坐在灯光下那种看上去自以为是,气定神闲,实际上内心充满焦虑的神态,也是我一眼就能够看出来的。我每一天在上下班的电梯里、经常光顾的快餐店里、晚间消磨时光的酒吧里或者别的什么场合遇到的,几乎都是这类人。
我突然想起了叶晃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叶晃说,你发现没有?从你们这个大楼里面走出来的人,好像是同一间工厂的同类产品。
叶晃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有笑,因为觉得不好笑,不仅没笑,还跟他生了气。这会儿想起叶晃的话,突然觉得十分好笑。笑声像一股强气流在我的胸腔里面横冲直撞,差一点儿从我的嘴里飞出来。
我赶紧低下头,装模作样地将鞋带解开来又重新系上,好不容易才把已经冲到嗓子眼里的笑声压制了下去。一个女人在候机室这样的公共场所笑出声音来,毕竟不是一件得体的事情。
等到笑声彻底溶解在我的体内,我才仰起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真是想不到,过了这么久,独自一人在候机室里等候飞机起飞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叶晃的话,而且,突然理解了其中的幽默感。而好多我认为应该记住的事情,还有一些我刻意想要记住的事情,都被时间之水无情地带走了。为什么偏偏还记得叶晃的话?
人的记忆,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此刻,我真的不应该想到叶晃,坐在空荡荡的航空港候机室里,想起叶晃,我的心比夜晚的航空港更加空虚。
认识叶晃的时候,我正在跟孔林北谈恋爱。我像任何一个恋爱中的女人一样,满心装着的,都是孔林北。我那个时候压根没想过,我和叶晃之间,会发生那么多事情。
孔林北是我的初恋。我们一进高中,就注意到了对方,我们的目光偶尔在寂静的教室里,在同学们冒着青春热气的头顶上相遇,总能撞出一丝令我心惊的火光。但我们两个都是家里的好孩子,习惯了循规蹈矩的生活,从来不干老师和家长反对的事情,整个高中阶段,我们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那点异样的感觉,一直存在心底,像一颗深埋在地底下的种子。也许是埋藏得太深的缘故,直到大学二年级,心里的种子才长出鲜嫩的芽来。
世上的爱情,也许有很多种,有的人喜欢烟花一样短暂而绚丽的爱情,有的人喜欢青木瓜一样生涩而不成熟的爱情,有的人喜欢带着血腥味道的残酷的爱情……也有人说,最完美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单相思。爱情是一道没有一个标准答案的难题。
我是一个本分的女孩,既没有过人智商也没有过人的美貌,我从小就知道,生死激烈的爱情传奇,是别人的事情,我的一生,注定跟传奇没有什么关系。我和孔林北是一对平凡的恋人,我们做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我感到幸运的是,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没有战争,没有动荡,没有生离死别的考验……这是一个适合平凡人生活的时代,我有最充分的理由相信,我跟孔林北,能够像大多数平凡的人一样,过上幸福的生活。
大学毕业之后,我和孔林北顺理成章地留在成都工作,他在一家生物制品公司做技术推广,我在一家制药公司的情报部门工作,为公司收集整理医药行业的最新情报。我们两个的收入,能够在成都过上一种中等水平的舒适生活。在成都过上中等水平的舒适生活,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生活费用低廉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一点,成都是我和孔林北从小长大的地方,我们在成都从幼儿园一直读到大学毕业,我们的亲戚朋友像繁茂的树木的根系,遍布在成都的各个领域。
我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我对幸福的向往很简单。我只想在林立的城市楼群中买上一个小小的单元,构筑我和孔林北的幸福小窝。工作两三年,按揭一套房子,然后跟孔林北结婚,生一个健康的孩子,周末的时候,一家三口到成都周围的度假地度假,我和孔林北坐在椅子上,看着我们的孩子在绿色的草地上奔跑,孩子的笑脸上挂着亮晶晶的汗水。年终奖金拿到手,我们就去更远一些的地方度假。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幸福愿望。
现在我当然已经知道了,即使是这么简单的幸福,也是不容易得到的。
跟孔林北热恋的时候,除了上班,我每天最大的兴趣,就是翻看报纸上的房产广告,研究比较各类房子的地理优势和价格优势。然后选出我认为理想的房子,在约会的时候,拿给孔林北看,和孔林北讨论每一套房子的好处与弊端,用发亮的眼睛看着孔林北,告诉他,我喜欢这套房子的客厅,我喜欢那套房子的厨房,我喜欢另外一套房子有一个能看见府南河的大阳台……周末的时候,我们坐着房产公司的免费看房车,看遍了新开的所有楼盘。
我对装修房子布置一个温馨的家简直着了迷,我买了几十本《时尚家居》之类的书,脑袋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色彩搭配、线条组合、家具风格……我总是不停地变换自己的想法,我一会儿告诉孔林北我要在客厅里,放上一款最鲜艳的黄色沙发,一会儿又告诉他厨房的橱柜要选深灰色,卧室的墙涂成粉蓝色……孔林北从来不发表任何不同意见,我的每一个想法,哪怕是很拙劣的想法,都得到了他发自内心的认同。当我举着一张充满期待的脸看他的时候,他微笑着用温热的双唇吻我的眼睛,他的吻,覆盖在我的眼睛上,散发出带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热气,使我醉心。他总是很肯定地对我说,你喜欢的我都喜欢。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一种很坚定的表情。我喜欢他说话时候那种不容置疑的坚决的语气。我偎在他的怀里,每一个细胞都是温暖和满足的。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一切都是确定的,不容我怀疑,我的心里热气腾腾的,翻滚着热烈的渴望。
幸福是一种很强大的感觉,人在幸福的感觉中,往往变得很迟钝。我在幸福的感觉中,整天都是晕晕乎乎的,我天真地以为,我和孔林北的未来,就装在一个小小的城市单元房间里。
直到我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我这种自以为是的想法,才被孔林北打破了。
那一天早上刚到办公室,电话就响了,我接起来,还没有说话,突然从电话里传来一阵唱歌的声音,孔林北在电话那头深情地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孔林北的声音,像水淋淋的露珠,淋湿了我的心情。
孔林北是一个细心的恋人,他记得住我认为重要的所有日子。他在电话的那一头,把一首生日歌,分别用中文和英文唱了一遍。唱完了,喘着气说,秦烟,生日快乐!我举着话筒,笑起来,我听见我的笑声在空气中飞扬,宛如一只蝴蝶,舞动着色彩斑斓的翅膀。
孔林北接着说,我本来想找上几个朋友,一起到酒吧玩通宵,给你庆祝生日的。可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想就我们两个人约会,怎么样?
我的每一个生日,孔林北都有很好的创意,去年生日的时候,他跑到电视台给我点了一首《爱你不需要理由》,前年生日的时候,他和我一起在锦城公园里认养了一棵芙蓉树……这次是我的本命年,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样的惊喜要送给我,但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我对着话筒,给他送去了一声甜蜜的叹息,然后说,我只希望跟你在一起。
孔林北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有些很重要的话,想单独跟你说。我举着话筒问,我们去哪儿?他说,老地方。
放下电话我才觉得,孔林北说最后几句话的时候,声音有点闷闷的,好像不怎么快乐。但是,我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坏。站在办公室的窗户前,我的心情像一片鲜绿的树叶,在风中快乐地舞蹈着。
孔林北说的那个老地方,在府南河边,那儿,有一棵树,是一棵有几百年树龄的银杏树,树干疙疙瘩瘩的,树冠伸在很高很高的地方,要仰头才能看见。春天的时候,树冠上会长满鲜绿的叶子;到了夏天,鲜绿的叶子在高高的树冠上,撑起一片浓浓的绿荫;秋天到了,绿叶子一天天变老,绿颜色一点点褪去,变成了金黄色,风一吹,美丽的黄叶纷纷飘落到地上;整个冬天,银杏树将光秃秃的树干举在空中,显得既孤独又顽强。成都有上百棵这样古老的银杏树,这些树,见证着成都的历史。府南河边的这棵银杏树,见证着我和孔林北相爱的历史,在那棵美丽的银杏树下,我们经历了初次约会的羞涩和初次接吻的笨拙……我们恋爱中的许许多多记忆,都跟老地方紧紧相连……
下班后,我匆匆忙忙赶到约定的地方。孔林北已经到了。约会的时候,孔林北从来不迟到,他总是提前几分钟到约定的地方等我。
我悄悄地走过去,坐在他的身边。他的手里,拿着一束洋红色的非洲菊,非洲菊是我最喜欢的花。看到孔林北手里的花,我的心脏突然加速跳动起来,我以为孔林北会向我求婚。他知道我不喜欢玫瑰,自从那首流行歌曲问世之后,大街小巷都在唱着“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用玫瑰来传递感情,简直是不动脑筋,敷衍了事。况且,这个季节,街上的玫瑰都是论捆卖的,比大白菜还便宜。
我把双手抱在胸前,深深地呼吸着,尽量让加速的心跳平息了下来。一直以来,我都在等着孔林北向我求婚。
孔林北出神地望着河对面的楼群,至少过了十秒钟,他才发现了我。他把手里的花递给我,说,生日快乐!
非洲菊在我的手里,散发出淡淡的令人愉快的辛香味。
晚饭后的时光,正是一个城市最悠闲的时光,有很多人到河边散步,一家一家的人,男人、女人和孩子,带着晚饭后心满意足的表情从我们面前走过。
我坐在孔林北的对面,看着他的脸,橙色的晚霞印在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上面飘荡着一层暖融融的橙色光。藏在光波底下的黑眼珠,一忽儿向左,一忽儿向右,显得很不安分。
我对着他的眼睛,吹了一口气。说,谢谢你的花!
孔林北眨了一下眼睛,黑眼珠突然定在眼睛的中央,一动不动。
我笑着问,什么重要事情,非要今天对我说?
孔林北仰头看着银杏树的树干,好半天,才说,昨天晚上,我失眠了,我躺在床上,听着外面街道上开过去一辆又一辆的汽车……我想到了你,想到了我们将来的生活……我想了很多,有些我本来觉得很肯定的东西,突然变得无法确定……
孔林北说话的语气犹犹豫豫,躲躲闪闪,好像是对说的话没有把握,又好像是不忍心一下子把要说的话说出来。他说的这些话和说话的这种样子,都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我的心里滋生出一种不安的情绪。我感觉到我脸上的皮肤发紧,好像有一只粗暴的手,把我脸上花朵一样的笑容强行扭成了一个问号。
孔林北皱着眉头,他的样子,看上去很痛苦。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或者是工作的压力太大了?我把花放到一边,用手揉了揉我的脸,让脸上的皮肤恢复到一个自然的状态,然后温柔地看着孔林北的眼睛,努力地想要理解他心里的感受。我希望能够分担他的痛苦。
孔林北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两道浓黑的眉毛扭曲着,像在挣扎。他说,我以前并不了解自己,我以为我可以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昨天晚上,我突然明白过来,我根本不想一辈子做一个外省小市民,像我们的父母那样,结婚生孩子,糊里糊涂地过一辈子……我不想重复他们的生活老路。昨天睡不着觉的时候,我反复地问自己,那样的生活,真的有意思吗?孔林北说得很费劲。我感觉他是在把一个一个的汉字,像砖头一样往外搬动着。
孔林北得了白领焦虑症了!
我昨天才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有关白领焦虑症的介绍。白领焦虑症的症状是:失眠,焦虑,心神不安,突然对一切都发生了怀疑……我把手伸过去,放在孔林北的掌心里。他的手很热,他平时喜欢练单杠,手掌的皮肤很粗糙,我用食指在他的掌心里划着一个“爱”字的笔画。他的手掌,轻轻地颤抖了一下,手臂也跟着颤抖起来。我在他的掌心里继续划动着我的手指,他却用力把我的手抓在了他的掌心里。我的手,被他抓得紧紧的,不能动弹。
我仰头看着他,说,你太累了,要不要去度假休息一下?我们把年假提前休了怎么样?
孔林北把目光从我的脸上往上移动了几厘米,看着我的头发,说,你还记得孙猴子吗?就是高中时候跟我同桌的那个?
记得呀,他很瘦,所以大家叫他孙猴子。他不是大学毕业就到北京去了吗?你怎么突然想起他来了?
我昨天从报纸上看到他的名字了,他现在是一个网络公司的老总,身价上亿,被IT业称为神奇小子。孔林北眼睛周围的肌肉明显地痉挛了一下。他眨了一下眼睛,让眼睛周围的肌肉变得平静了一点,又接着说,秦烟,我不能这么混下去了,我要去北京发展,我不想就这样对生活认输。
原来是这样。孔林北的白领焦虑症是受了孙猴子的刺激引发的。我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像我们这些常年在外省生活的人,有时候,对单调的生活,难免有点厌倦情绪,这种时候,又看到一个原来跟自己一样的人,甚至比自己更不起眼的人,突然在北京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受到这样的刺激,孔林北的心情肯定有点郁闷,他当然有权利发点牢骚,表达他对生活的不满和失望。这点小小的牢骚,是对生活的一种调剂,不必太当真的。
我轻描淡写地说,各人有各人的机遇,人和人是不能比的……
呆在成都,我永远都没有机遇!孔林北放开了我的手,很不耐烦地说,机遇也需要自己去找!
