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文摘 时政新闻 科技科普 经济法律 健康生活 管理财经 教育教学 文化艺术 社科历史

中日韩环境问题与环境合作策略研究

作者:任晓菲 来源:商业经济

[摘 要] 当前,东北亚的区域环境问题主要有气候变化、跨海环境,土地沙化日益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空气污染加重及化学品污染的跨水域跨地域传播等问题。在东北亚区域六国之中,中国、日本和韩国是环境合作中的主要主体国家。东北亚区域内大气跨境污染,海洋跨境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侵蚀区域福利的同时,也影响东北亚区域内各国经贸合作和国际关系。“一带一路”战略为中日韩环保合作提供新契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应实施环境合作协定与其他贸易、投资等合作协定的一体化;提高环境危机事件的联合应急政策预案以及联合快速反应能力,构建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以此加强东北亚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合作。

[关键词] 中日韩;环境;问题;“一带一路”;合作途径;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F420 [文献标识码] A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for China, Japan and Korea and the Cooperation Strategies

REN Xiaofei

Abstract: Majo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Northeast Asia are the climate change, cross-sea environment, increasingly serious land desertification, a sharp decrease of biodiversity, worsened air pollution, and chemical pollution cross waters and regions. China, Japan, and Korea are the main participators of the environmental cooperation among six countries of the area. Cross-border air pollution and sea pollution erodes the welfare of the area and influence the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etween countries in the area.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provides a new opportunity for th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cooperation.  In this context, a united agreement between environment cooperation and other cooperation such as trade and investment cooperation should be achieved. Joint emergency plans for environmental crisis and associated quick reaction capability are to be enhanced. In so doing, a new pattern of environment cooperation in the area could be built for strengthening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environment governance.

Key words: China, Japan, and Korea, environmental problem,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cooperative way, development trend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苏联解体伴随着的冷战结束以来,东北亚地区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及政治发展活跃的区域之一。但是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东北亚地区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区域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区域内国家之间领土问题、历史问题等使得这一区域的环境治理令人忧虑。当前,东北亚的区域环境问题主要有气候变化、跨海环境问题,土地沙化日益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空气污染加重及化学品污染的跨水域跨地域传播等问题。在东北亚区域六国之中,中国、日本和韩国是环境合作中的主要主体国家。

2015年11月第六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召开,会议上首次发表了关于环境合作的专门文件《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声明》,旨在为促进中日韩环境合作指明方向,进一步深化中日韩的环境合作。今年在日本就中日韩三国针对环境合作的具体细节及进一步合作的方向举行了环境部长会议,我国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解决区域和全球环境问题、推进三国环境合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二是支持“一带一路”等区域可持续发展倡议、三是加强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

一、东北亚环境问题

(一)海洋跨境污染

东北亚区域内除外蒙古外,其它五国领土都与海洋或多或少的相邻,海洋作为各国的重要战略资源及储备对于国土安全及经济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国为了拓展经济领域,加快经济发展都不同程度的对其领海进行开发,主要表现为频繁的海上石油开采及勘探,各种海上大型运输以及海洋捕捞。但是海洋的自净能力在一定时间内表现的有限性,并且很多污染物质不具有可自解性,一个地区的海洋污染很大程度上会由于洋流的运动进而导致相邻海域的污染。例如:中国的海域污染会随着太平洋洋流运动逐渐扩散到韩国甚至日本海域,这些有害物质导致鱼类吸食,进一步通过食物链扩大迫害范围和加深迫害程度,进而对整个区域内的居民造成威胁。因此东北亚区域的海洋环境跨境污染已成为东北亚各国环境问题及稳定问题的重要议题。

