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文物保护方面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目前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阐述了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且根据多年的文物保护工作经验,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文物保护 存在问题 对策
一、前言
世界各国都有很多文物保护单位,例如英国文物保护单位有五十万处,法国有四万处,希腊有四十万处等等,但是我国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27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7000处,县市级有3万多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1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2处。我国拥有五千年的文化,但是我国的文物保护单位却很少,甚至比不上以色列、挪威等国家。
二、我国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文物及其周围环境遭受建设性的大破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的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崇尚现代建筑,从而使不少文物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受到或多或少的破坏,甚至有的文物在建设新建筑物的过程中倒塌,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另外,文物的环境遭受破坏也是随处可见,星星点点的文物湮没在现代的建筑群中,人们往往很难感受到其存在的价值。实际上,如何看待保护与发展这个问题,是每个国家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都必须要面对的一个痛苦抉择。欧洲一些国家的文物保护都非常好,是因为他们抉择保护与发展这个问题时,能够及时的醒悟,及时地改错误。
2.重建、恢复历史古迹以及“仿古”、“复古”之风盛行
热衷于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已经成为了我国目前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明显的问题。在古迹遗址上进行重建或者是修复历史建筑物都对文物遗产存在的价值有直接的影响。可见,“仿古”、“复古”对于文物来讲,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历史的讹传。因为在修复或恢复历史古迹的过程中,往往是运用现代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进行的,建成的充其量称之为名胜,但决不是历史古迹,不具有文物价值。
3.文物保护观念还没有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与知识的缺乏以及思想观念上存在的文化差异,所以我们国家各个领域的人,都对历史文物保护存着轻视甚至是不屑的状况。文物保护不是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我们国家的每个人都能从内心注重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从周围的事情做起,将文物保护看做是一种义务。目前,我们国家虽然设置了文物保护单位,但是没有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所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着不少困难。
4.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成的法律或者法规能够规范文物保护的行为,即使偶尔能够看到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散落于其他各类法律法规或者是通知规定中,且还存在着多个管理者的情况,以至于职责不明确。因此,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法制体系和法制环境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三、对策
1.政府主导和法制健全的背景支持
对于我国来讲,政府作为一个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性影响的组织和拥有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力这两大优势,通过国家和政党组织化的力量,在宪法的基础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对城市化有效的宏观引导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动员全国人民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广泛的参与文物保护中,不断的完善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的、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另外,我们要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府的两大优势,因为这两大优势在我们国家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
2.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文物保护事业是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既是经济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中文化发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目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来讲,我们应该注重解决城市的经济发展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够以牺牲城市的文化价值为代价来发展城市的经济,不然我们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因此,我们不能够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而是要找到一条既能保护文物又能够使经济得到发展的双赢道路。
3.文物部分应该适时应变
文物部门适时应变,就是要求文物部门和文物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同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做到 “主动配合、提前介入、有理有度、争取两利”。“主动配合”要求文物部分应该将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做到前头,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把好基建的审批工作,不要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才进行相关工作。这样能够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损害。“提前介入”要求文物部门要有一种责任在身、当仁不让的责任感。要针对有些部门对文物法规的不甚了解,自己“提前介入”,将本地的文物分布情况提供给规划部门,以便他们掌握文物资源状况,在审批基建项目时,避免产生矛盾。
4.倡导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以往的文物保护工作往往都是由政府有关部分的工作着人员进行具体的操作,虽然说从某种角度来讲,这样作也是无可厚非,合乎情理的,但是,面对历史文化遗产包容的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任何专业在认识上却总是有它的偏颇和局限的。历史文化遗产中所蕴含的哲学、历史、文学、宗教、艺术、天文、地理、经济、民俗等众多学科门类的内容,需要众多的各类专家学者和民众共同参与才能得以诠释,这些工作并非几个人或一些人就可以胜任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物保护需要全国人民的支持,政府的法令执行需要群众的支持才能够更好地落实。文物保护具有非常重大且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注重引导全国人民养成乐于保护文物的良好习惯,使全国人民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只有这样,中华民族的先进文化才能够继续熠熠生辉,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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