像孙猴子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某一个同学发财了,某一个朋友一夜之间成了名人,某一个同事突然中了彩票,天上的馅饼,只要落下来,总要掉在什么人头上,大可不必拿别人的馅饼刺激自己的心情……
我觉得孔林北的表现有点小题大做,神经过敏。我生气了,转过身,对着面前的河水。
晚霞消失了,天色暗下来。河水在我们的前面静静地流着,河岸两边的灯亮起来,灯光印在河水里,立马让黑乎乎的河水变得生动起来。一辆漂亮的游船,从老远的地方开过来,游船上,挂着红颜色的灯笼。
就在这棵古老的银杏树下,面对着同样的被晚霞映照的河水,孔林北曾经对我说过,他追求的幸福,就是和我在一起,过最平静的日子,然后慢慢地变老。我还记得,他说这话的时候,幸福像潮水一样冲刷着我的身体。
游船从我们的前面开过去了,游船在河面上,变得越来越小,像一盏顺水漂流的河灯,在河道拐弯的地方消失了。河面恢复了平静。
孔林北不再说话,他板着脸,脸上的皮肤绷得紧紧的,脸色憋得青紫。他的心里一定很难受。看见他这个样子,我的心情,也一落千丈,那只一直在我心里飞翔着的色彩斑斓的快乐的蝴蝶,仿佛跌到了一个黑糊糊又湿又冷的深渊里去了。
孙猴子的成功,像一块鱼刺,扎在孔林北柔软的咽喉壁上。
我要是不说点什么,安慰安慰他,帮助他把这块讨厌的鱼刺拔出来,他板着的脸是不会松弛下来的。
我努力让自己的心情,从黑暗的深渊里浮起来。
哎!我叹息了一声。然后把头靠在孔林北的肩膀上,说,我理解你的感受。可生气有什么用,你想干什么就去干吧,要是有机会,我相信你会干得比孙猴子出色。
听了我的话,孔林北脸上的表情变得柔和了。他说,你相信我不比别人差?我点点头,说,当然啦,我干吗找一个很差的男朋友啊?我也没觉得自己很差啊!
孔林北没有理会我的幽默,他很急切地问道,秦烟,你支持我到北京去发展吗?我很肯定地说,当然了,只要你想去。停顿了一会儿,我又笑着说,省得将来你说我拖了你后腿。我可负不起你人生失败的责任。
孔林北终于笑了起来,他一笑起来,整个人都变得生动起来了。刚才还阴沉沉的脸上,一下子撒满阳光,整个表情,都变得明亮了。他说,走,给你过生日去!
孔林北挽着我的手,边走边说,你挑地方吧,别舍不得宰我,捡一个贵的地方哦!他的心情,已经完全舒展开了。
我把那束洋红色的非洲菊拿在手里,非洲菊的辛香味变得更加浓稠了。浓稠的辛香味,闻起来很刺激,我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我已经没有了过生日的心情。
我相信,孔林北受到的这点小小的刺激,很快就会被新的生活内容覆盖掉。
但是,这一次,我想错了。孔林北并不是在发牢骚,也不是在闹点什么小别扭。孙猴子对他的刺激,比我想象的要严重得多,他不再满足于做一个平凡而幸福的人。而且,他的脑袋,好像突然被激活了,焕发出让我意想不到的聪明和活力。半年之后,他居然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北京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
孔林北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我突然意识到,我们的感情,即将面临一种新的处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乱成了一团麻,理不出头绪。那段时间,我们几乎没有见面。
直到孔林北去北京的前一天,我们才见了面。
那天,孔林北早早就到我上班的公司楼下等着我,下班后,我们在公司楼下的大厅里见了面。一个月没见了,孔林北好像瘦了一些,眼睛深陷在眼窝里,白眼球上有几根细细的血丝。他的样子,让我觉得有点陌生。看到我,他咧着嘴角笑了一下,笑得疙疙瘩瘩的,很不流畅。他的心里拧着一个结,脸上的表情始终不太自然。
我看着他白眼球上面那几根细细的血丝,说,我们去喝点酒吧,算是为你送行。他用牙齿咬了咬上嘴唇,说,秦烟,喝醉酒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我们去喝茶吧,我们都需要清醒一点。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看来,他已经想好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想,喝茶就喝茶,喝酒会醉,醉了还是要醒,干脆省了醉酒这道程序也好。于是,我们到了成都西延线上的一家茶馆。
茶馆里的冷气开得刚刚好,坐在那儿,皮肤的感觉凉津津的,很舒服。背景音乐是长笛,低回婉转,若有若无。我和孔林北都要了竹叶青。
茶叶在透明的玻璃杯里,渐渐泡开了,叶尖向下立在水里,像踮着脚尖在水里跳芭蕾一样优雅。
我把下巴抵在桌子上,透过杯子看着孔林北,他的脸,在玻璃杯子的那一面,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形状,像从哈哈镜里看到的那样,两个眼睛上下错位,鼻子变成了一个点,两个嘴角奇怪地往上翘着。我拿不准他要跟我说什么。这个男人,自从受到孙猴子的刺激之后,好像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专心致志地喝着茶,茶一杯接一杯喝下去,热热的茶水喝进去,从皮肤里凉凉地浸出来。
喝到最清醒的时候,孔林北终于说话了。他说,秦烟,我不想骗你,我去北京,肯定是不会回来的了。不管成功还是失败,我都要在北京待下去。成功了我没必要回来,失败了我没脸回来。
我望着孔林北的嘴,他的嘴唇红红的,从他嘴里滚出来的汉字,像坚硬的小石头,砸疼了我的眼睛。我闭了一下眼睛,放在桌子上的手无意识地端起茶杯,把一口滚烫的茶水吞了下去,茶水顺着食管,一路烫下去,到了胃里,还是热的。我的食管,着了火一样。我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往外呼气,呼出的热气,雾一样,弥漫在眼睛里。
我的样子,十分狼狈。孔林北把我面前的那杯冰柠檬水递给我,我接过来猛喝了两大口。两大口冰柠檬水喝下去,把食管里的火扑灭了。我这才觉得好受了一点。
我眨了眨眼睛,眼睛里面的水汽,向眼睛的周围散开了,湿润的气息,弥漫在睫毛上。
孔林北的眼睛从我头顶上越过去,看着窗外的什么地方。我不知道他是害怕看我的狼狈样,还是害怕看我眼睛里面的那点潮乎乎的水汽。
我听见他说,秦烟,我没有权力让你在成都等我。如果你想到北京去,我会在北京等你。他停顿了几秒钟,又说,当然,这只是我的态度。至于你……
你想让我怎么办?问完之后,我突然发现,这是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孔林北说,秦烟,我不能帮你作什么决定,你想怎么办是你的事情。这样好不好,你认真想一想,不要急于作决定,毕竟去北京,对你的生活状态,是一个很大的改变。你要丢掉成都的工作,离开你熟悉的环境。想清楚了,你自己决定。不管你作什么决定,我都接受。OK?
我望着孔林北,努力想从他眼睛里面看出一点异样的表情来。可是,孔林北的眼睛,平静得没有一点波澜,黑眼珠在白眼球的正中间,一动不动。我很想说,那么爱情呢?孔林北说了这么多,没有一句说到爱情。
可我说不出话来。我的声音好像被什么东西给溶解掉了。
孔林北去了北京之后,我的生活,突然陷入了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中。就好像一个人一直在一条跑道上跑着,突然,跑道终止了,跑道的尽头,是一大片没有路标的沼泽地。我落进沼泽地里,失去了方向。我试图将孔林北忘掉,重新开始我的生活,我甚至跟公司里追求我的一个男人约会过几次……
一切的努力都是白费劲,经过几个月的挣扎,我仍然忘不了孔林北。从高中的时候开始,我的所有生活愿望,都是跟他紧紧相连的。我明白了,没有了孔林北,我的生活,就像一只抽掉了气的气球,不能再飞翔了。我因此而明白了,我不是一个潇洒的人,我仍然相信爱情。
我辞掉成都的工作,去了北京。
我到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冬天了。孔林北到车站把我接到之后,舍不得打出租车。读研之后,他的经济状况跟上班的时候没法比。他很固执地带着我去坐公交车,绕来绕去换乘了好几路车,才把我带进一条狭长的胡同里。他帮我租的房子,就在这个胡同里。
胡同口立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几个绿色的字。常年风吹雨打,牌子显得很陈旧,牌子上的字也模糊了,看不清楚。
我跟着孔林北往胡同里面走,胡同的地面不是很平整,有一些地方结着冰,孔林北让我小心点。我低头看着路,小心翼翼地挪动着自己冻得有点麻木的双脚。走了一段,突然闻到了一股又冷又干的臭气,我捏着鼻子,抬头看见左手边有一个公共厕所。孔林北站在厕所的门口,说,这儿,是公共厕所。我点点头,表示看见了。又往前走了十几米,孔林北说,到了,就是这个院子。院子门口停着一辆搬家公司的卡车,几个搬家公司的人正在往车上搬东西。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站在卡车旁边,赔着笑脸,一个劲叫搬家的人小心点。一个同样胖胖的中年女人,脸上冒着热气,冲进冲出地忙碌着。
孔林北拉着我绕到卡车的尾部,然后侧着身体挤过去,进了院门。一个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靠在院门上看热闹的高个子男孩挡住了我的箱子。孔林北看了他一眼,他从靠着的门上退回到院子里,让出一条通道,孔林北这才把箱子提进了院子里。
我跟在孔林北的身后往里走。
这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大杂院。曾经也许是一个不错的四合院,住进去的人太多了,变成了大杂院。原来的院子很宽敞,因为家家都从房间往外接出一间厨房,就把院子挤掉了,只剩下一条过道。孔林北带着我穿过过道,打开一扇吱呀乱响的门,走进了他为我租的房间里。
孔林北把行李往地上一扔,然后把我拉进他的怀里,抱着我,说,秦烟,我很高兴你来北京。我把头靠在他胸前,他穿着臃肿的羽绒服,他的样子,像一只笨笨的玩具熊,看上去是那样陌生。但是,隔着羽绒服,我听见他的心脏跳得很快,鼓点一样急促有力。
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有这心跳的声音,是我熟悉的。我心里突然涌起一种酸楚的感觉。
我紧紧地抱住了孔林北。我把冰冷的右手,从他羽绒服的第二和第三颗纽扣间伸进去,摸到了羽绒服里面的毛衣。他身体的热量,从毛衣下面冒出来,温柔地缭绕在我的手指间。我的手指在他的衣服里面,恢复了知觉,我用拇指和食指解开了他的衬衣纽扣,他热乎乎的皮肤在我的手指头下哆嗦了一下。
孔林北一动不动地站着。他笨拙地用双手抱着我,他的身体,好像一截没有感觉的木头桩子。他在我的耳边小声地说,秦烟,别这样!我还得赶回学校去,今天下午有一个重要的学术讲座,我必须去听。他呼出的热气,白雾一样飘到了我的眼前。
我不管,我要你留下!我的手指,继续在孔林北胸前的皮肤上游动着。
孔林北用他的右手捏住我右手的手腕,把我的手从他的衣服里面拿了出来。他顺势把手伸进去扣上了衬衣的扣子,扣羽绒服的扣子时,他仿佛怕冷似的哆嗦了一下。他把衣服扣得严严实实的,才用右手搂着我,草率地吻了我一下,冰冷的嘴唇在我的嘴唇上点了一下,就放开了我。我仰头望着他。他站在我的面前,皱着眉头,黑眼球躲闪着藏在眼角处,一大片裸露的白眼球上没有一点热气。
他说,我知道你不喜欢这儿,这个地方的环境不理想,这是暂时的,我只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我想,你用三个月时间来找工作,应该够了。等你找到工作,付得起更贵一点的房租,就搬出这儿。
我低下头,地上是灰黑色的水泥地面。孔林北在灰黑的水泥地面上跺了跺脚,然后,移动双脚,很坚定地向门口走去。
他的脚在门口停住了。我把目光从灰黑的水泥地面上抬起来,充满期待地看着孔林北。我以为他会突然冲过来,把我抱起来,转上一圈,然后大笑着说,我刚才是逗你的,我才不管什么讲座,今天就陪你。可他没有,他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冲过来拥抱我。他站在门口,双手灵巧地绕到脖子后面,把和羽绒服连在一起的帽子拉起来戴在头上。他的脸包在帽子里面,看上去仿佛变小了。他嘴角的肌肉轻轻地牵动了一下,好像是笑了,但我不能确定,在我看来,那是一个很模糊的笑容。
我听见他说,秦烟,笑一下,你木着脸的样子很难看。
我大睁着眼睛,笑不出来。一股又一股酸涩的液体正在从身体的四面八方往我的眼睛里涌,只要眨一下眼睛,眼泪就会止不住地流出来。
孔林北很坚定地拉开了门,他站在门外,说,秦烟,自己多保重!我有时间就过来看你!
一股冷风从开着门的地方吹进来,直扑到我的脸上。
孔林北替我关上了房门。他的脚步声,很快就消失了。从他的脚步声上判断,他走得很坚决,一点都没有迟疑。
我站在房间的中央,环顾着这个无比陌生的地方。房间的墙上和窗户上都新糊了白纸,看上去还算干净,窗户上贴了一个剪纸,大概是从什么杂志上剪下来的,图案很有风味,但是颜色不太鲜艳,像旧的。房间连着一个厨房,厨房也还干净。房间里面靠墙的地方有一张床,靠窗户的地方有一张油漆剥落的桌子,桌子旁边有一张很旧很旧的旧藤椅,藤条早已经发黑了,扶手上有多处已经断裂,断裂的地方,用各种颜色的细布条仔细缠好了。看得出来,以前的主人,对这个藤椅是十分珍惜的。
我叹了一口气,把坐火车坐得僵硬了的身体扔进藤椅里,藤椅发出一阵不堪重负的吱呀声。
我坐在吱呀作响的破藤椅上,闭了一下眼睛,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
眼泪流出来,我才觉出北京的冷。热乎乎的眼泪流到脸上,马上变成了冷冰冰的水,我真担心我的眼泪会在脸上结成冰。
房间里没有暖气,也没有生炉子。我身上穿的薄棉衣根本不管用。寒冷先是像针一样往皮肤上扎,慢慢就渗透到血液里去了,才一会儿工夫,全身的血液好像冻成了冰砣子,不会流动了。
我钻进被窝里,用棉被裹着身体。身体在棉被里,抖成一团。这时候,我听见停在胡同里的卡车发出很大的声响,卡车启动了好几次,终于轰鸣着开走了。接着,我听见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从窗外走过去,左边隔壁的门,“吱呀”地响了一声,关门的声音简直是一声巨响,连墙壁也被撞得抖动了几下。
我听见一个女人说,看看,还落下什么东西没有?哎,总算从这个破地方搬走了,方庄远是远了点,可我们再也不用生炉子了……
房间的墙壁,只有薄薄的一层木板,根本没有隔音的效果,我裹着棉被坐在床上,听隔壁房间的人说话,清楚得就像在一间房子里。那个女人的声音,像北京冬天的风一样又干又冷。我把被子裹得更紧了一些。
东西倒是没有落下。我说,这个房子,就让我妈和我弟来住吧?男人的声音,像一股呛人的油烟,听上去黏糊糊的辣嗓子。
不行!得租出去!隔壁老李家租了六百呢!