(二)大气跨境污染

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经济的发展是以环境为代价的。随着东北亚各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突显,不断增加的居民生活垃圾以及不断排放的工业三废垃圾是东北亚区域面临严重的污染,尤其是燃煤独大的能源结构使得大气污染成为整个污染的主要来源,而排放到空气中的污染物质会随着大气平流甚至对流运动逐渐扩散开来,进而导致跨境跨区域的大气污染。其中一国作为污染排放源,其他国家就会同样受此牵连。据相关报道中日韩三国的某些区域大气污染的浓度已经严重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的警戒线,严重危害区域内人们的健康。高煤的能源结构导致二氧化硫的超高排放,进而导致区域范围内大面积的酸雨污染,这种情况近几年呈逐渐扩张的趋势发展。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大气污染问题当属我国的雾霾问题,据报道日本居民受中国雾霾等大气污染的程度逐渐加深,治理雾霾逐渐成为当前东北亚区域的重要议题,为此2014年的“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级会议“以及”东北亚区域高官论谈“都着重讨论跨境的大气污染问题及对策。

(三)区域生态系统破坏

森林的乱砍滥伐,环境污染及承载力的逐年下降以及过度捕捞等一系列不可持续的人类活动共同造成了东北亚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的锐减及种群栖息地的消失,进而引发区域生态环境灾难及区域生态系统的破坏。中国国土资源辽阔,建国初期森林覆盖率高,生物种群丰富。然而长期的毁林开荒和过度放牧导致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及蓄积锐减。人口增长,毁林开荒,森林资源减少由于不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人口增长——土地的需求增加——毁林开荒——不持续的经营模式——土地荒漠化——毁林开荒。这种恶性循环使得环境和经济都收到严重损害。而土地沙漠化的发展是沙尘暴天气形成的罪魁祸首,这种灾害性天气会随着季风的形成逐渐扩散到其他国家,对东亚各国及远东地区带来不可磨灭的灾害。

(四)突发事件——日本核泄漏事件

近几年,东北亚地区的突发性事件当属2011年的日本核泄漏事件,日本用电量的三分之一来自于核发电,核电站对日本能源供给有着重要意义和地位。核电站给人类带来益处的同时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核作为放射性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日本福岛的核电站泄漏产生的有害放射物质逐渐扩散到日本东部及太平洋海域,一方面随着洋流运动扩散至我国东北部及韩国朝鲜等国,一方面借助大气运动往更远更大范围内扩散。日本核电站泄漏后一段时间内包括我国在内的其它几个东北亚国家甚至台湾地区均检测出有害核辐射物,不仅造成了人心惶惶进而引发区域不稳定,核辐射对人类的影响是深远的。核电站泄漏这一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负外部性,给东北亚各国的环境问题及合作带来新的难题和挑战。

二、中日韩三国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政策

(一)中国的环境状况和环境政策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中国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发展是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基础的,在增长的同时,也成为世界资源消耗大国和污染排放大国。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饮用水资源不足、空气质量恶化、酸雨现象、森林面积减少等。中国的生态环境系统脆弱系数增加:生态环境承载力下降、森林资源锐减、土地沙漠化、海洋污染以及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重大环境危害。归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城市的环境基础措施与经济发展不相协调、环境管理知识不能与时具进、环境监管力度不足、环境监测技术缺失以及环境保护第三方组织的无效率运行等。从党的十七大到十八大,再到2015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环境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报告中指出: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执法部分要逐步加大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环境污染的监测投入,逐步提高中国环境质量。

(二)日本环境状况和环境政策

二战期间日本作为战败国经济受到重创,为了重建经济强国的地位,日本段时间内实行重工业发展为重心得的经济策略,工厂集中,人口随之高度集中,其经济的快速增长,实际上是以牺牲环境质量的。60年代后,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所付出的高昂代价,突发环境事件的接连发生使得人们的越来越多注重环经保护问题,并且环保意识逐渐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政府进一步的施压,为了平复民愤,改善环境并促进经济的有序发展,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应对环境问题的相关措施。与之相应的为1967年日本政府针对环境问题制定并颁发的《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首次从法律上明确环境保护的地位,并规定了国家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等主体在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过程中承担的角色,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责任和义务。70年代初期,随着日本国家政府企业及个人的共同努力,环境问题得到初步缓解改善。80年代后期,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日本政府结合国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对原先的环境法及环境政策制度进行反省及检讨以及切合国内外综合需求进行了有关修订,90年代,随着环境问的国际化及全球性,新的环境议题逐渐凸显。为此日本政府提出了新时期的环境政策及其短期长期目标,分阶段实施,并主动参与全球环境问题的会议及讨论。

