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若干思考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当前整个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思考基层检察院如何运用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自身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社会管理创新对策探讨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基层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生力量。探索基层检察院如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现实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刑事发案率偏高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全新的阶段性特征,各种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刑事发案居高不下。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二)查办职务犯罪任务繁重
我国正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体制、机制和制度还不完善,诱发腐败的因素依然存在,作案手段智能化、隐蔽化程度和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在提高,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难度加大。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艰巨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社会生活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社会矛盾更多地以诉讼形式不断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保证司法公正性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四)实践中满足各方利益诉求的难度加大
如今的社会矛盾触点很多,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维权、劳资纠纷等都是社会矛盾多发领域,各种矛盾冲突层出不穷,涉及社会各个阶层。统筹兼顾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满足各方利益诉求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基层检察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探讨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生活趋于多元化的背景下,就检察机关来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以检察职能为依托,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所作为。
(一)要从参与社区管理切入,创新和谐社会管理手段
当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要在以往法律咨询、举报宣传、控告申诉、民行检察进社区、预防职务犯罪到社区等服务模式基础上,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加强检察职能宣传,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参与民生服务与管理。要以便民、利民、安民、服务于民为主旨,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竭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同时,要进一步创新检察机关服务社区的机制,实行预约服务、假日服务、热线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机制,进一步拓宽便民渠道。二是提供法律服务与管理。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课堂、法律夜校、法律咨询等活动,送法进社区,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建立联席会、联系卡等制度,采取贴心式、亲情式、关爱式的人文服务模式,想方设法解决社区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上的困难。三是开展“矫正”服务与管理。建立社区刑满释放人员“矫正”工作点,加强社区特困和特殊法律援助;配合街道区委会和公安民警,实行法律调解员制度,帮助调处矛盾纠纷,协助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社区,力争无一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力求社区真正成为安居乐业、和谐温馨的家园。
(二)要从服务企业切入,创新促进企业管理手段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基层检察院领导要坚持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就企业经常遇到的签订合同被骗、侵害商业秘密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案释法,提供法律咨询,讲授法律知识,引导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合法竞争。二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要优化案件审理资源,对现有的办案人员进行整合,挑选出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办案组,专门审理涉企案件,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重拳打击侵财型犯罪,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企业建设提供健康有利的法治环境。三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地方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清廉的政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履行好检察职能的同时要主动深入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活动,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企业内部经济犯罪案件的产生。
(三)要从为学校服务切入,创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管理手段
一是在辖区学校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阵地。如由检察机关牵头,确定中小学主管副校长担任法律宣传小组副组长,把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纳入学校的德育工作,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兴趣特点,定期以讲座、座谈会、模拟法庭、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在学校宣传维权工作。二是及时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结果转化为向在校学生和家长的教育预防效果。对涉及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以结案为起点,坚持一案一治理,区分校方、家长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对影响大、有普遍警示意义的案件,要进行一定规模的教育。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环节的社会管理。在检察机关原有未成年犯罪办案机构和办案组的基础上,依法强化办案作用,预防和挽救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的发生。
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仅是当前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而且也是检察工作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基层检察院要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下开展检察工作创新,在检察工作创新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最终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注释:
李立新,赵贵民《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学理论》2010年第22期
参考文献:
[1]吴玉琦,徐安怀《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调查与研究——以法律监督为视角》,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6期
[2]姜翔《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关问题探讨》,《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31期
[3]吴虹《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路径选择》,《人民检察》,201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