就知道钱钱钱……
没有钱,你吃什么?喝什么?孩子上学花什么?……
可是,我妈我弟……
他们可以到郊区租房子住,郊区的房子便宜……
你真想得出!你还有没有良心……
然后,是一声沉闷的响声,有一个什么东西,砸到了墙上,我房间的木板,被震得晃动起来。随着这一声沉闷的响声,隔壁的房间,陷入了一场混乱。
一时间,女人冷风一样又冷又干的声音,男人油烟一样呛得人窒息的声音,突然纠缠到一起,两个人的声音像两股缠绕在一起的绳子,扭打着撕扯着,缠绕得越来越紧……
突然,响起一声巨大的关门声。好像扭在一起的绳子从中间断开了,隔壁房间的混乱结束了,一串疲惫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走出了院子。
这样的生活场景,我是陌生的。在成都,我从来没有住过大杂院,我的父母和孔林北的父母,都是中等收入的人家,我们从小到大的生活,都是安静的,安静中显出柔软的质地。
院子里重新恢复了平静。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从我嘴里呼出的气,白雾一样飘在眼前。
“请握住我的手,温暖我拥有的天空,有你在我左右,我不怕风雪的寒冬…”唱歌的声音,是从右边的房间里传过来的,像甜玉米被挤破了,溅出了清香的令人愉快的浆汁。
不知道为什么,他只唱了这么几句,就没有再唱下去。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有人在敲墙壁,轻轻的三下,敲得很有节奏。接着,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哎,你那边,没有生炉子吧?他就是刚才唱歌的人,他说话的声音,像甜玉米的浆液,清香四溢。
我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跟我说话。我看着墙壁上一处破了的地方,说,没有,我不会生炉子。
你一定裹着被子躲在床上发抖吧?那个送你过来的人是你男朋友?他怎么走了?隔壁房间那个人的声音跳动着,忽上忽下,有一种简单而优美的旋律在里面。他好像还笑了一下。
我说不出话来,墙壁上那处破了的地方,露出里面糊着的报纸上的一行红色的文字,我睁大眼睛,想看清楚那行红色的字写的到底是什么,那行红色的文字却在我的眼睛里变得模糊起来。
我的眼睛看着墙壁,眼泪不由自主地重新流了出来,顺着脸颊,冰冷地流到脖子上。
你不会是哭了吧?
我把被子捂在脸上,眼泪浸到被子里,湿了一大片。
你当真在哭啊?认识一下吧,我叫叶晃。树叶的叶,摇晃的晃。你呢?
我叫秦烟。秦始皇的秦,炊烟的烟。因为一直在哭,我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哽噎。
别哭了。我三分钟以后给你送一个炉子过去。接着,叶晃房间里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大概是他在捣鼓炉子。
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裹着被子坐在藤椅上。不到三分钟,叶晃就提着一个炉子进来了,他熟练地把炉子放在靠近门的地方,关上了房门。
他就是我刚才在院子门口见过的那个高个子男孩,他长着一张帅气的脸,高高的眉骨上,两道浓密的眉毛,长成了剑的形状。
他靠在门上,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看着我,笑了一下,他笑的时候,剑一样的浓眉向上一挑。他说,你刚才真的在哭?
我点点头。在这个刚刚见面的男孩面前,我不想掩饰自己。他甜玉米浆一样清香的声音,听上去有一种让我放心的感觉。
他说,你是南方人吧?南方女孩都像你这么娇气?
我说,谁告诉你南方女孩娇气了?
别人都这么说。他低了一下头,他的脸上有一种不好意思的表情,他把眼睛从我的脸上移开了。
热气开始在房间里升腾起来。我觉得身上的血液化开了,重新在血管里流动起来,我的手心,渗出了热热的汗珠。
我暖和过来了。我的手又能够灵活地转动了。我把手捂在脸上,说,叶晃,你坐呀。说完了我才发现,没有地方让他坐,唯一的藤椅,我自己坐着。
我要站起来给他让座,却发现我的腿麻木了,站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就在我的皮箱上坐了下来。皮箱很矮,他把长长的腿往前伸着,像坐在地上。
我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他突然说,你饿了吧?
我点点头,我确实饿了,在火车上,根本没有好好吃东西,下了火车,又跟着孔林北转来转去地坐公共汽车。我很奇怪,孔林北居然没有想到我饿不饿的问题。
叶晃轻轻一跳,就从皮箱上站了起来。他说,你等着。没等我说什么,他已经跑出去,在开他自己那边的房门了。
一分钟之后,他从他那边,拿来了几个大红薯,我把藤椅让给他,我自己坐在床上。他坐在藤椅上,把红薯放在炉子上翻烤着。他烤红薯的样子,很专注,低着头,炉火的红光,照着他的脸。他抬头看我的时候,黑眼球在他的眼睛里面跑来跑去的,好像很欢快。
红薯渐渐熟了,烤红薯的甜香,刺激得我的胃,一阵痉挛。
我到北京的第一顿晚餐,吃了三只很大的烤红薯。我的胃口,让叶晃吃了一惊。
那个冬天,在我的记忆中特别冷,夜晚的时候,外面老是在下雪。下雪跟下雨不一样,下雨是有声音的,下雨是热闹喧嚣的,雨水的声音“哗啦啦”地响彻在天地间,像不懂得羞怯的小姑娘,放肆地张扬着一种快乐。下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觉得寂寞。而下雪是没有声音的。下雪的夜晚,寂寞的感觉,像雪一样,没有预兆的悄然降临到心头。
孔林北在西边的大学读研究生,他的功课似乎很忙,他也没有钱打车,他到我这儿来一趟,要花两个小时的时间,至少换乘四次车。而我,一直都在忙着找工作,我只有一所二流大学的毕业证书,要在北京这样的地方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到处去递个人简历,焦急地等电话,紧张地参加各种面试……睁开眼睛就要花钱,口袋里的钱一天天少下去,心里的焦虑一天天长起来,像水草一样,缠绕在五脏六腑间。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在北京的寒风中奔走,在失望与希望中受着煎熬。我好像被激流冲进了旋涡里,每一分钟都要拼命挣扎,才不会被淹没。我根本没时间去西边的大学里看孔林北,我们很少见面。即使跟他在电话里交谈,也是匆匆忙忙的。
但是,有叶晃作我的邻居,即使很长时间见不到孔林北,我也没有觉得孤独。
我的房间和叶晃的房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木板,那层木板,大概只有几厘米厚。睡不着觉的时候,我们就隔着一层木板说话。有的时候,尤其是黄昏的时候,我会坐在房间的藤椅上跟叶晃聊天,我的房间有一只破旧不堪的藤椅。那种时候,叶晃一定会郑重其事地坐在他房间的沙发上,他的房间有一个破旧的沙发。但是多数时候,我们是躺在各自房间的床上聊天的。尤其是那些下雪的夜晚。
那些下雪的夜晚,我们总是在炉子上烤着红薯,房间里面,飘荡着一股烤红薯的甜香味。我和叶晃躺在各自房间的被窝里说了许多话,我们的话题很广泛,说了各自的童年,也说各地的风俗,他给我讲北京人怎么过年,怎么逛庙会,怎么做腊八粥……我也告诉他成都人怎样泡茶馆,怎样烫火锅,怎样把自行车改造成“粑耳朵车”,拉着老婆孩子逛街……我们什么话题都能愉快地说下去。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我和叶晃之间说的那些话,是我跟孔林北之间从来没有说过的。记得有一次,叶晃躺在他房间的床上说,我比较喜欢夏天,你呢?我说,我也是。叶晃愉快地笑了一下,说,每年夏天,我都要在院子里养一只蝈蝈。你喜欢听蝈蝈的叫声吗?我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一只正在结网的蜘蛛,说,喜欢,在街上碰到卖蝈蝈的,我总要站着听一会儿。叶晃说,到了夏天,我们一起去买蝈蝈。我说,好!你帮我挑一只叫得好听一点的。叶晃笑了,说,所有蝈蝈的叫声都是一样的。它们的声音是一个频率。
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关了灯,闭着眼睛跟叶晃说话,叶晃的声音,温柔地环绕着我的耳朵,两个房间之间那层薄薄的木板,好像不存在了。
我和叶晃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仅仅隔着一层几厘米厚的木板墙。他在他的房间里,我在我的房间里,我们靠在同一面木板墙上,彼此能听见对方的呼吸。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距离,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有的时候,几厘米却是不可逾越的距离。我和叶晃就是这样。这薄薄的几厘米木板墙,仿佛是我们之间最远的距离。
在我和叶晃做邻居的几个月时间里,叶晃教会了我不少东西。他教会了我怎样生炉子,怎样在保持房间温度的同时保持通风,不让炉子里的煤烟把自己熏死,怎样把窗户的缝隙堵住,不让冷风吹进来,怎样在炉子上烤出又香又甜的烤红薯,以及怎样在简陋的厨房里做出又营养又简单的罗宋汤……总之,叶晃教会了我怎样在大杂院里愉快地生活下去。
但是,我到北京来,并不是为了在大杂院里愉快地生活下去。没有等到夏天来临我就从大杂院里搬走了。春天的时候,我终于在东区的一家外资医药公司找到了一个收入不错的工作。我搬进了东区的出租公寓里。
从大杂院里搬走以后,我有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叶晃。有两三年的时间,叶晃几乎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有关胡同和大杂院的一切,也越来越远地向记忆深处退去,像深海里的沉船,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某一个暗角里。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渐渐熟悉了北京,在公司里的工作,也变得顺利起来。
孔林北研究生毕业之后,搬来跟我住在一起。他从平静的校园里走出来,汇入到求职的队伍中。求职的队伍,简直像一股人才的洪流。名牌大学的硕士文凭,并不像孔林北当初想象的那样,是一张过硬的通行证。他一下子被生活的激流冲得晕头转向。他不得不打起精神找工作,递简历,参加面试,整天在外面奔走,到处碰壁,搞得心灰意冷。终于找到工作之后,他又忙着适应环境,创造业绩,巩固在公司的地位……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他忙得连看我一眼都是匆匆忙忙的,他的目光,从来没有在我的脸上停留过一分钟以上。
孔林北不快乐。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管我跟他说什么,他都要重复地问一遍,才能明白过来。他的眼神,好像涣散了,聚集不到同一个方向。我心里有一点为他担心。但我相信,无论多坏的情况,总是会过去的。重要的是,我终于跟他在一起了,我觉得很快乐,每天下班后回到这里,我不再是自己一个人,洗手间里,摆着他的剃须刀,衣橱里,挂着他的衬衣,鞋柜里,放着他的皮鞋……这个公寓房间,终于像一个家,充满了男人和女人热气腾腾的生活气息,晚上睡在他身边,我不再做噩梦。我重新找到了那种踏实的感觉,重新变得心满意足起来。没多久,公司里的人都说我长胖了。
那一天,做爱的时候,孔林北很激动,他有一种不顾一切地拼了命的劲头,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奔腾着一种饱满的力量,他已经很久没有那样的激情了,好长时间以来,他对我的身体,抱着一种视而不见的态度,我一直很体谅他,我知道他没有爱上别的什么人,他只是压力太大了。孔林北饱满的激情唤醒了我身体的记忆,我的身体,像发生了管涌,到处冒起一股一股的潮水,我被淹没了。
我们都平息下来之后,我的身体,像融化在高温油里面的糖,软化得没有了形状。孔林北靠在枕头上,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点着了一支骆驼牌的香烟。他平时并不喜欢抽烟,但是,每次做爱之后,他都要抽一支烟,这是他的一点小小的享受。他用力地吐了一口烟,从他嘴里吐出来的烟,飘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懒洋洋地摇晃着右手,驱赶着飘到我眼前的烟。
孔林北突然说,秦烟,你是不是很想结婚?
