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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起点高、马力大、后劲足

作者: 来源:吉林农业

河南省辖17个市、1个直管市,158个县(市、区),1871个乡(镇),总人口1048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3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9.4%。总面积约16.7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9亿亩,人均占有1.2亩。2011年实现GDP 29810.14 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农业增加值3772.31亿元,增长4.5%。粮食总产5638.60万吨,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3282.75亿元,增长15.1%。农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增长11.3%。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端于本世纪初最新一轮的农民建房热潮。各地自发组织开展了“合并小型村、改造空心村、集中建新村”的探索。在此基础上,新乡、濮阳、平顶山等市开始有组织地启动村庄搬迁整合工作,并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2009年以来,新型社区建设在全省推开。全省共规划新型农村社区近万个,目前已开工建设2302个,建成900个左右,达到了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环境优美、制度健全的标准,覆盖20多万人口。

一、战略引领,解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思想认识问题。

河南省有4.7万个行政村,18万个自然村,城镇化率仅为40.58%,如果长期采用向农村撒胡椒面式的办法,即使每年投资上千亿元,也很难大幅度提升城镇化水平。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新型城镇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五级城镇体系的组成部分。2011年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积极探索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并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三化”协调发展的战略基点。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委书记卢展工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要求;省长郭庚茂要求各地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有序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等几大班子负责人都亲自带队深入农村开展专题调研,省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出台工作意见,各市普遍召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议。在领导力量配备上,各县(市)党政一把手主要精力抓农村社区建设,副书记具体分管,常委中也分别有纪检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领导同志协助抓,并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已成为当前河南省的中心工作。通过战略引导和一系列组织发动,在全省形成了建设农村社区的浓厚氛围,全社会形成工作合力,全省上下思想步调一致,群众广泛参与支持,保证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尊重民意,解决群众拆迁中的矛盾问题。

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一刀切,公开公平,阳光运行。在社区建设之初,采取进村入户、点面结合、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就社区建设、社区选址、住房面积、房屋结构、经济承受能力等问题,随机抽样调查农户1.2万户。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全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庄重建、迁建、合并、农民建房方案等均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才能施行,并让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程建设和质量全过程,实行先建后拆,由农民自愿提出建设申请,并签订拆旧迁新协议,对于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拆迁的,实行一票否决。在社区建设模式选择上,经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探索形成了农民自建、集体统建、招商建设、社会援建等建设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同家庭可以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选择不同的住房标准和房屋式样。在社区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房,对确无建新房能力的困难户,通过群众评议后重点帮助解决入住问题。许昌市鄢陵县柏梁社区还为每户分配了一间门面房,既可以出租杂物,又可以营业出租。

三、规划先行,解决社区如何建设问题

河南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高标准规划农村社区,并坚持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四规联动”,做到“三个尽量靠近”:新型社区尽量靠近城市,尽量靠近中心镇,尽量靠近产业聚集区,最大限度地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各地编制的社区规划由省里集中评审,确保50年不落后。新型农村社区本着一代人建设、几代人居住的原则,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外观上注重特色,设施上注重完善,格调上注重新颖,打造百年社区。舞钢市张庄中心社区,请著名设计院设计,白墙黛瓦,亦古亦今,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被称为新豫派风格,成为火爆的乡村旅游点。省里出台了《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对农村社区规划布局、用地和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住宅和建筑、景观与环境等方面提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标准。如《标准》规定了新型农村社区的规模,人口规模6001~10000人为特大型社区、人口规模4001~6000人为大型社区、人口规模2001~4000人为中型社区、人口规模少于2000人为小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的人均建设用地,平原农区不超过80平方米,山区、丘陵区不超过100平方米;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按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应达到“规模适度、相对集中、道路硬化、人畜分离、商住分设、饮水卫生、服务配套、街容整洁、风貌鲜明”的基本要求,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新型农村社区内建筑应包括住宅建筑、公建设施建筑和生产用房三部分。同时,河南省正在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布点规划》,2013年底将全部完成。

