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指数
自2011年6月份开始,敦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市财政三年投入5000万元,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变样,三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统一思想,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形成共识
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幸福指数,已经成为我们必须下气力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这种认识,去年乡镇换届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到通化市、梅河口市等地学习考察。在此基础上,市里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门研究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首先在市级领导层面形成了共识。随后,召开千人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发动,并出台了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奖励政策,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了全员参与、整体推进的浓厚氛围。
2.突出重点,明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攻方向
突出重点部位。把公路、铁路、旅游沿线和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屯,作为优先整治对象,确定90个重点推进村,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倾斜,力争2年内全部达到先进村标准,并从中培育出10个示范作用强、产业基础实、文化生活丰富的“样板村”;注重村屯特色。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整治,特别是在民居、围墙、绿化美化等方面,不搞一个模式,不搞一刀切,强调“一村一品、整村一致”,充分展示乡村特色、地域特点和民俗风情;狠抓重点任务。重点实施五清、五改、五化三项工程,要求三年内全市303个行政村全部达到达标村标准。四是提高农民素质。定期组织科技培训和文化下乡活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评比,加强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场所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3.健全机制,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
建立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通过定期调度、组织游走会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整合资源,通过“向上争取、政府投入、部门帮扶、村民自筹、社会捐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出台了达标村、先进村和模范村建设标准,明确了农村道路、院墙、绿化、美化、亮化等重点内容的建设要求,目标明确,标准统一。同时,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划分农户卫生责任区,设置专职保洁员。目前,全市农村保洁员达到604人,配备环卫车320余辆,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有效整合社会力量。省委三帮扶工作组共有4个厅局54名处长包扶敦化,我们充分利用这一难得的资源,加强沟通衔接,在农村环境整治中,这些部门和干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们还整合驻敦各大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据统计,从2011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全市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达2.41亿元,共完成通乡通村公路187公里,新建文化休闲广场120个,改造泥草房580个,新建围墙、围栏29.8万延长米,新修边沟48万延长米,新建垃圾处理点288个、卫生厕所15015个,植树47万株,新增绿地67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623盏,其中太阳能路灯560盏,清理垃圾48.5万立方米。
今年初,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表彰大会,市里兑现奖补资金500万元,对表现突出的6个乡镇、25个村屯和19个帮扶单位(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对今年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到年底,全市模范村总量要达到10个以上,先进村60个以上,达标村达到200个。市财政又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补,2013年还将列支2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