我呼地一下坐起来,用双手搂着孔林北的脖子,把冰凉的鼻子贴在他的脸颊上,拼命点头。他用空着的那只手,拍了拍我的背,示意我平静一点。可我平静不下来,我在他脸上印了至少十个吻,才从他身上溜下来躺在他怀里。我的智商正处在一个最低点上,我完全误会了他的意思。我真的渴望结婚。我们生活在一个什么都无法确定的时代,我渴望用婚姻来确定我们的爱情。
孔林北沉默了足足有三分钟的样子,才说,秦烟,我恐怕要叫你失望了。经历了这一番找工作的折腾,又在公司上了一年班,我终于弄明白了,现在跟你结婚,为时尚早。
为什么?我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
我现在总算弄明白了,在北京这样的地方,也许在任何地方都一样,只有那些活在理想生活状态里的人,只有那些能够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幸福,你想想,北京的房价这么高,结婚总得有房子吧?……
林北,只要跟你在一起就是幸福。房子可以慢慢买,有了首付就好办了。我本来想告诉孔林北,只要我结婚,我爸爸妈妈会帮我一笔钱,让我去付买房的首付。但是,我没有说。我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轻得像孔林北吸的骆驼牌香烟的烟雾,用手一挥就消失得没有了踪迹。
我不像你这么有把握。房子当然能够解决,但是,结婚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婚姻是对个人能力的最全面最残酷的考验。秦烟,我现在还经受不起这样的考验,我不能停止奋斗。我们都没有背景,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奋斗。我想先去美国读一个博士学位,在我们公司,海归都担任着重要部门的工作,像我这种没有海外学习背景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发展。
孔林北说话很有条理,我感觉到他是把一切都想好了才说出来的,他不再说那些听上去没有把握的话,他现在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深思熟虑的。
他的声音,像一股寒流,把我刚才还软化得没有形状的身体,冻得硬邦邦的。这一股寒流是那样强烈,我觉得骨头缝里都结了冰。他吐出来的烟,飘进我的眼睛里,刺激得我的眼睛流出泪来。
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孔林北的怀里,仿佛动一动,我的身体就会像冰一样碎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费劲地把僵硬的身体从孔林北的怀里挪开,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坐在沙发上。我觉得冷,又在衣服的外面裹了一件羊绒的披肩。我的手指,无意间碰到了羊绒披肩上的商标。鄂尔多斯羊绒的广告词,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鄂尔多斯,温暖全世界。
可我裹着这样的一条羊绒披肩,还是觉得冷,寒冷的感觉是从骨头缝里冒出来的。我的心不是羊绒能够温暖的。
孔林北靠在床上,赤裸着上身,他的皮肤,在灯光下,像瓷器一样光洁,看上去美好诱人。但是,这样一个赤裸的身体,是很容易受到伤害的,任何尖利的东西,都能刺伤它,刺疼它,在它美好光洁的表面留下难看的疤痕和疼痛的记忆。我理解得没错的话,孔林北要的,是一个包裹自己的外壳。相对于一个包裹着坚实外壳的身体,一个赤裸着的身体,实在是太容易受到伤害了,宛如玻璃一样脆弱得不堪一击。
孔林北要的就是这个,他不能赤身裸体地面对生活,他必须给自己造一个坚实的外壳,把容易受伤的身体包裹起来。把这个外壳比作一幢房子的话,他的所有努力,所有奋斗,都是想把这幢房子垒得更厚更坚实更安全。只有住进他认为达到标准厚度的房子里,他才有能力抵御外界的风雨,获得足够的内心安全感。而我能给予他的所谓爱情和幸福,不过是一棵草本的植物。一棵从泥土里长出来的草本植物,尽管能够在阳光下开出鲜艳而美丽的花朵,让看见它的人眼睛一亮,在心里产生愉快的情绪。但是,一棵植物,一朵花,再美,也不能阻挡风雨,更不能让人获得安全感。人对房子的需要,永远要超过对花的需要。对没有房子的人来说,再美的花也是没用的东西。而对住在房子里的人来说,美丽的花,是一种能够装饰生活的东西。在孔林北的心里,一朵花的分量,怎么能够跟一幢坚实的房子比?
我的身体结了冰,脑袋却变得清醒了。这一次,我把孔林北的问题,想得很清楚。
想清楚之后,我还能说什么呢?
难道还能说,我爱你,跟我结婚吧,我会一辈子爱你的,我们会幸福的。这样的话,听上去很美好,却是没有把握的。因为孔林北所追求的幸福,根本不是我能够给他的。爱情,消除不了孔林北对生活的恐惧感。
我看着孔林北的眼睛笑了笑,笑的时候,我听见脑袋里面的冰在“咔咔”地响。
孔林北说,你笑什么?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我很想挽留他,我只要张开嘴,那些感情冲动的话,就会像滔滔不绝的洪水,从我的嘴里冲出来。但我咬着牙,没有让这些话从口腔里冲出来。
孔林北从床上爬起来,坐到沙发上。他把我搂进怀里,把下巴抵在我的肩膀上,说,秦烟,短暂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等我拿到学位和身份就回来。不回来的话,我也可以把你办出去。孔林北的话,像春天里飘舞在风中的柳絮,轻飘飘地悬浮在空中,听见和没有听见是一样的。
我身体僵硬地坐在那儿,说不出话来。那些想要挽留他的感情冲动的话,像一股强大的风,在我的心里撞来撞去,撞疼了我的内脏,把我的心情吹得七零八落的。我抽出一支他的骆驼牌香烟,划了三根火柴才把烟点上。
在我抽烟的时候,孔林北说,当然了,我不能叫你等我,那样对你不公平,你要是遇到了别人,不愿意等我了,告诉我一声。我也一样,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不能保证自己会遇到什么……
孔林北的这几句话,像雨点一样,落了下来,浇在我疼痛的耳膜上。
这就是孔林北一贯的思维方式,他总是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我,他说,你自己决定,OK?你是一个现代人,不要指望别人帮你作决定。OK?你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不要指望别人对你负责。OK?
我的目光突然散开了,聚集不起来,近在眼前我却看不清楚孔林北的脸。我把目光从孔林北的脸上移开了。
抽完烟之后,我的心情更混乱了。我一分钟都不想再待在房间里,房间里的一切,我自己精心买回来的小玩偶、孔林北写来挂在墙上的字、窗台上养着的黄水仙,床上铺的蓝色棉质床单……原来我那么热爱的一切,突然间让我无法忍受。
我说,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尽管我根本不饿。我的心情,像一只装满了垃圾的麻袋,各种各样的感觉,各种各样的记忆,各种各样的往事……纠集在一起,挤满了这个垃圾袋。我只想找个地方,把它扔掉。
我们去了贵友附近的一家必胜客。我记不清孔林北吃了什么。我自己,一口气吃了五份香草冰淇淋。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从镜子里面看见我的嘴唇,像一个新鲜的伤口,红艳艳的。我心里的混乱平息下来,我终于不觉得冷了。
三个月之后,孔林北就到美国读博士去了。那个曾经热气腾腾的家,重新变成了冷冰冰的出租公寓。我开始失眠。晚上躺在床上,数到一万只羊也睡不着。
每天下班之后,我不再着急往回赶了。我老是一个人在街上转悠着,在酒吧里泡着,拖延着,能晚一点回公寓就晚一点回去。那一天,我本来跟肖蕊约好了一起逛赛特的,但肖蕊公司临时有事,来不了。我从东单的地铁站钻出来,茫然地看着长安街上的车流,心里突然寂寞得不能自已。
完全是下意识地,我迈动双腿,往西走了几十米,拐进东单银街,然后一直往北走去,鬼使神差地,我竟然走到东四的一个胡同里去了。我刚走到那个大杂院的门口,就闻到了烤红薯的甜香味。
冬天的黄昏,弥漫在寒冷空气中的烤红薯味道,像一只从记忆里伸出来的温暖的手,牵引着我一步一步走到了叶晃的房门口。房门开着一半,叶晃背对着房门蹲在炉子前,用手在炉子上翻烤着红薯。
红薯大概快要烤熟了,烤红薯的香味,越来越浓地弥漫开来,将我包裹在其中。我以前住过的房间里,传出一个孩子的叫声,是一个小女孩在大声叫自己的妈妈吃饭。小女孩牛奶一样粉嫩嫩水淋淋的声音在暮色四合的院子里回荡着。
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叶晃从蹲着的地方站了起来,看见我的时候,他愣了一下。他看了我至少一分钟,才说,你吓了我一跳!秦烟,出什么事了?
我摇摇头。说不出话来。
叶晃跟以前相比,好像瘦了一点,下巴尖了,眼睛也显得更大了,年龄看上去,似乎比我们做邻居的时候,更小了一些。声音却成熟了,不再像甜玉米的汁液。他的声音,变得像烤红薯的味道,既厚重又绵长。
我望着他房间里的炉子,说,能陪我去走走? 我不看他,任凭他那充满探询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几分钟。
他什么都没有问,用毛巾擦了擦手,然后抓起放在破沙发上的棉衣外套穿在身上,默默地跟着我走出了院子。
那一晚,我们沿着平安大道走了许久,一路上,路过了段祺瑞执政府,欧阳予倩故居,和敬公主府……这些房子里面的主人,都有过不平凡的人生。这些地方,曾经都是很热闹很喧嚣。如今,繁华如旧梦,早已消失得没有了踪影,残墙断壁虽然修复过了,仍然难以掩饰时间流逝带来的荒凉与冷落。
走到孙中山行宫的门口,我终于觉得累了,我和叶晃就在那儿分手。他是怎么回去的,我不知道。我打了一辆车,回到自己的住处,躺在床上,不到五分钟,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孔林北走后,我第一次这么快地进入了睡眠。
从那天开始,我和叶晃经常约着一起走路。我们在一起,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大大小小的街道。在长安街或者平安大道那样宽阔的路上,我们两个肩并着肩一起走,在那些窄小的胡同里,我们一前一后地走。有时候说说话,说的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有时候什么都不说,专心致志地走路,走累了,就在走累的地方分手,各人回各人的住处。
孔林北刚去美国的时候,每天都给我发邮件。后来,联系就少了起来。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孔林北至少有两个月没有跟我联系了。他不回我的电邮,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打电话给他,发现他已经搬了家。他搬了家,居然没有告诉我。
我尽量不去想这个问题。我每一天从梦中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空荡荡的床上大声地对自己说,振作一点!起来上班去!然后从床上跳起来,用冷水洗脸、化妆、换上职业装,临出门前喝上一杯速溶咖啡。
尽管如此,我的情绪还是很低落,在每天上班的八个小时里,至少要溜到洗手间去三四次,把脸放在冷水里浸上十几秒钟,才能打起精神,坚持到下班。
每一天下班之后,我都好像要虚脱了。我再也没有力气一个人回到住处了。寂寞的感觉,终日像海水一样浸泡着我的身体,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和意志在一天天软弱下去。
有一天走在长安街上,叶晃站在一个街灯的下面问我,夜色掩盖下的北京,看起来像什么?我站在叶晃的身边,看着望不到边缘的北京城,对叶晃说,夜色掩盖下的北京,很像看不到边际的海洋。叶晃仰头望着天上的星空,说,是啊,我们两个,多么像两条游动在城市夜色中的鱼。而且,跟别的鱼相比,我们是那样渺小,我们没有能力游到岸上,甚至没有能力游到天亮。
我也像叶晃那样仰望着星空,夜晚的风,从我的头上吹过。长安街上的车,从我的眼前开过,一辆接着一辆。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在夜晚的空气中,像困在沙滩上的鱼一样饥渴和绝望。
那一晚,我把叶晃带到了我的住处。
海底一样幽暗的夜晚,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和叶晃像两条被海水遗忘在沙滩上的绝望的鱼,用绝望的身体,竭尽全力地制造死亡之前的快乐。
我的身体在欢乐的浪花里飞舞,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一条鱼。但我们不是鱼。鱼可以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碰到什么样的食物就接受什么样的食物。碰到什么样的同类就接受什么样的同类。游到哪里累了就睡在哪里,随便哪一个礁石下面都可以是鱼类的天堂。即使是被海水遗忘在沙滩上的鱼,也还有机会再次被涌上来的海潮,重新带到海里。
我却没有办法摆脱我的困境。
早上,叶晃从我的身边醒了过来,他把双手枕在脑袋后面,睁着一双空荡荡的眼睛,看着对面的墙壁,好半天没有说话。
那面墙上,挂着孔林北写的一幅字。“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热恋的时候,孔林北用稚拙的隶书,把这句话,抄在洁白的宣纸上,送给了我。孔林北的隶书,很有点功力,他小时候在父亲的逼迫下,练过几年张迁碑。从成都到北京,我一直带着这幅字。他走了之后,我也没有把这幅字从墙上取下来。
叶晃看着墙上的字,滔滔不绝地说了许多话,他说,这样古老的诗句,早已经不适合用来表达现在人的感情了。几千年前的古人,对待感情的事,有能力说得这么肯定,因为他们生活在农业社会,从来没有离开过土地的缘故,他们贴近土地在生活。我们离开土地,实在太远了,生活和工作,都在高层建筑里面的一间房子里,我们仿佛已经变成了飞鸟的同类,飞鸟把自己挂在树上的窝里,我们把自己挂在高层建筑的房间里。我们常常连自己的心情,都无法确定,更何况比心情还要复杂得多的感情。
叶晃的声音,温柔地回响在我的耳边。
我躺在叶晃的身边,像叶晃那样,把双手枕在脑袋后面,看着对面墙上的字。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那十六个字好像立在白纸上的精灵。那是十六个孤独的精灵,它们穿越了几千年的时空来到现在,目睹着我们在爱情上正在变得无能为力。
我伸出手去,抚摸着叶晃的脸。叶晃很坚决地把我的手从他的脸上拿开了。他默默地站起来,穿好自己的衣服,站在床边,俯视着我的脸。我印在他眼睛里的影子,好像攀在悬崖绝壁上,随时会掉下来。他突然说,秦烟,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这个问题,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他把头俯下来,他的脸重叠在我的脸上。
我感觉到他脸上的重量,全都落到了我的脸上。他脸上的重量,压疼了我脸上的皮肤。我爱的人是孔林北。但孔林北到美国去了,孔林北把我抛在荒芜一人的沼泽地里。我现在是一个陷落在沼泽里的人,我不想让自己陷落下去,我把手伸给了叶晃,抓住了他,我想借助他的力量从沼泽里面爬出来。一旦我冻僵的身体温暖过来,有了一点力气,我就会从叶晃的身边跑开。
如果我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此刻,我只想对叶晃说一声对不起。但我没有力气,我睁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叶晃在床边站直了身体,他把脸从我的脸上移开了,但他脸上的重量好像还压在我脸上。他笔直地在床边站了两分钟,然后走了。
我听见叶晃关上了房门。他关门的声音很轻,很轻。
理解叶晃要比理解孔林北困难得多。尽管孔林北一次次离开我,但他的生活轨迹,从来没有超出我的理解能力。叶晃却不一样,叶晃是麦当劳的一个临时服务生。他大冷的天穿着紫红色和白色条子相间的短袖工作服擦洗麦当劳的玻璃窗户,他的脸上挂着热气腾腾的汗珠。他的手被清洗液泡得发白蜕皮。不上班的时候,他在大杂院里那间四面透风的小屋里写诗,他用被清洗液泡得发白蜕皮的手写诗,他写的诗,从来没有发表过。他的理想不是当诗人,他对我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有一天能开上一辆出租车,在寂寞的夜晚,把那些匆匆赶路的人拉回家去。他说他还要在出租车里,装上最好的音响,整夜都放猫王的老歌“温柔地爱我”。他要让埃尔维斯的老歌,陪伴每一个在夜晚赶路的人。
叶晃有许多不切实际的温暖的幻想。他是一个生活在幻想空间里的人。他的生活道路和生活轨迹,永远都不可能跟我的重叠在一起。不管他有多爱我,也不管我有多孤独,我都没有想过要嫁给他。哪怕寂寞像毒蛇,每天啃咬着我,我也不可能嫁给他。爱情并不能让我在大杂院里心安理得地生活一辈子。
我把脸偏到一边,让棉质的床单紧贴着我疼痛的脸。
那天下午,叶晃突然跑到公司的楼下等我下班。以前,叶晃从来没有到公司找过我,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在电话里说,他想约我跟他一起去看利玛窦的墓地。叶晃感兴趣的,永远是这一类的东西。他去得太早了,他去的时候才下午三点钟,我告诉他我要两个小时以后才能下班。
叶晃在大楼外面等着我,他大概等得十分无聊。他站在楼下,每隔十分钟就打一次我的手机,问我可不可以提前下班。提前下班?就为了去看那个意大利传教士的墓地?叶晃这样的要求,简直是无理取闹。我耐着性子跟他解释了两遍,在我工作的公司,别说提前两个小时下班,提前一分钟都不行。就是亲娘老子快死了,也得用你的私人时间去处理。
但是,我跟他说的话,好像都落进水里去了。叶晃根本听不进去,他在电话里怪怪地“嘘”了一声,我放下电话之前,听见他又“嘘”了一声。他这种不合作的样子,很让我心烦,给他解释了两遍之后,我耐着性子叫他到对面的快餐店等我,就把手机关了。要是再接到他的电话,再听到他在电话里发出那种“嘘”声,我担心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办公室里大喊大叫起来。
当我从大楼里出来的时候,叶晃站在大楼外面的人行道上,面对着大楼的出口,他双手插在休闲裤的口袋里,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走到他的面前。叶晃从头到脚看了我一遍,然后把眼睛从我的脚上移开,仰头笑起来,笑了足足一分钟,直笑得喘不上气来,边笑边说,你发现没有?你们工作的这个大楼,好像一个大工厂。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在公司里微笑了一天,我脸上的皮肤,都累得没有弹性了。
什么意思?我一时间不明白叶晃在说什么,上了一天班,我脑袋里面的脑浆,像是凝固了一样,反应迟缓。叶晃看着我,重新笑起来,而且,笑得更厉害了,他的笑声,引得好多人往我们这边看。
我低下头说,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叶晃歪着头,看着从大楼里川流不息走出来的人说,你难道从来没有发现,从这个大楼里走出来的人,都是一样的装束,一样的表情?他们看起来好像是某一间工厂里制造出来的系列产品。叶晃说完,用一种挑战的眼神看着我。他的这种挑战的眼神,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神,芒刺一样,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我上了一天班,累得骨头都在疼,我最需要的是吃上一顿营养的晚餐,然后好好地放松自己,睡上一觉。这样,明天早上才能精力充沛地爬起来,接着上班。可他却站在门口跟我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我知道他这是诚心要找碴,跟我过不去。我很后悔把叶晃带回住处跟他上了床。叶晃大概不能忍受我不爱他而跟他睡觉,这对他奇怪的自尊心是一种打击。
我很干脆地说,没发现!
