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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义务教育经费问题研究

作者:裴氏清红 来源:神州·下旬刊

一、越南义务教育历程与特点

1. 越南教育概况:

越南从1945年建国到1975年南北统一之间的时期因为一直发生抗法和抗美战争因此无法实施义务教育。在国家南北统一之后,到1976年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政体下,越南南部和北部的教育体系得以接轨,但那时候北方使用的是十年制,而南方则用12年制(不包括高等教育),一直到1986年才统一采用12年制。其中小学为5年制、初中为4年制、高中为3年制。2009年9月16日,越南国会第十二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了35/2009/NQ-QH12号①关于2010-2011至2014-2015学年阶段越南教育培训战略的决议,其中有一项内容确定了义务教育开始的年龄是五岁的儿童。2009年11月25日,越南国会第十二届通过了教育修订法,把义务教育对象从5岁至18岁列入教育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目标,经越南教育培训部最新的调查,在2010学年,已经有63个省和中央直辖市达到初中义务教育的目标,完成率达到100%。以乡级来估算,共有11016/11088个乡完成初中义务教育的目标。关于五岁入幼儿园方面,因为才刚推出并且未有完善的实施机制,所以在2012年学年大约只有10个省级单位完成目标,估计到2015年学年将增加为34个省。一个乡只要80%适龄人士去就学就能被公认为完成目标。

2. 越南义务教育的进程:

从1975年国家统一后越南就推行义务教育政策,这目标也体现在我国宪法年版本的第60条。但直到1991年,义务教育才真正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1991年8月16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普及法》正式生效,规定了我国关于义务教育的一切内容。根据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的对象是所有越南6至14岁的儿童,义务教育年限为五年②。2000年12月9日,越南国会第十届第八次会议颁发了关于实施初中的义务教育的第41/2000/QH10号决议后,越南的义务教育走入新的历程,正式把义务教育对象从以前的6到14岁扩大到6至18岁儿童及青年。义务年限从五年增加为九年③。

越南的教育系统仍然以公立学校为主,近年来,随着国家进行革新开放事业,一些新模式并且由民间资金成立的学校也慢慢诞生,其中有一部分是与国外联手经营的。学费特别贵但是质量很好,尤其是他们的外语课程。有些学校教学的方式很像美国或西欧国家,让学生自学习他们想要的专业。

学校数量不断增加,但学生数量却一年比一年减少 ,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让学生数量变少,学校多可能是因为教育质量的提高,以及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重视。

二、越南义务教育经费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含义与义务教育经费来源:预算支出与义务教育经费

越南教育法第89条规定:政府对教育事业预算的设置给予头等优先位置,保证国家对教育的预算会跟随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增加。

1. 教育预算占GDP的百分比1998—2010年分别为13.7、14.1、15.0、15.3、15.5、18.0、19.6。事实上越南教育预算占GDP的比率相当多,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10年的比率为19.6%。

2. 义务教育经费来源中央与地方比例:

(越南教育培训部提供的越南教育预算支出。单位:十个亿美元、Bill USD,(按1美元比18000越南盾)

基础建设支出是指建设学校工程或重修学校、教室。在上世纪90年代,基础建设支出占很大的比率因为当时越南缺乏学校、教室,所以必须要建设很多。到现在,当数量已经进入饱和的趋势,基础建设在教育预算支出占16至18%。另外一项支出,经常支出是指发给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的薪资、学校行政管理的费用等等。

3. 学生家长对教育经费的贡献:

根据越南国会所做出的决定,从1990-1991学年起,所有就读小学的学生不需缴交学费,初中以上需缴学费但贫困家庭或属于对国家有功劳的家庭能得到减免或全免学费。以这样的标准,全国将近1/3学生得到减免或全免学费的待遇。除了学费,绝大多数学校也将设出各种杂费以增加学校的收入。

三、越南义务教育经费存在的问题

1. 政府给教育工作人员的薪金和补贴占教育经费支出的很大比例但依然不能保证教师政府官员和公共部门雇员的生活。15%到20%的经费支出用于购买和维修,学习活动中的教学经费支出所占比例非常小,只有7-10%,不能满足教育教学的最低需求。

2. 地方政府按学生人数发放经费?义务教育经费平均分摊到每个人在某些角度是有公平的。但事实上对地方教育发展的地方没有做出推动。

3. 每个县都设立国家标准的小学院校则将造成财力被往一个地方集中。

随着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革新事业的进程,越南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取得了丰富的成就并有了很大的改革进展。但是,其还存在了很多问题,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在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层各级各团体与家庭的努力下,越南义务教育经费存在的问题一定予以解决,为包括教育培训事业在内的越南发展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① 越南国会35/2009/NQ-QH12号决议,2009,越南国会网站:http://www.na.gov.vn

②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普及法》,1991,越南教育培训部网站:http://www.moet.gov.vn

③ 越南国会第41/2000/QH10号决议, 2000, 越南国会网站:http://www.na.gov.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