(三)韩国环境状况和环境政策

与其它东北亚国家相似,韩国的经济发展也伴随着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首尔一度成为世界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水资源的污染曾经一度引起各阶层的不满合关注,为此韩国政府以及韩国的一些民间环境组织积极致力于环境保护。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就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成立了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韩国总理负责。主要关注韩国可持续发展及相关环境问题并制定促进韩国环境保护的制度及中长期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韩国环境问题的季度报表。20世纪90年代初,全球化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应对日趋复杂多变的全球化环境议题,韩国政府成立了“全国环境委员会”以协调国际及国内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复杂关系,一方面协调国内和国际的环境保护政策,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颁布一些国际环境保护方案及措施。此外韩国的民间环境保护组织异常活跃,这种非政府组织的环境保护运动与政府的环境保护制度及方案相结合的模式极大的促进了韩国环境的改善并促进了全民参与环保活动的高涨。

三、中日韩环境合作途径及发展趋势

(一)合作途径

1.政府间合作是环境合作中最重要的途径。其主要内容集中于国家和政府对于环境问题的管理模式的探讨、管理经验的交流及重大环境项目的政府间合作等,主要以三种形式出现。第一种为政府之间签订环境合作的双边、多边或区域环境合作协定。第二种为举行有东北亚各国政府高级官员会晤的高层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如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第三种为由政府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合作活动。

2.学术团体合作是非政府间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学术团体合作关注的焦点主要是环境理论的研讨,包括与环境有关的国家发展理论及经济理论,以及环境保护、生态重建等方面的技术交流。学术团体合作的作用体现在:第一为政府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政府为什么要进行管理、如何进行管理以及管理到何种程度,这些问题都需要由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加以回答。第二为政府进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环境保护的工作需要相关科学技术作为标准和手段,而能够向政府提供此类技术支持的唯有相关的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

3.民间环保组织合作,民间环保组织的活动宗旨、目标、组织形式、成员的组成及其道德信仰都与环境资源问题、环境资源保护、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关。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使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其主要特点为它非政府、非营利性,这是民间环保组织的基本特征,因为是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其在面对环境问题的时候不会服从于高层意愿而放弃其自身追求,它不会因政治因为其非营利特性,在面对环境问题的时候不会屈从于经济利益而放弃其环境诉求。

(二)发展趋势

东北亚六国各国家经济体的发展类型五花八门,结合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甚至转轨国家,即使是隶属与同一经济发展体,其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例如发展中国家的大国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相对落后的朝鲜和外蒙古。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以及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使得东北亚各国在环境问题及责任划分上存在着不小的争议。因此东北亚六国在环境合作中的利益诉求和立场也不同。日本和韩国更关注东北亚区域内跨境环境污染问题。中国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中国更希望通过与其它各国合作,在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上实现共享。并一定程度上获得发达经济体的资金自持以尽快解决中国国内的环境问题。俄罗斯地大人少,有充分的环境容量,而且处于经济振兴阶段,因此更关注经济的发展。蒙古由于对自然资源的过渡开发,近年荒漠化、水污染、空气污染等问题凸显,虽然政府环保意识逐渐提升,但在东北亚环境合作中一直采取“搭便车”的策略。朝鲜与外界的环境合作很少,在东北亚环境合作中基本持观望心态。因此,中日韩三国是东北亚环境合作的主要主体国家。

为了促进东北亚环境合作的有序开展,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不断得到扩充和发展。主要包括中日韩三国政府高层官员环境部长会议(TEMM)、东北亚次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项目(NEASPEC)、东北亚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会议(NEAC)、东亚酸沉降监测网(EANET)、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NOWPAP)等。在以上环境合作机制中较为重要的是中日韩三国政府高层官员环境部长会议、东北亚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和东亚酸沉降监测网。日本和韩国对东北亚环境合作的主导性比较强,日本参与主动性较强的合作机制是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和东亚酸沉降监测网,这也是日本主要推动的环境合作平台。韩国主推动占主动地位的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和东北亚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韩国是较早推动东北亚区域内环境合作的国家,当前区域内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要,韩国将会继续积极推动环境合作。中国并未主导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但中国一直积极参与以上环境合作机制。