你怎么那么迟钝?你过来,站在这儿好好看看!叶晃拉着我的手,把我的身体转了半个圈,跟他并排站在一起,面对着大楼出口的方向。他用手指着从大楼里面出来的人,说,看清楚了?我突然觉得十分丢脸,我心里燃着一丛一丛的小火苗。我甩开叶晃的手,站到叶晃的对面,看着他的鼻尖,一字一顿地说,有趣吗?我告诉你最有趣的,你听好了,最有趣的是,我跟他们一样,是属于同一间工厂的产品。
叶晃把双手插进口袋里,说,知道就好。别以为你们在这个大楼里上班有什么了不起。他歪着头,用牙齿把红色的嘴唇咬出了一道白色的印子。
我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丢下他打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吵架过后的第二天,在我上班的时候,叶晃叫速递公司送来了一只盒子。檀木的盒子非常精美,雕刻着鱼和鸟的图案,散发出陈年的木香。这件精美的盒子,一定是叶晃从琉璃厂淘来的。这是他的爱好,他经常去那儿,淘一些可爱而便宜的小东西,一个人自得其乐。
办公室的同事被那只精美的盒子吸引了过来,纷纷猜测盒子里面可能装的礼物,苏珊说,这种古典的盒子,最适合装一只祖母绿的手镯。爱伦说,用这只盒子,装上一只祖传的戒指,用来求婚,好有情调……
我知道,叶晃既没有一只祖母绿的手镯,也没有祖传的戒指要送给我,对于盒子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我心里没底。但是,我怎么也没想到,等我打开盒子,从盒子里面跳出来的竟然是一只蝈蝈。
一只怪模怪样的蝈蝈从盒子里跳了出来,站在我的电脑上,呆头呆脑地看了我一眼,就跳到办公桌下面,再也找不着了。玛丽尖声说,我的上帝,真够幽默的!我的脸,红成了一块刚从红色染缸里捞出来的布。
可恨的是,那只蝈蝈躲在办公室的某一个角落里,不时发出一阵很不耐烦的叫声。每当蝈蝈的叫声从什么地方传出来,办公室的同事,个个都用同情的白眼球看着我,我真恨不得跟蝈蝈一样,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
走出办公楼,我发现叶晃在办公楼前的街上等我。我来不及躲开,他就迎着我走了过来。他用右手勾起我的左手,挽在他的臂弯里。他的脸上挂着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他说,昨天对不起了!是我不好,我不该那么说。今天特意买了礼物给你赔罪。我送的礼物是不是很有趣?
我把左手从他的臂弯里抽了出来,对着他翻了一个白眼。
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用一种充满委屈的表情看着我说,你不喜欢我的礼物?
抱歉,我不知道一只蝈蝈有什么好喜欢的!我拼命压抑着自己心里的怒火,冷冰冰地说。
叶晃生气了。他脸上的肌肉紧紧绷着,咬牙切齿地说,这只蝈蝈是我养在院子里的那一只,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我觉得你成天待在办公室里一定很闷……
谢谢!你的礼物妙极了!你怎么不在盒子里装上一只眼镜蛇?那样我会更喜欢!我的声音,冷得快把我的舌头都要冻僵了。
你这人怎么这样?你不是喜欢蝈蝈的吗?我记得你说过,夏天的时候,和我一起去买蝈蝈,你还说让我帮你挑一只叫得好听的……叶晃突然叫喊起来,他像失去控制了一样,摇晃着脑袋。
是的,我并不讨厌蝈蝈,我在街上遇到卖蝈蝈的人,总要停下来听上一阵,上百只蝈蝈在麦草秸编成的小笼子里,十分卖力地叫着。那叫声,听上去,很壮观。比我成天听到的汽车喇叭声或者汽车刹车声,不知道好听多少倍,可是,我工作的办公室,除了冷冰冰的办公用品,就是同样冷冰冰的人,根本不是蝈蝈呆的地方。
我实在不能忍受下去了,没等他把话说完,我就跑开了。叶晃追上我,他从后面抓住了我,他把我转到他的对面,看着我。他的眼睛,像着了火,燃烧的火花直往我脸上扑。他说,你别跑,我不会再来烦你了,我知道你怎么想,你根本不爱我,你在利用我对你的感情,可你为什么还这么理直气壮……他的声音变得很尖利,像尖锐的金属在玻璃上划来划去,每一下都让人心悸。
我站在那儿,距离叶晃只有几厘米,我的心脏,随着叶晃尖利的声音一下比一下收缩得紧。
我感到一种黏稠的情绪堵在心里,让我不能呼吸。寒冷的冬天,叶晃无数次地陪着我一直从东单走到国贸,他的脸冻得像紫色的茄子皮,但他从来没有问过我为什么?他陪伴我,从来没有需要理由。因为他爱,他爱我,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我突然冲上去,紧紧地抱着叶晃。我说,叶晃,我陪你去看利玛窦的墓地,好不好?
叶晃住了嘴,他不再说话,也不再看我,我们两个默默地在路上走着,我们没有去看利玛窦的墓地。我们一起默默无语地从国贸一直走到了东单。然后在东单的地铁站分了手。分手的时候,我望着叶晃的眼睛,他眼睛里的火已经熄灭了,灼热的火花变成了灰烬。我从他的眼睛里没有看到我的影子,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一盏摇晃的街灯的影子。
他低下头温柔地吻了吻我的眼睛,他的嘴唇,冷冰冰地印在我薄薄的眼皮上,似有千斤重量,令我好半天睁不开眼睛。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他的身影消失在长安街的灯光下。
那只蝈蝈在办公室里活了一个月,它每天尽心尽力地发出不受欢迎的叫声,最后死在我的办公桌上。它死的时候,变得很瘦很瘦,我猜它大概是饿死的。待在办公室这种地方,又饿又孤独,居然活了一个月,也算得上是一只顽强的蝈蝈了。
我用一张软纸包着,把它扔到了垃圾箱里。
蝈蝈在办公室里活着的那一个月,我都没有去找叶晃。叶晃也没有来找我,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打过,他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蝈蝈死了之后,办公室倒是安静了,我却突然觉得格外寂寞。我忍不住又跑到胡同里去找叶晃。
叶晃房间的门关着。从紧闭着门和窗户的房间里,飘出烤红薯的甜香味。但是,这股又柔软又绵长的甜香味,被一股刺激的油漆的味道冲散了,油漆的味道是从新漆过的门窗上发出来的。新漆的门窗,在寒冷的空气中,发着亮光。
我忍不住敲门,门拉开了,一股甜呼呼的热气扑过来,一个红脸蛋的女人笑着问,你找谁?我说,叶晃在吗?她笑着说,他搬走了,他把房子卖给我们了。
门关上了,紧紧关着的窗户和门上,贴着大红的喜字。喜字是新的,喜字的颜色很红很红,像火一样,在白色的窗户纸上燃烧着。
叶晃就这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不管个人的心情如何,公司的气象,总是日新月异的。圣诞节之前的一个星期,公司突然换了老总。新来的老总叫派克。派克看上去比上一任老总年轻,处世风格似乎也跟上一任老总不太一样。
上一任老总,是个很自我封闭的人,他从来不希望被公司员工了解。我进公司快四年了。四年中,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在公司的公共场合,迎面碰到过他。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相当冷漠的人,他的蓝眼睛,从来没有任何表情。他的眼球,好像刚刚从冷库里取出来安上去的,冒着冷森森的寒意。他是个很傲慢的家伙,虽然他没有公开表明过自己的种族立场,但我们都觉得他身上有很明显的种族优越感。他规定公司里面的中方职员,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使用中文名字。这一条,曾经被公司员工抵制过,但没有获得成功。这是我进公司之前的事情,我进公司的时候,公司里面的人,对自己的英文名字已经习惯了。再没有人对此提出过什么疑问。大家早都想通了,到公司上班,挣的是薪水,只要薪水高就可以了。这家公司的薪水,总的来说还是令人满意的。对薪水满意,对薪水以外的事情,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了。名字嘛,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叫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况且,公司为我们取的英文名字,都是通俗上口的,叫起来既方便又顺口。有时候在公司以外的场所碰到公司的熟人,反而要想半天才能想起对方的中文名字。
派克好像很乐意让我们了解他。他一来就声称自己是个中国迷。派克对中国的热爱,大概是真的,他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更换了我们胸牌上的个人资料卡,他要求制作部门把我们的中文名字写在英文名字的前面。派克在公司里面和员工们相遇的时候,会低着头很认真地阅读公司员工胸口上佩戴的个人资料卡,并费劲地念出员工的中文名字。
在喜欢热闹这一点上,派克也表现得很出色。他一上任就表示,要和全体员工在一个轻松一点的环境见面。总裁办公室很快领会了派克的意图,组织了一个盛大的圣诞节派对来欢迎派克,要求所有员工参加。派克显然很满意办公室的安排,他居然穿了一身红色的有福寿字图案的唐装在公司派对上亮相,仅这一身喜气洋洋的行头就赢得了公司员工热烈的掌声。
派克在派对上的表现,确实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他端着酒杯跟每一个公司的员工碰杯,他的蓝灰色的眼睛从酒杯的上面露出来,热气腾腾地对着大家笑。派克的笑,有一种天真的感染力。
但是,等到使用工资卡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每个人,都为欢迎派克的圣诞节派对买了单。派克喜欢热闹,但并不糊涂。
派对从九点一直开到十二点,始终气氛热烈。大家都喝了许多酒,每个人的眼睛,都红红的,好像在燃烧。当然,这种被酒精点燃的情绪,是派对上不可缺少的东西,其实,每个人都明白,这种看起来热火朝天的情绪,是整个派对上最虚幻的东西。
我也喝了酒,我的眼睛红红的,甚至脸和脖子都红了,眼睛和脸都烧得发烫。看见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地问好。随便听见一句什么话,都咯咯咯地笑成一团,由于笑得太多的缘故,脸上的皮肤,都有点疲劳了。但是,我的心情,并不是这样的,我的心情,其实很寂寞,脸上的笑容和我的心情,根本不是一回事。
怎么说呢,喝酒之前,我的心情本来像一片长满杂草的荒地,只是有点荒凉而已,喝了酒之后,被酒精点燃的情绪,反而把荒草从中间烧掉了一片,那被烧掉的部分,变成了一个难看的黑乎乎的废墟。
这就是我在派对上的心情。
在这样的心情下,当罗伯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说,一会儿我们一起走的时候,我把罗伯特的手拿开了。我对他说,抱歉,我心情不好。罗伯特迷人地一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没关系,开心一点。罗伯特当然是中国人,他是公司情报部的部长,我的直接上司。罗伯特是一个四十岁的离婚男人,谈吐有趣,长着一副让女人动心的帅面孔。罗伯特公开宣称,他是一个不需要爱情的人。他说,爱情像你们女孩衣服上的蕾丝花边,是一种很复杂的装饰品。到了我这样的年龄,已经不喜欢那么复杂的装饰品了,甚至,连装饰品都可以不要了。按照他的说法,他喜欢安全的两性关系,当然,安全而有趣更好。所以,只要你不对他说你爱他,他总是乐意陪伴你的,如果你爱上他,他马上就会从你的身边跑得远远的。罗伯特跟公司的许多女孩约会,他在公司女孩中间,很有点名气。孔林北走了之后,罗伯特曾经好几次想约会我。但是,我一直没有接受罗伯特的约会邀请。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很荒凉,实在不适合跟他玩这种很轻松的游戏。