四、创新办法,解决土地从哪里来的问题。

河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采取了“先建后拆”的模式。为解决社区建设用地问题,各地积极探索,灵活运作,多渠道提供土地来源。一是盘活存量。在社区建设中充分利用废弃地、闲置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最大限度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林州市和顺镇南苑新村社区,就是通过削岗填壑平整滩涂新建的,不仅没占一亩耕地,还可以腾出约600亩原村宅基地。二是用好增量。将社区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综合整治(千村整治)项目,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部分用地。开封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规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审批程序,通过先拆后建、先占后补、边拆边建等办法,有效化解了用地难题。禹州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市)后,成功申报了陈南社区、梁北社区等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有效地解决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需求。三是实施周转用地政策。洛阳、安阳等地参照河北省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模式,规定凡实施滚动拆迁、分期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可以使用不超过50亩的周转用地。四是实施人地挂钩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破解“三化”协调发展用地矛盾。各地通过实施该项政策,实行人随地走、先用后销等办法,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如漯河市研究制定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人地挂钩实施办法》,有效解决了社区建设用地问题。

五、建立机制,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加大资金扶持,形成投入机制,是河南省农村社区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一是省财政设立农村社区建设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各市、县按照财力配套。2011年省财政投入5亿元,引导各地财政投入19.7亿元;2012年省财政安排10亿元,各地财政投入31亿元,其中,郑州市投入财政资金2亿元,新乡市投入1亿元,安阳市投入5000万元,每个县财政专项投入都在500万元以上,全省平均每个社区投入财政资金约2000万元。二是整合专项资金。将中央和省里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使用,集中投入农村社区建设。2011年整合23类涉农项目资金,共计60亿元。三是金融支持。省农行在全国率先推出“新农村民居建设贷款”,已对27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发放贷款2.69亿元,支持了4445户农户购建社区住房。商丘市政府与省农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到2017年累计向新型农村社区入住农户提供建房、购房贷款30亿元。四是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综合运用土地、信贷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等单位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通过开展“千企帮千村”、村企联建等形式,企业拿钱建社区,腾出的部分土地供企业发展使用;农村社区项目与城市建设项目捆绑运作,实现开发商资本“下乡支农、进城获利”。2011年吸引社会资金50.7亿元。五是社会捐助。2011年接受社会捐助7.5亿元。辉县市孟电集团捐资1.3亿元建设农村社区,让全村351户村民没花自己一分钱住进了300平方米的别墅。

六、配套改革,解决农民权益保障问题

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维护发展农民的利益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有:一是对新型农村社区住房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允许以转让、抵押、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流转,盘活了农村宅基地和房产资源,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舞钢市规定对有新型农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农民凭房产证经相关部门估价后,可以得到房屋总价70%以内的贷款,市财政还给予70%的贴息。二是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农民可自主选择办理城镇居民户口,并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三是给予直接物质支持。新乡市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农户免收各类住房建设费,代缴3年农村医保个人应缴部分,每户提供3~5万元的贷款与贴息,补助10~15吨水泥。四是旧村拆迁腾退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可将土地指标置换到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出租或入股经营,确保农民长期受益;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拍卖收益除去成本后全部返还村集体和农民,作为拆迁补偿。五是复垦以后的土地,经营权暂归农民使用;并入社区后,对原来的村集体资产实行老办法,原村集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新形成的资产归社区集体所有。社区物业费从社区门头房出租收入和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不收农民一分钱。

七、建设园区,解决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问题

与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五级城镇体系相配套,规划建设了产业集聚园区(专业产业园区)、农民创业园区、高效农业园区三级产业园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每个县都建有聚集园,每个镇都建有农民创业园,每个社区都是建有高效农业园。全省已建成180个这样的园区,农民创业园区1800多个。新乡市规划建设的30个产业聚集园区,有28个布局在县以下,覆盖了全市半数以上乡镇和100多万农村人口,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由入住社区前的50%提高到目前的80%,实现了“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平顶山市郏县一个社区利用节余土地建成了平顶山市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每年为村民带来370万元的收入。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