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科学谋划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取得实效
通化市辖七个县(市、区),总人口232.7万人。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菜、安全菜,通化市按照省农委和市食安委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针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强化农药等投入品监管,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精心组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通化市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农业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通化市编办批准,在市农委科教信息科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的牌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监管科,为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检测中心正在建设中,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建立,将大大提高对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水平,为农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2.全面部署,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
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组织召开了整治工作部署会,市农委相关领导、县(市、区)农业局主管局长和科长参加会议,传达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精神,部署通化市整治工作,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练兵、大宣传”工作,制定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农委正式文件(通市农字〔2011〕第61号)下发到各县(市、区)农业局、委机关有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目标责任制中,增加了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的内容,县(市、区)政府也同乡镇、市农委与相关科室、站所也都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为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安全信息、安全举报等制度,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3.强化落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强“三品”蔬菜生产基地和规模化生产基地监管。在生产基地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监管生产过程中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加强蔬菜生产环节指导、检查,结合全市冬春大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民绿证教育等活动,对农民开展科学用药技术培训,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村屯、农户进行指导,农技推广单位在蔬菜主产区建设规范化生产示范区,进行标准化生产示范引导。二是加大蔬菜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农业部、省农委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和专项检测14次,市、县农业部门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保护地蔬菜生产和秋季蔬菜大量上市等重要生产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利用现有设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三是加强“三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行为,完善记录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各种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为切入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及高风险食品的检查整顿,强化监管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台账记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场所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保证从源头到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成立了市、县联合检查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全市26家绿色食品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产品质量及其控制体系状况、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绿色食品与非绿色食品的防混控制措施及落实情况、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情况等。排查过程中,对购售记录、生产记录不详实的商店及蔬菜种植户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具有“三品”标识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出要正确使用标识,不能超范围及过期使用标识及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从检查结果看,“三品”标识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都能正确使用标识,不超范围及过期使用标识及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四是加强重点生产环节指导。在冬春保护地蔬菜生产期,开展科技培训,普及安全选择、施用农药的知识,科技人员入户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在夏季蔬菜生产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市农字〔2011〕71号),要求7个县(市、区)切实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的用药指导,强化农药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4.加强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
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农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11年4月,吉林省农委开展地产棚膜蔬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在此次检测中,通化市有三个受检蔬菜样品农残参数克百威检测结果超出国家相关标准,检测结果不合格。6月3日,市农委接到省农委《关于吉林省2001年4月份地产棚膜蔬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结果的通报》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就蔬菜中出现限用农药超标的问题开展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省农委和市食安委进行汇报。市农委对这两户农户进行蔬菜生产安全教育,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局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对本区内蔬菜种植业户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准出机制建设,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对农户开展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教育,加强生产过程监管,确保本区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条件的县质检中心利用速测仪对4个蔬菜生产基地、3个市场进行专项抽样检测检查,共抽检蔬菜样品119个,合格样品119个,合格率达100%。
5.治理源头,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对辖区内蔬菜种植业户开展农药等生产投入品使用教育,在三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中建立生产过程登记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在农药市场检查中,除草剂产品质量以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添加其他有效成份的为重点;杀虫剂产品质量以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和违添加其他高毒农药成份为重点。在“三品”生产企业检查中,种植企业重点检查病、虫、草害防冶及投入品管理情况;养殖企业重点检查防疫、检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及药品的来源和使用情况;食品加工企业重点检查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变化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确保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狠抓农药市场治理,通过检查,未发现五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在市场上销售。目前统计,全市7个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对农药商店进行了农业投入品等检查,检查重点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农药和8种限用农药,到目前为止,通化市出动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户,经营单位288家,印发宣传资料1.4万份。立案查处8起,涉案金额12万元。
6.注重宣传,大力开展农产品安全知识普及培训
在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市场宣传咨询、设立咨询热线、食品安全教育课、开展“四进”等活动,以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开设网络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6月份,市、县农业部门组织专家们走上街头,深入百姓,向大家宣传农产品安全知识和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手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等。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通化市活动中,市农委主管副主任赵福成亲自带队,主管副市长翟宪枝到宣传场地视察。二是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育,对农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普及培训,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培训班、广播宣传、基地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法人168多人次,培训农技指导员400人次,培训农民25万多人次。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队,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消费信心。进社区12次,宣传群众3130人;进学校7次,1540人;进农村32次,710人;进企业50次,556人。四是通过网络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知识。在通化农网上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宣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宣传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及“三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