派克喝醉了,被人架着回了酒店。派克一走,圣诞节派对也就结束了。罗伯特是跟沙利一起走的。我看见沙利上了他的车。
参加完公司的圣诞节派对回到公寓,我一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客厅的沙发,对着一面很大的半落地的窗户,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国贸大楼在灯光中的轮廓。东长安街上的灯光闪烁着,像一条灿烂的色彩的河流,一直往西流去。
夜虽然深了,窗外依然是一个有声有色的世界,街灯和霓虹灯制造了一种属于夜晚的动感色彩,在光与影交织的暗处,夜晚的声音,不甘寂寞地喧嚣着。
北京的夜晚,从来没有真正安静过。
房间里面却很静,这个小区的隔音设备和房间的隔音效果,都是无可挑剔的。在这间二十八层楼上的房间里,我任何时候都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但是,此时此刻,我能听见花朵在我的身体里面“噼噼啪啪”开放的声音。
在派对上喝了不少酒的缘故,心里面的感觉,有点混乱。平时潜伏在心里的各种念头,像浸泡在酒精里面的干花,被酒精一点一点泡开了。
欲念的花朵借了酒精的作用,在我的身体里面肆意地开放起来,仿佛把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变成了湿润的花瓣。
我的身体暖烘烘的,像一朵硕大饱满的花,飘浮在黑暗中。
我的脑袋和身体似乎不在一处了,脑袋像漂浮在别的什么地方。
或许,我该跟罗伯特一起走。去玩一个轻松的游戏,而不是把自己丢在这么荒凉的感觉中。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内心深处,我并没有彻底绝望,我还在等待孔林北的归来。
我不敢开灯。我在孤独的时候,不喜欢光亮,我喜欢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在黑暗中看着自己孤独的心,向着无边的黑暗,沉沉地坠落下去,摔成碎片。
电话响了。铃声像飞出去的子弹,尖利地呼啸着,这种尖利的呼啸声,在黑夜里响起来,常常能够产生一种惊恐的效果。我经常被我的电话铃声吓出一身冷汗。肖蕊第一次在我这儿听到我的电话铃声时,吓得抱着脑袋藏到沙发背后去了。她实在不能理解,我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电话铃声。她已经劝了我好多次了,让我换一部电话,把铃声调得柔和一点。我一直都没有听她的劝告。但是,我也没有告诉她我是故意选择这样的电话铃声的,我觉得受点惊吓是好事,有助于我的神经变得坚强。这种想法,毕竟有点古怪。没必要非得让肖蕊理解。
我没有去拿电话,这个时候,只有肖蕊会给我打电话。她就住在我的隔壁。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比她大二十五岁的男人。那个男人的家在天津。一到星期天和节假日,那个男人就开着他的大奔回天津去了,天津有他的老婆和孩子。
那个男人叫雷平,是一家房地产集团的老板。肖蕊在雷平的公司工作,是雷平的文字秘书。肖蕊并不满足于做雷平的文字秘书和女朋友,她的野心,是把雷平从他老婆和孩子的手里抢夺过来。我不知道她有多大的把握,我总觉得像雷平那样的男人,是不会轻易离婚的。北京是他的前线,天津才是他的大后方。男人在前线拼杀,不过是为了后方的安稳,前方可以失守和沦陷,后方,却永远安全。这些话,我从来没有跟肖蕊说过,肖蕊那么聪明的女孩,根本用不着我对她说三道四。
雷平每次回天津去了,肖蕊就会来找我。北京的节假日,特别有节假日的气氛,一到节假日,似乎到处都充满热烈的气氛,人人都变得喜气洋洋的。可是,我们没有亲人团聚,我们的亲人都在外地,对我们来说,节假日的欢乐气氛,是一个热气腾腾的陷阱,掉进这个陷阱里面,很容易产生可怜自己的情绪。不管什么时候,可怜自己绝对是一种不良的情绪,这种不良情绪就好比是生活中的毒药。
雷平回天津去了之后,肖蕊从来不让自己一个人呆着,她是绝对不容许可怜自己的。这正是她发疯一样喜欢《挪威的森林》这本书的原因。因为这本书里写过这样一句话,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懦夫的卑劣行为。我不知道日语的同情和可怜有多大分别,我们阅读的是这本书的中文译本,用中文表达出来,同情自己和可怜自己,其实是一回事。肖蕊告诉我她买了各种版本的《挪威的森林》放在房间里,书架上、床头柜上、梳妆台上、旅行包里、办公桌上、厨房的冰箱顶上、甚至洗手间的马桶盖上也放了一本……这样就可以随时提醒自己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可怜自己。这一点,是肖蕊生活的信条。
肖蕊反复地对我说过,她为了适应环境,可以改变生活的方向,但绝对不会改变生活的信条。
在肖蕊看来,一个人不能轻易改变自己生活的信条,改变生活的信条,是陷入失败的开始。肖蕊对待生活,很有自己的一套。
每次雷平一走,肖蕊就理所当然地把我这儿当成了她的收容所。因为,大多数时候,我也是一个人,肖蕊搬来跟我作邻居的时候,孔林北已经出国去了。
我们这两个容易可怜自己的人待在一起,总是想方设法找许多乐子,我们白天逛街,购物,逛完赛特出来,又去逛国贸,直逛得精疲力竭。晚上则去泡酒吧,肖蕊喜欢三里屯,我喜欢去建国门附近的一家叫玫瑰花园的酒吧,那是一个约旦人开的酒吧,我喜欢那里的那个伊朗鼓手,他敲得一手绝好的鼓。遇到经济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就从超市买了啤酒回家喝。当然啦,肖蕊是不会出现经济问题的,出现经济问题的是我,孔林北出国之后,房租涨价了,我一个人承担这儿的房租,感觉比较吃力。本来,我应该搬到一套便宜一点的房间去,但是,我实在喜欢这儿的环境,而且,这儿是我跟孔林北一起生活过的地方,我住在这儿等待他,我的等待就有了依据。
有时候,我和肖蕊什么都不干,就坐在长安街上数一辆一辆从我们前面开过去的汽车……这样,我们就没有时间来可怜自己了。
一年以来,跟我在一起消磨节假日时光,已经成了肖蕊的习惯了。许多时候,肖蕊都是一个有趣的人。我记得,她搬到这儿的第一天,就敲开了我的房门,大大咧咧地走进来说,我叫肖蕊,从今天开始,我们是邻居了。她当时给我的感觉,有点奇怪,我们这个楼里面的邻居,都是相互不认识的。我看着她,脸上的表情有点不自然,皮肤紧紧的,肌肉也僵僵的。肖蕊后来取笑我,说我当时的样子,像是面神经瘫痪。她双手合在胸前,像日本女人那样弯腰九十度说,请多多关照。我被她的样子逗得笑起来,脸上的表情也松弛了。她也笑起来,然后很自然地坐到我的沙发上,把腿翘到沙发的扶手上,看着我,两个眼球至少有五秒钟一动不动,然后,她眨了一下眼睛,长长的睫毛呼地一下把眼球覆盖起来,她说,对不起,我想对你说一件最尴尬的事情。我笑起来,说,没关系,你说吧。肖蕊压低声音说,我连吃晚饭的钱都没有了,你能不能借我五百块,保证月底还给你。说完,她飞快地从脖子上取下一块穿在红丝线上的玉坠放到我的手心里,说,这是我的护身符,虽然不值钱,但在西藏的寺庙里开过光,我很珍惜。放你这儿做抵押,我是一定要赎回来的。
玉坠汗渍渍的,玉坠上的红丝线也汗渍渍的。我把玉坠还给了她。并请她跟我一起出去吃了晚饭。
吃饭的时候,肖蕊问我,你住过地下室没有?我笑起来,说,住过大杂院。肖蕊说,我今天刚从地下室搬出来,庆祝一下吧?为了庆祝肖蕊从地下室搬进白领公寓,我们喝了一罐啤酒。喝过啤酒之后,肖蕊变得很兴奋,她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一顿晚饭的时间,肖蕊已经把自己以前的经历和盘托出了。
肖蕊跟我不一样,我到北京,是因为害怕失恋。而她到北京,是因为失恋了,她的男朋友跟了一个当地富翁的女儿。肖蕊说,你没见过,那个富翁的女儿,身材像只面口袋。可她爸爸有钱,她一见面就送了我的男朋友一辆车。唉,不过是一辆帕萨特就把他搞定了。肖蕊叹了口气说,也不能怪他,这种事情,换成我也一样,只是他碰到了机会,而我没有。
我说,既然这么通情达理,为什么还跑出来?
肖蕊眉毛向上一挑,说,能理解并不等于能接受,我们家乡那个小城,实在是太小了,我每天都会在某一条街上看见我的前男朋友开着车,车上载着面口袋一样的富翁的女儿。躲都躲不开,一气之下我就跑到北京来了。
刚到北京的时候,肖蕊一度找不到工作,大学中文系的文凭,并不能在找工作的时候,给她帮什么忙。工作没找到,钱袋里的钱却一天天在减少。肖蕊说她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在面对挫折的时候能够省时度势。她一个人沿着长安街,从天安门走到复兴门,花了六十分钟,在这六十分钟里,她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初步计划。她在真武庙的一个地下室里面安顿了自己,然后就出去找了一份推销红酒的工作。她整天穿着黄色或者绿色的推销服装,挂着绶带,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酒瓶的样子,在各个饭店奔走,对每一个吃饭的人微笑,脸上的肌肉,都笑得失去了弹性。肖蕊把希望都放在饭桌上了,她相信可以在饭桌上捞到另外的机会。事实证明,肖蕊想得没错,雷平就是她从饭桌上捞出来的。
说到雷平的时候,肖蕊得意地笑了一下。
肖蕊在一家海鲜酒楼推销一种不知名的红酒时,认识了雷平。雷平当时跟十几个人一起在酒楼最大最豪华的包间里面喝酒,肖蕊脸上挂着微笑,手里举着红酒瓶子进去的时候,那桌人已经喝了不少酒,闹得很厉害,又是划拳又是讲段子,恨不得把十八般武艺都表现出来,只有雷平不闹,他坐在一边默默地抽烟,对那些人讲的段子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该笑的时候和大家一起笑。肖蕊的目光,蜻蜓点水一样迅速掠过一屋子人的脸,然后在雷平的脸上停了半分钟。肖蕊看出来了,十几个人中,只有雷平才是真正的人物,这些人的插科打诨,卖力表演,全都是为了讨好雷平一个人。她一分钟内就作出了一个英明的决定,她越过东倒西歪的人群,托着红酒瓶走到雷平的身边,从雷平的肩膀上俯下头,把一张阳光灿烂的脸,摆放在跟雷平的脸若即若离的位置上,开始向雷平讲解红酒的作用。她那带着点南方口音的普通话,又柔软又绵长。
雷平对她推销的红酒没有什么兴趣,却对她发生了兴趣。雷平趁着肖蕊往酒杯里到酒的时候,把一张名片悄悄放进了肖蕊的推销服口袋里。肖蕊从房间出来,马上躲进洗手间掏出了雷平的名片,洗手间的灯光很亮,白晃晃地照在名片上。灯光下,名片上的金色字体闪出一种动人的光芒,刺得肖蕊睁不开眼睛。
雷平果然不是寻常人物,他那家房地产公司的广告,每天都覆盖在北京的各大媒体上。
肖蕊当即脱下酒瓶一样的推销服,把推销服卷成一团,恶狠狠地扔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里。她从海鲜楼出来,打上一辆车直奔赛特,用身上所有的钱,为自己买了一身像样的职业装。
第二天上午,肖蕊推开挡驾的秘书,直接闯进了雷平的办公室。她亭亭玉立,光彩照人地站在雷平的办公桌对面,惊得雷平脸上的表情,风生水起。
肖蕊不仅如愿地进入了雷平的公司,还超出她愿望地当上了雷平的秘书。从住在地下室的红酒推销小姐转眼变成了办公室白领。
肖蕊说,怎么样?够不够传奇?
