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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04—2013年AFP监测系统分析及评价

作者:朱小微 来源:中国卫生产业

[摘要] 目的 评价鞍山市2004—2013年急性弛缓性麻痹( AFP ) 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保持无脊灰状态。方法 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2004—2013年鞍山市报告的AFP病例。结果 全市AFP 病例监测系统共报告87例,无脊髓灰质炎(脊灰)确诊病例,无高危病例,<15 岁儿童非脊灰 AFP 病例报告发病率保持较高水平[1]。结论 鞍山市2004—2013年AFP监测系统保持较高的运转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的要求。

[关键词] AFP监测系统;分析; 评价

[中图分类号] R5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c)-0026-02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Anshan City from 2004 to 2013 with acute flaccid paralysis (AFP) cases, the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 maintain polio-free status. Methods The method of analysis used descriptive epidemiology city AFP cases reported. Results The results of the city AFP surveillance systems were reported 87 cases, no polio (poliomyelitis) confirmed cases, no high-risk patients, <15-year-olds reported non-polio AFP cases to maintain a high level of morbidity[1]. Conclusion Anshan 2004 -2013 AFP surveillance system to maintain a high quality of work, the monitoring indicators have reached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and the Ministry of Health requirements.

[Key words] AFP surveillance system; Analysis; Evaluation

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指的是对于不满15岁的儿童出现与年龄无关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或者是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实行AFP监测的目的就是能够及时的发现输入性脊灰野病毒[2],从而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病毒的传播,保持无脊灰状态,为调整疫苗免疫策略提供依据[3]。为了更好的落实《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使AFP监测系统得到更好的运用,该研究分析了鞍山市2004—2013 年的AFP 病例,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不满15岁的儿童人口数据来源于鞍山市统计年鉴;AFP病例监测资料来源于《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及《中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以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标准对AFP病例进行分类。辽宁省级专家诊断小组以脊灰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同时结合临床资料和流行病学对AFP病例进行分类。

1.2统计方法

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分析全市报告的AFP病例。

2 结果

2.1 AFP 病例流行病学概况

2.1.1 AFP 病例报告情况 鞍山市 2004—2013 年共报告 AFP 病例87 例,各年报告分别是7例、7例、7例、12例、7例、10例、6例、13例、7例、11例,按照同期<15岁儿童计算,AFP报告发病率分别为1.12/10万、2.13/10万、1.54/10万、2.64/10万、1.53/10万、1.60/10万、1.34/10万、2.90/10万、1.65/10万、2.60/10万。

2.1.2 AFP 病例年龄、性别分布 87例 AFP 病例最大年龄为 14岁,最小年龄为 1个月。各年龄组发病人数分别为<1 岁1 例(占1. 15% );1~3 岁 24例( 占 27.59% );4~6 岁 12例(占 13.79%);7~9 岁 36 例( 占 41.38% );10~14岁14例(占16.09%)。其中男性 52人 ,女性35 人,男∶女为1.5∶1。与国内外报导的基本规律相一致,根据国内外报导,脊灰发病的男女比约1.5:1[4]。男生户外活动多于女性,接触机会增多有关[5]。

2.1.3 时间分布 呈散发状态,分布在10年的不同月份,无月、季集中趋势。

2.1.4地区分布 鞍山市所辖7个县(市、区)中,87例AFP病例农村50例、城市 37例,农村发病多于城市,占病例总数的57.5%。只有海城地区不满15岁的儿童人口数在10万以上。其余地区不满15岁的儿童人口数均<10万,但是所有的地区都有病例发生,其中海城区病例最多,铁东区次之。

2.1.5免疫史情况 在87例AFP病例中,除1例年龄未到免疫时间外其余AFP病例脊灰疫苗免疫史均大于3剂次,无免疫空白。

2.1.6 实验室指标和病毒学检测结果 在87例AFP 病例中,采集双份便 86例,占总数98.85%,未采便1例,占1.1%。87例粪便标本中均未分离出脊灰病毒株,分离到Ⅱ型疫苗株1例,非脊灰肠道病毒2例。

