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经营体制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
近年来,大安市高度重视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把加强农机合作社建设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进程,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扶持,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农机合作社,在全市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截至2012年末,大安市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已发展到86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31个,有1个列为农业部示范点,3个列为省级示范点。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和农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农机合作社建设
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并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对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优惠政策。落实了信贷、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协调了有关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购置机具、修建机具库棚给予信贷支持,并在建设用地上给予优先照顾。几年来,全市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各项农机推广项目资金共扶持农机服务组织31个,农机大户78个,累计投入资金3850万元,帮助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建设贷款1800万元,解决建设用地35.8万平方米,进一步壮大了农机服务组织的实力,提高了农机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星级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通过组织观摩、作业现场会、新闻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一批具有影响力较大,发展创新、带动能力强,发展势头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的农机服务组织。加强经营管理指导、技术服务和作业培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农机服务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帮助解决农机合作社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农机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精心组织农机合作社在重要农时、重点作物、薄弱环节进行机械化生产,推进不同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水稻机械化生产、玉米标准化种植,充分发挥了农机合作社在抢农时、争进度、保质量、抗灾夺丰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经济效益。
2.明确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全省的总体要求和大安市的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大安市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方针,遵循政策引导、示范带动、强化服务扩大规模的原则,以自愿联合、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为基础,以自由进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前提,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改革创新,加大规范和监管力度,全面提升农机合作社发展整体水平。“十二五”期间大安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推进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以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政府支持服务为保障,组织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品牌化程度高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粮食主产区的每个村建设两个农机合作社;合作社作业面积占全市农机作业面积的1/2以上,服务农户数达到农户总数的1/3以上,合作社收入提高40%以上。按照这样的总体要求,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在“四个提升”上下功夫。
2.1提升合作社总体规模 目前,大安市农机合作社的数量和带动农户的比例,与先进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农业大市的地位也不相称。当前,发展是第一要务,只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农业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都要给予鼓励和支持。要创造条件,支持企业、能人、大户等多种主体牵头创办农机合作社。要积极引导同行业或同区域农机合作社整合资金、人才、品牌和市场资源,由以本乡本土合作为主向以产业为纽带进行跨区域合作,推行同行业跨区域、同区域跨行业的强强联合,实现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的合作经营。
2.2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 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实行规范化管理,是农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切实保证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力争办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一片。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合作社的影响力,达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目标。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财务管理,加强社务公开。努力打造“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农机合作社。
2.3提升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 要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训、引进、激励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合作,培养合作社发展急需的实用人才。要加大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重点培养带头人,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大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服务,提高合作社运用现代技术管理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2.4提升合作社创新能力 创新是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几年来,全市结合实际,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上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发展农机合作社符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是新形势下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型有效组织形式。总之,发展农机合作社,既要加快发展速度,又要保证发展质量;既要对接产业发展,又要带动农民增收;既要拓展合作内容,又要完善合作机制;既要加强政府扶持,又要注重自主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机合作社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向前发展。
3.全面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与发展
3.1强化农机合作社的组织领导 发展农机合作社不仅是农机部门的主要职责,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积极争取并认真落实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全面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有关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精神实质,努力推动大安市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3.2重视对农机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抓住国家和省强农、惠农政策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项目和优惠政策,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惠农政策、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机械装备总量增大,促进其快速发展壮大。围绕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农机保护性耕作、机械化高光效种植等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优先将农机合作社作为示范基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信贷资金和贷款贴息,拓展服务能力和技术引领功能,促进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3.3发挥农机合作社的引领作用 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农机合作社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扩大辐射范围,积极引导培育更多的农机服务组织良好,让更多的农民真正体验到农机合作社大型、专用、先进的机械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看到其作业效果,调动广大农民接受农机合作社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机服务组织上层次、扩规模、增效益,带动和推进全市农机化事业向更好更快方向发展。
3.4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能力建设 大力发展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不断促进其发展壮大,提高农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强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建设项目。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章建制,规范运作,引导其诚信服务,创建服务品牌。加大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维修,引导和推进农机跨区作业,提高机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3.5着重对农机合作社典型的宣传 要认真总结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新典型、新举措。要实现宣传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积极营造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扩大示范效应,增强带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