肖蕊不像我公司的那些女孩,个个会装腔作势。肖蕊很坦率,跟肖蕊在一起,心情很容易放松。从那时候起,我和肖蕊一直是朋友。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容易可怜自己的时光,我们两个在一起,把那些危险的容易产生不良情绪的时光,变成了快乐的有益身心的时光。
派克举办了圣诞晚会的那个圣诞节的晚上,我却没有心思收容肖蕊的情绪。我自己的情绪,简直糟糕得像一团揉皱的奶油,就是生日蛋糕上的那种奶油,揉皱了涂抹到别人的脸上,再想收拾起来,是根本不可能的。
坦率地承认,我那会儿,正在可怜自己,我被可怜自己的情绪包围了。可怜自己的情绪,像弥漫在天地间的又湿又浓的雾,置身在这样的大雾当中,是根本不可能突围出去的。一个人没有办法从又湿又浓大雾中突围出去。大雾超出了人的突围能力。
我伸手关掉了电话的铃声。像子弹一样尖利的呼啸声消失了,房间重新变得安静起来。过了片刻,电话上的红色指示灯,突然像警灯一样亮起来,在离我的眼睛不到三十厘米远的地方闪个不停,把我的眼睛都闪晕了。
我晃了晃脑袋,刚才好像分成了两个部分的脑袋和身体,重新对接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整体。借着红色的指示灯,我看清楚了电话上的来电显示号码,很长的一串号码,很陌生的号码,不是肖蕊的。
会是谁呢?我突然很希望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像书上写的那些传奇故事那样,拨错了号码或者干脆就是随便想起一串数字拨过来的,他是为了跟一个陌生人说话,而我也可以在电话里面胡说八道一通,甚至可以把真实的心情说出来,然后,没有任何负担地挂掉电话。
我把电话接了起来。
“海伦,圣诞快乐,我很抱歉现在才给你打电话……”
是孔林北!我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到会是他。他有好几个月没有跟我联系了。生活中根本没有传奇。
孔林北的声音是从太平洋那边传过来的,也许距离过于遥远的关系,他的声音听上去像一个溺水的人发出来的,被又湿又咸的海水紧紧地包裹着,听上去有点苦涩,有点沉闷。
现在是半夜两点。严格说来,圣诞节已经过完了。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和孔林北,本来就在不同的时间状态里。他那儿,正是白天。
孔林北说的是英语,尽管他的声音有点沉闷,他的英语说得却很纯正,老派的伦敦口音,听上去像一个绅士,有那么一点做作的优雅。孔林北出国之前,特意跟一个英国老头学了半年口语,他明明要去美国,偏偏选择跟一个英国老头学习英语。操着一口伦敦口音的英语,到牛仔群里去充当绅士,在他看来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他要去的是英国,他一定会跟一个美国老头学一口纽约腔调的英语,好到绅士群中冒充牛仔。
这跟孔林北的生活信条有关,孔林北的生活信条是,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把包裹自己的壳变得厚一点再厚一点,让自己安全一点更安全一点。他为了这样一个生活信条,从成都到了北京,又从北京到了美国。同样的,为了这样一个信条,他愿意在去美国之前,花很多精力去学伦敦腔调的英语。
跟肖蕊在一起的时候,我常常想,尽管孔林北的生活信条跟肖蕊不一样,但在坚持生活信条这一点上,肖蕊跟孔林北倒是有很多共同之处。
我和孔林北已经谈了八年恋爱了,认识的时间就更长一些。自从孔林北去了美国之后,我对他的了解,似乎比以前更正确了一点。这一点正确的了解,常常让他觉得不太自在。
我在沙发上坐直了身体。
他在出国一年,失踪几个月之后,突然打来这么一个电话,当然不是为了向我问候节日。我一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他要说什么了。而他居然想用英语作伪装,把真实的自己藏在另外一种语言的后面,跟我玩金蝉脱壳的把戏。他的想法挺不错,可我,由于情绪不好的关系,偏偏不想让他这么轻松自在。
我按下电话的免提键,然后把听筒放到电话上。孔林北的声音,一下从话筒里放了出来,英语单词像小精灵一样满屋子乱串。
我懒洋洋地看着电话,字正腔圆地说,对不起,这儿的主人叫秦烟,她是中国人,她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如果方便的话,请你讲汉语。
汉字像圆润美丽的珍珠,从我的唇间轻松地滑了出去。
这样对孔林北说话,并不是我有多么生气。 跟孔林北生气,一点用处都没有。从成都到北京,然后从北京到美国,他早就已经一步一步追着自己的人生目标走远了。
我听见电话里面传来一声很响亮的吞咽的声音。那些正在孔林北的口腔里欢快地跳跃着准备冲出嘴唇的英语单词,仿佛一下子被孔林北咽到了肚子里面,英语字母身上横七竖八的枝杈,似乎还扎疼了孔林北的口腔。
孔林北接下来说中文的时候,突然变得结结巴巴的,汉字在他嘴里,好像变成了砖头,每一个字都让他的舌头不堪重负。他显得非常吃力。他失去了以前那种从容不迫的样子。
嗨,秦烟,我是……孔林北,你那儿……现在是晚上吧?圣诞节……怎么过的呢?你现在……在……干吗呢?
没有英语作屏障,孔林北变得很小心,他费劲地选择着合适的表达方式。
我想象着汉字像砖头一样砸在孔林北的舌头上,把他鲜红的舌头砸成了青紫色。我的心里就像开了一罐可乐,不停地往外冒着甜丝丝的气泡。我差一点儿就要放声大笑起来了。我喝了一口凉水,才把这些甜丝丝的气泡压了下去。
这种时候,我无论如何是不应该笑的。
你……你身体怎么样?工作……呢……还顺……顺利吧?孔林北还在跟我兜圈子,他总是自作聪明,以为这样兜上几圈就能够绕开暗礁,轻松上岸。可惜,我们不是在航海,我们是在分手,结束八年的恋爱历史。
我突然变得有点烦躁。
我说,你有话干吗不直说?像鱼刺似的卡在喉咙里,你不难受啊?
我的声音,像在冰箱里面冷藏了好几天的冷饭粒,又冷又硬地往外蹦着。
秦烟,你,好像变化很大,以前,你不是这个样子的。孔林北很吃惊,但他尽量用一种温和的声音说,你,从来不用这种口气说话,你一直都是很温柔很讲道理的……说起以前,孔林北的声音,带上了一点感情色彩,但他这样做,不过是想让谈话变得顺利一点。
对孔林北的努力,我一点都不配合。我没有响应他的话,我在黑暗中数着自己修长柔软的手指头。我想看看,我跟他,到底谁更有耐心。
我……我……秦烟,我觉得很……很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我没有权利叫你等下去,我知道你一直想结婚的,我不应该耽误你。我们……我对你的感情并没有改变,我一直都是爱你的,但是,我们理智一点,我们短期内不可能结婚……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
孔林北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他接下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觉得他整个人都松弛了。孔林北说我变了,其实,他也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不管是从成都到北京的时候,还是从北京到美国的时候,孔林北都跟我谈过类似分手的话题,那时候,他总是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能要求你等我,当然,我也不能保证会不发生变化,你自己决定,OK?这一次,他怎么会变得结结巴巴的呢?
孔林北在电话那头沉默着,他在等我说一句没关系或者别的什么话,然后,他好接上我的话头,像真正的绅士那样,说上几句祝福的话,把这件事情,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
我也沉默着。我用左手的中指和食指在电话听筒上轻快地敲击着“铃儿响叮当”的节奏。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秦烟,你没事吧?孔林北又变得紧张起来。我能够感觉得到,他的耐心,已经绷成一条直线,再僵持一分钟,他的耐心就要从中间断裂了。
但是,我了解孔林北,他不会把耐心使用到极限,他从来就只会把耐心,用到合适的限度。他早就对我说过,一个人把耐心使用到极限,是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在美国看心理医生,是很昂贵的。孔林北在这些方面,从来都表现得很有人生智慧。他告诉过我,这叫善待自己。一个善待自己的人,是不会出现心理问题的。
电话里面突然传出来喧闹的声音,是许多人的声音,许多人在大呼小叫着,英语字母四处飞溅,像欢乐的浪花。
你在哪儿?我突然很想知道,孔林北是在什么地方给我打的电话,尽管知道这个,也没有什么意义。
滑雪场。孔林北说。哦,原来他在滑雪场给我打电话,他真的会选地方,我再也想不出比滑雪场更适合谈分手的场所。
孔林北滑雪技术是很不错的。因为我们都生长在南方的关系,他到北京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学会了滑冰,他非常喜欢冰雪运动。出国之前,我们没有机会去滑雪,但我经常陪他去滑冰,他在滑冰场上很引人注目。他喜欢冰雪运动的理由很奇怪,他觉得冰雪运动包含着许多无法调和的矛盾,他正是因为这个而喜欢冰雪运动的。
此刻,孔林北一定穿着红色的滑雪服,站在滑板上,雪白的滑道就在脚下,只要滑出第一步,就什么都不用想了,尽情尖叫就行,脚下的滑板会把他带到终点。滑雪场的气氛是很适合孔林北的。滑雪场的欢乐是放纵的,却始终带着点冰凉和清醒。
“孔,准备好了吗?我们走!”电话里突然闯进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说的是汉语。
他生活中有了一个女人?这就是他对我说抱歉的原因?这就是他说话结巴,不那么理直气壮的原因?
我突然笑起来,孔林北慌忙挂断了电话。话筒里传来“嘟嘟嘟”忙音,我举着话筒继续笑了两分钟,我的笑声,像用焊枪在切割金属,火花四溅。
通话记录显示的时间,是八分钟。孔林北没有等到跟我说什么祝福的话,甚至没有顾得上跟我说一声再见。我们两个恋爱了八年,山盟海誓的话说了一车皮,分手却只用了八分钟。好像再没有比这个更简单的事情。
我挂断电话。睡意是一点都没有了,浑身的细胞都像在燃烧,口渴得非常厉害。舌头变成了燃烧的火。
我很奇怪,肖蕊怎么一个晚上都没有露面了,这种时候,要是能够跟她一起喝啤酒,倒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我打开灯,在冰箱里面翻找了半天,装橙汁的盒子是空的,但我居然找出了一罐啤酒。好像是上个周末肖蕊拿过来放在里面的。我把啤酒倒在一只有六个面的玻璃杯子里,趁着啤酒的泡沫还没有冒出来,赶紧喝了一大口。
啤酒在我的身体里变成了冰凉的泡沫。我继续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啤酒,身体里面的泡沫越来越多了,冰凉的啤酒泡沫,充满了我的身体,我像要浮起来,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睡过去的,喝完啤酒以后,我完全失去了记忆。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没有脱衣服,没有盖被子,全身冰冷,肌肉酸痛。
我的脑袋变得像一坨四四方方的生锈的铁,重得挂在脖子上抬都抬不起来。我强迫自己爬起来,用冷水洗了脸。脸是肿的,脸上的皮肤是麻木的,像戴着一张面具,用手掐着都不知道疼。我对着镜子,很仔细很专心地化妆,用了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化完妆之后,镜子里的脸,仍然没有什么起色, 我的努力,不过是把脸涂抹得像一张面具。
我打电话向公司请了年休假。我在公司工作四年了,我每年有十天的假期。
请了假,我却哪儿都没去,就待在房间里。连房门都没有出。听音乐,看书,看DVD,上网胡说八道,困了,就昏昏沉沉地睡觉,饿了,就从饭店叫方便食品来吃。整整十天,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假期结束之后,已经是元旦过后五天了,我照常去上班,办公室里,有我的一个邮件,是一张贺卡,孔林北寄来的。孔林北在贺卡上写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我看着贺卡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把贺卡用碎纸机碎掉了。我和办公室的同事之间,好像隔了一层屏障,我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笑什么,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我通通都不理解。
下班之后,我在办公室里呆了一会儿。等别人都走了我才离开。我在电梯里面碰到了罗伯特。电梯里,只有我跟罗伯特两个人,罗伯特看见我似乎很吃惊,他说,你到哪儿度的假期?我笑了笑,说,下龙湾。跟孔林北一起看“印度之那”的时候,下龙湾给我留下了异常美丽的印象,那时候,曾幻想着跟孔林北一起到下龙湾度结婚假。下龙湾实在不是一个结婚度假的好地方。《印度之那》里那对出逃的恋人,法国军官和情人的越南养女,他们之间上演的,是不伦的恋情,不得善终的越轨之恋。但下龙湾在影片里出现的时候,有一种惊人的美丽,海水蓝得令人心悸,阳光有一种把人晒化的力量。罗伯特摇了摇头,说,下龙湾的阳光很好啊,你脸色怎么那么憔悴?我听出了罗伯特话里的意思。我把脸转到一边,尽量不看罗伯特。罗伯特丝毫都不照顾我的情绪,他不依不饶地说,上班前没照镜子吗?眼睛里面全是血丝,你的脸色,像一张干枯的白菜叶子……你这个样子怎么还能来上班?
我知道躲不过去了,干脆仰起脸,看着罗伯特。我的脸,像一个巨大的影子,在罗伯特湿润的眼睛里晃动着。罗伯特摇了摇头。
我突然觉得头晕,好像有许多金色的光线,纵横交错地切割着我的眼睛。我赶紧闭上眼睛,把身体靠在电梯间冰凉的墙壁上。罗伯特的手,从我的后背和电梯间光滑的墙壁中间插进来,搂住了我的腰。我一下子倒在罗伯特的怀里。
从大楼里出来,我上了罗伯特的车。那一晚,我留在了罗伯特那儿。在罗伯特那间光线朦胧的房间里,我把自己的身体抛进波涛汹涌的海里,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随波逐流。
早上四点,我从深渊一样的睡眠中醒了过来。我从床上爬起来,像梦游一样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找不到出去的门。我惊醒了罗伯特,他拧亮了床头的灯,他睡意蒙眬地问,几点了?我说,四点。我看见他皱了一下眉头,但他很快用一种有教养的声音说,需要我帮忙吗?我说,对不起,我找不到门。罗伯特从床上爬起来,帮我打开了大门,他站在门背后说,需要我送你吗?我笑着说,对不起,吵醒你了。
从罗伯特那儿出来,我发现晚上下雪了,雪不大,街道上只积了薄薄的一层。一个人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干净的冷风吹着我的脸,靴子踩在雪上,发出很响的声音。不仅是我的心,连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好像是空洞的。
从那以后,我又有无数次,跟罗伯特一起喝酒,一起去他的住处。罗伯特确实是个知情识趣的人,他精通一种上等的调情,喜欢听蓝调,会调制各种可爱的鸡尾酒,在床上也温柔体贴。
但是,每一次,从罗伯特那间光线幽暗的房间里醒来,我都怀着一种绝望的心情。我从来没有在他那儿过夜。无论多晚,我都坚持回到自己的住处睡到天亮。我不愿意早上从一个陌生人的床上醒过来,开始新的一天。那样,情绪会一整天都调整不过来。
我的问题,不是跟罗伯特上床就可以解决的。跟罗伯特上过床之后,我已经明白了,跟一个永远陌生的人上床,再多也是徒劳无益的。
四月的一天,肖蕊突然说要请我吃饭。在饭店,肖蕊用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看着窗外,眼珠子半天没有转动一下,杯子里的咖啡凉了她都没发现。我坐在肖蕊的对面,也像她那样用手托着下巴。肖蕊不说话,她皱着眉头,好像很专心地看着在风中舞蹈的雨丝,一些细细的皱纹怯生生地爬在她的额头上。我眼珠都不错地看着肖蕊额头上的皱纹。我真的很惊讶,肖蕊都有了皱纹了?我不由自主地用手去摸我的额头。
肖蕊突然说,我的男朋友到北京来了!肖蕊的声音听起来干巴巴的。我把目光转到窗外,看着外面的雨,说,你怎么打算?