2.1.7以WHO推荐的病毒学为分类标准对 AFP进行分类。辽宁省级专家诊断小组以脊灰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依据,同时结合临床资料和流行病学对AFP病例进行分类。87例AFP病例均确定为脊灰野毒株排除病例。其中肌病6例,占6.9%;肌病6例,占6.9%;单神经炎8例,占9.2%;周期性麻痹9 例,占10.3%;横断性脊髓炎12例,占13.8%;格林巴利综合征44例,占50.7%;其他8例,占9.2%。

2.2 AFP监测系统的评价标准

2.2.1 敏感性指标 该次研究中共有AFP 87例病例 。经流行病学资料、实验室、临床进行综合诊断可知,所有病例中不包含野毒株引起脊灰病例,且连续23年均未出现由野毒株引起的脊灰病例。该市不满15岁的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连续10年达到WHO 规定的15 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1/10万的基础发病率。

2.2.2 及时性指标 ①鞍山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发现AFP病例之后,城市在12 h、农村在24 h内需要通过最快的方式把病例报告给病例所在县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率为100%,并积极开展主动监测工作,87例AFP病例,首诊到县、市级医院较多,其次为省级医院。②该次研究所调查的87例AFP病例中,48 h内调查及时率为100%;7 d内把大便标本送达至辽宁省CDC脊灰实验室的及时率为100%;14 d内双份合格大便标本的采集率为98.85%;75 d内随访的及时率为100%。

2.2.3 完整性指标p:常规“零”病例报告 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全年上报率100%。哨点医院100%每旬进行主动监测工作,并有检查记录,按要求每月进行网络旬报月报工作。

3讨论

2011年新疆地区发生的脊灰野病毒输入疫情,鞍山市积极应对新疆地区发生的脊灰野病毒输入疫情,开展AFP病例回顾性调查、新疆籍学生排查等工作,完成各级脊灰野病毒输入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等工作,全年加强了AFP监测等防制工作。通过上述对鞍山市2004—2013年AFP监测系统分析及评价结果来看,鞍山市 AFP监测系统整体运转良好,没有高危病例发生,AFP报告发病率在1.12~2.90/10万范围,达到了国家要求的0~14岁儿童报告发病率1/10万标准。继续维持我市无脊灰状态。虽然我市AFP报告发病率逐年提高,总体上完成了指标任务,但各县区工作开展不平衡,非哨点医院乡级、医疗诊所报告工作存在问题。

今后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①继续做好对辖区内疾控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关于AFP监测、诊断等内容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监测系统敏感性和工作质量,加强哨点医院和非哨点乡级医院AFP报告工作。

②各县(市)区级疾控部门要加强AFP主动监测工作,要对辖区哨点医院进行搜索病例,确保及时发现、上报AFP病例。

③对大龄人群的脊灰情况要进行密切的关注,尤其是来自于疫区的人员,从而能够及时的发现临床符合病例和高危AFP病例。

④AFP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县级专业人员来完成流调和随访,如果有大疫情则通过网络进行直报,县级应在24 h内完成审核,进行专病管理,并且在开始调查后的48 h内通过AFP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对个案信息进行上报,及时的采集标本,通过随访取得相关资料。要高质量完成AFP监测的各项指标,维持无脊灰状态。

[参考文献]

[1] 王隆德.预防接种实践与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2-164.

[2] 李彦勋,徐锐.某市2006—2011年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的监测系统评价[J].中国医药指南,2013,6(16):428.

[3] 张复臣,马翠荣,侯凤英.菏泽市2011年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分析[J].中外健康文摘,2013,10(8):44-45.

[4] 曹丽,周志峰,方琼,等.深圳市福田区2007-2009 年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流行病学分析[J].职业与健康,2010,26(23):2820-2822.

[5] 何绍青,江丽.昆明市 2004—2008 年急性驰缓性麻痹病例监测结果分析[J].卫生软科学,2010,24(6):535-537.

(收稿日期:201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