四、深化中日韩环境保护合作对策

(一)实施环境合作协定与其他贸易、投资等合作协定的一体化

一体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合作的前提。走一体化道路,即与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技术等协定相结合,一并签署。将环境合作协定与其他领域合作协定相配合,形成统一的整体,既有利于中日韩FTA的达成,也有利于日后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其中,环境标准设置不宜过高,要与国家的实际发展水平相一致,过高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产品的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多边环境协定主要是利用贸易限制措施来达到其宗旨的,即制定一定的环境标准,低于标准就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在采取贸易限制措施时,一方面要谨防被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将其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阻碍贸易的自由化;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发展中国家为了鼓励投资、贸易而降低环境标准,导致环境的恶化。

(二)提高环境危机事件的联合应急政策预案以及联合快速反应能力

现阶段东北亚区域内的环境合作主要是签订一系列的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并构建了区域环境合作的概念性框架。这些框架和行动主要从宏观及长远规划角度入手,比如环境教育网络规划及沙尘暴政府监测合作都属于宏观的规划性的框架性及概念性的长期性的笼统范畴。但对于短期的突发的环境问题及合作预案能力不足,就导致很多突发的环境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综上所述,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局限于长期的空泛的合作机制,短期的突发性的合作机制未能形成。一方面过多长期的宏观的规划性的合作机制带来的不仅是人财物的浪费,更进一步导致合作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短期的突发性的环境问题才能更加考验区域的协作能力,只有增强区域的联合应对能力,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才能实现多边合作的作用,提高多边合作的效率,并逐步形成多边合作的强有力机制。

(三)“一带一路”战略为中日韩环保合作提供新契机

2015年4月30日第十七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上,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指出:生态文明将长期处于政府工作的首要地位,并将生态文明与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等一同纳入到特色社会主义的布局中。中国政府提出了“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为拓展和深化三国环境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在东北亚环境合作中没有像欧盟的环境计划拥有稳定的财政支持,大多数环境合作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东北亚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和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因机制财政问题不稳定,使其机制行动效率低下。例如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环境合作项目,其最初的财政支持主要由日本政府承担,但后来日本政府要求东北亚其他成员国一起承担该项目的进一步开展所需的资金,这一要求一直没有得到机制内国家认可。只有中日韩三国部长会议的财政预算较为稳定。2015年9月,中国政府宣布不惜一切余力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对其它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资金支持。南南合作基金将用于支持实施“十百千”项目活动,即在发展中国家建设10个低碳示范区、组织实施100个左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提供1000个培训名额,推动中国低碳发展新理念、新措施和新技术“走出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认为,中国设立南南气候变化合作基金,实际上是对全球气候治理模式的创新。这将为东北亚环境合作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一带一路”战略是以经贸合作为主导,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通过贸易、投资、金融、社会文化的网络提高各个国家的相互依存度,使其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东北亚区域内大气跨境污染,海洋跨境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侵蚀区域福利的同时,也影响东北亚区域内各国经贸合作和国际关系。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构建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新模式,加强东北亚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合作。

[参 考 文 献]

[1]刘兴华.“一带一路”与东亚合作[J].天津社会科学,2015(3)

[2]谢晓光.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及前景展望[J].兰州学刊,2010(4)

[3]尚宏博.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回顾与分析[J].中国环境管理,2010(2)

[4]郭锐.国际机制视角下的东北亚环境合作[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8)

[5]霍建国.“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意义深远[J].中国外资,2014(10)

[6]张蕴岭.中国参与和推动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J].东北亚论坛,2013(1)

[7]周伟萍,李秀敏.新形势下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问题与探索[J].经济纵横,2014(11)

[8]郑新立.“一路一带”与中韩合作[J].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4(21)

[责任编辑:潘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