肖蕊咬了咬嘴唇,说,他找到了我,他跟那个面口袋分手了。肖蕊说完,就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在想,要是孔林北突然回来了,我会怎么样?
我像肖蕊那样看着窗外的雨。
起风了,细细的雨丝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隔着玻璃,听不到外面的雨声,室内低低地放着忧伤的布鲁斯,外面的雨突然就下得大起来,密集的雨丝变成了雨帘,街边的树和街道对面的房子,都被亮闪闪的雨帘笼罩起来,看不真切了,只有车,好像锋利的利器,强行把雨的帘幕切开,失控一样冲了进去,溅起的水花还没有落到地上,切开的雨帘已经合上了,合得天衣无缝的。那车,就好像开进一个未知的世界里面去了,让人担心。
肖蕊突然说,你发现没有,窗外的这条路,是单行道。所有的车,都是往一个方向开的。
我看着肖蕊,说,单行道上的车,只能一直往前开……
肖蕊叹了一口气,说,我总算明白了,人生其实就像在单行道上开车,只能往前开,不能掉头,不能转弯,更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要发生车祸。
肖蕊的话,让我的心一动。仔细一想,还真就是这么回事。道理归道理,道理解决不了生活的问题,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人灰心。生活中的道理,懂得越多越觉得生活没有什么指望。
吃完饭,雨还在下着,肖蕊转头对我笑了笑,然后一头扎进雨中不见了。
肖蕊痛苦了一段时间,秋天的时候,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雷平,跟自己的男朋友搬进了一个四合院里的平房里。搬家的时候,肖蕊对我说,秦烟,我想明白了,跟雷平是没有结果的,我知道他不可能离婚,可我突然想结婚了。我今年二十八岁了,我想在三十岁之前一定要结婚。要是三十岁还没有结婚,我会觉得人生失败了。
我比肖蕊还大一岁,夏天的时候,我满了二十九岁。肖蕊的举动,对我的刺激很大。我真的没有想到,我会到了三十岁还连婚也结不上。那天下班回到公寓,失败的感觉,洪水一样淹没了我。
我抢在罗伯特送我礼物之前终止了跟罗伯特的约会,结束了对自己的放逐。公司的女孩都知道,收到罗伯特送的礼物就是分手的意思。罗伯特谁都不爱,但他刻意要把分手弄成一件美好的事情,他总是在找上一个新的女孩后,给前一任送上一件时尚而廉价的礼物,比如,一把瑞士的军刀,一块意大利的丝巾,一幅俄罗斯的油画,一瓶法国的红酒……我这么做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我只是不想收到罗伯特的礼物,不想给这么一种毫无意义的关系留下什么纪念品。我跟罗伯特说分手的时候,罗伯特没有说什么,他彬彬有礼地请我吃饭,既然礼物都不想要,多吃一餐饭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对罗伯特说,别吃饭了,非要给这样的关系搞一个仪式太好笑了。罗伯特笑着说,既然你不需要,我尊重你,你是个可爱的女孩。很快,罗伯特就跟公司里的另一个女孩约会了。
跟罗伯特分手后,我一心一意寻找结婚对象。我已经不再把爱情当成结婚的条件了,我跟孔林北相爱了八年,最后还是没有结婚,这让我对爱情很灰心。我把自己的情况在世纪佳缘上挂了一段时间,照片贴的是一张远景的,面目比较模糊,身材看上去还不错。有不少男人给我留言,我选出条件差不多的见面,见了差不多有一打的人,有的见一面,最多的见上三面就不行了。那些跟我见面的男人,条件都不错,车啊房啊收入水平啊教育教养程度啊,都没问题,但就是不行,我找不到感觉,提不起再次见面的兴趣。至此我才明白,结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女人,说到底还是把爱情看得比别的东西重要一些。罗伯特曾经说过,爱情就像衣服上的蕾丝花边,只是点缀而不是根本,没有了蕾丝花边,衣服还是衣服。这句话说得没错,很有理性,罗伯特是男人,对男人来说,没有了蕾丝花边的衣服还是衣服,但是,对女人来说,没有蕾丝花边的衣服,虽然还是衣服,却不再是那件衣服。女人要的,不是随便一件衣服,而是缀有蕾丝花边的那件衣服。
我选出的第十三个男人,是一个叫空中飞鸟的。他的名字,让我想起一句诗,空中飞鸟不敢渡,马上行人遥指鞭。空中飞鸟告诉我,他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这一次,我吸取教训,决定先不跟他见面,我们两个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通电话,没有固定的主题,想到什么说什么,时下的流行话题,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我们什么话题都能谈下去。而且谈得很愉快。有时候,空中飞鸟会给我念诗,他念的诗很美,我问他是不是自己写的,他说不是,是在书上看来的。我怀疑那就是他自己写的,但我不说穿。在寂寞的夜晚,听着电话那头有人给我念诗,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暖意顺着声音流进我的身体,我恍惚着,觉得是一个梦中的情景。
每天,跟空中飞鸟通完电话,我都能很快睡着。空中飞鸟也不着急跟我见面,我们两个满足于每天在电话上交谈。交谈久了,彼此的感觉还可以,却真的不敢见面了,大家都怕见光死。
有一天,空中飞鸟终于问到了一些很私人的问题,他问我为什么没结婚?我对他说没有遇到合适的,然后自己把自己调侃了一番,说自己运气不好,虽然不是什么美丽红颜,却跟人家美丽红颜一样命薄如纸。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想说实话,我用轻松调侃掩饰我的荒凉心境。我不想去回忆跟孔林北的事情。孔林北带走了我八年的青春记忆,那八年,成了我生命里的一条暗河,稍不留神就会掉进去。接着,我问他为什么没结婚,他说他以前喜欢过一个女孩,他一直很喜欢那个女孩,他对那个女孩是真的动心,他愿意为那个女孩做任何事情,但是,他知道,那个女孩不爱他。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我笑起来,我对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一个没有远大理想的人。他问我对幸福的向往是什么,我说,我想跟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然后生一个可爱的孩子,周末的时候,一起带着孩子去郊外玩,看着孩子在绿草地上奔跑,我和孩子的爸爸坐在椅子上,孩子的笑声,露珠一样滚落在草地上。这个,就是我对幸福的向往。我说的是实话。这种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跟人说起了。空中飞鸟说,听起来好感人。我希望能够成为那个陪伴你和孩子的人。空中飞鸟的表白来得有点太直接了,我没有心理准备,我愣了几秒钟,赶紧改变了话题,我问他对幸福的向往,他沉默了好久,才说,我以前希望每天晚上在街上开出租车,把想回家的人拉回到家里。在车里,为他们放老猫王的老歌“温柔地爱我”。开上出租车以后,我每一天都希望碰上她,就是那个我爱过的女孩,我想拉着她一起回家。
空中飞鸟的话,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扇记忆的门,寒冷的夜晚,我和叶晃隔着薄薄的木板躺在各自房间的床上说话,那些话,温暖了我寒冷的心情。叶晃的声音,甜玉米的汁液一样清香四溢。叶晃那时候是麦当劳的服务生,他对我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有一天能开上一辆出租车,在寂寞的夜晚,把那些匆匆赶路的人拉回家去。他说他还要在出租车里,装上最好的音响,整夜都放猫王的老歌“温柔地爱我”。他要让埃尔维斯的老歌,陪伴每一个在夜晚赶路的人。他是叶晃吗?世界真的这么小吗?我突然丧失了说话的欲望。空中飞鸟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累了。他体贴地说,早点睡吧!
那一晚,我再次失眠了。
我没想到,罗伯特是一个记仇的男人。十一月份的时候,罗伯特把我叫到办公室,他从靠背椅子上抬起头,微笑着说,怎么样,你还好吗?我点点头。罗伯特说,十一月份的医药情报,就由你来负责收集整理吧。罗伯特的微笑很让人放心。我知道十一月份是公司最重要的一个月份,关系到公司来年的决策计划。我也微笑着说,有没有重点提示?罗伯特说,欧洲市场是重点。罗伯特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关心,他说,没问题吧?我说,没问题。中国市场部分一直是沙利负责的,我汇总资料的时候,沙利出差了,我没有太在意,中国市场部分的情报我就抄用了十月份的。我们公司的惯例,每一个月的情报都有不同的重点区域,我们的情报是公司的下一步决策指南。既然罗伯特提醒我,下一年的决策计划是欧洲市场,中国市场部分就不是公司的重点,我的做法也是公司的一贯做法。我根本不知道,公司下一步的决策,是有关中国市场的,罗伯特故意误导了我。而且,交情报那天,罗伯特不在,他打电话叫我直接把情报送给派克。我的情报交上去,被派克骂了个狗血喷头。派克的灰蓝眼睛里冒着火苗,显得很可怕。罗伯特第二天就送上了亲自收集的中国市场部分的情报。公司炒了我的鱿鱼,出了这种事,公司不炒我,我也只能辞职了。
辞职从公司大楼里出来,天空灰蒙蒙的,要下雪的样子。风很大,干冷干冷的风吹在脸上,小刀子一样割着皮肤。我站在大楼的下面,仰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干冷的风唤起了我所有寒冷的记忆,寒意让我止不住心里的颤抖,颤抖过后,心里的混乱和空虚让我难以自持。我给空中飞鸟打了电话,我说想跟他见面,他在电话里很犹豫,差不多沉默了一分钟,才说,好吧。然后,我们约定了在贵友一层旁边的星巴克见面。我心里其实也很矛盾,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什么,希望他是叶晃,还是希望他是别人,还是仅仅想证实他不是叶晃。我恍惚着走到了约定见面的星巴克,我站在外面犹豫了几秒钟,然后拉开门,咖啡的香味和温暖的热气扑面而来,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在一个靠窗户的地方坐下来,给自己要了一杯当日咖啡,我往咖啡里加了许多奶精和糖,我其实不喜欢喝咖啡。但是,那天,我坐在星巴克里面,喝了至少有五杯咖啡。空中飞鸟没有来。
我醉了,咖啡也会喝醉。走出门的时候,我的身体摇晃着,要摔倒的感觉,外面的冷空气迅速包围了我,我什么都没有想,突然跑了起来,在冷空气中奋力地跑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自己跑过了多少条街道,终于跑累了,站在一条安静的小街上喘气,我呼出的气体白雾一样飘散在眼前。这是一条陌生的街道。即使在北京生活一辈子,我也不可能认识所有的街道。北京的陌生感,随时都会包围我。
我突然就决定要离开北京。离开北京去哪儿,我却没有想好,一开始想先回成都,等到了机场买票的时候,我没有勇气回成都了,想想我父母的眼神,那种充满怜悯的目光,我就有一种窒息感觉。我临时买了去深圳的票,就到深圳吧。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买完票,我到柜员机上查了查我的银行卡,卡里的钱,在深圳生活三个月没有问题。三个月的时间用来找工作和安顿自己,我想已经足够了。
航空港的服务生,不知道溜到哪儿去了。电子显示屏上的红色文字,滚动显示着航班延误的消息。
十点一刻,沉默了好长时间的广播再次响起来:“乘坐南方航空……乘此航班到深圳的乘客请注意,我们抱歉地通知您,由于飞机调配的原因,您所乘坐的飞机,将取消这次航行,改在明天上午十点……”
广播还没有结束,那四个男人已经提起行李离开了候机室。他们的行动,兔子一样迅速。经过这么漫长的等待之后,谁都希望结束等待。他们一定是急着确认了机票好离开机场,赶回自己住的地方去。没有人喜欢机场提供的免费饭店。住免费饭店的感觉,想起来都觉得凄凉。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也是迫不及待就离开了,不管多晚,都要赶回自己的住处,第二天,再起早赶回来登机。从来没有觉得那是一件麻烦事。
我坐在候机室里,好几分钟一动不动。我不像他们那么着急离开,因为,我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
我没有地方可去。一个生活了六年的城市,跟我没有任何瓜葛。飞机延误了,我只能去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费酒店度过这个夜晚。这一刻,我心里的沮丧差一点儿要打垮我。
刚才消失得无影无踪的航空港服务生,突然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站在我面前,面带微笑地说,对不起,航班已经取消了,请到服务台确认机票,然后去门口乘坐公司的大巴,我们为您提供了免费的酒店。
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离我不到一米的服务生。她是个圆脸的女孩,眼睛很大,脸上的笑容,无可挑剔,不经意的厌倦,却从她大大的眼睛里流露了出来。她一天到晚,不知道要对多少人赔这样的笑脸。她的声音,是标准分贝的服务腔调,听上去很轻柔,却没有任何热情。
我赶紧站起来,跟在她的身后,向服务台走去。
确认了机票之后,我跟随机场的大巴,来到机场为我提供的免费酒店里。空港花园酒店的周围,灯光比较稀少,感觉有点荒凉。把手提行李搬进房间后,我觉得,全身的骨头都碎了。不过是在候机室里等了几个小时,怎么会累到这个程度,我自己也说不清。
把身体横在床上,拉过被子盖在胸前,还好,被子很干净,散发出阳光和肥皂水的气味。
半夜的时候,我在空港花园酒店的床上醒了过来,我忘记自己是睡在空港花园酒店了,我本能地拿出手机来看时间,手机没有开,我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半夜三点。过了一会儿,手机的短信提示不停地响起来,我打开看了,全是空中飞鸟的,至少有十条,每一条都写着,秦烟,我是叶晃,我去了,我看见你了,但我没有勇气进去见你!
我对着手机笑了一下,然后把手机关掉了。他是不是叶晃,已经没有关系了。也许明天,我会作出一个跟今天不同的决定。但是今天,还是先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